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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留学美国

——遇到一个蓝眼睛的欧洲小伙子

  那是在1990年春天,我们又回到了欧洲,回到了麦克的故乡——慕尼黑。这个古老的城市带着它的圣斯蒂芬教堂的尖顶和一群群华丽建筑屹立在德国南部,围绕着多瑙河的无数支流,整个城市矗立在开遍鲜花的群山之间。
  我和麦克在慕尼黑郊外度过了无数个美好的黄昏。一幢白色的别墅像座城堡般地矗立在夕阳照射的草坪上,别墅周围是一道旧式的、散发着清香的木栅栏,正中有一条宽阔的、由鹅卵石子铺成的通道,一直通向别墅前面那无穷无尽走不到底的一片大森林……麦克从小就喜欢骑马,才三岁时,他那担任警视厅长、刑事专家的父亲就喜欢把他放在马鞍前面,戴上黑丝绒制成的、像钢盔那样的“骑士小帽”,脚蹬小马靴,带着他在慕尼黑郊外森林的清晨和黄昏中慢慢溜达。而后,在他成为少年时,他成了一名骑手,得到了慕尼黑——柏林——法兰克福三城少年骑马连赛的冠军,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以后又迷上了橄榄球和冰球。他在高中时当过橄榄球队队长,上柏林大学时在冰球队打前锋,他们的冰球队曾经到美国与哈佛大学比赛过一场,虽然被哈佛队打败了,但哈佛队的守门员事后握住麦克的手说:“我一看到你,就吓坏了。”
  麦克身高一米八十五,眼睛里闪着蓝色的光芒和坚强的意志,他正是以这种决心把我夺到手的。
  那天,我和麦克骑了一个下午的马,傍晚时分我们俩从森林中骑马而归,回到了住所。在我的印象中,那个黄昏是一片天涯无际的浓绿,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浑沌的梦境,又像是一泓深不可测的湖水。眼前的这幢白色的城堡——麦克家在这里住了三代人——像披上了一层暗红色的霓裳羽纱。落日的余辉透过树林浓密的枝叶,将点点光斑落在麦克那张白皙的、轮廓分明的脸上……
  他的眼睛和天空一样,一片耀眼的碧蓝。
  在那个时刻,我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Daphne Du Maurier的《蝴蝶梦》(《Rebecca》)开头的那几句一下子跳进了我的脑际:
  “昨天晚上我梦见我又回到了曼德丽。浮云遮住月亮,又掠了过去,我仿佛站在通向那条道路的铁门前。我一眼看到了那宅子,宅前的道路被一大簇乱生乱长的异样灌木覆盖了,我伫立着,心儿在胸中怦怦剧跳,眼眶里泪花滚动,带来一阵异样的痛楚。
  曼德丽!我的曼德丽,你还是像过去一样神秘而又静谧……”
  …………
  麦克后来常常谈起他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说我给他的第一面的印象是,我非常像电影《蝴蝶梦》中的女演员琼·芳汀。
  “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你长得像琼·芳汀,我知道西方人和东方人在长相上的差别,我是指气质方面,很少看到像你这样的东方女子。”
  我猜想他也许是指我不爱打扮,又酷爱打网球(《蝴蝶梦》中的女主角也爱打网球),所以才这样说的吧?
  麦克这人性格内向,但热情爆发起来像火山一样不可收拾。他非常喜爱伍迪·艾伦。他说伍迪·艾伦有一副病怏怏的丑脸,这使他在任何一部电影中都变得格外生动,每一句台词都富有魅力。麦克曾经梦想成为像伍迪·艾伦那样自编自演的导演。有一次他对我说:“如果我是导演,一定要把你的经历拍成电影,一定会轰动!我的小琼·芳汀!”
  又是琼·芳汀!我哪里像琼·芳汀呢?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的网球场上。研究生打网球可以不付钱,因此我每个星期都抽出时间来打上一二个小时。每次只要我一穿上雪白的网球衫及白色短裤,再往前额刘海上扎一条白色防汗毛巾,一扬起网球拍,我的心情就豁然开朗,精神也立即随之抖擞!读书的压力、校园内打工的劳累顿时随着网球的弹落而烟消云散。不过这对我来说毕竟是一种奢侈,我每打一会儿就要看一下表。那天正是这样,我正同天文物理系的几个小伙子打双打,眼看我和我的搭档要把对面那两个撒野似的对手打垮了,他俩气喘吁吁,徒劳地在场地那边跑来跑去,嘴里发出狂叫,却老也接不住我发过去的球。那个金黄头发留得像女孩子一样长,又往脑后一扎的物理系研究生发誓,不到两个回合就把我们彻底打败。我的搭档是个加州大汉,他可不是好惹的,无论网球落到哪一个角落,他都像一只灵敏的猎犬那样冲过去,救起那只球;而一轮到我发球,加州大汉就露出一丝得意的眼光,因为对面那两个死对头已经惊慌失措,我的球还没有发出,他们就已紧张得连网球拍都拿不稳了。加州大汉——天文物理系三年级学生,红扑扑的脸上汗水直淌,那双灰色的眼睛不住地被流淌下的汗水淹得直眨巴。他脱下了汗衫,露出那雪白的前胸和一簇簇黑色的胸毛,往右手掌上吐了下唾沫:“干得棒!把他们揍趴下!”
  我看了看表,急忙丢下球拍:“对不起,我要走了!”“怎么?怎么不打了?”搭档大声叫喊着,慌忙地捡起汗水浸透的汗衫重新套进脖子,“是不是因为我脱衣服啦?……对不起!对不起!……你得打下去,不到一个回合,我们就全赢啦!”
  对面两个气喘吁吁的对手也大声喊着:“不要走啊!等下一盘换了场地你们就完蛋啦!”
  “不!我得到学生餐厅打工去!”我指着手表说,“5点半,还差5分钟啦!”我连前额上系的小白毛巾都来不及解下,扔下网球拍,就向学生餐厅那幢灰色大楼奔去。
  刚奔出网球场,在那条浓荫遮蔽的通向网球场的大道上,迎面撞见贝妮丝。贝妮丝是我的美国女友,会讲一口漂亮的中文,她身旁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小伙子。
  “朱莉亚!”贝妮丝叫着我的英文名字,她的发音带有很浓重的西部口音。她刚从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分校转到我们学校两年,是社会学系的博士研究生。她披着一头如瀑布般的亚麻色长发,那双栗色的、覆盖着一层又浓又密的睫毛的眼睛老是瞪得大大的,精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贝妮丝一把拉住我的手:“朱莉亚!慌什么?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麦克,他在华尔街工作。”我匆匆地看了那人一眼,我至今也记不起第一眼见到他时的印象。我几乎根本没有把他放在心上,一心只惦记着学生餐厅里那台一到五点半就准时开动,连一秒钟也不差的自动洗碗机。我这个站在2号窗口专接学生送来的盘子、倒干净后再往洗碗机送的人如果不到位,出不了两分钟,一切就要乱套;如果学生把吃剩的鸡骨头也送进了传送带,那么整个洗碗机就要卡住停下,并且发出刺耳的震颤,学生也就会随手把盘子刀叉扔得满地都是。可是我现在急需贝妮丝帮忙,我的电脑时间(用钱买来的使用电脑时间)用完了,贝妮丝有奖学金,我需要借用她的电脑,其他同学也经常向她借用。于是我拉下前额上的白毛巾,一边拧汗水一边急匆匆地对贝妮丝说:“你的电脑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你什么时候需要?”
  “我现在去学生餐厅打工,8点半结束,8点3刻用行不行?”不等她回答,我就跑了起来,我的手表离5点半只差3分钟了!
  贝妮丝对着我叫道:“哎,朱莉亚,我的男朋友说你网球打得真棒!”
  又是男朋友!整个宾汉姆顿研究生院都知道贝妮丝在和一个南韩学生运动领袖——那人也是社会系博士生——大谈恋爱,她还和美国一位参议员的儿子过从甚密,他是空军少尉飞行员,曾经有一次把飞机直接从安德鲁空军基地开到宾汉姆顿机场,为的是来看她。现在又出现了一位什么华尔街的麦克,美国女孩可真是够浪漫的。
  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显然是贝妮丝那位男朋友在说:“This Chinese gril hasgorgeous body!”(这个中国女孩可真是体态袅娜!)
  然后是贝妮丝清晰的、尖声的反驳:“她可不是什么女孩!她结过婚,离婚了!”
  我很讨厌别人在背后议论我的私事,于是我回转头,大叫了一声:
  “贝妮丝!闭嘴!”
