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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想出言警告,可是白素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示意我不必出声。

  我向前看去,只见红绫和白老大,面对面站着,各自的双手,搭在对方的肩上,红绫的身子,竟和白老大一样高,两人鼻尖相距,不过十公分,在这样的近距离中,无法看清对方的脸面,所以他们又各自头向后略仰,以便看清对方。

  两人互望着,一个叫道:“啊哈”,一个叫:“嗯哼”,红绫先开口,她一面说,一面还用力摇着白老大的身子,白老大也由得她摇。红绫嚷着:“我知道你是谁,你是妈妈的爸爸!”

  白老大笑得声震屋瓦,也嚷道:“我也知道你是谁,你是女儿的女儿!”

  “妈妈的爸爸”和“女儿的女儿”,这是何等亲密的血缘关系,两人各自发出惊人之极,包含了原始的欢乐的叫声,拥在一起,互相拍打着对方的背部。这种情景,令人心中发热,我忽然想起,刚才我若是叫了一句:“这是外公.不得无礼”,那是多么煞风景的事。

  我握着白素的手,向前走去,白老大向我望来,这个一生豪迈的好汉,双眼之中,居然大是润湿,望向我们,白素忙道:“爸,尽在不言中!一切都好!太好了!”

  白老大和红绫分开,又互相打量着,忽然异口同声说了一句:“正应该是这样子!”

  红绫说着,竟伸出大手来,先抓了一下白老大的胡子,又伸手去摸白老大那满头银发,神情又感兴趣,又是亲切。我和白素不禁齐声惊叹,在人类,尤其是东方人的行为之中,红绫的动作,是不能被容忍的。

  不过我们也止于惊叹,因为白老大不是普通人,寻常礼法,岂是为他而设,他性格中的狂野部分,只怕绝不会低于红绫这个“野人”。

  果然,他一点不以为忤,笑得更欢,也拍打着红绫的头,看来他除了欢笑,在那一刹间,已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扰攘了好一会,我们才发现还有一个人在,那是老蔡,他站在一旁,虽是满面喜容,可是却在抹泪。

  白老大足尖一挑,挑起一个竹筒来:“里面装的像是酒?”

  红绫咧嘴笑:“天下第一好酒!”

  白老大伸手拍开了封口,“咕嘟”喝了一口,大大地吁了一口气,叫道:“果然是好酒。”

  他把竹筒递给了红绫,红绫也喝了一大口,道:“这酒中有三十七种其他酒所没有的有机密,造成了举世无双的香醇。”

  白老大是研究酒的大行家,红绫的话,本来对他的胃口之至。可是红绫说得那么专门,却令他呆了一呆,因为他不知道红绫已然有了“超人”的学识。

  所以,也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应对,向白素望去,白素笑着,一副“你爱怎么盘问就怎么问”的神态。白老大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哪三十七种有机密?”

  接下来的十来分钟,白老大和红绫之间的对话,足以令世上所有的化学家目定口呆,也足以令得世上所有的酒专家面目无光!

  只听得在红绫的口中,吐出一个又一个化学专门名词来,我听不懂,只知道那是“有机密”的名字,有的音节长达十几个,而白老大每听到一个,就叫出三五种以及七八种的酒名称来,表示那几种酒之中,含有红绫所说的那种物质。

  两人的说话衔接得连半秒钟的空隙也没有,说到兴起处,白老大须发飞扬,声音越来越是宏亮,龙行虎步,不时挥动手掌,呼呼风生。红绫手舞足蹈,有时一跃而起,有时奔来奔去,虽然只有一老一少两个人,可是那气势,如同千军万马一般。

  我和白素在一旁看得目定口呆——后来把这种情景对温宝裕说了,令得他连连打跌,颇想请白老大和红绫把当时的情景再“演”一遍,但那岂是造作得来的,当时的一切,全出自天然,这才令人叹为观止。

  等到红绫的话告一段落,白老大再大大地喝了一口酒,这才道:“不是说你是一个小野人吗?怎么忽然开了这样的大窍?”

  红绫咧着嘴笑:“是妈妈的妈妈给我的,她给了我很多知识,有许多,地球上没人懂!”

  红绫的话才一出口,白老大就陡然静了下来。红绫说完了话之后,看到她外公忽然走过一边,伫立不动,也不出声,不禁有点骇然,向我们望来。

  我和白素低声道:“不关你事。”

  白素说着,走到白老大的背后,用很是平静的声音,把红绫和她“妈妈的妈妈”相见的经过,说了一遍。白老大昂着头,神情漠然。看来像是对白素所说的一切,并不关心。但是我知这,他在用心倾听,全心全意地倾听。

  等到白素说完,白老大一伸手,红绫乖巧,立时把竹筒递了过去。

  白老大仰着脖子,连喝了三大口酒,才“嘿”地一声:“不是人,就没有人情味,见女儿和女儿的女儿,也要通过传真装置。”

  白老大的语意之中,对陈大小姐仍然大有不满之意,那令得我和白素都不敢出声,我那时心中想:别只说陈大小姐脾气强,白老大也是一个性如烈火没有转圜的,正因这两个人都有性格上的缺点,所以才使得误会长期延续下去,没有转圜的余地。

  红绫眼睛骨碌碌地打转,望着我们,她的知识再丰富,也无法应付这样的场面。

  白素打破了沉默:“爸,你是不是到那山洞去走一次,或许也能有相会——”

  白素的话还没有说完,白老大也一声轰笑:“不必了,她现在是天上的神仙,我是地上的凡人,仙凡阻隔,互不相干,见来作甚?以后再也不必提起。”

  白老大当年和陈大小姐分开,他绝非不伤心——一直到现在,相信他也一样伤心。可是像白老大这种汉子,自有他那个时代的一种男子汉大丈夫的标准观念,男女之情,当然重要,但是却及不上男儿的豪情胜慨,绝不作兴向女性作妥协——这种想法,其实很可笑,但却是那一类江湖豪侠奉为金科玉律的观念。

  白老大的言下之意是:陈大小姐若是念着夫妻的情意,她如今神通广大,要来相会,何等容易,何必自己万里迢迢到苗疆去?

  当然,陈大小姐也自认是女中豪杰,不肯在异性面前,作一丝一毫的低头忍让——他们两人之间的局面,就是这样形成的!

  当时,白素还想说什么,我连忙阻止,因为再说下去,老头子的脾气一发作,大有可能不欢而散,拂袖而去!

  我打岔道:“苗人酿的酒,给你们说得那么好,我也来凑一脚。”

  白老大把竹筒向我抛来,我一面喝,一面把话题抛得更远:“我知道有人把酒放在一整条蛇中,围在膘际,随时可以取来喝的。”

  红绫听得瞪大了眼,白老大“嗯”的一声:“那种蛇叫铁皮蛇,极其罕见,只知道江湖大豪雷动九天雷九天,曾有那么一条。”

  白老大见多识广,果然非同小可。红绫一叠声道:“那能盛酒的蛇,是什么样子?”

  我把铁大将军所说的讲了一遍,红绫听得十分神往,白老大笑着,捧住了她的头摇:“小侄子,地球上要学的东西多的是,外星人的那些,放在脑中就算,不必时时去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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