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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第三卷地狱变

  楔子

  《山海经·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共有十六巫出没此地,沟通天地。神农氏之时,"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的巫咸,于诸巫之中被选拔出来,主持天下巫筮之事,由此地位超然于众巫之上。黄帝与炎帝争于涿鹿之野,将战之际,黄帝也曾卜筮于巫咸。唐尧之时,巫咸生前封于此山,死后葬于此山,故此山改而以巫为名,世人也称为巫咸山。山下人烟聚凑,渐成都邑,汉时设县,称巫县,隋时始用巫山县之名。

  巫山县治,依山而起,大街小巷共有十二条,分别以巫山十二峰命名。治内古意盎然,不但上古之巫风犹存,如欧阳修公所咏:游女髻鬟风俗古,野巫歌舞岁时丰;数千年来,更有无数神迹流传不息,乡民世世奉祀,不敢怠慢,这其中最为乡民所重的祭祀,莫过于药王庙与巫女祠。

  药王庙在县城之西松峦街的尽头,一说是祭神农。相传神农氏遍尝百草,救治天下病患,在巫山一带,停留时间最长,至今巴东县治之东仍有溪以神农命名,故乡民立庙纪念。另一说是祭巫咸。上古之时,巫医不分,神巫也即神医。乡民无知,笼统而言,一概称为药王,立庙祭祀,岁时供奉,遇有大病,更是虔诚叩拜,焚香许愿。说也奇怪,乡民许愿之后,往往有不药而愈者,这等神迹,口耳相传,以至于巴蜀湘楚之民,若有重病,当地郎中难医,往往不远千里前来叩拜。据传,求者若心诚志坚、命不该绝,自有神人搭救,便是沉疴,也能起死回生。

  巫女祠在县城之东起云街的尽头,所祭之神,乡民称为巫山之女或曰巫山小女。至于这巫女究竟是何人,乡民同样含混不清。巫女祠的前身,原是楚国祀高媒之地,看起来这巫女似是主掌世人婚姻的神,也即女娲。但此后楚民祭祀出没无常的诸多女神,如梅山娘娘、花林娘娘往往也都在此地,巫女祠由此竟成了巴蜀湘楚之民祭祀各方女神的圣地。求子女、求婚姻乃至于各种对佛道正神不能开口的隐秘心事,尽可以向代掌神职的巫女祈求,若有缘分,巫女自会转告女神,满足求者心愿。

  巫山县因为有了这香火繁盛的两大祠庙,虽然僻处深山,仍是人烟辐辏,当地特产之药材、乌桕、生漆、梨子等由此得以流贩各地。当地居民,往往只需坐收客栈与货栈的租金,便可得到丰裕的收入,是以家给人足,悠闲自在。

  论理,巫山县每年岁入丰厚,百姓富足,巫山县令应是头等好差。

  但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历任巫山县令,最头疼的经,便是为巫山县带来滚滚财源的药王庙与巫女祠。

  常言道,一山不容二虎。

  这句话的真假没有人求证过,但是看起来一城不容二神倒是千真万确的。

  巫山县没有天下县城都应有的城隍庙,想来是城隍在此处也安身不下。

  药王与巫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啊。

  主持药王庙日常事务的庙祝,当地乡民称为端公,若有祈求,先诉端公,端公转诉给人间药王--巫山十二弟子中的松峦峰弟子,自会有所回答。

  主持巫女祠日常事务的道姑,当地乡民称为师婆,若有祈求,先诉师婆,师婆转诉给人间巫女--巫山十二弟子中的起云峰弟子,方能回应。

  刻薄人私下里称为"巫山十二疯"的巫山十二弟子,往往性情古怪,行事随心所欲,本就是些祸端。

  再加上对他们视若神明的愚昧乡民……

  巫山县令的头还真不是一般的疼啊……

  每年春节,四方乡民前来祭祀之际,也是巫山县令如临大敌、头疼欲裂之时。

  热闹非凡的祭祀,不知何时转眼便会演变成两派人马的群殴,甚至派出去弹压的衙役,也会因为立场不同而忘乎所以地参与群殴。神宗年间的一次祭祀,死伤太多,事情闹得也忒大了,一位宫廷画师适逢其会,将当时惨状绘成一幅《巫山血祭图》,上呈官家,朝堂为之震动。其时王安石当政,考察官员又甚是严格,巫山县令恐惧之下,请示朝廷暂停一年祭祀。但是祭祀之风绵延数千年,岂是一纸诏令能够禁得住的?自然难免民怨沸腾。加之四方来客绝迹,税收剧减,第三年便不得不开禁。一禁一放,威严尽失,乡民越发视朝廷诏令为无物,此后便是想禁也禁不住了。

  至徽宗年间,这群殴之风竟是越演越烈。时任巫山县令的,原是闽中名士,枉有文名,对此乱象却无法可想,只有挂冠求去,宁可降职也要调往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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