  她没有闭嘴,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扬了扬手臂说:“晚上8点3刻我在电脑房等你,我还有事情找你呢。”在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第一件最令人开心的事就是认识贝妮丝。别人管这位比我还大两岁的美国女孩叫“中国学生联谊会副主席”,其实中国学生会是不设什么副主席的,只设主席。主席朱庆波,是一个来自北京的博士生,他曾经这样对我说:“如果我有贝妮丝这么多献身公益的热情,我恐怕就不是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的学生会主席,而是全美中国学生会主席了!”贝妮丝热情开朗,既有良好的教养,又有一副美好的身段和讨人欢喜的脸孔。和她那过于注重打扮的外表及服饰截然不同的是,她满脑子都是新思想。这个社会系博士生不稀罕金钱,她的整个价值观与现代社会尖锐对立,是一个对金钱根本不屑一顾的理想主义者。她们家三个姐妹都是美国少见的理想主义者:一个妹妹在非洲的一个部落搞普及教育,大部分是她自己掏钱,联合国基金会给了一点点补助,她在非洲一呆就是七年!另一个妹妹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后,不到曼哈顿或洛杉矶开私人诊所,反而跑到印度从事儿童慈善事业,并且和一个印度男友同居了三年。贝妮丝自己则声称,她希望“来世变成一个中国人”。贝妮丝五岁时就被她父亲——一位搞进出口贸易的美国殷商——带到了台湾,并且在那里受到了小学教育,后来又回到美国读完中学和大学。她会讲一口标准的中国话。正如学校里人人都知道贝妮丝有许多男朋友一样,大家也知道贝妮丝已经结了婚,她丈夫是一个中国人,目前在台湾监狱中,已经关了许多年。具体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的中国丈夫被送进监狱,贝妮丝总是讳莫如深闭口不谈。尽管如此,她对纽约州立大学的中国同学的表现确实像一位中国人的太太,我刚从纽约市乘“灰狗”到宾汉姆顿时,第一个开车来车站接我的就是贝妮丝,她向我伸出手,用让我惊讶的中国话说:
  “欢迎你!周励!”
  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开车带我找了十几个地方,才找到一处最便宜的阁楼临时落下脚,又领我到学校行政大楼注了册。并自我介绍说,学校里所有中国学生的事她都管,无论有什么困难都可以随时找她。不知为什么她对我特别热情,也许是因为那时学校的中国女留学生还不多的缘故吧。开学后不久,她主动提出和我结成“一帮一,一对红”,因为中国学生会主席提出让每个中国学生找一个美国同学交朋友,不仅提高英语听说水平,也锻炼与美国社会打交道的能力。贝妮丝第一个找到我,她对我眨了眨眼睛说:“我喜欢你。再说,我总不能老是交男朋友啊!”人人都知道,贝妮丝是一个性欲很强的女人,不过在美国,没有人管你这个。
  那天我在洗碗间一刻不歇地干到晚上8点半,我快累瘫了。我真佩服和我一起洗碗的两个美国学生,真是基础不一样,心情不一样,他们一边洗碗一边轻松地随着餐厅的广播喇叭唱着流行歌曲“SayyouSayme”。餐厅里每天都不断地重复放这支歌曲。我一听到这曲子就心里发毛,就像以前在北大荒听到起床哨子声一样。没有什么活比洗碗工更吃力不讨好的了。美国学生用餐浪费得惊人,你得飞快地把盘子里剩下的香肠火腿乃至沙拉面包统统倒进垃圾桶,再递到传送带上,当那些脏盘刀叉通过洗碗机,变成一只只干干净净烘干的盘叉时,又得用最快的速度从窗口跑到洗碗机尽头,用力端起那只足有20磅重的、盛满盘叉的塑料架,把它送到学生领干净刀盘的另一个窗口,然后飞快地再跑回自己负责的这个窗口,收拾积压的脏盘刀叉。打工的人每人负责一个窗口,“各占一段”,所以3个小时内没有一个人说一分钟话。你的手,你的身体完全成了洗碗机的辅助部分,连上厕所间都不可能。洗碗间墙上挂着一块牌子明确指示:“工作之前,请上厕所。”学生餐厅的工资是每小时三块钱,从星期一到星期天,我每天在学生洗碗间工作3小时。除此以外,只要学生餐厅有什么宴会,或者大型活动,我都马上向餐厅经理要求临时工作,以便攒钱来支付我在学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从上海到纽约,我身上带了四十块钱,在佛罗里达当保姆3个月,挣了三千元,等到了注册处交了学费,口袋里又只剩下40元钱!当我数着我用血汗挣来的一张张暖乎乎的、带着体温的绿色纸币,把它们交给注册台上那个面无表情的美国人时,真感到如同小时候读过的那本书《半夜鸡叫》里所描写的高玉宝上学那样的一阵阵酸楚。
  在美国自费读书,真难啊!剩下来的问题是,我的学费交了,可是我在学校吃什么?怎么住?如何生活下去?没有钱寸步难行,连买一本教科书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办法,参加校园内打工。
  校方怕影响学生学习,规定学生每天最多打工3小时。这样,每周7天21个小时,我立即毫不犹豫地全包了,并且飞快地算了一笔帐:每周21小时乘3美元等于63美元,扣去交税还剩50美元,每个月可以挣得220美元,用120元交最低廉的房租水电,剩下的100元中用15元买书买邮票,另外50元买日常食品及生活用品。我并且订出一个宏伟的目标:争取每个月节约下35美元往上海家里寄,我的女儿还在上海,需要经济抚养。为了节省钱,我想出的第一个计划就是“从肚子里节约”——鸡最便宜,那么只吃鸡。美国的鸡由于人工饲养大机器生产,远远不如上海的鸡那么香嫩。烤鸡、白煮鸡、炒鸡、鸡片、鸡丁,以至吃到后来一闻到鸡味就恶心。由于鸡本身有油,那么连买油的钱都可以省去,白饭一煮一大锅,分七个塑料盒装起来,每天早上打开冰箱,取出一个饭盒,装上两块鸡肉,中午往学校走廊上处处设立的学生微波炉烤箱中一加热,就可以充饥了!
  在洗碗间工作有一个晚餐免费的好处,每天不仅可以改换一下口味,又省去做晚饭的钱和工夫。所以我每天中午吃白饭鸡,晚上就大吃各种各样的蔬菜沙拉,并且填饱各种高蛋白高热量的香肠牛肉,以致于我的胃肠能够保证第二天的早餐可以不吃——我到学校后从来不吃早餐,既节省钱,也节省时间。
  那天晚上我在洗碗间干得晕头转向,中午那顿白饭鸡提供的热量早已无影无踪,我简直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生低血糖休克,要不是窗口上不断有学生们送来用过的盘叉,我真想从任何一个盘子里拣起一根剩下的香肠或者一片火腿往肚子里吞。餐厅规定必须在打工之后才能进晚餐,于是一到7点钟,我就忍着饿得发慌的肚子,一分分地计算着时间。我无数遍地对自己说:“今天我要吃它五根香肠,两碗沙拉,再加两大块牛排!”实际上我连这一半都吃不掉,不过这么一想,心理上显然是起了安慰作用,使我能产生出气功般的丹田之力,去不断地端起那几十磅重的大碗架,在窗口和机器终端之间一刻不停地来回奔跑。
  好不容易在8点半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尽量用10分钟时间塞下所有含能量和热量的食物,便匆匆忙忙拎起书包往电脑房奔去。明天是电脑测验,每人按要求要编至少三个电脑程序,我一个还没完成呢!我冲进电脑房,贝妮丝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她交给了我她的电脑密码和电脑台启动钥匙:“别像前天那样,搞到半夜两点钟再回去!”贝妮丝拍拍我的肩膀说。在电脑房或者图书馆呆到半夜二三点钟,对中国留学生来讲是常有的事,我有时干脆在电脑房或者图书馆的地板上过夜。读书才是最最苦的事情——我是指在脑力上和精力上。读书好坏关系到你的前程,否则到美国来干嘛?
  我对贝妮丝说:“我今天不回去了,不然明天测验无法交卷。”要不是为了这该死的每天仨小时洗碗——这正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图书馆大啃笔记本或者在电脑房编程序的黄金时间——我也许不必经常熬夜。我坐上电脑台,打开机器,把书包里一大堆计算机教科书和笔记本摊开,贝妮丝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朱莉亚!帮一下忙!下个星期学校要组织一次‘中国之夜’演出会,你能不能出一个节目?”然后她凑近我的脖子说,“弹一段钢琴怎么样?《少女的祈祷》,我最喜欢你弹那段!”我连连摇头,这时我已经心烦意乱:“贝妮丝,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除了打工,就是读书,别的什么活动我都不参加!……我求求你,不要缠我什么演出不演出了!”
