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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链之用


  西洋女人有一种毛病,不但影响其腿的美,简直使全身的美都受影响,那就是她们的汗毛太多,汗毛孔也太粗。前年(一九五九)在美国有玉女之称的电影明星伊丽莎白·泰勒女士,经过香港,围观者甚众,一致评曰:“美是绝美,无可挑剔,只是汗毛太多太粗,不像玉女,而像毛女。”这句话不是一人之言也。
  洋大人一过二十岁,男的便拼命长胡子,女的则拼命长汗毛,汗毛实是洋女人的顽强大敌。化妆品中唯一对中国女人无用场的,就是剃腿毛小刀。面对着汗毛众多的洋女,不小心细看,还以为她们穿着毡袜子哩。
  然而怪也就怪在此,愈长则愈剃,愈剃则愈长,恶性循环的结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咏西洋女人汗毛之诗也。而中国女人却是另一个境界,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哪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链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链焉,我们姑称为“胫链”。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惟恐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链,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链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链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于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一链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地戴,女人是自动地戴也。
  胫链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链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链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屯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链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征性的胫链,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链,其链甚美,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腿太肿,其浑身之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胚链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于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于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

  (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于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你说看见欤,并看不完全;你说没看见欤,玉腿却硬是往你眼眶里塞。盖洋人只是性感,中国这种露腿之法,还是一种艺术。
  女人的腿不仅性感,不仅艺术,而且具有天下最顽强的抗寒力。君不见,再冷的天气,太太小姐们上半截拥重裘而戴皮帽,下半截仍是夏天时的老样子,顶多穿一双莫名其妙的玻璃丝袜。那丝袜不要说御寒,便是连一口气恐怕都御不住,想必是亚当先生当初造夏娃女士时,对她的玉腿,用的是特别材料。因之柏杨先生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上一个条阵给标准局,申请御寒良法专利。盖将来万一北极大战发生,三军交士在冰天雪地之中,对敌人作战,岂不指堕肤裂,在那零下十度甚至八十度地区,连头都会冻掉,汽油都会冻冰,大炮都会冻缩,拿破仑和希特勒便失败在那上面,可不哀哉。然而只要采用柏杨先生的妙法,包管暖和如春,士气大振。无他,把女人的玉腿砍掉,剥其皮制成手套、耳套、皮袄、皮靴,使兵老爷穿之戴之,再冷都不在乎。此项专利一经核准,柏杨先生就可捞上几文,以后就不再写稿啦。
  问题是女人的腿不怕冷,出自先天者少,出自后天者多。柏杨先生在东北时,隆冬零下二十度,洋女人照样光着其腿,中国女人看到眼里,心里发痒,也跟着光之。于是,有一天,我那个漂亮的侄女儿回家,飞奔进屋,双手乱捶,落泪如雨,口中“哎哟哎哟”,吟吟有词曰:“冷死啦,冷死啦。”脱袜视之,果然青斑累累。呜呼,洋女人出门则汽车中有暖气,人则房间中亦有暖气,只上车下车的几步路,单薄一点,没有关系。中国女人怎有资格效法乎哉?硬讲摩登的少女少妇,到了老年,准得“寒腿”之疾,咦,何苦来也。
  女人穿袜,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发明穿鞋,已是了不起的贡献,发明穿袜,则其贡献更大,盖穿鞋只不过是为了护肤御寒,穿袜则进了一步,同时还为了美感,为了性感。李白先生曾有咏赤脚的诗曰:“六寸圆肤光致致”。惜哉,这首诗竟成了千古绝唱,李白先生之后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再没有提到过女人赤足矣。这不是以后的作家不如李白,而是女人都把脚装到袜子里去,想咏也咏不出来也。
  袜子对女人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偷情。想当年南唐皇帝李煜先生跟他那美貌绝伦的小姨幽会时,小姨为了躲避姐姐耳目,乃“彧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试想她纤手提着高跟鞋,用穿着玻璃丝袜的玉脚,一步一步,慢慢下楼,这种镜头,用不着她真的“一晌偎人颤”“教君恣意怜”,便是想一想都能发羊癫风。
  古袜与今袜有其本质上的不同,从前的袜是穿到脚上,如今的袜则穿到腿上;古袜顶多高到脚踝,今袜则像抗战时的物价一样,扶摇上升,直抵大腿。如果将小周后“彧袜下香阶”时穿的那双香袜,拿来和目前流行的丝袜比较,一个短如一块砖一个高如摩天大楼,不可同日而语。人类各方面文明固然都进步得很快,但像袜子这样一下子进步到如此程度,恐怕数得上第一。

  (柏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古话,那时的女袜直抵大腿,柏老已经惊为奇迹。现在一九八○年代矣,“裤袜”出笼,直抵腰窝,真不知伊于胡底,谨此鞠躬。)

  鞋也、发也、耳也、眉也、乳也,既然都有花样,袜子自不例外。抗战之前,流行麻纱袜子,依柏杨先生老脑筋之见,麻纱袜子紧包玉腿,可以说集天下之至美。但玻璃丝袜兴起之后,麻纱袜子像遇到八国联军,不得不全军覆没。现在如果再想找一双麻纱袜子,真得费点功夫。记得玻璃丝袜初流行时,我在重庆,一个女学生来访,蒙其告曰:“玻璃丝袜是透明的,穿了跟没有穿一样。”言毕指其玉腿以证明之,不禁大惑——此惑至今未解。既然穿了跟没有穿一样,则又何必穿之耶?女学生又言,玻璃丝袜最容易破,动辄得咎。她告辞之后,我一夜都没有睡着,盖我住在山顶,她拾级上下,不知道她的大拇脚趾头把她那穿了跟没有穿一样的袜子,戳了个洞没有也。
  我这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一直到今天,太太小姐们穿玻璃丝袜时,都如临大敌。即以老妻柏杨夫人而论,每一出街,她老人家仅穿袜就得二十分钟,先将袜子恭置案头,再戴上手套,然后再像捧眼镜蛇一样,把它捧到面前,细细翻转,慢慢往腿上细套,屏声静息,惟恐出气稍微一粗,跳了线也。盖玻璃丝袜断虽不易,一旦跳了一根线,便面目全非。除了用指甲油涂之,暂保现状外,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缺点不改进,三天一修,两天一织,钱去如流水,对做父做夫的人而言,真是一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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