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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公孙梧笑道:“不敢当!敝人蒙少东朱公子不弃,忝为内宅总管,刚才听见敝东与大侠的争执,因在职掌之内,故而向豫大侠有所指教。”

  “公孙先生太客气了,有何见教但请吩咐。”

  公孙梧一笑道:“这个姓莫的女子,大侠不能带走。”

  “此女蒙朱公子见赐,已是豫让的人。”

  “这个敝人知道,敝人身为总管,自然知道这些事,敝东朱公子心慕豫大侠为当代奇士,所以预开精舍一间,不管大侠来与不来,屋子都为大侠留着。”

  “朱公子见爱盛情,豫让十分感激,只是豫让生性疏懒,过不惯这种豪华的生活,盛情只有心领了。”

  “开室以待,只表示敝东的敬意,豫大侠住不住都没关系,但这个侍女,豫大侠却不能带走。”

  “哦!为什么呢?阁下要知道,她是我的人。”

  “豫大侠,你住在那屋子里,她是你的人,你不住那所屋子,他也是你的人,除非敝主宣布了那栋屋子另换室主。此事才可作罢,因为这女侍在买来的时候,就是安置在剑庐,专为侍候豫大侠的,就像是在室中的被褥卧榻一样,专为豫大侠而设!”

  豫让皱眉道:“阁下能否说得清楚一点?”

  公孙梧微笑道:“敝人说得已经够清楚了,莫姬虽为敝东所赠,却只是为侍奉大侠起居,可不是把人送给大侠,大侠可能没有太多在人家作客的经验,所以不太清楚。有很多富家豪门,招待客人居住时,都有特遣的姬人,指明相赠,也只是在居客的期间专侍一人而已,客人走了,她们仍然是归还主人。”

  豫让一掀眉毛道:“那有这种事!”

  “这可不是在下胡调出来,豫大侠可以去问问别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规矩。”

  豫让道:“豫某就不知道!”

  “那也许是豫大侠志行高洁,不践富贵之门,所以不了解这些俗情,但敝东却是富贵中人,行事当然是依照一般的习惯,不过豫大侠虽未在富豪家作客,却一定在逆旅中栖过身吧。敝人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侠住进客栈,那间客房以及房中的被具都暂为大侠所有,店家自然不能再谈别的客人住进去,但大侠在临走时,却也不会将被褥带走吧?”

  这家伙能说会道,竟将豫让说得怔住了,大声道:“现在是一个人,不是物件!”

  公孙梧道:“一样的,因为她是由她父亲亲署典身文契卖掉的。她是个家奴,没有自主的,否则敝东也不能把她任意送人了,大侠以为然否?”

  他仍是在笑着,态度也很客气,但是豫让却恨不得朝他脸上捣一拳过去。

  公孙梧朝莫姬道:“莫姬,我的话你都听清楚了?因此你也别想回家去,老老实实地呆在剑庐,目前公子对豫大侠尊敬得很,剑庐中不会易主,也不会要你侍候别的人,但将来就很难说了。”

  豫让厉声道:“阁下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敝人只是以总管的身分对一个侍女作工作的指示,要她在剑庐尽心侍候大侠,至于将来,敛东如果对豫大侠失去了尊敬,或是要将剑庐款待另一位嘉宾,那时她就是属于另一个人的了。”

  豫让看了他一眼,目中充满了杀机,但是公孙梧居然毫无惧色,没有一点退意。

  豫让忽地回头道:“朱公子!贵总管的话作何解释?”

  在豫让逼人的目光下,朱羽居然一失常态,退了一步道:“豫兄!我说的话算数,豫兄乃当世奇士,我也不敢以那种世俗的礼法来拘束豫兄,我说把她送给豫兄,就是放弃了一切主权,不过公孙先生是寒家的总管,莫姬归他所辖,豫兄要带人走,也须他的同意。”

  豫让道:“在这里朱公子居然有作不了主的事?”

  朱羽道:“的确如此,公孙先生是我的好友,他替我管宅子是出之我的请求,所以我必须尊重他。今天这件事,我若坚持,自然也可以命令他,但我不愿如此,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兄弟不便干涉。”

  豫让笑笑道:“很好,朱公子如此敬重他人,豫某十分倾折,有了朱公子这句话,豫某自向公孙先生商量便了。”

  他传过身来,面向公孙梧:“阁下听见朱公子的话了吗?”

  “听见了,那是敝东对大侠的解释,却非对在下的令谕,因此在下仍然要坚持规矩。”

  豫让淡然道:“豫某不懂规矩。”

  “那么豫大侠现在应该学一学了,敝东的宅第不比江湖,做客人的须有分寸。”

  “豫某粗顽得很,一向不知道什么叫分寸,豫某以为只要道理上无厥,做任何事都不会回头。我对着莫烈的遗体,答应过要把他的女儿送回。”

  公孙梧顽强地道:“我说不可以。”

  豫让冷冷地道:“朱府若是换一位经营就能通融了。”

  “也许,但是在下现在却干得好好的,无意让贤。”

  豫让一拍腰中的长剑道:“但我的剑却不这样说,它说公孙先生如果不肯让路,就必须让位。”

  公孙梧看也不看一眼,傲然地道:“豫大侠,在下虽然默默无闻,却不会被你的名声吓倒,虽然空着一双手,也不会被你的剑吓倒,你若要带着这个侍女离开,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从我的身上跨过去。”

  豫让逼前一步道:“既然只有一个办法,豫某也只有一试这个办法了。”

  公孙梧张开双臂,作了个拦阻的姿势,豫让则手握剑柄,一步一步地逼过去,他的身上,开始也射出了浓浓的杀气,每当他心中涌起杀机的时候,这种杀气就特别的强烈,仿佛是一张拉满的弓,搭上了一支磨亮了的长箭,直接地对着他的敌人,箭虽未脱弦,但已是一种强烈的威胁。

  公孙梧的身子没有动,张开的双臂也没有改变姿势。豫让走到五尺处,那是能迫近的最短距离,剑长可及。

  再进一步,战机就触发了。

  豫让道:“阁下的兵刃呢?”

  公孙梧道:“不必,我是领死的,不是杀人的,豫大侠的剑不必容情。”

  豫让道:“好,那我就遵命了。”

  他又跨出一步,呛然轻响中,长剑离鞘,一道寒芒,指向公孙梧的前胸,公孙梧昂然不动。豫让忽地剑势一变,离开了他的前胸,摔向对方的右臂。

  公孙梧这时有了动作,一面移动身驱,一面的挥动左手,长袖卷住了豫让的剑刃,摔向一边,但是他仍然晚了一步,叭地一声,一条臂膀,连着宽大的衣袖掉落地面。

  公孙梧身形跳过一边,但右臂已失,断处血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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