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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金在鑫!你还是太嫩,一个不是计划中的行动,你就破绽百出,就凭你那一句话,足以说明,环翠和小弟不在你手里。因为像你这种卑劣无耻的小人,如果环翠和小弟真的被你挟持,你的嚣张,何止千百倍。你请吧!你已经没有资格站在这里跟我谈条件了。”

  金在鑫满脸通红,眼光里迸射着杀气。

  郑无涯沉着脸色说道:“金在鑫!拿方才你说的话转赠给你,你又要犯错误了,除非你一举手,就可以将我立毙当场,否则,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我要赶你离开郑家庄。”

  金在鑫冷笑道:“入赘是手段,我要了解郑家庄底细,没有比挂上女婿的名义更方便,再说,只要我能等,我可以顺理成章获得一切。现在,前半段的事我已经做好了,后半段我无法再等。你少拿逆伦犯上这一类的话来压制我。举手之间,我只知道你是当年纵横关外的剑出鬼愁的郑天寿。你说你没有老,接上这一招试试!”

  右手一扬,并掌如刀,从上而下,削击郑无涯的左肩。

  同时,左脚忽地一垫,飞脚踢出。

  书房里面,不过数尺方圆,不容得从容闪让,郑无涯也没有打算闪让。左手曲肘一格,右掌平胸推出,当时只听啪隆一震,金在鑫右手关节断折,右胸挨了一掌,脚下桩步浮动,接连退了两三步,撞上身后的书架,吐出一口鲜血,脸色立刻变得焦黄。

  郑无涯指着他说道:“虽然你说入赘只是手段,我可不能像你那样没有人性,出手之际,存有翁婿之情,否则,你的小命就要送在这里。不过,方才我的话已经说出了口,郑家庄从这一掌之后,你是不能再住下去了。”

  金在鑫擦去嘴角的血迹,眼睛盯着郑无涯半晌,他走出了书房。

  郑无涯站在那里一直没有移动,他用心地听到脚步声去远了,身子一软,倒在太师椅子上。

  金在鑫走的时候,没有注意到郑无涯的右腿,没有看到在长袍罩盖之下,已经有血渗透了裤脚,流到地上来。如果他注意看到了,相信他不会走得那么利落。

  郑无涯坐在那里已经不能动弹,伸手挽住书架侧背一根绳子,扯了几下,人就软瘫在太师椅上。

  顷时,史金刚冲进来,郑无涯伸手指着书架后面说道:“药箱。”

  史金刚推开书架,有一个小暗门,打开里面放着两个铁箱。他拿出右边的一个,打开来取出翠玉绿的瓷瓶,倾出三粒黑色梧桐子大小的药丸,以最快的手法,送进郑无涯口中,再取出一个小的白瓷瓶,蹲下身来,从自己腿上拔出攘子,划破郑无涯的裤脚,只见膝盖之下,有一道长达四寸的伤口,流着一丝带黑色的血水,史金刚将攘子在郑无涯的伤口划了一个十字,血大量地流出来,然后,他用右手捏住伤口上沿,将那瓶白色药末,倾倒上去,再从自己身上扯下布条,将伤口包扎妥当。

  他这里处理完毕,郑无涯才能开口说话。

  “我没有想到,他会在鞋头上装毒刀,我以为挨他一脚没有什么关系。唉!”

  史金刚没有答话,只是飞快地收拾地上血迹。

  “金刚!我没有料到他是为着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而来的。”

  “那有什么分别,反正都是没安好心眼来的。”

  “不同的,金刚!完全不同的。如果他只是为财产而来的,那有什么关系,一个贪财的小人,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注意的呢?如今他不仅是为了财产,而且挑明他是为了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显然是有深远的计划,决不是金在鑫一个人所能做到的。”

  “庄主!我们没有什么可怕的。”

  “金刚!你错了!我们离开白山黑水,是接受戈平戈总镖头的一句承诺;我们来到太原,行善好施,也是为了实现戈平的一项证言:‘做人只要能猛回头,就是再生’。我们并不是为了害怕。”

  “庄主!我是憨直的人,我不明白庄主的意思。”

  “十年建立起来的一份信念,就这样轻易地从我心里毁掉,这是何等可惜的事,我是不甘心的。”

  “没法子,人家找上咱们头上,躲不是最好的办法,庄主!你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咱们要躲要让,别人也不会放手的。”

  郑无涯默然了,他的心里此刻是充满哀伤,他记得白天在酒席筵前所写的“老天有眼”四个字,现在他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老天真的有眼吗?为什么要逼着一个人不能放下杀人的屠刀?”

  但是,十年的反省和赎过,郑无涯绝不是当年的郑天寿,自责的心情,在一阵急愤之后,又自升高了。他想到十年前他挥剑杀人的时候,难道没有冤屈的吗?十年赎过是否就能赎尽当年的过失呢?

  郑无涯长叹了一口气,哺哺自语:“看来还是老天有眼,做人犯一次过失,要偿付十次的代价,我是应该的。”

  史金刚不解地叫道:“庄主!我们不能束手待……”

  郑无涯摆手拦住不让他说下去,面色十分平静地说道:“让他们来吧!一本剑招图解算得什么?珍珠坎肩更不必谈了,谁是千年的物主?”

  “庄主!那本剑招图解你说过,极尽击剑的奥妙,庄主苦练多年,不过才得其中的一二,如果让这种人得去,十年之后,为害的恐怕不止是武林与江湖。”

  “放心!金刚!多行不义还有什么好下场?到时候自然有人收拾他,我不是说过吗?老天有眼,报应循环。”

  “可是庄主!还有小主人……”

  郑无涯浑身一震,老年得子,亲生骨肉,除非是铁石心肠,不能无动于衷的。他叹了一口气,眼角有一些湿润,沉滞地说了一句:“儿死不死!命也!”

  史金刚满脸不以为然,但是,习惯上他不会和郑无涯辩,他觉得那是不合他的身份。

  突然,叮当一声,天井檐下挂的铜钟敲了一下。那是表示有重要事情紧急禀报。

  史金刚冲出去,只一会儿又匆匆地走回来。

  “有什么坏消息吗?”

  “回庄主的话,姑老爷……金在鑫搬走了。”

  “他该走的。”

  “庄主!金在鑫在城北原来早有一处庄院,而且,豢养着不少的人,我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

  “金刚!我们不怀疑人,这是我们做人的长处,我们不必自责。”

  “金在鑫留着一封信。”

  “啊!他还要说明什么吗?”

  郑无涯从史金刚手里接过一封特大的信简,他掂在手里想了一想,终于拆开。

  “岳父大人: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王爷上天的日子,是岳父大人六十华诞初度,小婿准时前来拜寿。小婿已经代邀太原府有头有脸各路人物,前来为岳父大人作花甲之庆,趁这个机会,让太原府的人物,认识岳父大人行善乐施以外的事,想必亦为大家所乐闻。小婿金在鑫百拜。”

  郑无涯的手颤抖了,他的嘴唇颤抖了,那不是怕惧,而是一种气极的表现。

  史金刚默默站在一旁,没有问任何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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