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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她揽住我的肩,“前两天,子默哥哥来找过我,他把你们之间的事全都告诉我了。他还是担心,我跟你……”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都淡淡的。”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抑。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护着我,怕我受到委屈,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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