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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


  以前,我以为爱情应该是细水长流的累积。可我此时知道,对一个人的喜欢,有时候会呈线性增长,可更多的时候,是呈指数式的上升。全凭你开没开窍。

  以前,我没有留意他的时候,他的不平凡也是平凡。现在,对于我来说,他的一切都不平凡。

  朝夕相处间,我开始注意叶逸臣的小习惯,比如他在帮设计师调试电路时,手在键盘上快速炫目的动作;比如他在写文件偶尔卡壳的时候,会用指尖敲击桌面;再比如他思考问题的时候,眼睛会微微眯起来,诸如此类。

  我莫名其妙地,毫无道理地为这些着迷。= =

  另外,我开始一点点探索他的历史。当然,都是我问他他告诉我的。我想知道他的一切。他也乐意同我讲,不过他绝口不提他上大学以前的事,他总说,那时事事都没有选择的自由,想起来憋屈,不愿意提起。

  于是我便得以知道,他当年获得国际数学建模竞赛金奖,并以T大大三学生的身份,申请到国外名校的全额奖学金;在读书期间受到导师的赏识,让他提前毕业并推荐他去A&T公司工作;在A&T,他策划的项目,当年年底在消费类电子市场狂卖,至今仍占据可观的市场份额……

  干我们这一行的,平时最仰慕的,就是那些能把电路玩转的人,毫无疑问,叶逸臣就是这样。

  说我肤浅也好吧,我喜欢他,很大程度的原因,来自于他对事对人的态度。若有人尝试着了解叶逸臣,第一眼就会发现,他最大的优点是专注。我刚来公司的时候,版图画得手忙脚乱,这个没画完,想到另外一个还没开始,又着急着要去画。叶逸臣有一次看着我同时开了两个页面,对我说:"当你有很多事情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件一件来,先把一件做完,再开始另外一件。"

  至此之后,我以此为工作准则。

  我对他的感觉,除了有日渐升温的喜欢,更多的是钦佩,仰慕和崇拜,这种糅合了仰视态度的爱恋,让我有时隐隐不安。并不是因为觉得他还想着以前喜欢的女孩,而是对于自己的小小自卑。他那样英俊,那么优秀,为什么会看上我?每当想到这里,我总会自我安慰:"看对眼了就是这样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没准他觉得我靓过李嘉欣也说不定。"

  在这样又喜又忧的情绪中,酷暑季节到来了。

  夏天,连柏油马路都软绵绵的,人也不例外。离了空调房,这人就活不了了。

  早上我会早点去办公室,一来清晨上班不会那么热,二来可以给叶逸臣把办公室的空调开好,这样他来的时候环境温度就很合适了。

  晚上他若要加班,我就提前回他家里,给他做饭,熬绿豆汤,如果他回来得早,我们会一起吃饭,如果他要很晚,我就先回家。

  叶逸臣出差或者出去陪客户的时候,我有时候也跟小陈一起吃午饭。

  小陈对我的所作所为持不赞同态度,直说我恶心。她说她老公当年追她的时候,恨不得用手板心煎鱼给她,现在到我了,就倒了个个儿。

  "菲菲啊,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做太多事,否则结了婚,男人就会觉得你做家务是理所当然。"

  可我这人就这样。若是喜欢一个人,恨不得把心挖出来,要对他好,对他好,对他好到不得了。

  这就是我眼里的爱情,而且从为对方付出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快乐。我为自己能替他分担少少而高兴。

  虽然我的心里,也有时候奇怪,为什么我们好像没有热恋,就进入了平淡期呢?

  难道是因为我们一起工作了这么多年,可以直接越过爱情火花四处乱溅的阶段?

  那我多不甘心啊?!

  于是,无聊的时候,我不再打CS,我开始上网看言情小说。我想看看别人的爱情是如何。

  可看来看去,大都是男女主经历一番大波折,才发现彼此相爱在一起的,跟我的情况好像不太相符,实在没什么可借鉴的。也是,若是平淡的爱情,写了又有谁看?算了,我还是自己独辟蹊径,慢慢摸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车去吧。哈哈。

  周六的大下午,外面的太阳晒得地面直犯令人眩晕的白光,我趴在铺着竹凉席的床上吃着冰棍看电影。叶逸臣周四又出差了,这么热的天,真是辛苦啊。

  以前,我加班到昏天黑地的时候,心里总是暗骂他是吸血鬼,万恶资本家。其实我得承认,我的工作量真的不多,只不过因为生疏,事倍功半迫不得已才常常加班。现在熟练了之后,我比叶逸臣要闲得多。他才是真的辛苦。又要管技术,管市场,还得管我们这一大帮子人。

  我这样一想,就觉得自己现在吹着冷气吃冰棍看电影,真是太没有人性了。

  我拿起电话,决定慰问慰问他。

  "芳菲?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那边叶逸臣笑着说。

  "想你了呗。"我把冰棍棍子丢进床边的小垃圾篓,翻个身说:"你呢?你在干嘛呢?"

  "在宾馆准备合同文件。"叶逸臣说。

  "对方准备要签合同了?那太好了。"我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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