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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几天里,我每天都要到网吧里玩游戏调节情绪。或者,是为了看莎。

  那时候我已经通过旁人知道了她的名字,打听一个人的名字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能暂时忘记前女友在我心里刻下的深刻印象。莎在网吧里总是很疯癫,到处跑来跑去,和这个男孩打打,和那个男孩闹闹,看得我很是不爽。

  有的时候她也来我这边,低下头问我在干吗。

  我说无事可做。

  她说你让半个座位,我坐会儿。

  我说旁边不是还有很多空座位吗?

  她倔犟地说不,我就要和你一起坐。

  我无奈,只好让出半边,她和我挤在一起,抢了我的鼠标,然后登录她的QQ号,又嫌速度慢,把我的QQ号下了线。

  我说你倒不小气,然后用手捏她的耳朵。

  她嘿嘿笑了笑,躲开了。

  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伸出手挽住了她的腰。这次她没有躲,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屏幕,飞快地打着字:“老公啊,在干吗?”

  我诧异地问:“你有老公了?”

  她撇了撇嘴说:“我老公多了。”

  然后又点开一个头像:“老公啊,我想死你了。”

  我说:“你老公这么多,介不介意加我一个?”

  她说随便。然后又开始打字。

  我的手自然而然地放在了她的腿上。

  网吧是一个能发生很多故事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鱼龙混杂,有笔记本电脑突然没电又急着谈一笔生意只好开着车来上网的满头大汗的老板,也有整天无事可做只知道上网聊QQ泡MM的叼着烟吞云吐雾的小混混。

  我觉得我哪种都不是,我当不上大老板,也看不起小混混。

  我来网吧,只是为了消磨时间。虽然消磨时间的方法有很多种,有时候我也会去图书馆泡一下午,但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只要一闭上眼睛,前女友温暖的笑容就会浮现在我眼前,然后头就会痛得不行——无疑,永远嘈杂的网吧才是我的第一选择。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色狼,但是我知道,如果是以前的自己,绝不会这么大胆的。前女友把我甩了之后,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男人的真爱只有一次。”我想,这是对的。

  我的想法在那几天慢慢转换成为:“与其被人伤害,不如去伤害别人。”原来,花花公子是这样产生的。我自嘲地笑了笑。

  看莎聊天真的很累,无非是些“在干吗啊,忙什么啊”,聊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不到一会儿我就困了,趴在她肩膀上小憩了一会。有一段时间没有亲近过女人了,趴在她软软的肩膀上,神情有些迷离起来。克制了一会儿,终于把持不住,嘴不自觉地往她耳朵上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她身上特有的女孩子的香味一下子灌进了我的鼻孔,弄得我更加心猿意马。

  她像是突然被蛇咬了一样慌忙躲开:“你干吗?这可是在网吧,这么多的人!”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在网吧里,忙说对不起,然后扭头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我们。好在他们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我端正地坐好,两只手插在自己衣服的口袋里,还特意离开她一段距离。屁股本来就坐的空间不多,现在更少了。

  她一边打字一边说:“我一会儿就要走了。”

  我狐疑地问:“你去哪?”

  她笑笑:“去长治打工,总不能一辈子在网吧待着。”

  我一冲动,说:“别啊,我养你。”

  她哈哈笑了一阵:“拉倒吧,先把自己养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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