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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同学们,这是白居易的《啄木曲》。诗以铺成排比、一唱三叹的手法,用锥解肠结、线穿泪珠、火销鬓雪作比,将浓重的无形的愁思实物化了,形象化了,构想出奇见巧。让人真切实在地感受到这浓郁的愁苦,而且,这苦果只能她一个人默默咽下,外人都无法触及,外力无法排解。愁苦、悲伤能够言说,也许还算不得苦和悲,如果有一种情感是永远不能启口的,永远不能相见的,永远不允许再一次想起的,那种深深的苦就非一般人可以了解的了。”查士德最喜欢买弄他的文采,老爱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灌输东西给我们。
  
  不过他这次讲的诗歌,我还是很喜欢的。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我边看电视边念叨着这两个诗句。母亲拿书敲我的脑袋:“怎么,你们学到这首诗了吗?”
  
  “没有,是查老师随口念给大家听的。”
  
  “你喜欢吗?”
  
  我没回答她,自顾自地走进房间。
  
  “橙子,我很喜欢这诗。”她在我背后喊了一句。
  
  14岁这年,也就是我知道查士德是我亲生父亲的这年,母亲试图说服我爱戴查士德。如果暂时无法爱戴,那么,先喜欢查士德教的语文课吧。
  
  我似乎很争气,无法抑制地迷恋上了语文课。但是,我对查士德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绝望。不知道我的身世之前,我不快乐;知道了我的身世之后,我很不快乐。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面前的查士德抱了太大的希望。这一点,和我对子牙当初抱的希望一样强烈。
  
  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和我最爱的男人,他们都无法用红丝线穿起我的泪珠。
  
  有位任性刁蛮的公主疯狂爱上了雨珠,每个下雨天,她都在宫廷的后花园看着雨珠的忘情舞蹈。有天,她突发奇想,要请珠宝匠把雨珠做成项链。一位聪明的珠宝匠对公主说:“我可以做到,但是你必须亲手把雨珠抓住,交到我手里,我才能穿起它们。”公主奔跑在雨帘里,可是一无所获,并没有捕捉到顽皮的雨珠。公主意识到自己的任性了……
  
  那是童话,我也不是公主。我没觉得自己任性,其实很多人都说我太极端。被我爱着是他们的负担,我一旦爱上谁,就容易把一切希望都托付到谁的身上。
  
  也就是知道身世之后,我开始收集红丝线,把它们一一拉直,然后看着它们发呆。在发呆的过程里,我开始有了自己构造的故事,并且开始写故事。我写许多的故事,美丽的或者丑陋的。
  
  红丝线是我的导师。
  
  因为我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人家会以为我戴在手腕上的红丝线也算是某种奇异的首饰。梦都总是要打听它的来历,仿佛我的隐私全在那条红丝线上。
  
  “子夜,在一些地方,人们把丝线戴在手上,红白两股交缠着,代表有至亲至爱的人死去了。一定不能人为把丝线弄断,要让它自然破损。它一旦从手腕上脱落下来,就意味着死者的尸身已经腐化为泥,与天地同在。你这个红丝线,是什么意思?怎么总不见它破损?”梦都微闭双眼,期待我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破损了的话,我就换一条,很简单。也没具体的意思,大概是个人喜好。”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那么,你的红丝线和亡者无关,却和生者有关啦。你忘记不了的,释放不出的,都系在手腕上。这红丝线,会是你的束缚。”
  
  梦都就是这样口无遮拦的人,比我们都要坦率,甚至赤裸裸。
  
  所以,当有天,子牙告诉我,梦都赤裸裸地勾引了他,我不吃惊。子牙说:“梦都很有诱惑力,可我没办法和她做爱。我只和你在一起,这一辈子,或者,下一辈子。你不算漂亮,你也不算有才华,可是我需要你。橙子,你不要离开我,真的不要离开。我的心分成三块,一块是事业,一块是父母,另外一块全被你占据。当某天,我因为事业和父母而忽略你,我恳请你的原谅……”
  
  子牙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少年狼。确切地说,我同时爱上了子牙和少年狼。而子牙的天性被一点点磨灭,少年狼的天性被一点点唤醒。
  
  想起母亲说过的话,我的眼睛里有着天生的不安分。
  
  2002年的冬天,我出版了第三本书《我就是坏女人》和前两本书做了个完美的结合,第一本叫《谁是坏女人》,第二本叫《你是坏女人吗?》。它们是我的成名作,而我是子牙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没有什么不好,起码我们不需要为贫穷担心了。而林子夜也以“坏女人”的形象存在着,接受着批判和赞美。都说“出名要趁早”,对22岁的林子夜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下半身女作家”的头衔被冠到我脑袋上,搞得我混沌不自在。
  
  梦都就是看了《谁是坏女人》之后,迷上我的。当然,她先迷上了我,后来迷上了子牙。她说原先在自己的文字里看不到希望,我的文字又让她觉得自己的文字还有希望。她拿稿子给我看,我没看。我不是不尊重她,而是没有时间来看,于是拿给了子牙。子牙边看边笑:“橙子,橙子,你败给这个梦都了,她比你敢写得多!”
  
  于是,梦都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发现,林子夜一点也不坏。起码,她所看到的只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和她比起来,我简直难登大雅之堂。
  
  她带我去买衣服,王克克也陪着我,她们决定包装我。据说现在什么都讲究包装,作为一个“下半身女作家”,也应该妖艳动人。白色的衣服不再适合我,色彩师说我适合红色。我的皮肤变得很白很白,我没预料到的白。长期不出门,坐在电脑面前,这让我的苍白里流露着阴郁暧昧。在色彩工作室里,白炽灯打在我的脸上,我任凭他们拿各种颜色的布片放到我身上摆弄。
  
  “林小姐,红色最衬你,你真好看。来这里的客人,没有谁可以把红色展现得那么高雅。应该说,红色本来是很俗的。可是,你把它表现得高贵大气。”色彩师的口才真不简单,几句话说得我虚荣心暴涨。
  
  “你知道林子夜是谁吗?她是作家,作家自然有一种气质,别人是没法比的。”梦都在旁边搭腔。
  
  我被弄得很不好意思,就问色彩师:“你猜梦都小姐是做什么的吗?”
  
  “梦都小姐那么漂亮,肯定是演员啦。”色彩师自信满满。
  
  梦都抬起下巴:“我,梦都,知名网络写手,我是铁定的未来女作家。”
  
  “难道现在流行美丽的女作家吗?”色彩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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