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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30.

  “你的双眼潜藏了某种别人无法洞悉的玄秘;你热烈地追求友谊,却又要给自己一片孤独的天空。你是天生的叛徒……”

  我们找到青青的时候,她正在听一个大胡子给她下“面相鉴定”。她的头发披散下来,染得花花绿绿的头发;一对假睫毛又长又弯,像芭比娃娃;红艳艳的嘴唇,嘴角装饰了一小粒深蓝色的美人痣,眼眶周围布置着一些星星点点的亮片;单侧耳朵带着一个硕大无比的堇色耳环;一件低胸的Party装,让她整个后背都可以免费参观。标准的partygirl,浑身上下,琳琅满目,像富人家的圣诞树。她看到我们,马上站起来,很显然,她被大胡子缠得够戗。

  “看见吕西安了吗?他刚才还在这儿。”青青问我们,好像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认识吕西安似的。

  “今天晚上是什么主题?”我环顾四周,发现这拨人挺杂。

  “预祝吕西安个人画展成功开幕暨圆满结束。”

  我们一边说一边找了一张安静的桌子,刚坐下没多久,那个大胡子就跟了过来。明摆着,他对青青很有意思。青青一看他过来,就找了个借口离开。大胡子讨得个没趣,开始跟我和朱芳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先说他是一个画家,然后迅速转入“愤怒中年”——抱怨社会抱怨人生抱怨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虚荣势利,总之他一直在抱怨。

  不知道为什么,朱芳华居然聊性大发,还就跟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大胡子一拍即和打得火热。他们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兑了橙汁儿的伏特加,有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我知道朱芳华是怎么想的,她是想激怒我,她就是想激怒我,她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从年轻时就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样,她就没有一点新鲜的,狗改不了吃屎。朱芳华开始跟大胡子打情骂悄,这对失意的狗男女!我几乎要怒发冲冠了。还是歇会儿吧,朱芳华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闷着头不吭声儿,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他妈的成熟了!

  我在那个“愤怒中年”讲到自己的第五任情人的时候,悄悄地起身,离开了。这种男人也他妈的是男人?比我还没劲。我很后悔来这种地方,我是一个专业人士,有高尚的职业和成功的生活,我犯不着和他们混在一起,愤世嫉俗醉生梦死。我不喜欢投机,也不必要投机;我无须到这种地方找女人,女人哪里没有?我就是真想找一个女人共度良宵,也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我虽然也胸中有伤,心中有泪,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有什么好抱怨?不就是卖画没有卖出天价来?那也犯不着贬低索斯比拍卖行的眼光啊!

  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骚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地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地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地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结婚的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地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公司里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地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

  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

  不过,温秀玉就这一点好,她后来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当然,这可能跟那个“关系暧昧”很快就换了另一份工作有关系。临走的时候,“关系暧昧”跟我说:“你老婆真怀孕了?”我说:“没有。”她很聪明地一笑:“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问她两个人还能不能再接着来往,她说她看了我在老婆面前的模范丈夫形象,忽然明白了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把自己当做皇帝,内心里立一个女人为皇后,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后是不会被废掉的,但你们要到其他女人那里找乐子,满足你们作为男人的征服欲。你们男人不是喜欢把女人比做衣服吗?老婆就是你们的礼服,重大场合用用,平常的时候就挂在柜子里。做不起礼服的男人,至少也要置备一身走亲戚的行头,否则让人看不起。至于其他的女人,就是内衣呀,领带呀,衬衫呀,想换就换了。”我本来想劝劝她,说不是这样的,但还没容得我劝,她就又接着说:“其实,如果女人也把男人当做衣服,你知道一个女人一生需要多少衣服?”她叨叨唠唠地掰着手指头数落:“得有内衣型的男人,就像好的内裤,无论你大起大落,总是包容你;还得有晚礼服型的男人,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出席个正式场合尊贵得体;还得有羊毛披肩真丝围巾这种温暖型男人,要不女人会很寂寞的。我觉得最好嫁给一个晚礼服型的丈夫,取得做一个夫人的合法资格,就是那种‘骄傲高贵’的权利;再有一个温暖型的男人做情人,体贴浪漫;内裤型的男人最好做关系暧昧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越多越好。”我耐心听完她的高论,一点劝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让我说什么?难道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内裤?或者你的吊带背心?脏了就洗,旧了就扔?我还真没那么贱,再说就她,值吗?我就是真要犯贱想扑通一声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得挑一件,不能满大街见一条裙子就膝关节发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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