  贝妮丝走到我面前,拿过电脑台上那把钥匙,“啪”地一下关掉了我的电脑,她的眼睛里带着一种指责和愠怒:“我要对演出会负责!你知道吗?我们请了纽约州州长和两位参议员参加这次活动,可节目连一半都没有组织到!所有的中国学生都说一个字:忙!忙!忙!这是‘中国之夜’!可不是什么‘纽约之夜’!也不是‘宾汉姆顿之夜’!……”
  我望着贝妮丝那双充满焦急的眼神,她为了中国学生——那些与她原本素不相识的人,花去多少个日日夜夜。有一个中国学生病了,想吃一条黄鱼,她竟连奔带跑,硬是在离学校十里路远的一家南韩人开的杂货店中,找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黄鱼。我感到一股愧疚袭上心头,我抓住她的手,拿过那把钥匙,“好吧!让我练习练习,我弹《少女的祈祷》。”纽约州立大学艺术学院的外型和林肯艺术中心差不多,雪白的几十根大理石圆柱上是古罗马天堂诸神的艺术造型及爱神维纳斯的塑像。经过正厅直上二楼,那里有几十间琴房,钢琴系的学生每天在这里上课。我到了“中国之夜”演出会的那天下午,才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到这座已是如此生疏而又引起我无限回忆的艺术殿堂,匆匆练习一下荒疏已久的钢琴。关于弹琴,后来麦克曾经问我:“你是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的吗?”我回答:“不,我是30岁才开始学习钢琴的。”他的眼睛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1978年我一回到上海,就立即投入到业余文学创作之中,我一心想把我们这一代人,也包括我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有时写着写着就流下了泪水,我写过十几篇短篇小说、三十中篇小说和两个电影剧本,但是统统失败了,没有一家杂志愿意接受,几乎所有寄出的稿件最后都原封不动地退回,附加编辑寥寥几字、措辞客气的一张白纸条。有一天我经过外贸花园——那是坐落在外滩外白渡桥边上的一幢白色洋房,周围是一片茵绿的草坪,当我心情沉重地经过那幢小楼时,突然听到一阵钢琴声,从紧闭的窗子里透过来的遥远的音乐使我打了个寒噤,久已枯竭的眼泪居然淌了出来,我对着那窗子,一边听一边流泪。琴声好似雨水,一点一滴渗透了我被不断的失败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心灵,我重新见到了天空、明星、夏夜……那时候,我的婚姻是不成功的。我一从北大荒回到上海,父母、亲戚就算计着我已是二十八九、快“嫁不出去”的年龄,全家人心急如焚地帮我找对象。就在亲友的撮合催促下,我匆匆结婚了。我的第一位丈夫,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老实忠厚,小心谨慎,人品和社会地位都不错。但我们性格不合,我是个有点儿任性,又好幻想,并且喜欢把幻想变为行动的人。个性的不合带来婚姻的明显不和谐,我们曾经互相讨论像车尔尼雪夫斯基小说《怎么办》中的女主人薇拉和她的第一任丈夫那样,平平静静地分手。但是在80年代初期同现在的90年代到底大不一样,离婚是一件令全家人感到羞耻的事,和门庭受辱的意义简直是一样。直到我在1985年出国后,我们俩才通过律师办了离婚手续,后来各自又成立了幸福美满的家庭。我推开那幢白色小楼的雕花铁门,循着琴声来到二楼,是一个女孩子在练琴。从钢琴前的琴谱上看出她在弹肖邦的《E大调小夜曲》(作品第九号),我和她攀谈起来。她五岁就在私人教师那里学钢琴,现在在外贸单证科打字。她说她将来想成为一名外销员,但也不愿意放弃她心爱的钢琴。我这才知道,小楼里的这架钢琴原来是不上锁的,我们在外贸工作的人随时都可以来练琴。
  “学习钢琴!”30岁的我立即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愿望。许久以来,我一直迷恋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三钢琴协奏曲》、《皇帝钢琴协奏曲》,迷恋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莫扎特的《第20号钢琴协奏曲》以及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我常常一边写作,一边听着这些“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钢琴作品,但我还不会弹奏任何一首曲子,甚至连五线谱都不识。我难道不是从幼年起,就梦想着坐在钢琴前面,对着五线谱,像像样样地弹奏一首曲子吗?文学梦看来是破灭了,我不会停止写作,我还是要写——不论写出来的东西送到杂志编辑部也好,或者送到家对面五原路废品回收站也好——我这人倔,不到黄河心不死,在写作上也是一样。但是我多么渴望生活中开出一朵鲜花啊!而钢琴正是这样一朵鲜花,它能抚慰我这颗寂寥而又苦恼不安的灵魂,恢复我的安静、坚定、欢乐,能使我感受到贝多芬、肖邦那些伟人们的呼吸,能让我的头枕在他们的双膝之上,聆听一下贝多芬在一百多年前发出的那个声音:“噢,人啊,你当自助!”
  我疯狂地迷恋上了钢琴,拼命地读着那些似乎比医学书还艰深难懂的五线谱,有时看得眼睛直发涩。一到中午,我就一个人悄悄地溜进外贸花园的小楼上,一个人对着五线谱,用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按着琴键。这种学法显然是毫无成效,弹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什么音乐,我真担心看门的老伯伯有一天会因为讨厌这些噪音而把我撵出去。
  “必须找一个老师。没有老师是学不成的。”我叹着气关上琴盖,“到哪里去找老师呢?”
  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是在上海音乐学院的这座艺术殿堂的走廊上碰到他的。那天我到音乐学院去向一个熟人借一本钢琴入门《拜尔练习曲》。音乐学院理论系的一位讲师是我的好朋友,他在图书馆为我找到了这本册子,我拿着书正要离开音乐学院,在走廊上被一个浑厚的、带着一点儿文气的声音叫住:
  “你是音乐学院的吗?”
  “不是。”我反问那个人:“你呢?”
  “不是。我来找作曲系的谭教授,他办公室的门锁了。”他露出焦虑的神情,“他和我约好的,不知到哪里去了?”我仔细打量了他一下,他中等身材,五官长得很端正,鼻梁高高的显得十分文雅,有一张诚挚的脸,和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不过他的衣服很奇怪,好像是车间那种工作制服,在音乐学院不太见到穿这种带四个大口袋制服的人。
  “你是作曲家吗?”我问,他的衣着使我缩短了心理上和一位作曲家的距离。
  “不是,我只是业余爱好。”他态度柔和地对我说。从他的眼神中,我立即感觉出一种很不平凡的气质。
  一听到“业余”这两个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失败”。因为真正成功的人,总是很快地走上专业的道路,我做了两年失败的业余文学爱好者,现在我要开始学习钢琴,我一下子产生了一个念头:这个穿着四个大口袋衣服的人,能不能成为我的老师呢?
  “你也许还是等一下谭教授比较好,他一定会回来的。”我翻开了《拜尔练习曲》的封面,对他说,“我在学《拜尔》,你会弹《拜尔》吗?”
  他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他的笑那么动人,露出了好看的、洁白的牙齿。我不由得想起在那些遥远的年代,裴阳和于廉也有过这样动人的微笑,我叹了一口气。他一定是误解了我的叹息,因为他立即热情地说:“走廊两旁都是琴房,你有时间的话,我可以给你弹弹。”
  他坐到了钢琴前,开始他沉默了一阵,全身一动也不动,仿佛沉浸在乐思的瞑想之中;然后,他用左手猛地敲了两三下低音,右手猛然一抬,两只手在琴键上跳动起来,琴声宛如远山深谷里吹起的一股清风,越过了沟壑,飘向旷野中的一颗白桦树;时而激情如火,感人心怀;时而柔情似水,婉约缠绵。他对不同的音色表现出一种超凡的灵感,对节奏鲜明的旋律,流露出近乎痴迷的喜悦。他演奏的指法坚定而又轻柔,富有表现力。在他那长长的灵活有力的十指之下,旋律色彩丰富,充满了魅力。他弹的是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我还从来没有被这么感动过。他弹奏的时候,嘴唇的轮廓变得更加清晰,眼角的阴影也似乎更加深沉,他那急促的呼吸和激昂的内心不断地把人的感情带到一个又一个旋律的高峰。曲终之后,他两手搁在膝上,一动也不动地默默坐在那儿。
  我说不出一句话来,在这突然变得如此寂静的琴房,我几乎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过了很久,我才怯怯地说:
  “你愿意教我吗?”
  就这样,他成了我的钢琴老师。
  他有一个英文发音的名字——乔耐。后来,在我采访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和院长时,他们带着深深惋惜的口吻告诉我,乔耐的钢琴演奏磁带曾经送去参加国际柴可夫斯基钢琴比赛的预选,评委会认为他的弹奏“有相当的力度和惊人的表现力”,但很可惜,他已经超过了国际比赛规定的年龄界限,他已过30岁了。事实上他比我大五岁,参加任何一个国际钢琴比赛都是不可能的了,他只能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技术员(由于他工作能力很强,人缘颇佳,后来又被破格提升为厂长)。乔耐的出身正好同我相反,他是一名国民党少将军官的后代。1949年当我父亲随新四军在战火中接管上海时,他的父母亲携一家老小逃上了开往台湾的轮船。死活也不肯离开上海的老祖母,在船快要启航的瞬间,硬是从乔耐父亲手中接过了刚刚呀呀学语的乔耐。乔耐上面有两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于是父母亲便忍心割爱,留下一个老祖母最疼爱的孙子陪伴她度过晚年。
  “如果你乘那条大船走了呢?现在不是台湾的阔少吗?”我有一次问他。
  “我对台湾并不感兴趣,”乔耐认真地说,“我的双亲在五十年代就先后去世了,我们几个兄弟由于无法通信来往,也已感情疏远,我最可惜的是我没有机会上音乐学院。由于我不可能选择的血缘关系,我被抛在社会的最底层,周围的一切道路统统都被堵死了。”
  在我认识他之后不久,有一天他搬来一只大纸箱,里面是9首钢琴协奏曲,5首交响乐,28首钢琴奏鸣曲和7首钢琴小提琴二重奏,全部是他业余创作的!我惊呆了,心中不禁对命运的不公感到一阵阵不可抵挡的压抑和怒火。而他则仍然像没事似的又沉浸于音乐之中……
  “在高洁的、感情丰富的、睿智的、宁静的、温和的肖邦和粗犷的、闪电般的、火山似的、天崩地裂的李斯特之间,对比非常鲜明,更鲜明的对比是无法设想的!”有一次,在弹了肖邦的《第二钢琴协奏曲》之后,他这样对我说。
  我见过肖邦的肖像,那是他在同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同居时,由意大利的一位画家画的。肖邦的脸廓有着秀美的外形,眼神带有几分忧郁,我突然感到乔耐和肖邦很有相似之处,特别是他那清秀的侧影,和高高的希腊式的鼻梁。有时我又觉得他很像日本电影《砂器》中的孤儿钢琴家和贺英良。他文静深沉,有一颗敏感多情的心。“我能创作,我是自由的!一切属于我,我是我自己的各种痛苦的主人。”乔耐说。我知道他的婚姻也很不幸,他和他妻子常常是几天都讲不上一两句话,两人隔阂很深,但他十分疼爱他的儿子。
  “生活是艰难的,对于那些不能容忍灵魂平庸的人,生活是每天进行着的斗争,而且经常是可悲的斗争。”罗曼·罗兰在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曾这样说过。乔耐十分欣赏罗曼·罗兰,他藏有一套罗曼·罗兰全集,他说他不太喜欢《约翰·克里斯朵夫》,他更加喜欢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我喜欢贝多芬那种刚烈的个性,以及在爱情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干脆、坚强。”
  密切的交往和融洽的志趣使我和乔耐成了知心朋友。每个周六下午练完钢琴后,我们就一起在夕阳照射的绿茵茵的大草坪上散步。有两次我们走到了外滩江畔,我们低头默默地望着倒映在黄浦江水面上“SONY”霓虹灯广告的粉红色波澜,谁也不说一句话。我知道我心中有一种东西在不断滋长,随着他每个星期六的到来,随着他的琴声,随着他耐心地谆谆指导,也伴随着我们无数次地散步,谈论音乐、文学……那种东西在噬咬着我的心,有时使我感到一阵阵甜蜜的哀愁和迷惘,有时又像熊熊烈火一样燃烧得使我彻夜难眠,我在一片汪洋中驾驭着自己的感情……
  我被燃烧起来了,那火焰是这样炽烈灼人!有一天我独自来到外滩公园,我和他在这里进行过无数次推心置腹的交谈。看到公园的柳枝抽出了嫩黄的叶芽,远远望去婆娑一片,如金黄色的雨丝,我多么想把这初春的柳枝摘下在手中挥舞,把它作为青春和友情的旗帜——我幻想高举着春天的柳枝,欢笑着扑进他的怀抱,在他的琴声中陶醉、亲吻、交融,这该是多么甜蜜、荡人心旌的梦!——我结过婚!我有孩子!我要对家庭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如果不能光明正大地去爱,那么就不要爱!另一个声音在说。
  我是人!追求幸福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未经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人怎能在孤独和寂寞中长久地生存下去!
