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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但是他毕竟不是个平凡的剑手,也知豫让是在激怒自己,要自己了断,这也证明了豫让尽管在外表上看不起自己,实际上还是深怀戒心,否则也不会有这种心理上的攻势为辅助了。朱羽安定下情绪,豫让的轻慢反而增加了他的信心,他缓缓地发出一剑。

  因为他不欲对方看出他的意向,发剑时随手一挥,看似漫不经心,剑至半途,才突然加注劲力,幻出三朵剑花,击向豫让,又快又狠。

  三朵剑花攻向三处要害,任何一朵都可虚可实。只要对方有一个地方防守较疏,剑尖就会抢攻进去。

  朱羽更知道这是拼命,不是切磋印证,也不可能激战上几千几百回合,出手就是杀着。

  豫让仍是没有动,他敞开了胸膛,似乎毫不设防,朱羽攻的三个部位,都是毫无抗拒的,也都可以长躯直入,这使朱羽犹豫了一下,当他决定把攻击集中在胸前时,已经耽误了一刹那。

  这是很重要的一刹那,豫让终于在最危急的关头,抽身躲开了,但是已被挑破了一点衣服,也被挑破了一点肌肤,血水渗出,染红了衣服,但只是轻伤。

  第一剑得手,使朱羽信心大增,但也暗暗佩服,豫让在最后关头仍然避开这必杀的一剑,毕竟不凡。

  这是朱羽在最近一年多专心精练的杀着之一,也是专为与豫让一战而下的苦功。

  豫让微微动容道:“好剑法,地动天摇,剑发无方,应是必杀之着,只可惜你把它分为三处了,若是集中于一点,任何人也难以躲过。”

  朱羽何尝不知道,他剑分三路再合为一,在时间上略慢一步,但是他没想到豫让的反应是如此快,照一般的倩况,对方一定要先研判他的三个剑式的虚实,然后再作闪避,那时就会在发剑之后主动总是比被动快的。

  豫让却是对三剑都不加理会,等到剑风触肌才作应变的动作,虽也是动,却是蓄势而动,快捷多了。

  那一剑倘若只有一式,不分散的话,豫让就躺下了。平白失去了一个好机会,朱羽没有后悔,他还有机会,各种的杀手,他还有好几招呢。

  运足劲力,他再度攻出一剑,这次更糟,因为他骤觉眼睛一花,连方向都取偏了。

  眼睛是被阳光照花的,第一招攻势时,豫让已跟他调了个方向,使他面向阳光了。

  朱羽暗骂自己粗心,怎么会把有利的位置让出去呢?他必须要转回去。

  因此他埋头挥剑,像一头奔牛似的急冲回去,手下全无章法,势子却锐不可当,而且更看不出是什么路数。

  豫让显然为他的招式振住了,摸不透这是什么剑式,先退了几步,终于又以一个巧妙的身法滑过了。

  两下才交错过去,朱羽立刻就止步回头,脸上绽出了微笑,他终于又争回了背日的位置。

  豫让站定了身子后,朗声问道:“朱羽,你刚才所使是什么剑法?”

  朱羽得意已极,哈哈大笑道:“那是蠢牛剑法。”

  “这是那一家的高招,怎么以前没听说过?”

  “这是本公子自创的剑法,不载于那一家的典籍中,但是十分有效。”

  “有效?有什么效?”

  “豫让,你不是明知故问吗?我一个不小心,被你夺去有利的位子,必须要抢回来,但是我知道你是不肯轻易让出来的,所以我只有唬你一下子,刚才那一阵急舞完全没有章法,只是为了乱你耳目而已,但是把这个位置抢了回来,所以叫蠢牛剑法,因为你居然被那一阵子疯牛似的急冲给唬住了,不是蠢牛是什么?”

  他高兴至极,得意地大笑。

  豫让沉声道:“刚才我们擦身而过之时,你全身都是弱点,我若是趁机出击,岂不是冤枉送了命?”

