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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第十二章

  和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打架之事,一直令我的心中不能平静。越是想到这次比试,以及这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给多次摔得仰面朝天、脸上弄得青紫相间、红肿不堪的样子,我就越感到自己将因此得到应有的下场。我觉察到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的血曾染在我的头上,法律是不会饶恕我的。虽然我无法确切地说出我所犯罪孽的具体条款,但我心中十分明白,乡下孩子不该在外面招摇过市,不该走进名门望族的家庭,不该冲撞英格兰勤奋好学的少年,否则,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严厉的惩罚。一连几天我都躲在家中,如果要我出去有事,事先我也必定从厨房的门口仔细地观察一番外面情况,而且总是胆战心惊,生怕一出门就被县监狱的差官抓住。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的鼻血也曾染红我的裤腿,我只有趁着深夜时分来洗净这一罪证。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曾用牙齿咬破了我的手指,我也发挥我的奇想,设计了成千的方法,以防万一被强拉到法庭之上,便可以利用巧辩把这该死的事情敷衍过去。

  到了要回到暴力行凶现场的日子,我的恐惧心理也达到了极点。法院会不会派来打手,特别是伦敦法院,那些雇佣的帮手会不会埋伏在门口呢?郝维仙小姐也许因为我在她家中行凶打人就要亲手报复。她会不会穿着寿终正寝的衣服忽然站起来,拔出手枪,用一颗子弹把我射死呢?会不会有花钱雇来的孩子,一帮杀人凶神,躲在制酒作坊那里,等待时机,跳出来把我打死为止呢?我坚信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的灵魂是高尚的,他不会唆使别人来报复。但是我考虑的是他那些不能明辨是非的亲戚,一看到他受伤惨重的面孔,不得不对他表示同情,而且为了维护家庭的名声,会激起愤怒的情绪,唆使人来报复。

  不管怎样,到了时间我就非到郝维仙小姐家去不可。我终于去了。可是,关于上次比试的事什么也没有发生,也没有人提到这件事,连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土也居然在整座屋子中都没有找到。我看到花园的门依旧开着,便走进去探视一番。到了那所独立的住所,我从窗口向里面窥视,只见所有的百叶窗都关着,一点生气也没有。只有上次我们比试的那个角落还留下些痕迹,足以证明那位少年绅士确有其人。他留下的是几处血迹,我弄了些花园的泥土盖在上面,以免被人发现。

  郝维仙小姐的房间和那个放着长条桌子的房间之间有一个宽阔的平台,上面放着一张手推椅,椅子下面有轮子,可以从后面向前推,十分轻便。上次在那里我就看到了这张椅子。从这一天开始,我有了新工作,定期推着这张坐着郝维仙小姐的轮椅(因为她用手扶着我的肩头走感到吃力),在她的房间里绕圈,还可以推过平台,在别的房间里绕圈。我绕来绕去,一次再次,不停地绕着圈子,有时一口气要推三个小时之久,我也数不清究竟绕了多少圈。也就从那天开始,我得每隔一天去一次,时间是中午,任务是推她的轮椅。这个活我干了有八个月或十个月。

  日子一长,我们之间的相处就更习惯了。郝维仙小姐和我谈了许多,也问过我一些问题,如我学过什么,有什么打算,等等。我告诉她,以后我会当乔的徒弟学打铁,我又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但什么都想知道。我如此讲的目的是希望有朝一日她能提供一点帮助来达到我的愿望,但她根本不予搭理,相反,她宁愿我无知无识。她甚至从来没有给过我钱或物品,只不过给我吃一顿饭。她没有任何许诺,不说我为她打工她该付给工资等等的话。

  我每一次去,埃斯苔娜都在周围,都是她把我领进,又把我送出,但是她再没有叫我吻过她。有时,她冷若冰霜地对我表示容忍,有时又低三下四地迁就我;有时,她显示出和我十分亲密,有时,又会心神狂乱地告诉我她恨我。郝维仙小姐总是用低低的声音问我,或者仅只我们两人在场时,她会问我:“她是不是越长越美丽了,皮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她确实越来越美丽)。她听我这样回答便显出情不自禁的高兴。每当我们在玩牌时,郝维仙小姐总是专心致志地瞅着,细细地玩味着埃斯苔娜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如果埃斯苔娜的情绪反复无常、变化多端,使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该做什么,郝维仙小姐便把她抱在自己怀里,表现出无限的狂喜,在她耳边轻轻絮语。我听见好像是说:“捏碎他们的心,你是我的骄傲、我的希望,把他们的心撕得粉碎,不要有什么怜悯!”

