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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一支烟刚抽了半截,我就把烟摁灭扔到连接处的烟灰缸里,打着哈欠对高小菲说:"我得回铺上睡觉了,咱们明天再聊。"高小菲把口中的浓烟徐徐地吐到玻璃窗上,说:"有书吗?借我看看。"我点点头,返回车厢,把一本《读者》和一本《青年文摘》拿给高小菲。躺到铺上时,我突然想起大平讲的关于他俩在火车上干那事儿的故事,忍不住无声地笑了起来。我是这么想的:任何两个同一市场的孤男寡女在列车上相遇,都是比较难得的,如果高小菲是个有些姿色的女人,相信我肯定会动动凡心的。即使我没有大平的色胆,不敢在深夜里爬到一个女人的卧铺上把那事儿就地解决了,但彼此间产生点儿暧昧关系还是很有可能的。至于回到奉城,两人的关系能发展到何种程度,咱们另当别论,起码这漫长难熬的两天两夜还是让人有点儿盼头的,甚至是充满愉悦和遐想的。可眼前这个俗不可耐的高小菲实在无法令我产生丝毫的非分之想,尤其是一想到她那粗大的骨节,就足以抵消我对一个女人的欲望。至于我的漫不经心、不以为然的举止,高小菲是否会感到失落呢,那就不关我什么事了。

  第二天中午,我赖在下铺的床上懒得动弹,高小菲走过来一把掀下我蒙在眼睛上的枕巾,说:"你也不嫌脏。都几点了,你可真够能睡的。"女人就是他妈的虚伪。难道我用枕巾蒙眼睛比她干那事时咬在嘴里还脏吗?我用手捋了捋头发,坐起身,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高小菲一屁股坐到我的铺位上,把昨晚我借给她的杂志随手扔到我的背包上。"快穿好衣服,咱们到餐车去吃饭。"高小菲催促我。

  我本不想去餐厅,嫌那里太吵,酒菜也贵得离谱,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与你一同进餐的那个人。如果换成一个年轻高挑的姑娘,还用她主动张罗嘛。但既然高小菲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推辞。我慢腾腾地穿鞋下地,到盥洗室简单梳洗了一番,才懒洋洋地跟在高小菲后面,低着头向餐车走去。

  高小菲兴致勃勃地点了一个瓜片炒鸡蛋,一个肉炒尖椒。问我:"想喝白的还是啤的?"我连忙说:"啤的啤的。""那好,咱们中午先喝点啤的,晚上再喝白的。"我真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酒瘾。说完,高小菲冲服务员打了个清脆的响指,大声喊道:"来四瓶珠啤。"我把头转向窗外。我喜欢看窗外南方的冬景,阴沉沉雾蒙蒙的,总是要下雨的样子。在飞速流动的这种景色中喝酒,的确是件令人惬意的事情。

  我掏出一支红塔山递到高小菲面前。高小菲看都没看,摇了摇她那烫着大花卷似的脑袋,然后把一盒白摩尔啪地拍到餐桌上:"我抽这个,习惯了。"

  高小菲每吐出一口烟,都要紧绷起上嘴唇,而下嘴唇则使劲儿向前努着,眼皮上翻,把口中的浓烟缓缓地吐向正上方的头顶,浓浓的烟雾把她额前的卷发吹得颤巍巍地抖动着。这在我看来不免有几分滑稽。如果高小菲是我相熟的朋友,我一定会告诉她,这样吐烟不好,一是那些烟雾要经过她那整张精心修饰过的脸庞后才缓慢地漂浮到空气中,这对视面部皮肤为生命的女性来说是顶顶有害的;二是口型不雅,显得粗俗,没教养,尤其是对于一个女人而言;三是无形中加快了额头皱纹的深度。但这话我怎么能对高小菲说出口呢?