  在内心的挣扎和矛盾之中,我尽力地表现出一个女性所应有的矜持,我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到了练琴上。在1981年8月7日的日记中,我写道:
  “啊啊,你不知道第75、76号作品是多么难弹,我坐在钢琴旁,汗水顺着面颊、背脊流水般地淌下。这是我首次弹D大调练习曲,原来一向很有旋律的音符变成了一个个古怪而又难以捉摸的东西,怎么也无法将它变成和悦的声调,我失望了!……难道我就此屈服下去了吗?难道我的毅力竟如此薄弱?难道我的老师所花的精力统统白费了吗?……我想起了他弹奏的贝多芬的《悲怆》,一定要战胜它!一定要战胜键盘!指尖在跳动,心儿在炎热的盛夏中接受洗礼——音乐的洗礼,意志的洗礼;还有,恕我在此说出吧——爱的洗礼!我仿佛乔耐就站在我面前,我命令自己决不后退半步!就这样,整整一个晚上,从6点半到9点半,我坐在钢琴前面没有挪动,琴凳都被洇湿了,我终于使D大调奏鸣曲变成了我和谐的朋友。啊啊,我终于冲出了险滩,多么艰难不易!但通过今天的练琴,我深感:
  一、学琴能锻炼人的意志,使人能体会到贝多芬那超人的毅力:唯有苦难,才有欢乐。
  二、锻炼人善于学习。
  三、没有冲不出的浅滩!”
  从夏天到秋天,外贸花园里的白色小楼上响彻着我的琴声,在乔耐一步步的指导下,我的弹奏有了明显的进步,到了1982年春天,我不仅完成了基本指法训练课程,而且弹了《致艾丽丝》、《土耳其进行曲》、《船歌》,并且开始弹贝多芬《月光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了。乔耐在指导我弹这一乐章之前,照例先示范了一遍,我拼命地咬着嘴唇,无法抑止住心中奔涌的情感。他低着头,悠然地弹着。音节之间出现拖长的停顿,令人感到心焦、渴慕的主题,一个在月光下迷失的孤独的声音,轻轻地诉说它的疑问,接着是一阵沉默和等待……突然,伴随那一串被压抑的加强琶音,好像一股被禁锢的热情猛烈振奋,狂喜地迸发出来。如贝多芬所有的钢琴奏鸣曲那样,爱情的主题被引了进来,它高扬起来,如醉如痴地、美妙地向高处挣扎,直飞那情谊交织的顶峰……接着,他左手下声调深沉的低音部愈来愈响,连绵不断的色彩一直延宕着,犹如月光已浸没在云端,黎明即将出现……乔耐细腻而虔诚地弹奏着,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音符都跟随他亢奋的呼吸起伏跌宕,他的眼里噙满泪水……
  我望着他,无法说出一年来我对他已有多少温存的眷恋,特别是每当他弹完一首奏鸣曲,默默地坐在琴前的那一瞬间,我被他的深沉和才华所震撼。听他的演奏,比听任何一位著名的钢琴家的演奏都更加使我感到那股命运的冲击力量。他的琴声能抵御一切外界的不幸和内心灵魂深处的暴风骤雨!节奏中仿佛总有那一个声音:“追求!追求!”……除了追求,我们还有什么呢?
  他开始教我弹奏《月光》。
  紧紧注视着眼前翻开的琴谱,我试着凭直觉在钢琴上找音阶,我的左手无名指在低音部按错了键盘,他轻轻地把手指放到我的无名指上:“这儿你错了。”他说。
  他并不挪开他的手指,我的心开始颤抖,全身的血液顿时被激发冲动起来。他那深情的柔和而又炯炯的目光注视着我,只要一瞬间,他就能捧起我的整个双手,我便能倒入他的怀中——如同我多少个夜晚的宿愿那样!无名指的电流不断冲击着我的心胸,冲击着我全身的灵魂,我的每一根神经都被他那温柔的触摸所击中!我多么希望闭上眼睛,忘情地亲吻他那坚毅的、可爱的嘴唇。
  为什么我这一生中遇到的,都是没有婚姻的爱情、要不就是没有爱情的婚姻呢?我没有正视他,也没有挪开我的无名指,泪水很快就要涌出我的眼眶,我对着琴谱闭上了眼睛,我眼前出现了四个人:我的丈夫、女儿,他的妻子、儿子。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事实更加严酷了,除非我打算把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的屋顶掀翻,并且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否则,我就没有勇气投入他的怀抱!
  不能光明正大地去爱,那么就没有资格爱!
  我挪动了我的无名指,轻轻地从他的手指下抽出,把两只手放在膝上,面对钢琴默默坐着。我那时已经柔肠寸断,如果可以像古典文学中所描写的那样私奔,我一定会和他私奔,哪怕浪迹到天涯海角,只要我们两人在一起!
  可是他在琴课后要去参加儿子学校的家长会,我的女儿也在等我回去烧饭。私奔是不可能的,只是天方夜谭而已,而我又不愿也很畏惧偷偷摸摸地爱和偷偷摸模地被爱。我强忍住涌入眼眶的泪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用几乎颤抖的声音说了声:“让我重新开始弹吧!”
  他的感情受到了明显的挫折,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想象的,也许他觉得我太脆弱,或者太胆怯。在他教完我《月光奏鸣曲》之后,他来得越来越少了,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久以后,我听说他被提升为厂长。
  多年之后的1986年1月,当我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我的担保人家里,在客厅中那个52英寸巨幅电视屏幕前看奥斯卡奖电影《索菲的选择》,当看到结尾中索菲和她的男友双双自杀在布鲁克林公寓中时,我泪如泉涌,并且禁不住低声抽泣起来。担保人柯比先生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得直问我:“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那时举目无亲刚刚来到美国,正处于一生中最孤独的时刻,《索菲的选择》又使我想起了他,想起了我和我的钢琴老师那一段痛苦绝望的、埋藏在我们心中整整一年的爱情。“当我们要扑向森林、阳光和鲜花时,我们往往又被拉了回来,那是凝固的教律对我们的心的禁锢。我们的社会太古老了!”如果是过了几年,我一定会大胆地扑向他的怀抱!我何必要遮掩自己呢?托尔斯泰不是说过吗:“要是我败坏了名誉,我可以超脱我们社会的荣誉观而蔑视它!”
  可是当初我为什么不敢呢?我为什么要抽出那只无名指?我无视自己的年华和感情已经很久,那时候我是个结了婚的孤独的女人,现在我是个离了婚的孤独的女人,我怎么对柯比先生讲呢?我能对柯比先生讲什么呢?
  《索菲的选择》也好,泪水也好,一切回忆只能是对自己的一种更深的鞭笞:
  在爱情面前逃避,这不是我的性格!
  在纽约州立大学艺术学院的钢琴房里,我开始练习弹奏《少女的祈祷》,我非常喜欢这首钢琴曲,在乔耐离开了我之后,我自己选择弹奏的第一首曲子就是《少女的祈祷》,这支钢琴曲曾经给我的心灵带来了许多安慰。现在我像乔耐一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钢琴前,微闭着眼睛,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少女,那就是我自己。如泣如诉的倾吐,哀婉的柔情,如火山一般迸发的爱情,和茫茫的、不知伸向何处的小路……我伸出两只手,手指在各跨跃八度的高音和低音部猛地弹跳起来,明亮的琴房和手下一连串美妙的琶音,不禁使我心花怒放。这间琴房非常大,墙的四周各有一根圆柱通向高高的天花板,圆柱上镶嵌着古色古香的欧洲装饰图案,墙的一面有一幅大镜子,可使艺术系的学生在这里既可弹琴,又可练习舞蹈。有两次贝妮丝把我拉到这间琴房,她说这样的地方能够滋生爱情。她和那个南韩学生常到这里约会谈恋爱,他俩谁都不会弹琴,但是“看看这样的琴房就够了!最美妙的东西都能从这里滋生出来!”我也有同感,自从我第一次给贝妮丝弹奏了《少女的祈祷》后,我的心情明显地好多了。虽然我每天疲于奔命,在洗碗机和图书馆、教室、电脑房之间像冲锋陷阵似的跑来跑去,但是我至少知道有一座辉煌的宫殿在不远处向我敞开着大门,只要我愿意并且条件许可,我随时随地都可以来到这里,坐在钢琴前弹上几首奏鸣曲……
  我正一遍遍地练着《少女的祈祷》,贝妮丝推门而入,在她身后,又是那个身材高大的小伙子。我停下弹琴,只听贝妮丝说:“你是第三个节目,第三个上场!只要第二个节目一上场,你就立即到后台来,明白了?”
