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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就像我知道的,他是在一瞬间倒下去的。他在倒下去的时候还把手伸给了我,那个时候我也自然而然地拉住了他的手。我忘了眼前的这些都是我干的。他的手开始还是暖暖的,后来才慢慢变冷。我为什么没有马上离开那儿呢?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突然间害怕得不得了。我在想――原本是打算在电影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做的事情,怎么突然间变成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呢?说到底理想跟现实之间是有差距的啊。我一直坐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无论如何,他对我的好我是不会忘记的。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孩子回来了。

  关于丁小洛的事,我可以明天再说吗?我今天很不舒服,可能有点发烧,嗓子也疼。我累了。不过我想说的是:丁小洛的事情真的是个意外。我想要把她拉上来的。我不会游泳。我的头快要裂开了,今天就到这儿好吗?你们这儿的饭真是好难吃啊。我想我要是能吃得好一点也不会生病。过分。我们纳的税都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过分。

  徐至知道也许很多年后自己依然不会忘记这场审讯。这个女人像是在讲一场旅行那样兴致勃勃。尤其是当她讲到她原先在电影院里的计划的时候,那语气完全是个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自己暗恋对象的小姑娘。“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她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她杀过很多人。可是她的语气温柔无比,在呵护着某些珍贵的回忆。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其实他们很少打断她,因为她的声音里有种毋庸置疑的力量,让你不由自主地任由她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然后徐至感叹:要是所有杀人犯都这么会说话,那他对这份工作一定会更有热情一点。然后徐至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当他嘲笑自己滥情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回忆了。

  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大家都还有梦想。那个时候很多香港片像是上天的恩赐,抚慰了像徐至那样认为人生无聊得不可救药的孩子们。在警校的时候,大家集体逃课去录像厅热血沸腾地看《英雄本色》。看《喋血双雄》。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拿起枪来会像周润发一样酷,不幸却忘了周润发演的是黑社会。可是少年时的徐至跟他们有些不同。他当然也喜欢那些电影,可是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孤胆英雄却不是徐至的梦想。他想成为的那一种警察活在一部美国电影里。徐至不知道这部电影是由两个演技派天后级的女星主演,而且还一举碰红了如今呼风唤雨的性感帅哥布拉德-皮特。他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里面有两个原本结伴出来度假的女人,因为偶然的事情杀了人。从此她们开始了漫长的逃亡。这种生活看上去比做快餐店服务员和天天为晚饭菜单伤脑筋的家庭主妇有意思的多。但这两个亡命的女人不了解,在这世界上唯一理解她们的人就是那个一直负责追踪她们的警察。最后一幕,这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加足了汽车的马力飞进了面前的大峡谷。她们至死也不会知道,是那个警察成全了她们最后的,壮美的飞翔。一场戏总算有一个真正懂得的观众,那是一种令当时的徐至着迷的惺惺相惜。

  这才是真正的好警察。他觉得这比周润发要更――侠胆柔肠。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不知道,警察永远不可能变成侠客。侠客的时代或者是永远过去了,或者是根本就没存在过――不过是这个世界自己对自己撒的一个大谎。等徐至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在紧急的追捕中对逃跑的罪犯开过枪,已经在审讯的时候对“打死我也不说”的罪犯动过手――原则上这当然是不对的,可是徐至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哪个警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早就已经知道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想要成为英雄基本是不可能的――成龙也许除外。所以他只想做一个聪明的警察。然后夏芳然来了。这个巧笑嫣然的杀人犯。不像《本能》里的莎朗-斯通那样张扬地炫耀她若隐若现的大腿。事实上她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但她依然轻柔地说:“杀人这件事,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依然撒娇地说:“我今天生病了。你们这儿的饭好难吃啊。”徐至相信她是杀人的那块料――聪明的警察懂得如何判断这个。但是他喜欢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那种通俗的喜欢。。

  “徐至。”李志诚又是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简单。”徐至微笑着,“会说成语。”这是徐至总结出来的对付李志诚这种时不时自我膨胀的家伙的最好方法。

  “真的徐至。你看,”李志诚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超厚,“昨天我无意中发现的。案发那天丁小洛跟夏芳然不是第一次见面。”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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