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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六、谈恋爱跟做生意一样

  吴锦恒上班后,我可以利用一点时间收拾卧室,然后为自己梳妆。

  猫猫原来由家庭教师他送上幼儿园,现在我为了更多时间跟猫猫亲近决定自己来送。

  我每天送猫猫去幼儿园,其他的送孩子上幼儿园的年轻妈妈总是在幼儿园门口跟我打招呼。我很喜欢这些女人,一见到她们就高兴起来。往往一天之中,我同这些女人说话最多,因为晚上吴锦恒经常不在家,我也要学习。

  这些女人饶有兴味地谈论孩子成长中的琐事,药方、发烧、头痛、拉肚子等病因。她们比较孩子的病征,提供有益的暗示,互相夸奖孩子。似乎她们之间存在着秘密的姐妹情谊,又似乎幼儿园门口有一种秘密运动,所有的孩子妈妈都可以参加。任何来送孩子的妈妈都受到欢迎,而且马上成为朋友。除了她们的职业和她们的丈夫外,她们似乎只对孩子、生育和抚养着迷。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女人是伟大的。她们的伟大让所有的丰功伟绩成为浮夸,让所有的诗人和画家都像爱炫耀的小孩子。

  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先到学校图书馆,借来一大堆同一作者所写的书。我将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通俗著作和学术著作都拿来一起读。经过一些时日,我把所读过的东西大部分都记住了,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而实际上,我过去是学理科的。后来有一天我发现,当我读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莎士比亚和杜威时,我非常崇拜他们,也想做他们那样的人。因为我永远不会当一个医生,永远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当秘书,我要有自己的冒险。我永远不需要任何男人来帮助我,我永远不读食谱和时装化妆品广告,我永远不涂脂抹粉,我永远不会让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永远不会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样舔自己的嘴唇,我将兴趣转向文学,寻找大千世界中能够解决我所有问题的书。我一本也没有找到。后来我读简·奥斯丁、司各特、法尼·伯内、乔治·艾略特和各式哥特式小说,读达夫尼·杜莫里亚、索马赛特·毛姆、弗朗克·耶比、约翰·奥哈拉和成百本说不清书名的小说,可是什么问题都不解决。读书就是为了逃避生活。我开始逢年过节都不回北京看望爸爸妈妈,怕耽误自己读书。我上厕所读书,洗澡读书,每天读到深夜,有一天我终于在大学里找到了《源泉》,我简直手不释卷,安·兰德这部大部头的书,我一连读两遍。当我必须还给学校图书馆的时候,我让爸爸给我买一本,作为生日礼物。接着我去读尼采的书。尼采说女人都是撒谎者,精于算计,想统治男性,要是找女人,最好带上鞭子。他这是什么意思?不错,在我们家里,我妈妈统治我爸爸,但是我妈妈并不是撒谎家。我不尊敬尼采。我不能想象男人用鞭子打女人,然后让女人崇拜他,他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对男人俯首贴耳。想都甭想!

  嫁给吴锦恒,那是魔鬼在与上帝的牌局中又轻取了一分。

  因为我欣赏吴锦恒三点(按重要性排列):欣赏吴锦恒会捕虾;欣赏吴锦恒会挣钱;欣赏吴锦恒对我的爱情。换了别的女孩子,相信不会愿意跟吴锦恒一起去捕虾,可在我眼中,没有比看吴锦恒捕虾更引起我沉思的事了。很快就发现,我嫁入豪门更能满足普罗大众的求知欲,也更接近人生的真相,更具实践性。很多大学的女生都渴望知道我是如何立志,如何在情场、学界、上流社会圈子的实践中逐渐完善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在遇到挫折时,又是如何自我修复--这部分属于励志和自我发现的过程;女大学生们还想知道我如何理财?我是如何在股市风起云涌时,将获赠的股票果断卖出的?瑞丽是如何判断出手时机的--这部分属于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另外,如何跟顶级富豪打交道?如何掌握这些富豪的心理动向--这部分属于一门边缘心理学科,香港的记者还追着我寻问,我是如何保持身材容貌,以及着装和礼仪的?我是如何看待谈恋爱跟做生意的?谈恋爱跟做生意面对的无非都是人,相似的不是一星半点,问我是如何操作的!拿到台面上说,你们肯定将信将疑,你们肯定认为跟"钱"结婚肯定没有什么道德规范,也肯定没有什么纲常伦理。然而,吴锦恒是个沉默寡言的"钱"--人,难得的几句话也都在谈他自己:他的马场;他的希望;他的事业。我愿意跟吴锦恒在一起,原因在于吴锦恒爱我!喂,你们可不要以你们的人生架构、世界设定去揣测我,我其实还没有爱上吴锦恒--这又是一门跨门类的边缘学科,暂时告诉你们那叫"商业情感学"!原因在于我有种激情经过长期压抑,现在像火山样迸发出来,显示着力量。在我发现自己能接受一个男人的爱情时,我的思想变了,我的灵魂变了,我的嘴唇变了,我的步态变了,我的四肢变了,我的胸脯变了。全世界的女孩都把自己变得漂亮了归功于爱情。我把它归功于我自己。

