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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却并不点破,也不回信拒绝。在校园里相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但走过去好远,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

  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人也愈发美丽起来。

  那时,我没有住校,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有一段时间,桥的路灯坏了,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有一天,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和我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看见了他,我感到安全了很多,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刚开始,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

  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感动。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而是自己收藏起来。

  (四)

  1988年初,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跳出了一个孩子。

  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于是李丝丝就跳了。跳完,就躺在沙堆里,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没等送到医院,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

  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班上的学习尖子。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正值冬季,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无论是她的父母、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

  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当时我正在怀孕,从怀孕三个月起,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到了五个月以后,就已经是大腹便便,七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别人从背后看,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才蒙混过去了吧。但这并不是好事,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

  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大家审问了她一晚,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强奸案的孽果,于是报了警。

  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丝丝并没有遭遇强奸。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校长的大公子王刚。

  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家长义愤填膺。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有家长上书教育局,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杀一儆百,整顿校风。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

  校长离任前,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放寒假的时候,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我也是学生会干部,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彼此的印象不错。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小时候练过体操,身体特别柔软。因为在一年多前的"国庆"晚会上跳"孔雀舞"而闻名全校,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孔雀公主"。她出生军人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最体面的职业。

  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她考上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而被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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