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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1)


  《法国中尉的女人》自一九六九年问世以后,在西方广大读者和评论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对其主题、人物、艺术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有人认为,这是一部“问题探索小说”,而且“在这种用问题探索手法写成的小说中,艺术水准最高的当推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①;也有人认为,这是一部寓言小说,说象福尔斯这类“作家不仅通过寓言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哲学思想,而且在创作技巧上也在谋求新的途径,评论家们把他们称为‘哲学派’或‘寓言编撰家’”②;也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散文体比较小说”,“它将小说引入了文化史和社会学的比较领域”③。这真可谓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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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艾弗·埃文斯著《英国文学简史》(英文版,1978)第368页。
  ②转引自刘若瑞著《六十、七十年代英国小说中的新流派》、见《外国文学动态》1980年第1期。
  ③彼得·沃尔夫著《约翰·福尔斯》(英文版,1979年)第124页。


  无论一位作家持什么观点、用何种艺术手法进行创作,有一点是明白无误的,那就是他的作品必然反映出他对社会和人生的理解。这正如约翰·福尔斯自己所说:“所有的杰出著作都是经验的结晶……我认为,严肃作家对文学的目的必须有一个绝对明确的认识。如果对文学和人生的认识没有一种哲学作为支柱,你就不可能进行严肃的创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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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彼得·沃尔夫著《约翰·福尔斯》(英文版,1979)第19页。

  《法国中尉的女人》是一部以维多利亚中期为背景的小说。可以说,这部小说是一个世纪后的一位英国作家对那个时代所提出的严厉批评。英国在十九世纪度过了“饥饿的四十年代”以及宪章运动的三次高潮以后,进入了相对稳定的“维多利亚盛世”。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那是一个在科学技术、工农业生产和思想文化都有长足进步的时代;同时,那也是多数人过着贫穷生活,城市和乡村充满了非正义的时代,特别明显的是,它在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上有着因循守旧、妄自尊大、虚伪自私的特点。正如本书第三十五章所概括的那样,那是一个充满了各种矛盾现象的时代:是一个妇女倍受尊重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花几镑钱便可买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英国所建教堂的数目超过了这个国家以往的总和,而在伦敦,每六十所房屋中就有一所是妓院;在那个时代,每一座布道坛、每一家报纸的社论、每一次公开演讲,都喋喋不休地宣传婚姻的神圣性,而上至王储、下到达官显贵,许多人都有着偷偷摸摸的私生活,人数之多,超过或几乎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在那个时代,刑法制度逐步讲究人性化,而鞭打却非常盛行;在那个时代,妇女们的衣服把肉体遮盖得比任何时代都严实,但对雕刻家的评判却要看他雕刻裸体女人的水平,等等。

  这部小说是以贵族青年查尔斯跟资本家的女儿欧内斯蒂娜以及跟出身低微的家庭女教师莎拉的关系为主线发展的。这一主线的两个侧面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点。诚如小说中所指出的:“十九世纪中叶,按财富划分社会等级的趋势已经在伦敦出现。当然,高贵的血统和门第并没有被取代。”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政治改革的实现,英国资产阶级正愈来愈占着实际的统治地位,但由于它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封建贵族的尊贵地位被保留下来,血统、门第、教养成为资产阶级艳羡的荣耀。资产阶级既瞧不起贵族,认为他们是些破落户,是“无用的虚饰”;但又羡慕他们,企图用贵族的地位作为抬高自己身价的手段。这决定了他们对贵族既谦卑又高傲的矛盾态度。弗里曼先生在一八五○年以后的社会和经济大变革时期发了大财,成为商业界举足轻重的人物。而且,他认识到“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是一个做事的时代,做大事的时代。”因此,他雄心勃勃,准备把“某对形式的帝国”送给他的女儿和未来的女婿。这是他引以为骄傲的一面。在对贵族的态度上,他隐隐约约怀有一种卑视,并对他们下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结论;同时,他却处处装出上流社会的绅士派头,而又不时怀疑自己装得不象,内心里往往觉得自惭形秽,表现出一种自卑感。因此,他处心积虑地向贵族靠拢。实际上,他把女儿嫁给查尔斯不过是“用金钱来购买地位的手段”,是企图跻身于贵族阶级行列的一个步骤。由于出身和父亲的影响,欧内斯蒂娜在这一问题上,同样持一种矛盾态度。她瞧不起贵族罗伯特爵士,甚至不喜欢温斯亚特庄园的那些破旧房子;但她一想到即将成为贵族太太和庄园的女主人,就感到浑身暖融融的。她同样有一种自卑感,经常怀疑别人卑视她是“布商的女儿”。她对查尔斯开玩笑说,假如查尔斯是一位勋爵的话,她就会更爱他。但“在这种自我解嘲的背后,却潜伏着一对恐惧心理。”实际上,弗里曼父女对贵族的矛盾态度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的普遍心理,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对此有过不少描述。在萨克雷的《名利场》中,“贵人迷”老奥斯本朝思暮想要当第一代从男爵,可是当他受到贵族的怠慢时,他又高傲地炫耀自己的财力,恶狠狠地说:“把那些穷狗一只只地买下来也算不了什么!”在盖斯凯尔夫人的小说《南与北》中,工业资本家桑顿先生毕恭毕敬地请一位出身高贵的穷绅士给自己讲授希腊罗马文学,以便使自己成为有教养的绅士。甚至狄更斯笔下那个目空一切的资本家董贝先生也不得不以宴请贵族来装饰门面。可以说,福尔斯对弗里曼父女的这种矛盾态度的描写,真实地表现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心理特点。

  如果说上述这点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传统主题的话,作者对莎拉这一形象的塑造则体现了具有当代特点的主题:社会对人的压抑。莎拉出身下层,又受过一些教育,这使她处于一种“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特殊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她要争得独立和自由,就必然跟她所处的时代和环境格格不入。她同情工人运动,帮助受污辱的女仆米莉,跟维多利亚时代精神的体现者波尔蒂尼夫人公开对抗,在性爱问题上采取时代和环境所不容的态度,这一切必定使她处处碰壁,陷入孤独。在整部小说中,莎拉是个谜团般的人物,即使对查尔斯来说,虽然他感到跟莎拉是“同一块石头雕刻而成的”,但对莎拉也并不完全理解。其实,人们感到她不可理解,这正说明她的思想和行为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精神的反叛。故事一开始,她不顾一切,我行我素,不愿离开莱姆,甘愿被视为“法国中尉的荡妇”,这不是对当时伦理道德的蔑视和反抗么?最后,她离开查尔斯,在跟维多利亚道德观念背道而驰的拉斐尔前派代表人物罗塞蒂那儿找到了归宿,这是她向着摆脱压抑、向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迈进了一大步,也是她性格发展的必然。在她跟查尔斯的关系上,表面看来查尔斯是她的帮助者,而实际上她是查尔斯的引路人。在她的诱导下,查尔斯一步步离开了贵族阶级,离开了弗里曼先生给他安排的人生历程,走上了受压抑的孤独道路。有的评论说:“查尔斯在小说最后一章中的处境跟莎拉在第一章中的处境完全相同:孤独。”①这种分析颇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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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彼得·沃尔夫著《约翰·福尔斯》(英文版,1979年)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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