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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好。明天继续请。”今天的确是太醉了,我们都不能再吃酒了。再说,现在再吃酒的话,我就情不自禁会很伤感的。我的舌头,也不那么的利索。

  “看你的样子!看、看你……就知道你的魂又掉了。唉,别看什么星星了。他娘的,你这个人,毛病怎么这么多?”他睥睨着我,唠唠叨叨的说。

  “爱国,我告诉你。我想告诉你,我、我想起我的少年时代了。”我不无感伤,竟然也跟他一样,有些结巴起来。

  少年时期,我经常看我父亲与同在乡村中学教书的同事王老师(我喊他王叔叔)喝酒。他们每每喝至夜半王老师才回,父亲执手相送。遥不可及的天边,也是三两颗这样闪烁的寒星。不过,那时我还不懂看星空。否则,清朗的星空,不知道有多少的美丽,要频繁进入我少年的绮梦中。

  王老师和父亲一样,大学俱读自南京大学。王老师是上海人,大学毕业回到上海工作。当年年少气盛,爱发牢骚,不小心得罪了原单位领导,于是被以政治的名义,戴上一个罪名,从上海发配来到这南方偏僻之地,以教书谋生。父亲下放的地方是内蒙古的鄂托克旗,期间他们多有书信往返。父亲远在塞外苦寒之地,王老师一人在吉安,生活乏味,就一直怂恿他来赣南。后来,父亲果然听从了王老师的建议,托人找关系,好不容易将户口等迁到内陆小城吉安来。开始在农村的生产队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后来由于乡村教师短缺,被当地一位好心的公社领导调到吉村完小教书。到白鹭洲中学是后来的事情。

  吉安城东,浩阔的赣水之中有一块江中绿洲,洲中有林木掩映中的建筑群,便是白鹭洲中学之所在。白鹭洲中学始建于宋代,古时叫白鹭洲书院。文天祥时代因同时出过三十九位进士(其时,文天祥高中状元),震动朝野,被当时的皇帝宋理宗钦赐御书“白鹭洲书院”匾额,为当时江西四大书院之一。自1241年以来,白鹭洲一直是学府所在地,书院几经毁损亦屡获重建,历经七百余年,洲上一直书声琅琅。在白鹭洲中学,他们教中学语文,有时候兼教政治或历史。在我眼里,他们真是才华横溢,无所不能。他们是南大不同院系的师兄弟,多年好友,如今又一同偏居江南一隅。空闲时节,常常聚在一起吟诗作画,借酒抒怀。比较让我伤感的是,王老师的城里太太连乡下来都没有来过一次。她受不了这里的苦,执意要留在上海,不愿意跟他来这农村落户,两个人遂离了婚,天各一方,各走各的独木桥。他们膝下有一女,一直跟着前妻留在大城市里。开始父亲与他都是单身汉,后来我父亲结婚生子,王老师就经常来我家玩,父亲总是留他吃饭,反倒变成照顾他了。到我长大到可以帮助母亲买酱油的年纪,我就常常被母亲支使去附近的小卖部(小商店),买几块钱一瓶的廉价三花白酒回来给他们喝。王老师这个人喝酒很特别,几乎不吃菜。碰巧有一小碟椒盐花生米,几块腌萝卜,那就很好了。如果是夏天,能有几个新出的碧绿莲蓬,清香袭人,含怡吐翠,玲珑可爱,则更是平生快事。母亲常常会悄然去采来一束怒放的野花,插在旧瓶子,害羞地搁置在窗台,任清风摇曳。做毕这些事,她会悄悄的去看一眼父亲,她知道父亲喜欢这些文雅的风物。

  酒过三巡,他们不同的特点就显现出来。这个时候,我饭也吃完了,就赶紧跑去磨墨铺纸,像是训练有素的小动物。家里养的大黄狗,总是在这个时候烦我,在我的脚边游来荡去,拌得我要摔跤,我总是会情不自禁飞起一脚踢开它,它呢,经常是不吭声的夹着尾巴躲开,或者低低的嚎叫一声逃走。我记得王老师,脸微微的红,似笑非笑,总是朝父亲夸奖我几句。背后听到,我还会有些忸怩作态呢,有时不小心会将墨汁弄了一身。他们借助酒劲,就着一腔激情,奋笔挥毫,写出一幅一幅令我诧异的优美书法或诗歌,那湿润的墨气,仿佛有生命一般,傲然地游走在薄薄的草纸间,令我讶异不能平静。然后,他们相互之间,又会很客气地互相更换位置欣赏一会儿,彼此赞美几句,谦虚几句。然后,又都谦谦然的,心满意足的,回到饭桌旁,继续豪饮神聊。

  饮酒完毕,我会跟在父亲身后,牵住父亲的衣裾,走出家门,目送王叔叔远去。他永远是微笑的样子,偶尔回头招手,踉踉跄跄的,高一脚,低一脚,踏上黑暗的回家土路。那个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他会不会醉倒在路旁的小溪里?会不会跌在田野里睡着了?山里的野猪会不会嗷嗷哼着吓着他?还有,村外的野狗呢?

  父亲总是取了一根木棒,递给他,嘱咐他路上留神。半年后,他艰难地抱回来一大把木棍,——哎呀,那都是我家木棍?他笑嘻嘻的,还给父亲说,以后再也不用这些东西啦。父亲微笑着。他不说话是对的。他们是默契的。有些话,是不用说出来的。当然,这个话,其实我也是知道的,王叔叔很快就要搬到学校新盖的宿舍楼来住了。

  那些子夜时分寥落的寒星,在以后出门远行的求学生涯中,常常不知不觉悄然退缩到我鲜亮的记忆里来,一如此刻沉寂而清晰的城市。当时的我还小,还不懂得观察那些美极了的星星。而现在,却经常缺乏曾有的雅兴,只在偶尔间,还会再去看一看我心爱的星空。如果现代人是这样忙碌的,那么我其实是很不想要如此无趣的忙碌。你瞧,唐爱国喝得太多了,现在他走路摇摇晃晃的,像始终站不稳脚步,又像害羞的孩子,总是忸怩着不肯站直。只我心里是清楚的,我知道我自己还没有醉,可是,我的腿脚,好像也不听使唤的了。

  说起来,我们倒是一直在路上走着。我们没有撞在店铺的玻璃门上,也没有走到白亮白亮的湖水里去。这就说明我们是一直走在路面上的,对不对?

  不知走了多久,也许我们走错了路?回家的路,从来没有这么远。

  唐爱国站住了,喊道:“停,停下。”

  我说:“怎么了?”

  他有些兴奋地说:“他娘的,我要尿尿。”

  “尿就尿呗,用得着喊出来?”

  “找死!你走开!老子要尿尿。”

  “尿尿也这么大张旗鼓?”

  “你不要尿尿——你的膀胱怎么那么大?”

  “我的膀胱很大?”我吓了一跳。

  他嚷嚷着,这个家伙真讨厌,弄得我也开始想要拉尿啦。一个人尿尿就得了,干什么都要有人做伴吗?

  我们亲切地并排站在一起,相距不过一步之遥。他的脸背着光,我的脸也背着光。高高的灯柱,在我们的身后奢侈地挥洒着强烈的光线。我们站在弯着漂亮弧形的高架桥上,倚着灯柱,掏出胀鼓鼓的拉尿的家伙,朝桥外面广大的空间撒尿——也许太高,或太远,我们撒出的尿(与大桥有着同样漂亮的弧形),越过桥栏,朝黑暗的空中坠落,却听不到一点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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