  贝妮丝今天打扮得特别漂亮,她和中国学生会主席共同主持今晚的“中国之夜”演出。白色的锦缎紧贴她的腰身两侧和胸部,像滑腻的皮肤一直遮住颈部,显出端庄的样子,这种纯洁的白色配上她那如白雪一般细腻的皮肤是非常令人销魂的。我望着贝妮丝,她那秀美的脸庞和纤细的身子,却不能掩住她那狂放不羁的气质。我对她的这种打扮感到吃惊,又有点羡慕。贝妮丝眼里射出一种兴奋的光芒:“麦克特地开车从纽约曼哈顿赶来了!他平常每两个星期来一次宾汉姆顿,现在一个星期中就已经来了三次!”她说着,得意地努出嘴唇亲了一下那个小伙子,然后把头搁在他宽阔的、打着领带的胸前。“朱莉亚,好好弹啊!”她带着几分陶醉的声音说,“《纽约时报》也来采访呢!”
  那个小伙子向我伸出了手:“我叫麦克·伏赫勒,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我叫朱莉亚,很高兴认识你。”他们俩站在一旁,听我又练习了一些钢琴曲,就离开了。我送他俩到走廊,望着一片白色花边的环绕中移动脚步的贝妮丝的背影,以及她紧紧地挽住那个小伙子的样子,我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黯然的孤独和淡淡的凄凉,这是所有离婚的女人都常有的那种情绪。他们走到走廊尽头,不知为什么那个小伙子又突然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他们就消失了。“中国之夜”在纽约州立大学新落成的白色大理石音乐厅举行,四层包厢中满座都是盛装的宾客,连每一个中国学生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格外精神。两盏金碧辉煌的巨型吊灯从高高的淡红金色的天花板垂下,吊灯上的无数个玻璃圆灯大放光明;散发着新油漆味儿的墙上,装饰华丽的壁灯闪光耀目。宾汉姆顿学院对中国和中国学生特别友好,不久前这座崭新的音乐厅中接待的第一批艺术嘉宾,是由中国著名的舞蹈家白叔湘带队的中央芭蕾舞团。现在又大张旗鼓地举办“中国之夜”。中国留学生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有学校的奖学金(或是中国政府的经济资助),我因为学医改行,从头学起,自然什么也拿不到,但我仍然能随处感受到学校里那种友好和温暖的气氛。
  我穿着从上海带来的那身雪白的连衫裙,又往长长的黑发上系了一根红色的发带。在贝妮丝用英文报幕之后,走到台上,我的钢琴演奏得到了热烈的掌声,观众们大声叫着“再来一个”,可是我什么准备都没有,只好匆匆地退到了台下。我还没有走出后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就被贝妮丝一把拖住:“朱莉亚,你不要走!你要帮一下我的忙!”
  我惊讶地望着贝妮丝,不知她有什么事这么着急,她按了我一把说:“你在这等一下,我报了幕再和你讲!”
  报了下一个节目,一位中国学生的琵琶表演之后,贝妮丝带着哀求的神情望着我:“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原来按每个节目五分钟排的计划,结果只有两、三分钟就完了,总不能让我们的观众只看半小时的节目就走啊!……你一定要再出一个节目!”
  我的天哪!贝妮丝可真难对付!
  中国学生会主席也匆匆地跑来,他手里捧着一大堆磁带,帮贝妮丝劝我:“周励,你嗓子不错,再来一个独唱吧,我们还没有独唱节目呢!看,我这里有许多磁带,可以放进音响里当音乐伴奏,你看看!苏小明的、远征的、成方圆的……你能唱哪个?歌词这儿都有!”
  看来这两人非逼我就范了。好在我小时候经常参加少年宫的演出,从不怯场,上就上吧!我挑了一首《大海啊,故乡》的管弦乐磁带,交给贝妮丝。“中国之夜”最后一个临时加进的节目,是我的独唱,我带着忧郁、迷惘和无穷的思念,唱道:
  “小时候听我妈妈讲,
  大海是我故乡。
  海边出生,
  海里成长。
  大海啊大海,
  是我生活的地方。
  海风吹,海浪涌,
  随我漂流四方。”
  在一阵阵暴风雨般的掌声中(无论什么节目,这里的观众都给予暴风雨般的掌声),我突然看到坐在第一排特别席位上贝妮丝的那位男友也在拼命地鼓掌。贝妮丝自己当主持人,把男友安排到了特别席位上,这样也许他就可以更清楚地欣赏她那身如同新娘般的白色缎裙了。
  在观众的拼命鼓掌中,我又用英语唱了一首约翰·丹佛的《送我回家,乡间的路》,不等大幕拉下,我就匆匆忙忙地跑下后台。同以往许多次一样,在演出后例行的鸡尾酒会上,我有一份工要打,我匆匆地换下连衫裙,套上早在书包中准备好的我那套洗得发白的餐厅制服和裙子,在演出大厅外的长廊中,我站在酒吧后面,给大声喧嚷的观众和学生们斟倒各种各样的香槟酒、葡萄酒、白兰地和苏打水。贝妮丝兴奋地端着酒杯在熟人中穿梭着,咯咯大笑着,今晚她是个成功的主持人。她把酒滴倒在一个棕色头发的男孩子头上,又咯咯地狂笑着,亲吻了一下那个男孩子的脸颊。转眼间,她又挽起另一个高个子金头发的学生的胳膊,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一边抖动一边狂笑着,她差不多快要喝醉了。她的男友呢?那个从纽约曼哈顿开车来的男友到哪里去了!我看到他了,他完全像局外人一样地站在一个角落里,手持着一个酒杯,在一大群自顾狂欢、陶醉的学生中,他显出一种毫不协调的冷静,他甚至没有去看他的女友贝妮丝,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想着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到了我的身边。
  “你的歌唱得真好,比你弹的钢琴更加感人。”他带着真挚的目光,用带有欧洲口音的、好听的英语对我说。
  “谢谢!”在美国,随便你听到什么样的赞扬,只用一个字作回答:“Thank you!”我问他:“你要香槟?还是要苏打水?”他说他要一点度数很高的白兰地。于是他喝他的白兰地,我打我的工,我们再没有讲一句话。
  过了一年,我们结婚之后,他告诉我那个夜晚他的情绪很不好,他和贝妮丝之间爆发了一场大争吵,他给我叙述那夜的情景:
  深夜,酒会之后,月光照着车中贝妮丝酒后兴奋的脸和麦克严肃压抑的神情,车子在雪地中缓缓开动着,开得很慢很慢。
  “在你的睡房中,有一件男人的夹克衫和内衣,你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贝妮丝又照例咯咯地大笑起来,她的醉意未消,抖动着肩膀说:
  “你来了,你是主人;你不来,我是主人。你在曼哈顿和哪个姑娘睡觉,我也管不着。”
  麦克抽搐般痛苦地大叫着:“住口!”他猛地刹住了车,两道锐利的目光紧盯着贝妮丝由于醉酒而微微发红的脸颊和那双朦胧不清的眼睛。
  “我不和你玩游戏!告诉我,还是那个南韩人吗?你不是说已经和他断了吗?”
