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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第三章 小丑

  1

  这座北方古城原本是一个只有十二户人家的小村落,名叫乌有乡。几百年前,他们的老祖宗带着家眷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来到这片荒凉的土地。他们都是充满冒险精神又怀抱梦想的人,但他们已经累了。

  他们历经二十四个月的旅程,全凭运气避过野地上的吃人花,那些狰狞的大花朵会将一个人活活吞下去,三天之后才把骨头吐出来。后来,他们又凭着机智从一群想俘虏他们的猿人手上逃走,这些巨大的人类始祖,只要打一个饱嗝,胃里涌出来的酸气能闷晕上百只松鼠。

  他们在一个夏日的早上来到这片河岸,河水清澄,可以看到大海的那边,堤岸上的枫树正等待着下一个秋季,天空上有金色的小鸟飞翔,一只鸬鹚在河边张开双翼晾干翅膀,看来竟像展开怀抱欢迎他们到访。

  这些老祖宗们睁着梦幻的眼睛,看到这幅美丽的风景,便再也不想离开了,就地建立一个小村庄。

  他们之中有一位是大法师的后裔,在他那个放满开垦工具的行囊里拿出一卷幻影地图来。这张地图能够载住河水和海洋的浪花,看到远在异乡的家人。然而,他们在地图上找了很久,也找不到这片孤寂的土地,也许,连地图都把它遗忘了。

  “既然它不在地图上,我们就叫它乌有乡吧”这位大法师的后裔说。

  这些人勤劳朴素,务农为生,也出海捕鱼。他们的子孙聪明灵巧,比上一代更富冒险精神,他们挖深河道让大船可以靠岸,开垦土地,重新规划城镇的巷道,欢迎外来的人,也很能接受新事物。几百年间,这个荒僻的小村落竟渐次变成了一个富庶的城镇。

  那时,那卷幻影地图已经失踪,村民觉得乌有乡的名字跟这座古城有点格格不入,就像一个成了名的人,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气派。外游的村民也常常遇到一个难题,当友善的异乡人问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回答说是乌有乡,对方会以为他们开玩笑,因为乌有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何况,乌有乡已经不再是一个乡村了。

  开会的时候,居民一致决定把“乌有乡”这个名字放入历史的博物馆里,跟他们的老祖宗一起埋葬。他们为新的命名而烦恼,这个名字必须要好,省得他们的后代几百年后又要改名。居民为改名的事很兴奋,有些人甚至希望以自己的名字命名,遭婉拒也觉得无所谓。他们都是些快乐的人儿。

  村里一位最有学问的智者是最早来建村那些人的后裔。一天,他无意中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就是:“快乐是人生最神圣的追寻”

  人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乌有乡易名乐城,代表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快乐的追寻者。他们的老祖宗第一眼看到的那条清澄的河流,也不再叫鸟有河,而唤乐城河。

  乐城是个好名字,易名之后,这个城镇比往昔更繁华,许多人慕名涌来,房子愈盖愈多,愈盖愈漂亮。大街上商店林立,马路扩阔了,让马车可以经过。那条原本清澈的河流而今已变成琥珀色。

  繁华同时也带来了堕落,城里盖起妓院和酒馆。人们不再那么容易觉得快乐。远方的教士来这里盖了第一座教堂,呼唤罪人悔改,最后一共在城里盖了三座教堂。

  黄昏的时候,三座教堂的钟声在天空上回荡,点缀着古城的余晖,竟有点旧时的荒凉。不是当初那张幻影地图遗忘了这片土地,而是幻影地图预见这片土地几百年后会归于寂灭。这里的子孙后代,已经遗忘了他们那十二户纯朴的老祖宗,而渐渐迈向一轮落日。

  落日既是一天最美的时刻,。也是黑夜的序幕,那些以幽暗为滋养的生物会留恋这座古城的天空和它幻灭的气息。

  初秋的一天傍晚,乐城的一条主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商店外面挂出了营业的灯笼。距离这条主街不远,有一条僻静幽黑的小巷,宽不到一抱。一个衣着富贵的醉酒鬼晃了进来,前一步后一步地拖着脚走。突然,他听到美妙的歌声,以为是昏昏醉梦;那首歌他记不起在哪儿听过,却充满了往日的情调,像是一首他儿时唱过的歌。几十年了,他想起自己虚度的日子,不禁掉下一把眼泪鼻涕。这时,一只蓝蝴蝶在黑暗中冒出一双斑斓的翅膀,拍翼飞到醉酒鬼喉咙上脉搏跳动的地方,栖在那儿,伸出盘绕在它头部下面的一根吸管,吮吸男人血管底下热暖的鲜血。

  醉酒鬼觉得脖子好像有点痛,也有点痒,伸手去抓,哺哺地说:“这酒好喝!”

  蓝蝴蝶已经拍翅飞走,朝小巷的尽头飞去。在那儿,蓝月儿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两手交臂,宛若一个鬼魂,一双眼睛在帽兜下变得像野猫,蓝蝴蝶翩翩飞来,轻吻她两片嘴唇,像蚕吐丝,把鲜血缓缓吐进她嘴里。那口血甜如花蜜,吃下去的人,脸上却有着二十岁女孩不该有的冷酷和使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2

  但梦三站在通往歌厅后台的一扇门外面焦急地等着。他成熟了,偏瘦又苍白,俊美却多愁善感,脸上几乎没有胡髯。他看到一个黑蒙蒙的形影渐渐走近,愈来愈清晰,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到哪里去了?快到你出场啦”他温柔地对她说。

  蓝月儿脸上陡然浮起一个微笑,说:“我到城里逛逛”然后把一包东西塞在他手里说,“给你的。”

  他打开来看看,是一双漂亮的小羊皮手套。

  “天凉了”她一边说一边穿过长廊曳到后台的化妆间,那里闹哄哄的。

  但梦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只手套试试看,那只手的掌心上有一条旧的伤痕,一直到他死的时候还在那儿。

  “你又花钱了?”他说。

  “钱是用来花的”蓝月儿回答说。她把帽兜褪下,脸凑到镜子前面,用一支由狐毛刷在脸上扫上胭脂。她的头发剪短了,烫成浪漫的波纹。她用手指在两片嘴唇擦上鲜红色的口红,唇上有一滴干了的血迹,她把它抹走了,咕哝道:“这酒不好喝。”

  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脱下斗篷。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浪,脚下是一双白色缎布尖头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腰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腰带。然后,她在耳背插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压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压压的坐满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邪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吸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阴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大***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色夜莺”的名字不胜而走。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她唱歌是为了忘记。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姊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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