  很自然,嫁给吴锦恒后所有的问题都来了。并不像外界想象得那么简单。结婚意味着巨大的变动。过去,我曾经想,有一天住的地方大了,房间自然不会零乱,收拾起来也就容易多了。可事实上,住的地方越大,需要打扫的空间就越大。现在看来,越有钱,打扫的任务就越繁重。避免这一任务的唯一办法就是生来就是男人。我的家里虽然请了女佣,花园的园丁,我的担子还是不轻的。我的婆婆靠检查居室卫生陶冶情操。她每天从外面回来就用手指摸东西,摸我卧室的窗台和墙上的花边,摸大厅的边边角角摸书房客房的桌子椅子。她说检查女佣打扫房间是我的责任。早年她嫁到香港时,她的婆婆戴上白手套检查家里女佣做的卫生,但是从来没找到一点灰尘!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到家,吴锦恒正坐在婆婆的小客厅的小餐桌旁大快朵颐,往嘴里猛塞荔枝芒果腌鱼,婆婆笑容满面地看着儿子。丈夫跟自己的妈妈这么亲密当然是好事,可我每一次走到婆婆的小客厅时,俩个人谈话听起来还很热烈,等我一靠近,就变得鸦雀无声了。我还注意到,婆婆对我总是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不仅如此,婆婆还开始对我的衣着挑三挑四。婆婆的衣服都是一线品牌,名家制作,而我,除了牛仔裤还是牛仔裤,婆婆说我是牛仔裤专家。吴家的所有人都是到高档时装店去订购衣服的,似乎一向如此。吴家所有的孩子生下来时,都是穿从英国订做来的宝宝装。婆婆告诉我,只有穿这些牌子的衣服才能进入属于他们圈子范围的俱乐部,还有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我希望循规蹈矩,遵守吴家的一切惯例,至少在我能跟吴家人友好相处,足以促使我能按自己的方式跟他们交流为止。但是我无法想象一年到头全身名牌是什么滋味,管他能不能去俱乐部呢,管他能不能进入上层社会的圈子呢。由于这些话我都不能跟婆婆和吴锦恒说,我就决定逆来顺受!现在我沦落到每天看婆婆脸色的地步了,婆婆是我们全家的风向标,而我,已经没有我了--噢,没有了,已经没有了。

  当然,生存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感官和心灵的麻木。

  当然,因为男人在不同水平上体验着生活。吴锦恒为自己的公司坐飞机跑遍全国全世界,所以他在家不用做家务,在外面什么都是第一流的--住豪华酒店,在豪华餐馆就餐,那儿什么都是干净整洁的,那儿的服务员让干什么干什么;住惯了高级酒店,一切都是锃光瓦亮的,服务员跟在屁股后面颠颠的伺候着。吴锦恒将这些派头带回家,认为自己的家里不够窗明几净,显得没什么格调。渐渐地,而且不可避免地,我就变成了他挑剔的对象。所以,这两天,吴锦恒得了感冒,他腻腻歪歪地躺在床上受罪,我数过,他叫了我33次,让我给他的房间进行空气清新,换洗消毒所有的床单被罩枕套被子,给他消毒碗筷,定时量体温,给他喝水吃药,按摩拔火罐,削水果,榨西瓜汁,拿咳嗽药水,拿光碟看DVD,拿退烧药和杂志。还有,因为我从小在北京长大,他让我给他做自己擀的北京面条吃,看见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他很生气,决定自己亲自动手。结果将面糊弄得哪儿都是,下不来台了,就将手里的面摔到厨房墙壁上,说这本来应该是我做的事,然后气哼哼的回床上躺着去了,留下我收拾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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