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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第二天我准时赶到书房。琅声苑有五间正房,中间一间是君闻书的起居室,挨着起居室的是他的卧房,最东面那间只放些他的衣物,书房共两间,西面第二间是他真正的书房,第一间其实是个书库。我第一次进去便被满屋的书所震撼,图书馆我去过,但这么多私人藏书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三面墙壁都是从脚到顶的书,一层一层的。屋子中间也摆着很多架子,有的还是空的,有的全放满了。两排架子之间的缝隙只能容一个人走过。我这才知道君闻书为什么要找人管书,这活儿实在不轻松。南面的窗户下放着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小椅子,桌上放着笔墨纸砚--估计这就是我的工作台了。

  君闻书说了工作的要求:一是保证他要什么书,我能随时找到;二是保证书本不能蒙尘更不能生虫;三是所抄之书可以不美,但要保证他能看清楚,不准有讹误。他说得云淡风轻,但我听得心里发愁--对着一屋子的书,我真是发愁,如果要管理起来,就凭我一个人,太难了!且不说抄书,这一屋子的书,又没有电脑,怎么能保证他要什么书,我随时找到?这间屋子通风不好,怎么能保证不生虫?我不禁皱起了眉头。

  第十一章再见故人

  我开始了在琅声苑的生活,几天后侍槐才偷偷地告诉我,府里分炊了,现在各园子自己做饭,大小姐和二小姐都已经找妥了人,内厨房只供老爷夫人的膳食。但琅声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厨子,少爷吃惯了胖子刘的手艺,因而还是由内厨房供应。我问为什么要这样,侍槐摇头说只知道这是少爷的主意,大家都同意了。侍槐还叮嘱我千万不要在府里乱走动,尤其不要到那几个园子里去,省得惹事。

  我不明白君家在变什么戏法,总觉得他们怪怪的,但再怎么怪也和我无关,我终是要出府的,这里不过是我打工的一个地方。自从进了琅声苑,引兰只偷偷来过一次,听荷却像消失了一样,影子都见不着,我也不敢偷着跑出去。侍槐说引兰的日子还是那样,至于听荷,他也不常见,只听园里的其他下人说,眠芍使唤得更厉害,澧歌苑新添了厨子,听荷反倒更累了。我听着,也只有在心里叹气的份儿。

  我费了很大劲儿才熟悉了现在的工作,还挨了君闻书不少骂。君闻书对书非常挑剔,我曾怀疑是不是他老爹给他取的名造成的。闻书、琅声,全都跟书有关。他除了要书,还时不时到书库检查,看是不是蒙尘、生虫。他的书房也摆满了书,那也是我的责任范围,我要随时清点整理。有些书他只是翻阅一下,而有一些书是常读的,我得分清楚并摆放好。什么书该在书库里,什么书该在书房里,我真是闹不清。最可怕的是他要的书,我根本做不到随时能找到,因为书太多了,摆放也没什么规律。有一次他要一本书,我一连找了两天都没找到,他脸色阴沉得让我提心吊胆的。我悄悄问过侍槐,他说君闻书以前就这样,他也找不到,最后一般是少爷自己动手找的。侍槐连我都不如,字都认不全,不知道君闻书是怎么忍受的。

  就这样,夏天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就是爬上爬下地找书,东擦擦西擦擦,不断到君闻书面前领命令受训。世界只剩下他、我和书。每天我拖着沉重的腿回到我那间小屋,倒头便睡。府里是不是有别的事发生,没人和我说,我更无暇顾及。

  慢慢地,挨训的次数多了,我也开始动脑筋。我好歹也算读书人,曾经蝉联校图书馆年度借阅冠军,自认对书还有些感情和热情,为了书让人骂,前世的我做梦都未曾想到。什么是世事颠倒?这就是。

