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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她不唱歌的时候,口里嘀嘀咕咕,是念叨着孩子的名字,目光四处张望寻找。她喜欢去医院,那地方似曾相识,在她的记忆里陌生又熟悉。她看见每一个穿白大褂的人都对她们微笑,她记得她们送牛奶给她让她喂可娃。可是她们太匆忙了,连目光也来不及在她的脸上停留。她唱起歌来,她记得她们听见她唱歌就会微笑,并轻轻鼓掌。可是她们太匆忙了,只听见远处别的医生和病人的呼唤。

  她不知疲倦整天在医院门口徘徊,看见有人抱了孩子进出她就一定要上去看个清楚,孩子的父母哇哇大叫,直到保安来将她赶走。

  她曾经被一个收容车拉走,但是车在某个红灯路口停下来的时候,她迅速地逃走了,其动作之快,四肢的灵巧轻盈,正如美国电影里的猫女。

  她爱去人多的地方,并且跟踪那些推婴儿车的妇女。

  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嗅觉,靠着感觉和嗅觉寻找她的孩子。

  她始终坚信他小小的灵魂和她的沟通,他只是如同一粒更小的尘埃,在这个明亮的城市里迷失了,他睁着那黑珍珠一般的眸子,在等待着她。她要从亿万颗尘埃中将他找到,在不断稀释又不断聚浓的百千种城市芜杂的气味中,将他淡淡的纯纯的苹果香嗅出来,在千百万张脆弱的面孔中,找出他小小娇嫩的脸孔……

  2.城市光芒把梦照亮

  柔桑住在城市东部一个新开发的叫“天河雅筑”的花园小区,临近商业大街但闹中求静,环境规划美丽宜人。五六月天,小区里几株木棉树枝头结满鸟儿一般的红色花朵,让人看一眼也感觉心就要飞出胸膛。这个小区住的都是天河区白领,多数人在这城市最高级的写字楼中信、市长大厦里上班,差一些的也在石牌IT一条街,而且多是单身贵族。每天早晨,这些时尚精英精神抖擞地从“天河雅筑”出发,下班后去酒吧或别的休闲中心、健身俱乐部、美容院消遣,凌晨才回家,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和这座城市的所有单身男女一样,他们满世界游走,寻找可能发生的奇迹。奇迹无处不在,随时改变大家的生活和人生。

  家是柔桑“失踪”的地方。

  柔桑还循着她内地人的生活习惯,天色一暗就急着回家——在内地城市,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夜晚的街头总让她有置身旷野的感觉。本来,即使是最偏僻的地方,爱游乐的人们照样在黑夜里找到自己的乐趣。而对于柔桑,这恐怕源于她灵魂深处的孤独,家,是她包裹自己的一张棉被。

  其实,一个孤独的人,即使身在家中,裹在棉被之中,和置身旷野又有什么两样?

  所幸柔桑有诗,绵绵不绝的诗歌,绵绵不绝的诗性幻想和思考,让她的灵魂在孤独中上升和飞扬,家得以成为她精神的家园,盛满她浓浓的眷恋,是她的梦歇落的地方。如果是周末,她一连两天就待在家里,手机也不开,真是如她自己说的那样,把外面的一切全忘记了。她迷恋家里的一切,读书、写作、睡觉,或者一部接一部地看电影。读书往往是在阳台上,坐在藤编的圈手椅里,同时享受经过树枝过滤了的淡金色阳光。写作的时候为了让自己更兴奋,她会将一杯红酒放在电脑旁,不时抿上一口。一个周末过去,周一她总带着重返现实时的恍惚回到办公室。

  她将婴儿抱回家后,又给妇婴用品专卖店打电话,订购包括婴儿床、衣服、尿不湿、进口奶粉、面糊等等所有孩子需要的用品,要求送货上门服务。

  她的客厅很大,足足有四十平方。整个室内的风格是写意的,强调的是精神氛围而没有多少世俗生活气息。电器不多,墙上挂了些画,每个角落都有不同的花草,有精心配搭的干花,也有鲜花。透着柔光的落地窗帘是古典欧洲宫廷风格的,门帘是贵州彩色蜡染,此外还有一面墙上全是贵州蜡染画和壁挂。所有画和壁挂,都有射灯悄悄、若有若无地照亮。灯光里,时间被巧妙挡开,只有艺术,和艺术呈现出来的梦幻与遐想。

  临近卧房及阳台的小影院区域时尚舒适,茶几上摆满各种好吃又漂亮的水果,各种用具精致高贵。

  不到一个小时,门铃声响,专卖店已经将她要的东西配齐送来了。她用遥控开门器开了大堂门,两个戴大围裙的送货员很快将几箱东西搬到了家门口,其中最大的一箱是婴儿床。他们拆开箱三两下把小床拼装好,她付了帐,又给他们小费,他们谢过她,送给她一个特意带给婴儿的毛公仔。

  小床很漂亮,像个小小的宫殿,又像一艘轮船。婴儿很乖,她将他放进去后,轻摇小床,他一会儿就睡着了。然后,她换上宽松的棉布裙子,将一直空着的儿童房布置好,把小床推进去,在床顶上挂了个风铃,这个房间,就算是有了小主人了。

  忙碌一阵,她满头大汗,头发贴在脸上、脖子里很不舒服。她将它们挽在头上用一个绿色的夹子夹住。抬臂仰面之间,仿佛已经是个能干的母亲。

  之后她又清洁客厅的地板,整理沙发,直到恢复原先那纤尘不染的样貌,以及每件物品考究地摆放所产生的从各个角度、方向的视觉效果。她喘口气,在果篮里抓了个红富士苹果啃着,给王鹰打电话。

  王鹰已经找到工作,白天去一家民办的音乐学校教萨克斯管演奏,晚上就在蓝调酒吧驻场。蓝调的老板倪小姐早年是星海音乐学院学声乐的,后来嗓子坏了,老大嫁作商人妇,开了这家酒吧。她对酒吧里的艺人不错,就是不允许串场。王鹰也不想串场,他不想太累,半个白天半个夜晚的工作,足够了。他暂时没有找到满意的住处,就住在酒店里。虽然每天一半的收入都付给了酒店,但他实在是一个热爱住酒店的人。酒店和家的不同,在于一个简单一个复杂,一个无须牵挂自由自在一个牵牵挂挂。在他的流浪生涯里,只要经济条件许可,他就一直在酒店里住下去。

  不到半个小时,王鹰就赶来了。

  他是一个准时、快捷的人,柔桑很喜欢他这样的作风。她认为一个人,特别是男人,如果不守时、拖沓,那么他不是没有诚信就是生活颓废意志薄弱。男人要立足当今社会,这两个缺点都是致命的。

  他虽然是第一次到她家,却很容易就找到了。

  进门后柔桑递给他一双柔软的白拖鞋:“是不是男人天生都有侦探才能,你这么容易就找来了?”

  “主要是你交代得很明确。再说,我到过许多地方,每个城市都差不多,每个住宅区只要是同年代开发的布局也差不多,很容易找。”

  她引他到沙发前坐下:“你头发凌乱,脸孔也灰灰的,怎么啦?”

  “我担心打的塞车,心急就坐摩托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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