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网文网 > 我的特种生涯 >
二十五


  第五章·丛林战(出击)

  为了向国庆50周年献礼,我们的任务也越来越多。听说中央对Y省的贩毒、枪支走私很不满,武警和边防的这段时间累得不行,要赶在10?1前收完枪。不过,这地方收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里都是大山,能种的地不多,枪已经成为了一种生产工具,村里几乎家家有枪,每年冬季的时候,他们就靠打猎来维持生活。武警经常进山收枪,听说还弄出了几件流血事件。这就不关我们的事了,这些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也懒得打听。

  为了向国庆50周年献礼,我们的任务也越来越多。听说中央对Y省的贩毒、枪支走私很不满,武警和边防的这段时间累得不行,要赶在10?1前收完枪。不过,这地方收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里都是大山,能种的地不多,枪已经成为了一种生产工具,村里几乎家家有枪,每年冬季的时候,他们就靠打猎来维持生活。武警经常进山收枪,听说还弄出了几件流血事件。这就不关我们的事了,这些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也懒得打听。

  九月初,部队来了命令,我们又被“河马”接走了。这次是协助公安武警的行动。据说目标是被缉毒公安盯了很久了。简报是武警和公安的同志做的。情报显示有四个人,在边境的一个小村里停留,明天一早就越过边界小河出境。这几个是危险人物,随身都带枪,受过军事训练,所以,要求我们支援。我们的任务就是抓捕他们,他们在小村里很受欢迎,因此行动一定要隐蔽快速,如果被村民发现,行动就失败了。这好办,我们把地形研究了一下,队长做了部署,半夜3点行动,渗透小组和突击小组进村抓人,让公安和武警派些人做外围控制,狙击手监视,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事情没想像的那么简单。没多久,武警、缉毒公安都派人来了,大家都要参加行动。我们相视苦笑。队长在跟他们争执,这样的行动人越多越乱,不过他们可不管那么多。一个缉毒公安说:“情报是我们搞到的,这几个人谁抓到谁立功,凭什么让给你们侦察连的?”大家吵吵嚷嚷,个个都要出人。队长也发火了:“侦察连出任务什么时候有人给过功劳了?你们不是想立功吗?自己去,干嘛把我们从那么老远的地方请过来!”

  最后我们还是妥协了,妥协的方案就是:每个单位都出人,单个单位抓到立一等功,共享几个三等功。除了我们,大家都很满意,刚才的争执现在烟消云散。队长很恼火:“妈的!这简直是拿人命开玩笑!”

  结果行动去了200多人,浩浩荡荡的一大车队。行动方案是我们渗透进去,控制了罪犯的小楼之后,缉毒派六个“精兵强将”随我们行动,不管谁抓到的,最后都要缉毒公安押出来。公安负责外围警戒和掩护,武警负责控制小河,不能让罪犯逃过河。胡狼一号小声地嘀咕着:“几百个人足可以把小村庄围了个水泄不通,闹那么大动静,这么个抓法还不如用炮兵把他们给轰平了。”

  半夜3点多,做了最后部署之后,我们开始向各自阵位进发,我选择了一个能够通视全村的位置做观察位——离村有300米左右的小山上。村子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凌乱地聚集在小河边的一块小平地上,都是吊脚楼,楼上住人,楼下养鸡。罪犯的小楼在离河界没多远的地方。这样的行动要保持绝对的安静,要不很容易惊动养着的狗和其他动物。渗透小组慢慢地渗透,攻击组也向小楼正面慢慢地摸了过去。我向我选择的阵位出发,还没走多远,我就听到村里的狗叫成了一片。所谓的“精兵强将”没渗透的耐心,直接就朝离小楼最近的小树林奔了过去,而且还提前行动——渗透小组从两翼还没到达指定地点,狙击手还没就位,武警还没控制小河!“妈的!”我狠狠地骂着,加快了脚步。

  在训练营里,有条铁律:别把敌人想得太笨,那会显得自己很蠢!这些蠢货!我快爬到山上的阵位了,突然山下传来了枪声,是微型冲锋枪,但绝对不是我们小队开的。渗透小组使用的是微声冲锋枪,这个距离我绝对听不到枪声;突击组用的是突击步枪,枪声不是这样。对讲机里出现了混乱的声音。接着我听到了“咣咣咣”的枪声,是AK-47!枪声很特别,完了!“精兵强将”把罪犯触动了,渗透行动失败!对讲机还传出惨叫声。有人被击中了!接着,对讲机传出好像是公安局那个副局长的哭喊声:“快去救我的人啊,我的人被打了!”渗透变成了强攻,乱套了!

  渗透小组加快了脚步,冒着枪弹向罪犯的小楼前进。突击组立即组织还击火力。一些人在掩护下去拖伤员。队长在对讲机里问我们:“猎鹰1号,2号就位没有?”

  我回答:“1号没有就位。”2号也回答没有就位。

  队长又问:“你们看到什么?”

  我答:“1号看到有个窗口有射击火光,其他没看到。”

  2号回答:“没看到!”

  队长说:“开火,压制目标,掩护行动!”

  我立即趴下,将瞄准镜对准了火光处。我的狙击枪瞄准镜有些夜视功能,发光二极管能照亮刻度。现在我根本看不到人,只能向火光处概略射击。“砰!”狙击枪射击出特别的闷响。火光没了!突击组趁机将伤员拖了出来。


123456网文网(123456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