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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说到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的朋友王小花打断了我的话。

  她终于愉快地说:“你终于说到一个女人了,那么她是谁呢?公主,还是他失散多年的母亲?”

  我说:“都不是,她是一个妓女。”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又大叫起来,她不相信我说的话。她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在她的印象中历史书上从来没有说过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妇女卖淫的现象。在她的观念中妓女这种古老的职业是后来才出现的事情,例如宋朝的时候大宋帝国的皇帝宋徽宗就喜欢逛妓院,撑一个叫李师师的女人的场子,还有大清朝的乾隆皇帝大张旗鼓下江南的时候也是和那些妓女们有一腿的,至于其他的记载倒不多见了。因此她得出一个结论,即妓女和妓院是后来才出现的事,至少是唐宋之后才出现的事情,春秋时期是断然没有的,我是在胡说八道。

  对于我的朋友王小花的固执,我毫无办法。我怎么去说服她呢?我只好又花费了不少时间向她证明,那个时候确实出现了妓女。我说我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要她相信我说的话并非信口开河。我说春秋时的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闾”就是公娼----其实这就是国家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开办女闾的目的管仲已经说得很明确,就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还有记载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所以那时候不但出现了妓女,连妓院也一同出现了。

  公办的私营的妓院,曾经一度充塞了大街小巷,这就是当时的情况。不过在那个时候旅馆业倒是禁止的,国家不提倡发展,这一点却是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当然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是经过我的仔细考证之后,我认为这就是历史的真实。历史书上记载,春秋时期社会极其动荡,民风不再纯朴,特别是拦路抢劫的强盗及入室盗窃的事件层出不穷,一些国君害怕农村的闲人及不学无术之徒都涌到城里来,不利于城市的治安,就曾明令禁止过旅馆业的发展。国家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今天用一句话来归纳就是:稳定压倒一切!我们知道,这是出于统治者统治的需要。如果社会不稳定,人民如何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呢?

  统冶者的这种做法很明确,他就是想让那些试图涌到城里来的闲人,进到城里来之后都没有睡觉的地方,这样他们在城里就会呆不下去,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件就会大量减少,天下太平,统治者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而妓院的出现就不一样,因为它可以疏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就不同了。这说明那时候的人们已经认识到了一条伟大的真理,即后来萨尔瓦多.达利归纳出来的:一切的恶都来自人们无法尽情做爱!

  这一段历史在现代旅馆业的课本读物中从没出现过,没有人认真地提起过这件事情,但是我认为却是历史的事实,不容置疑。所以那个时候非农非商非官无所事事的闲人进到城里来,并不能去住旅馆。旅馆是没有的,他们只能去住妓院。对于那些闲人来说,旅馆和妓院其实是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妓院除了提供睡觉的地方之外,还提供陪侍服务。那些人住在妓院里既解决了栖身的问题,又解决了自己生理上的问题,一举两得,比住旅馆要好多了,何乐而不为呢。所以那个时候妓院的生意应该很不错,同时还因为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如农林牧副鱼商业手工业等等行业来说,妓院作为第三产业,是新生事物,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所以那时候国家对妓院不打击。不但不打击,在税收上还给予大量优惠,这个行业因此得以发展壮大起来。这一扶持就是近三千年过去了,直到二十世纪中期才被咱们新中国一举消灭了。但是妓院虽然被消灭了,却出现了许多暧昧的地下发廊,让这古老行业的香火暗暗地延续下来,却已是后话了。

  前面已经说到了妓院的情况,对于春秋时期的闲人,我还有一点补充。据历史记载,赵国著名的都城邯郸“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楚国的春申君曾“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齐国的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舍中,盖六万余家”,以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这些涌入到城里来的破落的农民兄弟,进到城里之后基本上都成了城市最底层的平民阶层,来源甚杂,良莠不齐。他们本身有的是没落贵族的子弟,有的是武士出身的人,有的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术能法的知识分子。总之,在进入城市之前,他们有的想到城里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在农村基本上都混不下去了,没有办法他们就进到了城里。总之,许多人进到城里来了。他们许多人进到城里来之后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整天无所事事。这时候有的王公贵族开始喜欢养客纳士,就像现在有的有钱人喜欢养宠物一样,许多人就成了王公贵族的宠物。那时候“宠物”不叫宠物,被称作“食客”----整天不做事,光吃主人的饭。他们有的人的生活应该还不错,据历史书上记载孟尝君的客人就有鱼吃,待遇好一点的客人晚上有女人陪侍,甚至还有车坐,当然专车一般是没有的,除非是身份很高得到主人重用的客人。

  这些人进到城里来的闲人,一时找不到工作,或者根本就不想工作,就整天和我一样处于失业状态。幸好那时候有许多有钱或者有权的贵族王公大人开始喜欢养士纳客,他们出钱建了不少寓所,就像政府目前建的一些收容机构一样,不同的是他们是私营的,私人出钱,这就给了那些人一些机会。前面说过,有许多人因此就成了贵族王公座上的食客。但是要成为别人的食客还是有一些条件的,并不是随便的人都可以轻松地混到饭吃。要成为别人的食客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考核标准,这一点有点像咱们现在的人才考核标准一样。要求大家要有一些手艺拿出来,给大家露一手,例如你不会使剑那么你得会吹长箫,你不会吹箫你得会说话,你连说话也不会也不要紧,你得会计谋,你计谋不会你得会写文章,你不会写文章你得会编别人的文章著书立说,为主人流芳百世做准备。如果你什么也不会,身无半点技艺,脱下裤子裆下光秃秃的只有几根X毛,一无是处,那就有点惨了,只好白天做做偷鸡摸狗的勾当,晚上就要准备睡妓院了。

  当然妓院也不是白住的,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因为天底下没有人提供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花钱的买卖,除非妓院的老板另有所图,目的不在钱眼上,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时候妓院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哪位客人白天起了床说自己交不起房费和姑娘的陪侍费,就得自己主动把裤头脱下来,躺到大堂的地板上,一字排开准备挨板子,想打霸王炮是不成的。大家都知道妓院里有两种人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是姑娘,她们是妓院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创造者,另一种就是打手,护场子的。如果客人想白吃白睡不给钱,想来横的,就要交给护场子的人去搞定。当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欠费少一点的,例如五个铜币以下的,打打屁股就可以了,把屁股打得红通通的,就像秋天地头里熟透了的西红柿一样,然后就放人了。严重欠费,数额巨大,并且屡教不改的,就割耳朵,一刀下去,一个耳朵就掉下来了,落在地上仍骨碌碌跳动着,像鲜活的鱼儿一样生动得很,然后也放人。所以那时候大街上看到只有一个耳朵,或者捂着屁股走路一拐一拐的人,大半是因为交不起开房费而被妓院赶出来的人。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盗贼,他们被人抓到的下场也大体如此。这就是春秋时期城市的一些情况,因为这是闲话,所以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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