  麦克猛地打开车门,跳下车,独自向雪地中走去……汽车的马达在微微震抖,寒风一阵阵刮进车内。贝妮丝抖索了一下身子,她的酒意让冷风吹散了不少,不知是悔意还是震惊,泪水从贝妮丝的眼眶中涌出,她缩成一团,从车前窗中默默地注视着在雪地月光下消失了的那个大个子的身影……麦克后来告诉我,他在雪她中整整走了两个钟头,到半夜两点才回到了贝妮丝宿舍。他们俩都哭了,痛苦了一场之后他们又做爱和好了。
  “伤疤总是在那里。”麦克说,“我一直以为她很爱我,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中国之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连《纽约时报》在内的许多报纸都作了报导,有一张小报上还登了我拿着麦克风唱歌的照片。在学校里总是这样,中国学生越是被人注目,身上的压力也就越大,成绩才是衡量你的标志!我最常做的噩梦就是考试。美国的考试是题海战术,考验你的理解和应变能力。电脑考试让我考砸了。那天我在电脑房一连熬了几个通宵之后,白天又到教工餐厅去打一份临时工。“一夜不睡十夜不醒”,我一边干活,一边在似醒非醒中记错了考试时间,等我大叫了一声“糟糕!”然后脱下制服冲向考场时,考试已经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我一上场就完全乱了方寸,甚至连在电脑上编了十几次、早已滚瓜烂熟的程序都一下子乱了套。我如同落进了一个大冰窟:“这下全完了!”我为什么要去打那份该死的工呢?打三个小时才9块钱,而为上电脑课我可是交了900块钱啊!我懊悔不已——电脑考试我得了“C”。
  电脑考试之后是英语高级班的论文考试,这也是商学院对学生规定的一门必修课。商学院希望培养出不仅能够经商,同时也具有高等文化素养、敏锐洞察力和幽默感的人。不是已有许多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成了历届美国总统吗?论文考试和在课堂里的那种考试不一样,教授布置了论文题目,然后给你们一星期时间,准备一份不少于20页的论文。这次考试教授布置的题目是:写几件发生在你身边的真实事件。要求带有文学性,并且有自己的观点。
  我决心考“A”,我一定要把电脑考“C”的耻辱挽救回来!写什么真实事件呢?来美国后就是打工,当然不能写“打工一日”,那样太浅薄。我想起我在上海时曾写的中篇小说《医生日记》中的两个故事,那里面的主人公全是我的病人,是发生在北大荒兵团的真人真事。于是我立即拟好了两个题目,一篇是《隆冬里的轰响》,另一篇是《破碎的晨曦》。我一头扎进图书馆,一连干了三个通宵,最后把它交给贝妮丝——我经常找她替我修改论文作业。
  结果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的这两篇论文不仅得了“A”,而且成了系里的范文,教授让我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前给大家念这两篇他认为是“极为出色”的论文。
  当一个婴儿哭喊着向母亲伸出双臂,哪一个母亲会拒绝呢?但这一代人却被母亲拒绝了,他们是一群在荒野上哇哇哭喊的婴儿,他们唯一能牺牲的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无望的情欲和难以排遣的孤独和苦闷使他们心灵扭曲,走向死亡,……是谁拿起第一块石头,砸他们脚的呢?
  在《隆冬的轰响》中,我写了这样一件事:
  当我还在北大荒兵团当医生时,有一天山民们从冰河窟洞中扛来了两具尸体,男的是武装连伐木排的班长,一位天津老高三的知识青年,女的是山上伐木小屋守林人的孙女,一个中俄混血的少女。两人脸色铁青,眼球充血,被抬到师部医院抢救时早已断了气。就在一个多月前,武装连上下都传说着伐木排班长大刘和那个人们称为“二毛子”的羞涩而安静漂亮的女孩“搞上了”。
  武装连全连76个人全是清一色的光头,平时往身上露出破棉花的黄棉袄外扎一根草绳,一起上山一起下山,连解手小便都不背人,一晃几年过去了。有一次,武装连的一个当地青年把一个路过山林往加格达齐方向去探亲的娘们给强奸了。那人立即被戴上了手铐脚镣,发送到劳改营。武装连中数大刘最爱打扮,平常出工总是在小袋中揣着小镜子、梳子,一有空就对着镜子梳起来,他那头黑发是没说的,要是在天津,保准有一大群姑娘在后面追着。自从守林老人的女儿——“二毛子”她娘得病去世后,老人把孙女带到了林子里,每天给伐木排烧水蒸馒头。大刘首当其冲和她搞上了,人们一开始只是嫉妒,讲几句闲话,但连长知道这事后,事情就大不一样了。有人向连里汇报,说看到大刘把那小妞压在身底下,有人还煞有介事似的证实大刘和那个“漂亮的勾魂”的女孩(她刚满20岁,比大刘小10岁)两天两夜无影无踪,私奔了又回来了。全连都被桃色新闻搞得不得安宁,那些大汉子们都无心伐木了,一入夜,草棚里大家都翻来覆去长嘘短叹,第二天人人脸上像断了秧的窝瓜提不起神。很早就有人提出让团里送几个女的上山,不干活不伐木光养着,哪怕给大家扫一下窝棚,捉一下被窝里的虱子也行,只要使这帮血气方刚的大男子汉闻到面前有女人味儿,听到女人的尖叫或者歌声,看到女人晃动的身影,他们就不会感到自己是生活在大庙中的和尚了,那么革命干劲也就会在女人面前随之而来。可是团里无动于衷,说派几个女的上山是瞎扯蛋,是小资产阶级的异想天开和不健康情调,于是后来谁也不再提了。现在眼看整个武装连全都一个个病恹恹的,怎么办?一个女人上山就这样,再有几个女人就要造反了天,树都不知该让谁去伐了。连里立即召开紧急骨干会议,决定开展大批判,拿大刘和二毛子女孩当活靶子、活典型。本来连里批判批判也就算了,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悲剧了。大家都知道大刘是个好人,不就是年龄大了憋不住了吗?再说那小丫头确实漂亮逗人喜爱。大伙有气无力地呼拉了几下口号轮流拿着小纸片上台发发言而已,可是没过几天,团里派来了工作组,说要“好好整顿”一下武装连的不正之风,要“稳、准、狠”地打击坏人坏事,不能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于是工作组带头,大会小会天天批,还撤了大刘的班长职务,扬言批判会后送他进“劳改营”。他的“乱搞男女关系”也升格成了“引诱奸污少女”。那个女孩子更是每天吓得哭哭啼啼,守林老伯也跟着她一起吓得发抖。
  悲剧终于发生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大刘撬开铁锁逃出关押他的小屋,借着火柴的微光来到武装连备战用的弹药库,他打开地窖的门,取出四颗手榴弹,在夜色中悄悄推开睡得呼呼的团部工作组的屋门,把那四颗手榴弹迅速放在炕洞下,然后跑到门外,拉响了引爆线……
  在猛烈的轰响声和冲天的火光中,工作组的四个人乱尸横飞,一片血肉模糊。大刘在火光中咬牙切齿地喊:“你们逼我走到这步!你们逼我走到这步!”然后他头也不回地飞快地往山上跑,背起了沉睡中的二毛子姑娘就往山下冲,他们决定逃到冰河那边的苏联边境去!
  晨曦微露,他脚步越来越慢,二毛子女孩也早已从他的肩头爬下,两人手拉着手地一起朝苏联方向跑。连里早已被惊动,荷枪实弹来追赶他们的人越跑越近,还不时传来猎犬的狂叫声。冰河太宽,眼看着跑不到冰河那边——那里有一座像剪影似的在晨曦中若隐若现的苏联哨所小屋。他们就要束手被擒了,大刘突然拉着女孩换了个方向,朝着冰河中央那个砸了个大洞用来捕鱼的冰窟奔去!
  就在子弹在他们耳边嗖嗖作响的一瞬间,大刘紧紧地拥抱自己心爱的女孩跳进了无底的冰窟。
  当那两具尸体被抬到师部医院那天,正好我值班。团里要我开一张“死亡证明”,我觉得提不起笔来,我心中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从山民们告诉我的故事中,我仿佛看到那个长着一头秀美的长发、眼睛又大又亮的姑娘,和大刘站在一棵白桦树下,斜射进森林的阳光照射着他们那两张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美好的脸庞……
  在这篇论文中我提出了一个观点:杀人不仅可以出于恨,也可以出于爱。如果大刘仅仅自己跳入冰河,而将那女孩的生命留下,那么几年之后,女孩的命运也许会完全改变。我还举例说,美国有不少失业者自杀时,连同自己的妻子儿女一起下手,也是杀人者在绝望后,出于爱的同例。
  我的问题是:是谁造就了杀人凶手?
  《破碎的晨曦》中的女主人公是我在北大荒当医生时的一名病人,她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神经病。她是上海知识青年,长得非常美,身材纤细,一双漆黑的杏眼,一头黑缎子般柔软的、闪着光泽的长发,皮肤光滑白嫩。如果她不是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一副标准的上海小姐模样。这样的女孩如果走在淮海路或者南京路上,人们一定会回过头来多看她几眼。她是被屯子里的人连绑带押地架到我的内科办公室的,她得的是狂躁型精神病。当屯子里的人将她“松绑”后,她一把抓起我办公桌上的听诊器,连声大叫着:“我从小就想当医生!我从小就想当医生!”
  陪她来的老乡对我说:“她的药吃完了,症状一点不见好,能不能住院治疗?”这时,只见她两道细眉剧烈地一抖,眼睛惊惶地瞪着,大叫道:“我不是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不要听他们胡说!”
