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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


  人影?于而龙猛地一惊,难道真的有一场战斗?是他?蹊跷!坐不住金銮殿了吗?……只见那条晓事的猎狗,也显然被空气中陌生的异味吸引住了,跳起来汪汪地叫了两声,企图引起人们对它的注意。

  水生把珊珊娘要他讲的话,全告诉了于而龙,并且掏出了那五块银洋。啊!一点不差,不多不少,正好是五块丁当响的银元。当年的游击队长顾不得飞跑出去的猎狗,一把抓在手里,然后捏了些沙土,将银元逐个擦了一遍,当在每个银元的背面都发现一个熟悉的字样时,他的手由不得颤抖了。怎么能不激动呢?人是有血有肉的感情动物呀!想到这五块银元,从赵亮带到石湖开始,辗转周折,四十多年的血和泪,终于又落到他的手里,于而龙是凡人——他自己一直这样讲的,怎么能按捺下那颗不平静的心呢?那银元上镌刻的五个字:“于而龙芦花”,仅仅联系着他们两个人么?四十年风波,整整两代人的命运呵……

  他记得芦花说过,有一天,等莲莲长大了,出嫁了,要把这五块银洋,当做压箱底的钱,给她作陪嫁的礼品呢!

  呵!这一天果真来了。

  他笑了,纵情地笑了,连拍着沙滩的浪花,也发出哈哈的笑声,在呼应着,此起彼伏,仿佛整个石湖都在笑着。

  是的,那是芦花抱着她心爱的女儿,在三王庄银杏树下说的,现在,银元还在,银杏树却没了踪影。于是他向那娘儿俩追问起银杏树的下落,谁知他们回答挺干脆:“砍了,早砍了!”

  “什么?砍掉那样一棵大树,不怕罪过!”

  老林嫂说:“长了虫子,把里头都蛀空了,树就死了。”

  “死了?”于而龙很难相信,那样一棵巨人似的树木,也有倒下的一天。

  “从里头往外蛀,从根上往顶蛀,想不到会败得那么快呀!二龙,生了蛀虫,就算是没法治啦!”

  “能有这么厉害的蛀虫?”

  “有的,有的……”老林嫂叹息着。

  听她的口气,好像这类蛀虫,不光在自然界里有,甚至在社会上,在党里,在人们的生活中,在伟大的革命事业和前进道路的各个方面,都可能滋生这类钻到心里去蛀空一切的害虫似的。

  哦!也许如此吧!本来就是一个复杂多端的人类社会吗!于而龙继续在拿沙土,擦亮那五块银洋,四十年的积垢,被他慢慢打磨掉了,露出它本来的灿烂光华。同样的道理,国家、社会、民族以及亲爱的党,或许会暂时蒙上一点灰尘,一点泥污,难道不可以回复原来纯净的面貌么?人类要没有一点净化自己的能力,早灭亡了。

  把娘儿俩撇在身后,他思索着,独自顺着满是芦苇的沙滩往前走着。

  芦苇愈来愈茂密,青翠的叶子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正张开手臂,迎接亲人似的,舒展开宽大的叶箬,拥抱着明亮温暖的阳光。按照辞典上的解说:“芦苇,是一种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属禾本科。它从来不曾被人高看过,但大有益于人类,由于它的根系异常发达,深深扎根在泥土里,所以生命力惊人的顽强。它具有朴实无华的性格,从不追求鲜艳的色彩,也不羡慕绚丽的外表,而是扎扎实实,根深蒂固地成长,在疾风暴雨中挺立,在惊涛骇浪里搏斗,毫不畏缩,决不后退。它把自己无保留地全部贡献出来,从顶端的花须,直到泥土中的芦根,都为人类竭尽了它的绵薄之力。

  啊!芦花,她不正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献身革命的女共产党员么?

  是啊!高大的银杏树被害虫蛀倒了,但是,千千万万的芦苇仍在蓬蓬勃勃地生长着。

  人民是不死的。

  希望在人间,而且最后审判权属于人民。

  ……

  就在那条猎狗的汪汪吠叫声中——也许它嗅到了什么血腥气味,再也沉静不住地在暴跳、在狂跑。于而龙听见了一个女人,虽然衰弱,但是非常有力的喊叫声。

  游击队长好像一下子回到三十年前,那个恐怖可怕的大年初一里去了。

  难道历史当真能够再次出现吗?要不,就是于而龙以超过光速的速度,回到了已经逝去的历史中间了。雷同的场景,雷同的人物,实在是令人脊背出冷汗的,因为它同噩梦一样,会使人感到被魇住一样的窒息。但是,他还是来不及地朝传出喊叫的林子里钻进去。

  半点也不是虚幻,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珊珊娘,对,正是那个可怜的母亲,躺在密林的一堆乱草上。于而龙快跑了两步,走到这位终于明白了一切的四姐身边,她口角流出一丝细细的血迹,已经奄奄一息了。

  “珊珊娘,你——”

  这个觉醒了的被腐化的无产阶级,睁开了眼,上气不接下气地呻吟,“二龙,快去追——他!”

  “四姐,四姐……”

  “我把珊珊交给你了,二龙……”她疲倦地,像长途跋涉以后,得到彻底的休息那样,把两眼合拢了。

  他接着往前面跑过去,找不到任何危险的踪影,和可疑的形迹。相反,沙洲的密林——其实,都是些不很高大的灌木,倒是相当静谧,毫无动静。

  他唤了一声:“黑子——”

  立刻,从树丛里,那条猎狗,像影子似的,悄没声地滑行到他的腿旁,差点把他吓了一跳。

  “混账!”他骂了一句,然后拍拍它的脑袋,抚摸它的颈毛,显然,这条训练有素的猎狗,领会到于而龙的意图,便嗅着,闻着,在根本不是什么路的林中小道穿来穿去。

  打猎是个苦差使,要比钓鱼劳累多了,而且危险性也大。鱼不会蹦出水面来咬人,但即使一只兔子,也会蹬脚挠腿,需要费点力气对付的。这里,很少照得进阳光,也听不到石湖的浪涛,他顾不得树枝剐破了脸,荆棘扯破了衣服,鞋里灌满了沙土,随着那条猎狗往前走。鬼知道,它还要把自己领多远,五块银元在口袋里,发出丁丁当当的声响,连黑子都回头,带点责备的眼光在瞅他。

  “妈的,我算是个什么打猎的!”他咒骂着自己,紧接着采取措施把银元分装在几个口袋里,以免惊动要追踪的对象。现在,他才感到真正的遗憾,要是有去年劳辛作贿赂(哦,新名词叫做送礼。)的那支安茨双筒猎枪该多好!对付狼,对付熊,都是呱呱叫的,如今,手无寸铁,就怕打不着野兽,倒有被野兽收拾了的可能。

  谁知道被追踪的对象,会不会突然反扑过来?

  于而龙脚步放慢了,打猎人固然要舍得花力气驱逐追赶,但也必须懂得以逸待劳的道理,追和被追者之间,后者的体力消耗要大得多。

  他捉住黑子,蹲下来抚摸了一阵,然后,松开手,使劲送了它一把,猎狗径顾自己冲出去了。

  越往密林深处行进,道路也越艰难。但是,也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劲,于而龙硬是从这个脚都插不进的沙洲密林里,生挤出一条路来。

  要不然,他就不是于而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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