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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上小学时老师曾告诉我,人的头脑中有两个小人,一个代表勤奋,一个代表懒惰,他们势均力敌,针锋相对,我们偏向哪边,哪边就会取胜,我们要支持勤奋的小人,把懒惰小人打得落花流水。当时这句话被我牢记在心,每次写作业困了的时候,脑子里就想着“打丫挺的,打丫挺的”,上下眼皮打会儿架后,突然就倍儿精神,估摸着是勤奋小人战胜了对手。此招数屡试不爽。

  可现在这招不灵了,无论我再怎么想着“打丫挺的,打丫挺的”,结果总是勤奋小人挨揍。看来这几年勤奋小人发育不良,懒惰小人却长得人高马大,怎么都赢不了他了,妈的。

  我的惰性是在大学养成的,那里是一个极易让人不知何谓勤奋的地方。为了考上大学,高中生们夙兴夜寐、通宵达旦,而考上大学后,随着年级的增长睡眠也越来越多。刚上大一因为没有摆脱高中七点半早自习带来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许多学生不到六点就从床上跃起(他们要洗漱、大小便、喝350毫升牛奶、吃一个煎鸡蛋和两片面包,还要坐时间不等的公共汽车并在上面背单词,个别人还要早去学校抄作业或做扫除),起来后无所事事,一些人会拿着饭盒去食堂吃早点,但这个习惯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所以,在食堂吃早点的,除
了刚入校的新生,便是刚扫完马路的环卫工。上了大二,能赶在早上八点前坐在教室里就算不错了。到了大三,下午的课有人上就得归结于老师授课生动或期末考试临近。大四的时候,有人知道起床就是奇迹了。

  大学还是一个让人逐渐明白些道理,但更让人糊涂的地方。有人费尽十八牛四虎之力考进来,上几天课就烦了,干脆退学,退学后接着考,考进来又烦了,于是转系,转来转去,上到快毕业了,对专业仍然不感兴趣,最后还是退学,你说这叫明白还算糊涂。

  退学、转系等事情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一个学生对专业不感兴趣,根本就看不进书,考试一门又一门不及格,补考一遍两遍三遍,依然不能通过,最后四渡赤水,七擒孟获,九九归一,被学校开除更让人难堪,倒不如解甲归田,主动离开。

  后来有些学校说出于替学生考虑,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前几名可以转系。都学到前几名了,说明有兴趣和能力把本专业学好,还有必要转系吗!

  大学不是一点儿好处没有,它能洗去人的浮华,同时又让人意志消磨、多愁善感、酒量大增……

  也就是说,上过大学的人都要经历蜕变,但究竟变成美丽的蝴蝶还是肮脏的苍蝇,要看你原来是毛毛虫还是蛆虫。

  我究竟是条什么虫,自己也不知道。

  我可以为自己找出无数条写作的理由。

  其一,做任何事情都讲究个天赋,我没有当科学家的天赋,所以放弃了所学专业。至于有否写作的天赋,我不敢妄下结论,但至少我认识的汉字要比能背下来的公式多很多,比较而言,我更适合文字工作。


  其二,上初中的时候,班里一个观察仔细的同学罗列出班上几“最”,譬如:胸脯最大的人是冯力媛,鸡巴最早长毛的人是王大鹏,最傻逼的人是政治老师,最贫的人是我。此外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邻居叔叔对当时还在上初中的我的评价是,这孩子怎么这么贫呀,长大说相声得了。以上两件事情说明,我有废话的天赋,尽管现在多数时间里沉默寡言,那是因为我懒得说了,可表达的欲望还在,文字就是我选择的方式,只要不反动、不黄色,我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有人说我有文字癖,我认为这总比扒女厕所或是躲在胡同里脱了裤子吓唬人光彩。

  再一件证明我适合写作的事情就是我怕站时间久了,每次进商场一看见售货员我就替她们感觉累,而完全坐着干的活儿就是写字。

  另一个原因则是,大学毕业后同学们陆续走上工作岗位,正在为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却傻吃闷睡混天黑,还给社会造就出每天一泡屎几泡尿的垃圾,想起来真是愧疚。对待工作,我有火一样的热情,也渴望投身于热火朝天的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并为社会创造财富(这话有点儿虚),但没有人给我这个机会。为了不浪费青春,我只好给自己工作,呆在家里写小说,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大家的工作性质不同,我为社会和劳动人民创造的是精神财富。可是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自己,还有谁爱看,更关键问题是有几个人能看到呢。

  顺便说说我的写作状态,手指在大脑的调动下在键盘上慢慢悠悠地敲打着汉字,CPU风扇在耳边嗡嗡作响,电脑旁放置着我的小说打印稿。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渴望发表的写作者必定脑子里有屎,小说不是孤芳自赏的艺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的小说辗转了几家优秀的出版社,遇到一些优秀的编辑老师(或许用“师傅”这个词更合适),他们认为我写的东西不够优秀,像打发收
破烂的一样,让我再去别的地方转转。

  背着二斤多重的书稿,我失魂落魄地离开出版社,眼中一片灰蒙蒙,如将此情景拍摄画面,再配以盲人夫妇在地铁出口用二胡鼓捣出的音乐,定会催人泪下,打消一批立志于文学事业之士的念头。

  这个时代说自己是文学青年是难言的,如同花木兰带兵打仗的时候,撒尿总要找个没人的旮旯才敢蹲下来。

  现在,这些书稿如鲠在喉,让我不吐不快。

  出版社地上堆放的书稿比我冬天在菜市场见到的白菜还多,一部比一部厚,一部比一部像城墙砖,可见文学于今日之盛况,然而发表的作品中能真正让人记住的又有几本,或许最好的书稿就在地上的那一堆里,并将永远地堆下去,直到出版社搬家的那一天,才会被当作废纸清理掉。

  当遭到拒绝的时候,我会问编辑,为什么出不了。编辑说,因为你没有出过书,所以没
法给你出书。我听着有点儿晕,编辑又说,举个简单的例子,出过书的作者就像赢得世界杯冠军的球队,无论现在实际水平怎样,下届不用参加预选赛,就直接进入决赛圈,而没出过书的作者就像中国队,只有在世界杯外久久徘徊的份儿。我一听乐了,因为中国队终究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所以,我的作品也总有出版的那一天。
  写了一些东西后,我本想看些书,给自己充充电,别他妈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无奈手痒,想写点什么的愿望战胜了各种生理欲望,脱颖而出,我只好情不自禁地拿起笔,排泄自己的写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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