  怎么办呢?我首先想到的是中图分类法。这个办法我很熟悉,虽然隔了一世,但还是能记住从A到Z所代表的类别。我先按照这个思路整理了几天,发现不太实用。古人的书和我们今日的不同,根本没有政治、经济、文学的分别。一本论著里既有政治又有文学还有哲学,怎么划分?那些政客,本身又是文人,亦文学亦论道,真是没有办法区分。我又试着按古人的经、史、子、集的传统分类来分,也很快败下阵来。

  我读过吕思勉的《经子解题》,可就是搞不明白怎么分类。经当然就是《诗》、《书》、《礼》、《春秋》之类,那研究这些经的算什么呢?算经?算集?还有,什么才叫史?这个很难分清。我左思右想,决定试验一下现代的笨办法,什么都不分,只按书名第一个字的英文字母排序。可是又出现一个问题,君闻书有时进书库并不找书,只是浏览,同类书放在一起,他容易瞧见,如果只按字母分,就缺少了"触书旁见"的方便。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知道有些书并不是查找的,而是碰见的。怎么办呢?

  我想啊想啊,对于工作,我一向追求完美,能做到八分,绝不只做七分。而且我也是爱书之人,面对这么多书,我由衷地生出感情。我很希望自己能做好,不是为了君闻书,而是为了这些书,是为了我自己。

  我终于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分门别类地按字母排序。比如说,合集全放在一起,按姓氏首个字母排列。而不成集的书,综合中图分类法和经史子集分类,大类下面有小类,小类中再以书名的第一个字母排序。

  我决定实施了,这样就意味着我不仅要把全部的书挪动,更意味着我首先要把书都看一遍。过去的书没有目录,只能将全部内容翻一遍。我怀着对书的热爱,开始干了。

  我先收拾出一排书架,准备按我的标准重新放书,好在有空书架可供腾放,否则堆在地上,君闻书见到非疯了不可。这项工作非常巨大,几万册书,我要逐一检视,而且要不停地搬、插、放,有时放错了,还要抽出来重新放。但和书打交道是我乐意的事,不用与人打交道,很清静。唯一不好的是,君闻书时常来找事,而且我进出书库必定要穿过他的书房,他又喜静,害得我提心吊胆的。

  最让我心烦的还是抄书。其实所谓抄书,有点儿类似于前世的做笔记。君闻书把需要我抄的部分做上标记,由我抄下来,注明出处及页码。在前世,毛笔字被视为书法,属艺术范畴,我这应试人才没写过几笔。而今世,没上过几天学,毛笔字写得也少,每次拿起那软搭搭的笔我便犯怵,在纸上一画就是一堆墨滴,别提什么蝇头小楷了。

  起初,君闻书见我在纸上画的几个好似虫子般的字,都要耷拉几天脸。好在他修养还不错,只让我重抄,并不曾当面给我难堪。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办法。所谓办法,其实也挺丢脸的,还是回到硬笔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终无法参透前世用的签字笔的原理,没办法造个珠儿让墨流出来,于是索性自创了铅笔与毛笔的结合体--把槐杨木削尖,蘸着墨汁写,虽然写几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写毛笔强多了。我还自鸣得意地给这种笔取名叫"幸笔",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帮我对付君闻书。君大公子第一次见我用幸笔的成果,惊讶之情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然后我们就有了如下对话--

  "这……这是什么?"他抖着那几张纸。

  "回少爷,您要奴婢抄的书。"我毕恭毕敬地回答。

  "我是问你这是用什么涂的?"

  "回少爷,不是涂,是一笔一画抄出来的。工具嘛……"我停了停,不敢说是幸笔,"是奴婢自己做的。"

  "拿来我看看。"

  我不情愿地回到我的工作台,把幸笔递给他。君闻书扫了一眼,举着它说:"这算什么?木棍?"

  "少爷,您当初只说要字迹清楚,不准讹误,您可没说非要用什么笔。上次奴婢倒是用毛笔写了,您却看不清,可见用什么笔不重要,您要看的也只是内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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