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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学校有两朵校花,一朵叫王月月,一朵叫陈曦,都堪称绝色佳人。学校为了提高知名度扩大生源,经常联系地方电视台带着她们到处做节目。两人给一家酒厂拍的广告还上过中央电视台,在郙城很有名气。

  毕业后,陈曦去了深圳,给一家广告公司做了平面模特;而王月月则火速地同人订婚。据说那男的很了不得,是郙城市委组织部部长的儿子。不过我们还是认为陈曦比较有远见——组织部长算什么?深圳那才是大世界。

  半年之后,听陈曦的一个老乡说,她在广州被人骗了,差点送命,现在正打算回老家。与此同时,王月月已经跟部长的儿子结了婚,做起了全职太太。值得一提的是,我碰巧在商场门口见过一次月月。啧啧,那场面,可谓雍容华贵,富丽堂皇。只见她玉手轻轻一抬,远处一辆奥迪便发出滴滴的叫声。看那派头我当时就想,估计连鞋垫子都是纪梵希的。

  陈曦和王月月因为不同的选择而带来的巨大差异让我深受启发,这活生生的例子说明了什么?说明齐齐的话简直是放屁,还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真是肉麻!为此我给她去了一封信,将我的观点总结了几点:

  1.由“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得出“结婚>工作”。

  2.由“贫贱夫妻百事哀”得出“嫁给有钱人可以从根本上控制‘哀’,至少可以让‘哀’少点儿”(往小了说,是减少家庭纠纷,降低离婚率;往大了说,是拉近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大团结)。

  3.由“结婚生子为女人头等大事”得出“女人迟早要嫁人”(你可以选择单身,但是你就没能拥有完整的人生)。

  4.由“女人二十一朵花,三十豆腐渣”得出“青春易逝,嫁人要趁早”(最合适的时间做最正确的事)。

  综上得出:珍贵短暂的青春赋予我们最崇高的使命就是——嫁有钱人。拥有一段没有“百事哀”的婚姻,才是女人最大的成功。

  我绝不是误导齐齐。

  职中毕业招聘会上,有家旅行社的经理见我英语底子比较好,强烈要求我去他公司做导游,并开出了很诱人的条件——管住宿,无试用期,底薪600元加带团提成。这在同学们看来,简直就是天上掉的馅饼(我们这种学校毕业的在市内找工作,最多也就500元左右,还不管吃住)。我想都没想就摇头。同学们都说我犯浑。我面不改色,心里冷笑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我义无反顾地去了天星酒店,做了一名前台接待员。试用期三个月,月薪520元。

  这看似轻率的举动,却是我经过深思熟虑,认真调查之后的结果。

  天星酒店是天海集团公司旗下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九个专业化公司,涉及了房地产、投资、证券、酒店、水利电力等很多个行业。光说酒店这一版块,全国就有十家分店,全是四星级以上。

  天星酒店是郙城市政府和许多上市公司的定点接待处,大大小小的接待和会议都会放在这里,说简单一点,是有钱人最集中的地方。什么叫熏陶?这就叫近朱者赤!什么叫长见识?这就叫开阔眼界提升品位!

  我之所以应聘前台接待员,是因为这个岗位可以和有钱男人做最直接的交流。比如做入住登记啊,帮他们寄存贵重物品啊,帮他们订机票啊,以此暗中获取他们的信息。我有充分的理由看他们的身份证——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全部一手在握。同时,我对酒店为我们设计的工作造型也很满意:浅粉色套装,脖子上系着小丝巾,整个一温柔可人、胸无城府、清纯脱俗的女孩。

  我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心计的人,这也是对生活的一种追求。我有扰乱社会治安吗?有扰乱交通秩序吗?有侵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吗?——没有!寝室里那六个小太妹怎么说来着?走自己的路,去说别人吧!

  林语堂有段话我忒喜欢,他说出嫁是女子最好、最便宜、最称心的职业。世上职业,原无所谓贵贱,女子出嫁并不一定比男子卖豆腐馄饨更低下。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关于嫁入豪门的小说。有一部写得最让我失望,说的是一个女孩为了嫁入豪门,想尽办法进了一家跨国公司,但由于学历太低又没有特殊才能,只能做一名普通的打字员,结果工作了两年,连总经理长成什么样都没见着。我边看边骂她猪脑子,笨,还不如去给这些白领送盒饭,起码也能混个眼熟。

  不过,我并不比那女孩儿幸运。

  在前台守了一年多也没逮上只兔子,倒是引来一些有家有室的老男人。有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福建人,是酒店的VIP,有天晚上他从外面消夜回来瞅见我一人在值班,就明目张胆地问我愿不愿给他当二奶,每月一万还可以考虑送房子。要不是公司有规定,我真恨不得一脚踹在他肚子上,然后在他脸上画只母乌龟。

  还有一次,酒店住了一批搞地质勘测的大学生,有个江西小伙子对我很有意思,临走时红着一脸青春痘说要跟我交朋友,问我能不能告诉他QQ号和电话号码。我当然说不能。我是坚决不会考虑外地人的,一来不忍心扔下我妈远嫁他乡;二来觉得与外地人一起生活很压抑,连做个爱还得讲普通话;三来担心对方是骗子。现在用这种方式骗女人的案例太多了,到时候被拐卖到了越南,我哭都哭不出来。

  第一个月工资发下来,我交了房租和生活费,连买件像样的衣服都困难。我给自己打气说:宁缺毋滥!黎明前的黑暗!

  之后认识了一个,同事介绍的,把他从头夸到脚:复旦大学的呢——博学!在市团委工作,公务员——稳定!大学刚毕业——单纯!

  我被说得一阵心花怒放,就和他见面了。不到一周,我提出了分手。原因是他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自己到现在还是住在集体宿舍里。每次约会都没地方可去,围着广场一圈接一圈地走,风雨无阻,就只差整个锣边敲边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博学又怎么样?学问这东西也很势利,富人写诗叫才华横溢,穷人写诗就是书呆子。

  让我窝火的是,连酒店那个厨师朱胖子也来凑热闹,常瞅准我值夜班时给我送夜宵,还抬着一张墩子脸,深情款款地说要看我吃完了再走。我边吃边在心里说,趁早撤吧,全天下男人死光了我也不会考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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