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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什么意思?”刘兴桐有些心虚,但依然强悍。

  “你自己知道!”李可凡并不示弱。女人的最后一道堤坝让昨夜的神秘电话给彻底冲垮了。她现在无须顾虑什么、保护什么了。人的变化往往只在那极为微妙的瞬间。

  “我劝你别太过分。”刘兴桐声音有些发颤。他想不到这个柔弱的、百依百顺的女人,会变得如此冷峭,如此坚决。

  “我一点儿都不过分,过分的是你。”李可凡异常冷静。她面前这个男人变得极为猥琐,这种感觉不是今天才有,只是她不断告诫自己不应该有这种想法,这种想法太危险。

  “不就是一个电话吗?”刘兴桐想调转话题,他实在不想再谈手稿的事,那毕竟是一件难以启齿和面对的事情。

  “请不要跟我谈电话的事,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与我无关。”李可凡不依不饶。她昨夜想通了,她决意不再敷衍下去。

  “那,你自己想好了,有什么决定告诉我。”刘兴桐知道昨夜的电话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他们夫妻之间的裂痕早已存在,只是各自都不说破而已。李可凡是个很能忍受和把自己掩藏起来的女人。她轻易不会去撕裂什么,包括感情。

  绵绵秋雨里有一种粘稠的浪漫气息。山鸣谷应似是一首曾经很流行的《在雨中》。人们现在已经很少听到这首歌了。那种互为钟情,纯粹得透明的古典情怀,似乎只能诞生于劫后离乱的小巷人生。大都市不再相信类似从沙面的小桥河涌边走出的款款深情,那种天长地久绵延一生的心灵诉说和无尽的期待。爱情的纸船不会再有清澈的流水将它漂起,人心变得浊重,像广州上空灰蒙蒙的天空一样。

  最近这段日子,李可凡在外国语学院听课,授课老师是一位从英国来的教授,讲莎士比亚的悲剧。她本来已经十分消沉的心情,让莎士比亚的悲剧情节浸润得无比伤感。每天上午听讲,下午没课,中午她便从学院围墙背后径直上白云山。

  林中空地的合唱,天天回荡着一种逝去岁月的激情。原来是每周4天,现在是天天合唱,只要有三五人在一起,便总有人会挺身而出充当指挥。不一会儿,合唱队伍便如滚雪球般变得声势浩大。所有来这里参加合唱的人,都被某种东西吸引,这种吸引不是来自白云珠水,不是来自某一个偶像,而是来自于自己心灵的呼唤,是自己让自己消逝的岁月所吸引,是自己的呼吸把自己引领到白云山的林中空地。所以,从日出到日落,合唱的歌声,像一轴永远翻不完的长卷,一本了无尽头的书,铺展在林中空地的每一个角落。

  李可凡庆幸自己终于寻找到这样的天堂,一定有一个天使引领。她好像回到少女时代,被初恋陶醉,这初恋就是唱歌。

  其实她并不唱歌,她只是寻找一个远远的角落,能够很真切地感受气氛的地方坐下。她颔首托腮在那儿坐着,常常是一直坐到夕阳西沉,曲尽人散。

  唱歌的人群中,有一个拉小提琴的,他几乎天天来。有时早些,有时迟些,但一定来,风雨无阻。

  这个人大约30岁左右,脸色苍白,似乎得过什么病,不太健康的样子。他头发很长,拉琴的时候,总有一绺头发掉下来,挂在前额上,以至于他常常要在静音的时候,甩一甩头发,那个姿势美极了。他总是默默地来,默默地拉琴,从不与人交流。他似乎什么曲子都会拉,指挥掀开歌页,他会很专注地一瞥,马上拉起一个前奏。他拉琴的时候,常常闭合眼睛,只有在拉过门时,全场静寂,他才会睁开眼睛,看一眼合唱的人群,那眼神是柔和的,像羊的眼,有一种忧郁在荡漾。

  合唱没有终止的时候,唱歌的队伍川流不息,唱累的人出列喝水歇息,马上会有人把空位补上。指挥的也是这样,总有人在那儿等着替补。以前是清唱,自从来了这位拉小提琴的,伴奏便是他的专职。大家已经习惯了上午清唱,下午等着拉琴的人到来。他总是在午后到达,喜欢唱伴奏的,就等下午上山来唱歌。

  李可凡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她一边听大家合唱,眼睛却从未离开拉琴的人。她已经很熟悉他拉琴的各种姿势。她从他身体的起伏升沉中,慢慢地读懂了歌曲的乐理。她甚至随着他的姿势打着节拍在心里哼歌,慢慢地便唱出声来,心情也就舒畅了许多。

  唱歌的人来来去去,拉琴的却永远只是他一个人。他仿佛是一架不知疲倦的机器,在那里无声地转动。夕阳西沉之际,林中空地只有他一人仍在拉琴。可是,李可凡似乎已经听不到琴声,只见一个身材颀长的剪影,在光斑闪烁的红叶之间浮动。那人也似乎早已不在人间,而是漂浮在云端里,渐离人们的气息而去。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她嗅到了青草与树叶的气味,那气味把她带回少女时代。那是在故乡的山林。父亲带着她,从城里去老家。她第一次走进山林。山林里就是这种气味,青草和树叶的腥气,正是这种腥气使她萌动了一种欲望:她想拥抱什么,不,是渴望被拥抱。那种诱人的腥气似乎是来自人的灵魂,又透过那青草和树叶散发出来。她伏在父亲的背上,她强烈呼吸着太阳晒在父亲头发上所产生的那种男性的气味,男性头发和阳光交合而成的气味。这种气味就是青草和树叶的气味。在她认识刘兴桐之前,她认识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友,那人是个作家,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离婚大潮中,他离婚了。那时她还是大学三年级的外语系学生,而他已经是一个很著名的小说作家了。她如痴如醉地追求他,而他却异常冷静。他们相处了三年。有一天,他告诉她:“我离婚了,但我永远不会再结婚,能够接受这一点的人,才能和我在一起。”说完,他没等她表态,他就忙说再见。那一年她21岁,他差不多40岁了。这个年龄的男人,尤其是男作家,是最危险也最诱惑的。和这位作家在一起时,她时刻地感受着青草和树叶的腥气,那种来自阳光和荒野丛林的气味。后来和刘兴桐结婚,她暂时忘记了对这种气味的寻找。当她再度记起时,她发觉刘兴桐不是具有这种阳光气味的人。她曾经像小狗一样嗅遍他全身,他的衣服,他睡过、摸过的床铺和物件。她发疯似地到处嗅着。没有,一丝也没有,没有阳光,没有青草和树叶。她把刘兴桐的衣物扔到草地上,挂在树林里,曝晒在阳光下。她贪婪地嗅它们,还是没有。她终于压抑不住,很突兀地问刘兴桐:“你身上没有阳光和青草树叶的气味?”那年,她还不到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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