  我记得乔在打铁时,总喜欢断断续续地哼一首歌,歌中的叠句反复唱着“老克莱门”。用这首歌来表示对铁匠的保护神老克莱门的尊重是不够隆重的,不过我以为老克莱门和铁匠们的关系在歌词中表现得很确切。这首歌是模仿打铁时的节奏,加了一些词,以抒情的方式歌唱出老克莱门这一被人尊重的名字。比如:“孩子们一起来啊,来打铁呀,老克莱门!打一锤啊,响一声啊,老克莱门!用力打啊,加油干啊,老克莱门!用力打啊,加把劲啊,老克莱*风箱拉得响啊,火苗来得旺啊,老克莱门!风箱声嘶哑啊,火苗飞得高啊,老克莱门!”我开始用轮椅推郝维仙小姐以后,有一天,她突然心血来潮地用手指挥了一下,对我说:“好了,好了,好了!你就唱一支歌吧!”于是,我一面推着她在房中绕圈子,一面不知不觉地哼出了这个曲子。这支曲子正中她下怀,她也用低低的若有所思的声音哼起来,和梦中发出的声音差不多。以后,这也习以为常了。我们一面前进着,一面哼着,埃斯苔娜也加进了我们的行列。我们的歌声压得低低的,即使三个人的声音加在一起,也比这阴森森老屋中的一丝微风声要低微得多。

  和这种周围环境相伴,我会变成怎样一个人呢?我的性格又怎么会不受这种环境的影响呢?每当我从这些昏黄迷氵蒙的房子中走出,投进自然的光辉之中时,我怎么会不蒙头转向?我的双眼又怎么会不眼花缘乱呢?

  如果最初我没有胡说八道,撒过弥天大谎,后来又向乔彻底承认自己的错误,我一定会告诉乔关于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的事。如若我现在再告诉他,他反而会认为这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不过是我放进黑天鹅绒马车中一个合适的乘客而已,所以我没有说。此外,因为一开始就议论了郝维仙小姐和埃斯苔娜,我就特别担心再议论她们,而且我的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强烈。除了毕蒂之外,我对谁都不信任。任何事我都要告诉可怜的毕蒂。为什么我把一切事情告诉她是顺乎自然的呢?为什么毕蒂对我的每一件事又关怀备至呢?当时我确实不能理解,而现在我想我是明白了。

  这时候,我们家的厨房中正开着家庭会议。我心中充满了愤怒的火焰,几乎达到不可抑制的程度。那头蠢驴彭波契克总是晚上来到这里同我姐姐讨论我的前途问题。我坚信,如果我的手有那个气力,我一定会把他马车上的车辖拔出来。这个念头直到今天想起来,我也不会感到后悔。这个卑鄙的家伙简直是麻木不仁、愚顽不化。他一讨论我的前途,就非要我在他面前不可,仿佛要在我身上做实验一样。通常,他一把揪住我的领子,把我从那个安静角落的小凳子上拖起来,再把我放在火炉的前面,似乎要把我烤熟,并且这样开口说道:“看,夫人,这孩子在这里!这孩子来了,这是你一手领大的孩子。孩子,你抬起头来,你可要永远感谢一手把你带大的人。来,夫人,来讨论一下这孩子的事!”接着他又会乱摸我的头发。其实这件事,正如前文提及的,在我最初的记忆中,就认为没有人有这种权利乱弄我的头发。甚至当我站在他面前时,他还要拉扯着我的袖管。我变成了一个愚蠢的观赏品,只有他那副模样才能和我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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