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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


  醉酒那天晚上宝玉闹了一场就睡了。茜雪求去,应当在次日。但是"次日醒来,就有人回那边小蓉大爷带了秦相公来拜,宝玉忙接了出去,领了拜见贾母。"接写秦钟回家,秦氏姊弟的来历,以及秦钟上学的事,下一回写入塾,茗闹学。再下面第十、十一回写秦氏病,第十三回秦氏死,第十四至十六回秦氏出殡,秦钟送殡,与智能发生关系,智能逃走,来找他,导致秦钟之死。第十七、十八回大观园落成,元妃省亲,直到第十九回才再写到宝玉的丫头们。因此第十九、二十回接连两次提起茜雪之去,都是在李嬷嬷口中。

  要不是那句批语("又用一撵字,屈杀宝玉"),读者的印象是宝玉酒醒后仍旧迁怒于茜雪,回贾母把她打发了出去,全用暗写;尽管这与宝玉的个性不合,给人一种模糊混乱的感觉。似乎不应当这样简略。醉酒一回后,虽然一连九回都没机会插入茜雪之去,内中第十、十一回是删天香楼后补写秦氏有病,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写的。这两回内原有的薛蟠戏秦钟,贾琏因事出京都删了。因为添写秦氏病,又原有贾敬生辰凤姐遇贾瑞,背景一直在宁府,无法插入茜雪的事,所以茜雪之去也删了。

  第二十回李嬷嬷诉说"当日吃茶,茜雪出去,与昨日酥酪等事,"庚本眉批:"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目曰"误):'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狱神庙"茜雪红玉一大回"回目内想必有"狱神庙慰宝玉"。此回是一七六○至六二年间写的。当时如果知道茜雪走得不明不白,似乎无法写她"狱神庙慰宝玉"。这时候一定还没删茜雪之去。换句话说,写狱神庙回的时候还没删天香楼,没连带改写第十、十一回。这也是个旁证,可知删天香楼之晚,补加秦氏病更晚。

  茜雪只在第七、八两回出现。第七回宝玉听说宝钗病了,叫人去问候,茜雪答应着去了。第六至八回来自早本,但是迟至一七五五年左右才定稿,在那时期回末都用一副诗联作结。第八回回目各本纷歧,有一副从极早的早本保留下来的,"拦酒兴李奶母讨恹,掷茶杯贾公子生嗔",可见早就有了迁怒茜雪的事。

  此外还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和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儿,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

  第五回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头内有个漏删的"媚人",与袭人麝月晴雯并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头:袭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宝玉房里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则丫头决不会叫这样的名字。可人只有此处一见,看来也是早本遗迹。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云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年或一七五四年后改写过的,因此无法从而判断茜雪之去是否旧有的。

  如果早本迁怒茜雪一节还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后在荣府势败后"慰宝玉","慰宝玉"也不会在狱神庙。在这阶段,狱神庙只是巧姐巧遇刘姥姥的场所——第四十二回刘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内有:"……狱神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卖巧姐应在凤姐死后。贾家获罪后凤姐还有个时期支撑着门户——"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见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此后贾母逝世,凤姐被休病故,荣府"子孙流散"。卖巧姐也许引起纠纷,巧姐被扣留在狱神庙作人证,类似甄英莲之被牵入葫芦案。

  因此八十回后的情节有两条路线,百回"红楼梦"的与改抄家后的。不过后者独有的只有莤雪红玉狱神庙回与贾芸探庵。茜雪红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据原有的茜雪"慰宝玉"改写扩充。凤姐不会在狱神庙,她与贾赦贾政贾珍贾琏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后,荣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凤姐的下场还是她个人的悲剧——被休弃。抄家抄没了她的私房钱,更彻底的毁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会更严重,仍旧是间接的被贾雨村带累,与贾琏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

  第二十七回红玉去替凤姐传话回来报告,太复杂了李纨听不懂,"李氏道:'嗳哟哟,……'"句旁甲戌本夹批:"红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却为宝玉后伏线。"下句是说红玉去伏侍凤姐,是使她以后在狱神庙能帮助宝玉。当然,凤姐处是全家神经中枢,总比在怡红院做粗活有施展的余地。红玉是林之孝的女儿,就是此处对白中提起的。为什么要改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时候更有机会帮助宝玉?

  曹俯抄家的时候,先奉召进京,雍正下令查抄家产,谕旨上有"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后,说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总督]范时绎严拿讯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的奏折中也提起"总督范时绎已将曹俯家管事数人拿去,夹讯监禁。"当然书中不见得这样写,上夹棍刑讯这种惨酷的纪实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赖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问话,做林之孝的女儿似乎占不了什么便宜。不过女儿也许可以去探监,顺便探望狱神庙里主人的家属。

  改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红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给贾芸为妻?周瑞的女儿嫁了古董商人冷子兴。贾芸虽穷,是贾家族人,地位比冷子兴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还是不可能。贾芸的舅舅劝他"便下个气和他们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个事儿管管",庚本夹批:"可怜可叹,余竟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为林之孝之女,其实更没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对红玉嫁贾芸为妻。当然荣府势败后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红玉似应在抄没前嫁给贾芸,离开荣府,否则势必与其他的奴仆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凤姐代为撮合——贾芸也是她赏识的人。贾芸为了派差使的事来见凤姐,也许被凤姐看出他与红玉的神情,成全了他们。

  凤姐不见得这样宽容。这是最严重最犯忌的事。

  这都是难免的推测,但是只要再一想,返顾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害她挨秋纹碧痕一顿骂这一节内,晴雯还有母亲;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的谈话中,晴雯还仗父母的势——"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二者都来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写红玉与贾芸恋爱,伏下狱神庙回,改写这两节,一加贾芸连日来见的报告,一加借笔描花样,因而遇贾芸,但是这两场的红玉都与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显然还没改为林之孝的女儿。可见是直到第二十七回凤姐红玉的谈话中,方才触机改为林之孝之女,在后文情节上并不起作用。红玉向凤姐说:"我妈是奶奶的女儿,这会子又认我作女儿",不但俏皮,也反映这些管家娘子巴结凤姐,认这样年轻的干娘——这时代距金瓶梅中奴仆称主人为爹娘还不远——又使凤姐诧异林之孝夫妇生得出这样的女儿,无非极写凤姐激赏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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