  两杯酒下肚后,高小菲掐灭手中的香烟,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怎么了?"我以为自己嘴巴边有菜叶之类的玩意儿,就用手下意识地抹了抹嘴角。高小菲哈哈地大笑了起来,笑够了才问:"听说你是大学毕业生?"我这才放松下来,将身体靠在椅背上。"你听谁说的?""老吴,我听吴老板说的。"吴老板也是个大学生,当年念的是广东阳江师专。吴老板亲口对我说过,在他结识的东北生意人中,只有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听得出来,吴老板对我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是另眼相待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在裤子批发这个行当里,我只能算是个地地道道的"小户",但吴老板并没有嫌弃我,对我还挺关照的。有什么新货,只要我在广州,都会让我过去看看。要知道,光明市场至少有五六户人家与吴老板保持着多年的客户关系。当然,这种客户关系并非是固定一成不变的,而是松散型的--就是说在与其他服装厂家同样布料、同样价格的情况下,他们会提吴老板介绍或提供的布料,然后到吴老板的厂里加工。而一个服装厂家的老板是不会同时在一个市场里发展太多客户的,这样很容易造成恶性竞争。到头来,那些客户谁也挣不到钱,甚至还会砸了厂家的招牌,日后谁还会愿意跟你合作呢?

  列车在飞驰,路基两旁的树叶欢快地挥动着。

  "这年头,大学毕业做生意一点儿都不稀奇了。现在不是时兴下海嘛。我也算是个小弄潮儿吧。"我自嘲地解释说。

  "但在咱们市场,我还从没听说哪个是正牌大学的毕业生呢。"

  "大学毕业生下海一般都选择开公司办工厂,跟人聊起来既体面,又显得有宏图大志。但我觉得还是干服装生意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互不相欠。天天见现金,钱赚得踏实。"

  高小菲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示赞同:"这倒也是。我看现在许多开公司的人都只是空架子,一个个穿戴溜光水滑儿的,把兜翻翻比脸都干净。跟谁都敢开口借钱,还理直气壮,脸不红不白的--过几天我送张支票过来给你。好像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特别恶心。"

  高小菲说这话我爱听。我端起酒杯在高小菲的酒杯上碰了碰,仰脖干了。

  "你最好别跟别人提我是大学毕业生。"

  "为什么?你是怕说出去丢人?"

  "那倒不是,我只是嫌解释起来太麻烦。"市场里经常有人问起我的学历,有人还专门跑到床子上来打听,好像与人刚刚打了赌,要向我当面求证真伪。烦死人了。

  "我只是挺好奇的,你看,像我这种人,上学时脑瓜子笨,学习成绩不好,毕了业既无班可接又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只能干干临时工,手里攒俩钱,就想自己出来支个小买卖,混碗饱饭吃,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你呢,辛辛苦苦念了这么多年书,毕业了就能坐办公室,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多好。"说完,高小菲顿了一下,接着说:"要是当初你想到大学毕业后还得出来干服装,会选择费劲巴拉地读大学吗?"高小菲的态度是认真的。

  我望着高小菲化着浓妆的宽脸盘,同样认真地回答:"会的。"高小菲端起手中的酒杯,等着我继续说下去。但我却端起酒杯,换了个话题:"你信命吗?""信,我信命,我最信的就是命了。"高小菲夸张地大叫着说。"所谓人生,都是冥冥之中老天爷安排好的,人不能跟命争。我们只能遵从命运的引领,是苦是甜,每个人都要承受。"说这话时,连我都感到了气氛的压抑。高小菲的眼神暗了下来,像窗外雾蒙蒙的天气。我俩就这么默默地干了一杯。

  这顿酒,我和高小菲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喝到晚上八点,每人喝了七瓶啤酒。由于喝得较慢,我并没有喝醉喝吐,只是头有些晕乎乎的,那是种很舒服的感觉。躺在铺上我睡不着,差不多隔一小时就得起来撒泡尿。我想到,当初大平跟高小菲在餐车上谈得也是比较开心吧。那他俩是怎么从一场开心的交谈过渡到那事儿上去的呢?这是个不小的难度。我是这么理解的:尽管他俩铺挨铺,且都是上铺,但这也只相当于一个比较暧昧的空间罢了。即使现在我与高小菲也处在那样的空间里,我相信,我们仍然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其二才是最直接的关系。就是那晚大平喝多了酒。就算那晚他俩不是铺挨铺,在夜行的火车连接处大平也能把那事儿给干了。大平绝对有这个胆量。也许女人都喜欢这种刺激,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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