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网文网 > 现代文学 > 无名氏·塔里的女人 >  上一页    下一页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一直隔绝着。偶然从窗下走过,只发现他常在写什么。这情形是他过去没有的。

  五月中旬,一个阳光最好的日子,一清早,觉空突然来看我。他递了一个大纸包给我。

  “你很忠实履行诺言,我佩服你的忍耐。我曾经答应给你一点东西。这东西就在纸包里。你得到以后,随你怎么处置都成。我现在到华阴买点东西,晚上见。”

  他的神色很平静,始终不露出什么。

  我望了他一眼,诚恳的道:

  “谢谢,谢谢。”……

  他不答,回头走了。

  我打开纸包,是一大卷稿子,用毛笔写的,字迹很潦草,但仔细看去,依旧很清楚。

  下面就是这稿子的内容

  第二章

  我的原名叫罗圣提。

  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那时中国人学提琴的很少,我算是早期的最有成绩的一个。当我带着提琴从上海来到南京时,这个繁华大城市几乎还没有人能拉琴。直待我创办了一二个业余提琴研究班,收学生以后,学琴的才渐渐多起来。按照我的兴趣与造诣看,我本该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提琴的。许多朋友也都希望我如此。但是,由于某种命定的因素,或者说,某种命定的错误,我竟把音乐当作我的副业,而把医学当成我的主业。这时我在南京独自开设了一个检验室,每天的一半时间要消费在这显微镜与细菌上,闲时才弄弄音乐。一个科学家而兼艺术家,这在一般人原很少可能;谁能够一只眼睛冷冰冰的在显微镜里把一个少女看成一堆丑陋细菌的穴巢,同时一只眼睛又热烈赞美她的如花似月的美貌呢?可是,天定我是要交集残酷与温柔于一身的;仗着这种矛盾,我的生活才产生了一种均衡,同时也附带产生了若干悲剧。

  说起我的学医来,那只是一种偶然。幼年时,我最爱的一个小妹妹死了,她死时,用她那又大又天真的眼睛瞪了我最后一眼,这一眼给予我一种特殊的伤害,同时也给予我一种特殊的启示,从此我发了个心愿:一定要学医,做一个好大夫,不再让死亡从人间轻易抢走像我妹妹这样可爱的灵魂。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逼我做医生的是:我的父母都是雄心很大而又很守旧的人,他们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在他们眼中,做医生与开医院都算是很有社会荣誉的职业,而提琴家的地位不过相当于京剧中的琴师,除了“羞辱门楣”外,再没有什么好处的。为了安慰这两颗年老的心,我只好略略贬抑音乐,而让医学占据了我生活中的首位。当我在大学里读医科时,常常学习“临床诊断”,每一次我看见病人在痛苦中挣扎时,我内心总说不出的酸痛,好像患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渐渐的,我觉悟了:即使我从医科正式毕业,我的柔软心肠也不许可我做正式医生的。因此,从大学第三年起,我就改习检验,我只打算担任医务方面的检验工作,而免去了临床诊断,好隔绝病人,以及病人的愁苦的脸。

  医学成了,提琴也学成了,我成为南京最优秀的检验专家与独一无二的提琴家。许多医生都信赖我的忠诚与技术,把他们的检验业务交托给我。许多音乐爱好者都景仰我的造诣,来向我学琴。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立刻投入一个辉煌的事业洪流,“荣誉”像一只快艇,急速而平稳的把我载往明亮的彼岸。我的名字像禽鸟似地到处飞翔,我的金钱喷泉般弥漫在身旁,凡一个青年人所希望有的,愿意有的,我都有了。自然,这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包含我过去十年的血泪与坚忍。没有一粒麦子的收获,不倚赖一个农人的痛苦与挣扎的。

  我是医生,我知道一个上帝也会衰老,也会死亡,(假如上帝像人一样的活着的话。)我是艺术家,我知道一个乞丐也会用欢笑来防止衰老,用快乐来忘记死亡。生命里的欢笑与快乐就是每一刹那的沉醉。无论是一枝“老美女”雪茄烟,一杯龙井,一杯咖啡,一件丝绸袄衣,一朵野花,一根女人头发,都可以叫你醉,叫你乐,叫你笑,只要你愿意醉,愿意乐,愿意笑。有了这些醉,这些乐,这些笑,一个人才可以活得下去,活得很好。我是愿意自己活得好的。我便用种种正当方法求得这些醉、乐、笑。我独自租了一幢小洋房,楼上下一共八大间,除了三间作检验工作外,其余的作为客厅、寝室、书房、音乐室、浴室,另外还有一个厨房与汽车间。我自备了一辆小型道奇兴的摩特卡,自己充任司机,我在玄武湖购置了一只白色小艇,每逢星期天,整个下午便消磨在艇上。我预备了最好的茶点,常常在家里举行茶会,招待朋友,凡是能叫朋友们快乐的玩意儿,我尽可能采用。这样,我虽然只是独身者,我的家却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最好的“感情散步场”。我的一些生活小趣味成为若干人的谈话材料。举例说,在我的香烟盒子里,就只放着三种烟,最好的,最坏的,与不好不坏的。朋友来时,我就告诉他:“现在请你伸手到烟盒里,来测验一下你今天的运气!”我自己一早醒来时,身子虽然还在床上,也会闭着眼睛摸一枝烟,来试验自己一天的运气。有时候,茶会正热闹时,我会叫大家静一静,忽然点起一根火柴来,叫他们道:“勇敢的朋友们,现在,你们有谁能吻一吻这火,我明天会送他一只白色小艇做酬报。”他们只是傻傻地望着我,却没有一个敢应做。终于,我自己用嘴唇把火吻灭,叫唇上烙起一个黑泡。另外的时候,当太阳最明亮时,我会在客厅里点起七八支烛,朋友们表示惊诧时,我便答:“我爱光,光越多越好。”……

  当我二十八岁时,春末的一个晚上,××女大庆祝成立五周年,特别举行一个盛大晚会。托人请我参加一点提琴节目,我答应了。

  在平常,我非常考究穿着,我的西服都是从上海订做的。每一次赴音乐会时,我总装扮得分外整齐美洁,唯恐我的外形破坏了我的琴音所给人的美感。这一晚,说不出为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一改平日豪华习惯,竟穿了一件旧蓝布长衫,不戴帽子,不执手杖。不乘汽车,径独自向××女大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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