  在我给她检查的过程中,她有时全身颤抖,惊骇不已,并且拳打脚踢地对触及她身体的听诊器进行激烈反抗。有时又出现迥然不同的神情,如同一个怯生生的、文静的小女孩,不胜娇羞地对着我笑,甚至伸出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肩膀。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的深色发黑的眼眶中滴落下来……她的病历上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陈一璃,27岁。也许命运注定了她像玻璃一样光洁而易碎。她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美丽、漂亮,而又悲哀的童话……
  她到北大荒那年,和我一样,18岁。七年之后,她在北大荒的风雪和飞沙中长成为一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那一年她被分配到畜牧连配种站放牛,和她一起工作的,是一位学过几天兽医的30岁的当地妇女,她早已结婚,但是一直没有孩子。她丈夫在齐齐哈尔开车拉大木,户口在兵团,每个月回来几次。因此她对一璃特别友好热情,常常从家里带几个酸菜肉包给她吃,要不就是为她炒两个香喷喷的葱花蛋,这对长期离家孤身在外的上海女孩,无疑是精神上极大的安慰。她们俩整天谈笑风生,一起扬鞭子放牛,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
  可是一璃放牛不到两个月,事情就发生了。25岁的女孩,又长得那么灵秀,本来心中就有一股骚动不宁的情欲,每次在天苍苍野茫茫的荒野中放牛,她都感到自己像置身在一部电影中。烟尘滚滚,近百头牛在原野上互相冲撞,互相追逐,奔驰着的无数只前蹄扬起一阵阵扑人面的风尘,动了情的公牛昂起两个前蹄,骑跨在被追逐得精疲力竭的母牛背上,随着雄牛和雌牛生殖器官的交合,粘液滴落在地上,浸湿了一大片沾满尘埃的土地。雄牛发出一声声震撼荒原的、尽兴尽致的鸣吼……
  是那个30多岁的当地女人先勾引了她。有一天晚上下班后,她叫一璃到她的那幢红砖砌成的小屋去,像往常一样给她做了几样可口的饭菜,然后又烧了热水,让满身风尘的上海姑娘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当她从挡着澡盆的门帘后出来时,全身雪白耀眼的皮肤、美丽的身段和丰满的胸乳,不禁使那位当地女人看呆了,一璃在处女羞涩的笑中慌忙拿起浴巾来遮掩自己的身体。由于天色已晚,当地女人劝她不要回连里知青宿舍去了,反正早上起来还不是一样去放牛?当她爬上烧得暖烘烘的舒服的大炕上睡觉时,那女人拿出两只小瓶,她趴到一璃的肩头,告诉那个女孩,她丈夫一年有八九个月不在她身边,她常常用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起制造润滑剂来安慰自己。女孩子惊呆了,一时愣在那里,当地女人更加凑近地,“你不要怕,人都是一样的,人人都想要那个东西,没有男人照样也能快活!”接着,她把满脸通红、发呆发懵的一璃摆布在大炕上,先是吻她的脸颊、嘴唇,然后开始用那样东西来抚慰她。她紧张到了极点,后来一阵阵电击般的感觉使她颤栗,使她麻醉。她哭了,泪珠随着扭歪的脸淌下,一直流到那个女人伸来的两只雪白的、有力的手臂上。
  这以后,这两个被连里的当地人叫着“放牛婆娘”的女人,白天,在原野上追打逐赶、吆喝着近百只牛群,晚上就回到暖烘烘的大炕上相互抚爱。直到有一天清晨,那女人的丈夫突然从齐齐哈尔回到了家……
  那是一个和煦的春天。清晨,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天边涌着玫瑰色的晨曦。她的丈夫气急败坏地和一位男友敲着门。那位男友几天前写信告诉他,屯子里很久就觉得他的老婆行迹不太正常,一到傍晚天黑时分,就有一个人影往她家钻。当时连队知青宿舍离老乡宿舍很远,犹如两个世界,谁也不会想到那个人影就是陈一璃。
  司机义愤填膺地推开房门冲进卧室,按下电灯开关,小屋里顿时一片通明透亮。他怒吼道:
  “你他妈的给我滚出来!你这狗养的!”
  床上响起几句含糊不清的呓语。
  司机一把上前,掀翻了大炕上的毯子,眼前的一切立即使他呆若木鸡,犹如一尊泥塑木雕。他本来是捉奸的,哪里想到大炕上却是两张女人的面孔!
  女人浑身哆嗦地紧贴着一璃,突然,她顺手举起炕头上一只烘干的棉胶鞋,朝愣在那儿的丈夫猛地扔去:
  “你这个老混蛋!你要把我们吓死不成啊!……杀啊!你来杀吧!可不准碰她一根汗毛!……你一年到头在外面喝西北风,你老婆找个人陪陪,拉拉话,免得像个木头鸡巴那样地活着,就不成了?”她干脆号啕大哭起来,一副哭天抢地的可怜模样,搞得司机大汉直搔头皮,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倒是边上的男友说了话:“大嫂!小弟向你赔一千个不是!一万个不是!……咱原来以为……以为是那事……嗯……别哭!别哭了!”那个男友一眼看到了一璃的身体,像一塑白玉一样地光滑,只穿着一条薄薄的小背心和一条花三角裤杈。他想尽力不去看她,集中精力劝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大嫂,但他的眼神还是不时落到一璃那如一尊玉雕女神似的身上,只见她双手捂着脸,全身颤抖,不知道是在哭呢,还是感到惊恐不已?从这以后,司机丈夫仿佛悟出了一点道道,他辞去了齐齐哈尔市的工作,调到连里来开康拜因,在那个当地女人和她丈夫的竭力撮合下,那天清晨一同来“捉奸”的那个男友开始不断地找一璃。他是老农场场长的独养儿子,家里条件很优越,再加上他在嫩江演过《智取威虎山》中的杨子荣,长相也不错。一璃明明有返城的机会,但她再也禁不住已经打开了闸门的情欲的一再攻击。她不能回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么她一定要回到一个男人身边,否则她不能活下去,她不能忍受孤独。更糟糕的是她不能忍受使她感到和通常人不一样的那种内疚感、罪恶感。一到深夜,她的神经就要撕裂开来,她全身翻动,一分一秒对她整个身心都是痛苦难熬的折磨……
  他们俩结婚了。但结婚对她来讲无异于一场灾难,因为她像一具冰冷的木雕一样毫无感情。她的公公急于抱孙子,可是整整过了两年仍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什么活也不干,什么事也不做,像个木头人那样整天呆呆无语。有一天,她丈夫把她揍了一顿,说她白长了这么一副身坯,其实什么都没有,还不如一头牛一头猪。也许是因为骂到了牛,她一个人又跑到放牧的荒原,看了一整天的牛。第二年春天,她神经失常,语无伦次,一开始唱啊跳啊,到野地里捡一把花戴在头上,后来发展成谁跟她讲话,或者只要看她一眼,她就随手拿过一样什么家伙去砸人家。她丈夫的胳膊被她搞得青一道紫一道,连老公公的下身都遭她狠狠地踢了几脚。等他们父子俩和邻里一起把她绑架到医院来时,她已经口吐白沫两手乱抓,成了真正的疯女人……
  后来他们离了婚,她返城回到了上海。我在上海时曾经去看过她,她被关在上海市精神病医院,在医院探视部的铁栅栏后面,她瞪着那双秀气的、却早已失去了光泽的大眼睛,像一个罪人似的呆呆地望着我,不久就被护士带走了……
  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写道:
  (1)什么是同性恋?作为一个医生我不能完全解释,至少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讲是绝对不能理解的;
  (2)人们认为艾滋病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这话值得深思;
  (3)同性恋是不是人性的扭曲?
  (4)社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论文的结论是:(1)压抑“性”和虐待孩子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对“性”的理解去生活,越是有文化教养的人,越是应该在“性”的方面不打败仗;
  (2)有艾滋病的民族,是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民族,是一个前途充满凶险的民族……
  为了我的英语论文考试得了“A”,而且两篇文章都在校刊上登载,贝妮丝特地去买了龙虾和香槟,来庆祝我的这一个“小小的胜仗”,实际上这个胜仗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功劳应归于贝妮丝,要不是她对我的语法病句在电脑上作了这么多修改,我还不知道教授能否看懂我的文章呢!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贝妮丝。我翻箱倒柜,把我临走时母亲送给我的一件淡粉红的羊毛衫送给了她,她立即套在身上。她皮肤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高兴了一阵之后,她问我:“你舍得吗?你这Onedollar!(一块钱!)”因为我总是到离学校不远的“救世军”去买一块美元一件的旧衣服穿,那里的衣服都是各种各样的美国家庭送来的,款式新颖,色彩艳丽,我一挑就是一大包,平常就穿这些“美国化”的衣服,只是逢到盛大场合,才把从上海买来的时装或连衫裙穿在身上。为了这个,每换出一套款式不同的衣服,贝妮丝就和我开玩笑,叫我“一块钱!”
  期末考试一门门紧张地进行着,在考完了《市场销售学》之后的一天下午,我来到校园南部的湖畔,惊讶地发现树枝上已经爆出了新的绿芽。我深深叹了口气,四月!孤独女人最害怕的四月又到来了!对有爱情的人来讲,四月是充满幻想和诗意的季节——那绽放灿烂的丁香花和嫩芽满枝的垂柳,把无限柔情如春雨般地洒在被爱情滋润的心灵上……而对没有爱情,特别是懂得爱情却又得不到爱情的人来讲,四月是残忍的季节。那死寂的荒原爆发出了新芽,只能把人带向一件件痛心疾首的往事回忆中,空中吹来的春风使你感到更加孤独更加迷惘,仿佛又向死神迈进了一步……
  就在这天晚上,我收到了家里的一封信,他们告诉我一个沉痛的消息:晶晶死了。
  晶晶是我的好朋友,她有一副银铃般的嗓子,1966年在上海南洋模范中学唱《红卫兵组歌》时,她领唱的歌声,至今还留在我们同一代许多人的心中:
  “云望穿
  看破天
  盼望心
  急似火……
  她的父母亲都是知识分子,她12岁时就能把《胡笳十八拍》全部背诵出来,并且参加了市少年宫的古筝小组。她长成少女后,有人这样形容她那姣好的形象:她像阳光般耀目,白皙发亮的皮肤,红润的嘴唇,乌黑的头发,以及一双如星星闪烁般的明亮眼睛,使你不敢正面直视她。她是康平路100弄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无论走到哪里总是举止优雅,惹人注目。我和她在16岁时分手,整整14年后才偶然重新相逢。那时她已从大学中文系毕业,在《文学报》担任小说版编辑。在我投稿连连失败时,未料到《文学报》竟突然登了我的小说《影子与灵魂随想曲》。发表的当天我收到一张字迹清秀的信笺,约我到《文学报》去谈谈。信中说:“建立一个爱才若渴的编辑部,是身为编辑的最大愿望。”我拿着那封倍受鼓舞的信,跑到《文学报》社一看,俩人不由得同时高兴地大叫起来,原来这位编辑正是我少女时代的女友晶晶!
