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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好一会儿,他的信息才到,“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三步之内必有兰芝。”

  为什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宋翊一直是学校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关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欢他的却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抛弃了琼瑶,看的是亦舒,本着爱帅哥更爱自己的原则,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所以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绝不亲近的态度。我也是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论宋翊,会为了看他打篮球而逃课,会在他经过我们的教室时,把脑袋贴在玻璃窗上偷看他,扮演漫画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会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觉。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我的人生轨迹也许就不同了。按照我的成绩,会上一个重点本科,也许会认识一个男孩儿,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恋爱。多年后,我也许会在感叹青春的似水年华时想起宋翊,但是对他的具体长相肯定已经模糊。但是,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雨天,我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也许是受朋友邀请,也许是他怀念故校,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夏日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一直以来,宋翊打球必定观者云集,可这次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里没有什么人,篮球场上只有他们在奔跑、欢呼。

  我已经忘记那天究竟为什么去学校,反正我就是去了,而且听见了他们的欢叫声,所以顺着声音走向篮球场。快到跟前时,我却犹豫了,站在白桦林里不敢再举步。

  当时,太阳破云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织的细雨中,日光轻且薄,白桦林的叶子翠绿如滴,好似只要一点点风,就能从弥漫的湿意中吹出缕缕草木香。

  整个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鲜亮的,而他们这群花样年华的少年才是这幅画面上最令人心动的几笔。

  他们一个个都衣服湿透,脸上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奔跑间,常常带起一连串的水珠,被阳光一映,光影变化间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他们紧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纯净的眼睛、高大矫健的身姿、充满力量的追逐与对抗,我第一次体会到“阳刚之美”四个字的含义,眼前的男子们真正个个都是龙躯虎步。

  我怕破坏眼前的画面,所以不敢举步,只能立在树下静静地看着。彼时,我并不觉得自己的目光会更多地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运动的美、阳光的美、青春的美。

  远处有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跑过来,操场上的人都停下来,有人骂来人:“你丫的看看表,现在几点了?”

  还有人关心地问:“你怎么了,这么没精打采的?”

  来人坐到操场边说:“我今天打不了了,你们接着打。”

  大家聚在他身边,又骂又问:“大朱,你有屁就放!”

  “大朱,你的腿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在众人的询问下,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了暴力,叫了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给打了一顿。

  大家听完后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劝他以后小心点儿。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性格最温和的宋翊却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欺人太甚!我们走,这个场子今天非找回来不可!”

  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为哥们儿两肋插刀的话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你还混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出去干一架?”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头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涌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腰捡起了滚到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子能冲冠一怒、拔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仿佛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和以前不会再一样,心中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回来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手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却成了我记忆中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谁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弓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太阳恰巧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出来,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阳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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