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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美子道:“我是来给你一个机会的,门外已经有下了天罗地网,你是逃不出去的,但是我可以接受你的自首和投案,这样子可以减轻你的罪刑。”

  池田倒很上路,立刻道:“我投案,我给了鸠造三枪,却都不是要害,你们可以问他的口供。”

  美子上前把鸠造的身体翻过来,发现他只是两个肩膀上中枪,还有一枪则打在大腿上,果真都不是要害,不由笑道:“你射得真准,难道你是存心打他这些地方的?”

  “不错!我要杀死一个人时,他绝不可能活着,反之,我若不想杀他时,他也绝不会死,别忘记我是全日手枪射击的冠军,拿过奥运的银牌。”

  “为什么你不杀死他呢?”

  “我知道你们要他,留下他,万一我逃不掉时,可以凭证人的身份,减轻我的罪刑。”

  “池田!你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本来就是的,我在赤鲸组只是个小角色,犯不着把性命也贴上去的。”

  两个探员已经把鸠造扶了起来,他的伤口在流血,立刻破口大叫道:“你们快送我上医院去止血,我遭了抢劫,而且被劫盗打伤了……”

  美子笑道:“议员先生,我们早就来了,你和池田的谈话经过,都有小型的录影机录下来的,包括你们的每一句对话,所以你不必抵赖了!目前你需要的是作口供。”

  “什么口供,我现在需要的是急救,我要找律师来控告你们。”

  骆希真上前在他的伤口上打了一拳,虽只是轻轻的一击,但已经使他像杀猪般的叫了起来,然后沉声道:“鸠造,你已经不是国会议员了,只是一个现场被逮捕的现行犯,你还是乖乖他供的好,否则你的伤口虽不会致命,但血流多了还是会死的。”

  美子也道:“你是赤鲸组中的主犯,我们宁可不要你的口供,放过其他的人,也不能放过你,假如你不招供,我就让你流血而死掉。”

  鸠造看看其他的探员,都没有什么表示,知道他们是真的打算如此了,他还是怕死的,咽了口唾沫,无力地道:“好吧,你们要知道什么,快问好了,问完了,快点找医生来为我止血……”

  □□ □□ □□ □□千代美子的任务顺利地达成了,赤鲸组的贩毒和贩卖军火的犯罪组织,在鸠造的指供下,大大小小的人犯都伏清了,这是一个轰动国际的大案子。

  破案最大的功臣是骆希真,然而他在新闻中却没有露脸,功劳全属于千代美子和她的国际警探同僚。

  这是出于他自己的请求,虽然千代美子对他情热如火,但他还是搭上飞机,单独地回到了香港,因为他的好友铁三角中的李志强,正遇到一件辣手的案子,急需要他回去帮忙呢!

  第十四章

  铁三角中最强的一环应该是李志强,他是个很有名的私家侦探,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冷静的头脑、矫疾的身手和各类丰富的知识,更有着良好的社会关系,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绝不会出问题的,可是他偏偏出了问题被涉入了一件谋杀案中。

  他是个单身汉,虽然未婚,但身边通常有美女作伴,而且都是淑女名嫒,不过他的私生活都是相当严谨的,从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

  这天他下了班回家,洗了个澡又更衣出门,是赴一位名媛的约会,对方是竞选入围的港姐,本来呼声极高,可是这位小姐竟然退出了,原因是家庭的反对,她的家中是个古老而保守的家庭,对女孩子穿了泳装,站在台上供人品头论足的还不能接受。强迫她退出了决赛。

  这位小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李志强,对他十分激赏,所以主动地约会他,这是他们第三次见面,约会是在一家夜总会中,他们相拥共舞,娓娓清谈,共渡了一个极为愉快的夜晚。然后就送她回家,还进去坐了约摸有十分钟,就告辞回到寓所,休息睡觉。

  早上十点多钟时,警察就找到了他,说余金花被杀死在香闺中。

  余金花就是那位与他共游的小姐,她是被丝袜勒死在卧室中,现场中留着一枚金质的杜邦打火机,上面刻着李志强的名字。警察就是根据这个线索找到了李志强。

  这真是一场无妄之灾,李志强是十一点半左右离开那儿的,余金花与家人共住,她家的人口简单,只有她和父母共居,另有一个哥哥远在美国,那天晚上,她的父母到澳门去了,女佣也出去渡假了,李志强送她回去时,她家中一个人都没有。

  尸体是他家的一个亲戚发现的,因为她的母亲不放心女儿,在澳门打了个电话回家,因为无人接听,心中更不放心,才又打了个电话到邻近的那个亲戚家中,托他到家中去看看,因为他们规定女儿出门,必须要在十二点以前回家,她母亲是午夜一时打的电话,那位亲戚到达余家时间是一时四十分,发现屋中灯火通明,大门是虚掩着的,一直进到楼上余金花的卧室,发现了余金花的尸体。

  他立刻打电话报了警,然后又以电话向澳门的余氏夫妇报告了凶讯。

  死者身上还穿着外出的衣服,室中略有挣扎的情形,经过验尸后,证实死亡时间约模十二点半左右,行凶者孔武有力,那一只丝袜是凶手在屋中随手取到的,深勒进颈中,几乎把颈骨都勒断了。

  他们所居是一幢独立的花园洋房,邻居还在五十公尺之外,所以没听到任何声息。

  警方找到李志强时,余氏夫妇已经包了水翼船,紧急赶了回来。

  余金花由于家教很严,本身行为也很规矩,仍然是处子之身,遗体也是完壁,没有受暴的痕迹,余金花的皮包中还有着一叠百元的港币和五千元美金,她的白金名贵手表和钻石项链仍在,证实这不是强盗杀人案件。

  李志强的杀人嫌疑似乎最重,虽然他是十一点半离开余家的,但是却没有时间证人,余家没有人能证明他离开。他自己住的是一幢公寓大厦,回家时大厦的管理员也不在,没人能证明他何时回家。

  幸好,余老先生对他的印象良好,没有认为他是凶手,金质打火机是他的,他承认在楼下的客厅中抽过一支烟,取出打火机来点火,随手就放在茶几上了,在客厅的茶几上也找到了他吸过的烟蒂在烟灰缸里,抽剩的半包三五牌香烟也留在桌上,他也没有到过余金花的卧室。

  这些证据对他略为有利,因为他不可能留下香烟而单独将打火机带进余金花的卧室中。

  说他逼奸不从而杀人也缺少有力的证据,第一是李志强有着良好的记录,他过去交往的一些女伴都可以为他作证,说他是个十分君子的绅士,待人有礼性而有礼貌,尤其是对女性,不会用强暴的手段。

  他写字楼中有两位女秘书,一位女助手,都是绮年玉貌的美丽女郎,她们对这位年轻波士的印象也极佳,说他是个很温文谦和的人,即使她们犯了错,他也只是和颜悦色的纠正,从没有骂过她们。

  这些证词虽然没有直接的作用,但至少可以证明李志强没有暴力的倾向,不是一个喜欢以暴力达到目的人。

  再者,就是遗体的完整,那轻微的挣扎,只是抓乱了床单,那是余金花在倒下来时,顺手抓住了床单而拖乱的,此外,她身上的衣着都很完整,高跟鞋还有一只穿在脚上,一只脚踢掉了,假如是一个因色起意而强行杀人者,多少会对死者的身体有一番凌辱的。

  再者,死者的穿着大方而有淑女风范,那不容易引起一个男人的色心,至少是对李志强这样的男人,不会产生诱惑。何况,李志强并不缺乏女人,没有为此杀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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