  朱羽一笑道:“是的,那我自己就是蠢牛了,反正我那套剑式一发,总有一方要做蠢牛的。”

  “朱羽,剑道是极为庄严的学问,你竟以这轻率的态度视之,还配称为一个剑手吗?我因为你是个成了名的剑手,必不至无赖若此,才没有趁机出手攻你,但你若是如此不自重下去,吃亏的必是你自己。”

  朱羽大笑道:“豫让,那是你把剑道看得太神圣了。剑道也者,用剑之术也,换言之,也是杀人的方法?能杀人的就是好方法,没什么可敬的。刚才我那一招,若是用在一个不知剑的人,自然很危险,用在我手中,谁也不敢轻攻,因为没有人相信我是乱挥无章的,不为敌所料,就是良策。”

  豫让一叹道:“朱羽,你的剑法已落下乘,因为你想靠行险侥幸以取胜,对自己已没有信心了,收剑回去吧,你胜不了我的。”

  “豫让,我没有这么笨,给几句大话就唬回去了。今天我不是想胜过你,而我是要杀你。”

  “不胜过我,你杀得了我吗?”

  “杀人并不是难事,有很多的方法!”

  “但要杀死我,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击败我手中之剑,否则你绝对杀不了我。”

  朱羽笑了一笑道:“豫让,你太有自信了,虽然,一个剑手不可没自信,但自信太甚,是很容易死掉的。”

  豫让只笑了一笑,连话都不再说了,他的剑仍是留在鞘中,也仍然挂在腰间,只是手已扶在剑柄上,随时可以出手。

  朱羽也在等待,等待看阳光突转强烈时,突出精着,一击而成。照说豫让该知道才是,他知道自己所处地位极为不利,应该立刻抢回背日的方向,但豫让似乎没作这个打算。

  他睁大了眼睛,对着越来越强的日光,眼皮一眨都不眨,似乎想渐渐的去习惯那种光。

  朱羽更得意了,哈哈大笑道:“豫让,如果你以为能张目对日,那就错了,没有人在日光的照射下张目的。现在只是朝日初上,光线还弱一点,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厉害了。”

  “豫某长到这么大,又不是今天第一次见到日出,用不着你来饶舌。”

  “哈哈……,但今天可是最后一次见日出了,你不妨多看看吧!”

  豫让没有再开口,静如山岳般的峙立着,他的从容与气度,使朱羽忽地感到恐怖了,他仿佛觉得自己面对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山岳。

  山岳不是一个人持剑可以推倒的,在恐惧中,朱羽却除了杀死豫让外,再也没有自己生存的余地了。

  英俊、潇洒、多金、善剑,这些优越的条件,在豫让面前,忽然都变得淡然无光。

  他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像个逗人发笑的佞人弄臣。

  这种感觉愈形强烈,斗志就愈形消退。而杀豫让之心也愈烈。斗志愈馁而杀人之心愈切,这是很矛盾的心理状况,也是最危险的状况。

  明知道此刻最不适于战斗,但朱羽已没有选择了。

  他早就准备与豫让一战。今天的时间、地点都是自己挑的,没给豫让一个同意的机会就已决定下来了。今天要是不能成功,此后的一生就要活在豫让的阴影中了。

  朱羽是绝对无法忍受这种生活的,因此,他一咬牙、发剑攻了出去。

  他的时机也恰到好处。一轮红日,刚好从山岗跳出,把一缕强光挪了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豫让的剑出鞘了,这也是他一直在等待的时刻。日光对豫让不利,对朱羽还更不利,这是朱羽万万没想到的。

  豫让的剑出鞘之后,那发亮的剑身映着日光,把阳光都反射过来扰乱了朱羽的视线。逼得他闭上了眼睛。

  高手对垒,一方突然失去了视力,那可是很糟糕的事,两个人再度错肩而过。

  豫让的长剑归鞘了。胸前有一抹血痕,那是朱羽剑锋造成的。朱羽的剑法毕竟不凡。

  朱羽也站着,没有回过身来,他的背对着豫让,以怪异的声音问道:“豫让!你还站着吗?”

  豫让道:“是的,一个剑手是不能倒下的,一生中只有一次。”

  “这么说我那一剑并没有杀死你了?”

  豫让道:“豫某岂是那么容易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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