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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在与岁月并驾齐驱的奔跑中,那些属于我的年轻岁月纷纷退后。直到有一天这个残酷的事实被我惊觉的时候,它已经离我很远了,远到令我有些恐慌,有些紧张,却再也触摸不到那些从来没有被我珍惜过的痕迹。

  直到今天,我还一直很想在温特身体的某个部位刻上一句话。这是与岁月和往事都无关的一个疯狂的愿望,它存在我心里已经很多年了。只是,我总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合适的借口,去心安理得地讲出它,于是,这句封存的话连同那个有点出位的想象,就如一枚被封存的坚果一样,留在我记忆里的冬天,神秘而悠远,谁都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久而久之,甚至连我自己,都开始质疑记忆的确定性。我当真有过这样疯狂的臆想吗?或者只是时间不小心夸张了很多的情绪,于是,所有的不合逻辑因为没有可能实现而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手里有一本泰戈尔的诗集,已经被沾上了浓重的岁月的陈旧味道。它一直陪伴着我,那是唯一与温特有关的东西,它的每一页里都闪烁着爱的光辉,为我点亮过很多虚幻的迷途。

  我恨泰戈尔。因他的存在,时刻提醒着我对温特难以释怀的热爱。可是温特爱他,温特发疯一样地爱着这个忧伤的印度诗人,爱得那样疯魔,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怀疑他每一句关于爱和生命的对话,都是抄袭了泰戈尔。

  可是,我对他,是那样的宽容,因为,我爱温特。

  是的,我爱温特,这是不需要怀疑的。

  我再也没有找到过这样的爱,它可以燎原,可以灌溉,可以闪烁,可以延绵。这爱是不真实的,其中带着若干的虚幻成分,令我仰视。

  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公平的爱,是不可能有烟火人家的好结局的。

  我之所以会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夜里,突然想起温特,突然想写一些关于温特的记忆,都是因为我完全地失去了温特。

  太早的时候,我遇到他,太早的时候我又失去了他。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全部的爱情不外乎两个结局,拥有或者失去。

  在这些失去温特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如果当年不是失去了他,如果当年我们跨过缘分的魔障而终于走在一起,那么我还会是我,他还会是他,我还会那样地爱着他吗?哦,不……你看,一旦谈到情感,它总是自私的,我怎么可以如此放肆地将温特设计到我平凡的生活中来。哪怕只是设想,我也会觉得那是对温特的一种冒犯。

  温特之于我,不啻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如果不是那神秘的旋律蒙蔽了彼此的双眼,我又怎么能够相信温特曾经出现在我平凡的生命中呢。他的优雅,他的高贵,他的笑容和眼睛里不小心泄露的邪邪的风情,是如此地蛊惑着我十九岁的灵魂,使那些深藏在身体里尚未萌芽的欲望破土而出,绚烂地照在迷惑的湖面上。如果没有他,我只是一个长着细长眼睛,寡于言语,思维简单,发育并未成熟的平常少女。

  第一眼看到温特,我那胆怯的目光,瞥到了来自他的一道诡异的光芒,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才会拥有的光芒。于是我被催眠,并且一梦数年。

  在此刻,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温特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乎逻辑。

  请相信我不是在讲故事,可是……请相信我是在讲故事,是的,我为什么会想起温特?我如同一个碎碎叨叨的老人,反复地在记忆里纠缠着一些早已经发黄的片断,以这些片断为基点,心事全部被搅翻。我该怨恨谁呢?怨恨莫名其妙的风?怨恨念叨如我的诗人?怨恨岁月的毫不留情?还是怨恨这一个提起来就心痛的名字?后来我决定平静一些,唯有平静,才是逐渐成长的标志,我想即使我再退回到七年前,我一样会疯狂地去爱这个男人,但是此刻,我必须学会平静,就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我必须要克服悄悄潜入心底的心魔。

  我完全可以说服自己,想念一个人,不管他重要与否,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也许仅仅是哪根神经被突然触动,在这样一个无缘无故的夜里,趁着微凉袭击而来,将毫无防备的我逼到遮遮掩掩的时光里。我不记得了一切,但是这个名字,似乎和某种疼痛有关,夹着一些黑白交错的情节和支离破碎的幻觉,使我一下子将自己感动得不能呼吸。那些细节和幻觉交织在一起,我仿佛看到自己在前世的某个年代里,那么地爱着前世的温特。这样的感觉一旦被唤醒,连皮肤里都似乎布满了跳动的脉络,迫使我不得不跟随着感觉回到那个爱温特的年代,去记起一些纪念,想起一些挂念。虽然温特于我,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你完全可以当我是在一个极其无聊的下午,给自己安排了一场爱恨纠葛。

  我愿意你这样去想。我愿意一切都只是故事。

  那一年我十九岁,在某个大学艺术系,主修声乐。不过,器乐才是我的心头爱。我每天的生活就是一边高亢地演唱着各种外国的歌剧,一边低沉地拉着陪伴了我十多年的小提琴。

  我并不喜欢讲话,因为我一张口,就不由自主地想到某一出激昂的歌剧选段。那些学习声乐的日子里,我连讲话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充满着专业的味道。我喜欢听到身体各个器官的共鸣发出来的神奇的声音,在我的世界里,似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有时候我拿着乐谱练琴的时候,沉溺在乐曲的此起彼伏中,我会恍惚地感觉到那才是我的世界,周围空无一人,唯有声音的呢喃喋喋不休,跟着丛林的虫鸟一样,悠然来去。

  我喜欢橙色。发疯一样地喜欢。我是一个天生偏执的女人,一旦发现一种爱慕,就会变成迷恋,渐渐沁入发肤,强迫变成自己的标签。就像我爱温特,我并不怀疑温特是不是值得热爱,我只是太明白自己的那种恋物癖的可怕。爱情,是我所有恋物情怀的总和。

  因为爱着橙色,于是我的衣服,我的手套,我的饭盒,甚至我的牙刷,都是这种暖暖的、暧昧的颜色,我如同一只生长在热带的橙子一样蓬勃而明媚,却又像热带的冰寒一样难以靠近。我不知道除了音乐,还有什么可以占据我的思维,我的精力,我的生命。

  我是大家口中的橘子。一来二往,我也习惯了忽略自己的名字,甚至在打电话给方琳的时候,都会说:“是我呀,橘子。”

  如果我能拥有方琳一半的开心和阳光,我也会心满意足。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选择这样的女子为伴,因为有了她,你可以看到光辉,看到希望,看到阳光和四季交替的风光,而不必担心风雨何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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