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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蒋生的资料以及QQ号,何默是有的,群里也有不少网络大神级别的人偷偷地去要过,不过听说他设置的是“拒绝任何人加为好友”,任是大家对他有多好奇,也难免作罢。毕竟跟喜欢一个男人来说,自己“作家”的名声也是很重要的。

  如初也做过相同的事情,并且同样被拒绝。不同于别人的是,她还做了件更傻的事情,那就是写邮件给蒋生。

  那大概还是上个学期的事情了,至今她仍旧没有得到蒋生的回复。

  心里不是没有失落过,但相比较单纯的只是“追星”来说,正视自己的目的,她觉得她是能够理解蒋生的。

  所以这一次宴会,就算是把她这些年存的稿费全部败光了,她都要把自己打扮得最美,以最好的姿态去博取他的眼光。她始终都相信,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美女的。

  (二)

  “喂,美女,发什么呆呢?今天不复习你的宝贝英语啦?”

  如初回神,就看见同寝室的蒋丝站在她身边,她穿着蓝色的吊带,吃着追求者送来的香蕉,还不忘记分她一根。淡黄色配着水蓝色,像极了她给人的气质,充满了青春的朝气以及色彩鲜艳的明媚。不同于如初的清纯,她是热烈的、张扬的,拥有火爆身材并且从不掩饰自己身材极好的妖娆女子。

  凡是在B大里,众人皆知,233寝室住着的中文系两大才女简直是这世界上的极品,不但非常的有才气,还是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如初灵光一闪,看着眼前的蒋丝道:“丝丝,有认识开婚纱店的老板吗?”

  蒋丝是地道的B城人,身边的朋友多到数不清,各行各业的都有,就连商场精英都不放过。如初一开始还没想起来,直到此刻活生生的人就站在她面前,她才想要是蒋丝认识的话,也许能算便宜一点,节省一些钱。

  结果蒋丝自然是认识的,只不过她除了帮如初租到了一件极其漂亮高贵的礼服之外,还没收她的钱。

  如初知道蒋丝的性子有北方人的豪爽,对朋友更是无话可说的好,可她虽然算不上很有钱,也不至于真穷到连一套礼服都租不起的地步。何况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所以在参加晚宴的那天,她还是偷偷将三百块钱租金压在了蒋丝的笔记本底下。

  临走的时候,她检查了自己的袋子一遍,看看是不是有东西忘记了带。

  B大离HJ公司是有一点距离的,她原本是想在寝室换好礼服直接去的,可是又觉得那样太招摇,直接打的的话她嫌太贵了,但总不能穿着礼服坐公交车吧?所以她便打算带着礼服到了现场再换。

  结果……

  到了现场,没有换礼服的她就让HJ公司的所有编辑当场看掉下了眼镜,待到责编何默亲自带她去换衣服出来的时候,直接震翻了宴会里所有人。

  用责编何默的话来说就是:“凡是我见过的比较有名声的作家真的长得都挺抱歉的,可是初初,你真的是美翻了,我都不敢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标致的人儿?”

  如初一向被人赞叹惯了,但是面前是何默,她还是有点不自在起来。

  她的礼服是一向有“时尚女王”的蒋丝帮她挑选的,有些类似婚纱,但没婚纱那么的夸张。蕾丝一向是女生的最爱,加上她的衣领和裙摆上都贴上了碎乱的钻石,特别闪亮有气质。如初一直都是留长发的,因为经常把头发盘起来所以散开的时候会带着自然卷,更衬出了她女神般的典雅。

  后来据艾丫丫的回忆,说:“当时我以为是B市哪个有名的主持人来了呢!后来听说你居然就是初初,我硬是憋了半天也没敢上去跟你搭讪。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自己见到女神了。”

  其实现场还有其他作者打扮得比她还要更精致华丽,但不管怎样,气质和漂亮是天生的,再怎么打扮化妆也比不上天生丽质。

  现场都是责编带着自己的作者在同一桌用餐的。在HJ网站写书的女性较多,且年龄都偏年轻,所以在看见传说中的“只见如初”竟然长得这么漂亮,心里大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可能是羡慕崇拜,也有可能是嫉妒与不屑。尤其是当何默恰巧也坐在她身边的时候,有几个作者的黑脸当场就摆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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