  那时我已经结婚,但她还是单身,年过30的她为此万分苦恼。我们由编辑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转而成了倾吐衷肠的挚友。常常在炎热的夏天,100弄大院传来一阵阵蝉噪声,整个大院阒寂得没有一个人影。我和她在宽阔的阳台上一谈就谈到深更半夜,我这时才感到她比我要不幸得多了,我至少还有个女儿,还有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小屋。而她呢,却什么也没有。青春在她眼前闪过,她那美丽的双颊和胸脯,没有被吻过,她像开在幽邃寂悄的园子里的一株黄玫瑰,在风中摇曳,脱落了叶瓣。在插队落户中发生的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又不时刺痛她的心,使她举棋不定,不敢超越雷池半步。
  “我已经整整孤独了8年!”有一次她对我说,“我把所有的热情都扑到工作上,才能喘过一口气,觉得活得像个人样。”我完全理解她,如果我不是在1979年匆匆结婚,不也同她一样的命运吗?
  然而从更深一层来说,我和她其实同样是孤独的。有一阵子,她对一个北京的青年作者产生了幻想,这种幻想是这么强烈,以致于使她觉得非得到北京去一趟、与那位仅仅见过一面的英俊青年谈个清楚不可。“两地生活有什么关系?就是调到北京去也可以!”晶晶大胆地宣称,仿佛她已经真的找到了爱人,我心中不由得为她感到庆幸。
  那个青年来信了,信中客气地告诉她,他对她只是好感而已,何况她比他大四岁,结婚是不可能的事,他让她把所有他写给她的“冲动的、不成熟的情书”统统毁掉。晶晶打电话把我叫去,在锥肌剔骨的痛楚中她苦苦思索着,沉吟着。那封令人心碎的信早已被揉成一团……
  为了忘却这些痛苦,她参加了一个在北戴河举办的作家、编辑学习班,学习班内有许多斐声文坛的作家,她并且与贾平凹等结成了好友。人们发现她总是文静地微笑着,默默地沉思着,谁也不会想到她心中多年来积压着这么多沉重的焦虑和痛苦。她多么希望找到一个丈夫,有一个孩子啊!她盼望这个人最普通的权利和幸福,已经盼得要发疯了。但是她又绝不迁就,她用了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那句话:“不崇拜那个人,爱连一天都维持不了!”
  从学习班回来后,她突然发现自己腋下长了一个肿块。她给我打电话,我让她立即去检查,千万不要耽搁。但她直到报社的新闻职称考完后才去检查。
  她父亲的老朋友,一位外科专家,对她坦诚地说:“你来得晚了,你可能得的是乳腺癌。”
  “这怎么可能?!”晶晶浑身轻轻一颤,美丽的眼睛中闪烁着的光芒倏地熄灭了,“我还没有结婚!我怎么可能得乳腺癌?!”
  外科专家难过地低下头。是啊,乳腺癌通常由雌性荷尔蒙过多刺激引起,一般都发生在中年之后的已婚妇女身上。面对着这个对未来满怀憧憬的年轻姑娘,他又能说什么呢?
  晶晶在病床上仍然保持着仪态优雅的风度,从不诉苦。因为化疗,使水仙花一般的晶晶迅速地枯萎了,躺在肿瘤医院病床上的她脸色苍白。因为很少得到阳光,也很少得到新鲜空气的拂煦,她那秀美的头发枯黄了、脱落了,最后不得不用一条丝巾把头部包裹起来。她的床头旁总是放着一束束鲜花,那一朵朵刚摘下的郁金香,金黄的像锦缎,深红的像丝绒,花下面放着她最喜爱读的书籍。她读过许多的书,她最欣赏苏联作家鲍尔斯·瓦西里耶夫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茨威格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以及东欧作家的《娜嘉》,略萨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等作品。作为编辑,晶晶为别人发表了几十篇小说,可自己却一篇也未曾发表过。她写作勤奋,像一只知命鸟。在她作了乳房切除手术后,仍然埋头修改她那篇已经几易其稿的中篇小说。在我拿到美国签证后,去上海肿瘤医院和她最后一次告别时,她勉强地支起羸弱的身子,脸上作出轻松的微笑,对我说了一句使我终生难忘的话:
  “周励,你记得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的墓志铭要像司汤达那样,再加上一句:活过、写过、爱过、没有发表过。我想我应该是活过、写过、没有爱过、没有发表过。”(司汤达墓志铭:活过、写过、爱过。)
  说完,她脸上露出一丝令人心碎的苦笑。
  她生病以来从来没有当众流过眼泪,这时两滴泪珠慢慢地从她眼里流了出来,她忍住泪,对我说:“你到美国去好好干吧!……有空给我来信。”
  我紧紧地抓住她那双瘦骨嶙峋的手,心头一阵一阵地抽紧,我知道她活不长了,我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她了。眼看着往日亲密的女友的生命活力在悄悄离去,在一丝丝、一缕缕地消散、挥发。我不由得在心中喟然长叹:“无望的、被折磨的情欲啊,你也会杀人,会制造癌症!”我强忍住往外涌的泪水,把额头紧紧地贴在她那冰凉的面颊上。就这样,我俩一言不发,紧紧地互相依偎着,好久好久……
  面对事业、爱情和死亡,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她:坚强。家中告诉我,《文学报》社为晶晶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会,《青年一代》还发表了悼念她短暂一生的文章。
  回到宿舍,我拿着家信扑在床上恸哭起来。我的楼下住着两个美国青年,一个叫布拉英,他从宾汉姆顿学院音乐理论系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最后回到学校餐厅洗碗,一干就是十一年。由于工资低廉,他至今仍单身一人,住在这简陋廉价的小公寓中,经常独自一人抱着把吉他在那里自弹自唱。我很可怜他——在中国,哪一个音乐理论系毕业的人没有份像样的工作!谁会去洗碗?另一位住在地下室的也是个倒霉不走运的人,杰姆斯同样是在宾汉姆顿学院毕业,学的是电影理论,毕业后同样没有哪家公司录用他。别人认为他性格发展不全面,没有主动进取精神。失业一年后,他总算找了个半夜到大公司清扫垃圾的工作。我第二次和他见面时,听说他是电影理论系毕业,非常激动,立即问他现在在哪儿工作?我对搞电影一向很感兴趣。
  “Garbage!Garbage collector!(收垃圾!我是收垃圾的!)”他瞪着那双蓝眼睛对我说。
  我听了这话,半张着嘴愣在那里。这就是美国啊!万物竞争,优胜劣汰,实际能力比学历重要一百倍!
  越是孤独清高的人,越是用一层厚厚的盔甲把自己包裹起来。我和这两个搞音乐理论和电影理论——在国内可以说属于上层建筑的——美国人关系融洽,但他们除了生活琐事之外,从来不和我谈一句理论问题。
  那时中国留学生之间十分友好,和中国学生生活在一起可以得到不少轻松快乐。可是我还是搬到了这个小阁楼上来。我抱定一个信念:为了尽快提高英语,走出中国人的圈子,和美国人生活在一起!
  布拉英在楼下客厅边弹边唱,杰姆斯收垃圾还没有回来。我在床上一阵阵抽泣,为晶晶的死,也为我们过去的友谊。突然间,一个熟悉的敲门声响起:
  “朱莉亚!快开门!”
  是贝妮丝!怎么每当我痛苦无助的时候,她就出现在我面前呢?我扑上去打开门,扑在她的肩上,伤心地哭了起来。我告诉了她晶晶的一生……
  那天晚上,我们俩并排躺在床上,谈得很晚很晚。我告诉她我是那么怀念晶晶,为她的匆匆离去而扼腕痛惜,特别是在我离婚之后,在精神上极其孤独的时候,我更体会到她33岁英年早逝的全部痛楚。
  “贝妮丝,你知道吗?晶晶不仅是我的好朋友,同时也是我的编辑,自从她在《文学报》上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后,全国各报刊杂志登载了我20多篇作品,是她为我打开了一扇文学大门啊!……那时候,我们常常约三四个文学知交聚集在她家,豪饮着啤酒,谈作品的构思,谈人生的感受,嬉笑怒骂,幽默风趣。她让我们看她的藏书,她有几百本书店里难以买到的经典之作!……贝妮丝,在中国的那段时间,才是我精神生活最丰富的时期。到美国之后,我常常担心是否会失落了自我。特别是现在,她永远离开了我,我的心灵是多么空虚呵!……”说完,泪水又禁不住簌簌滴落下来。
  贝妮丝抱住我的双肩,她的神情是这样真诚坦白,明朗温柔的眼睛里透出一丝丝同情。她第一次和我谈到她的丈夫:“他两次入狱,先后被关了二十多年了!……他比我大八岁,我佩服他。就在他们来抓他的前一个星期,我们结婚了。你说怪不怪,那时还有一个女孩,也是美国人,比我漂亮,也死活缠着要和他结婚呢!……在他被捕入狱之后,我被驱赶出台湾。回到美国,我反而感到像来到一个异国。我孤独,没有一个人可以说心里话,我想念我的丈夫,整夜整夜地哭泣,每天清晨枕头哭湿一大片……后来我想通了,我何必要做感情的奴隶呢?我是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我有使男人倾倒的魅力,为什么像个土拨鼠那样躲在黑屋子里哭泣呢?只要我的丈夫一出狱,我就是他的妻子!只要他还关在牢狱中,我就要活得像个女人!……后来我有了许多男朋友,我越来越感到离开了男人我无法生活下去!……我仍然时常怀念我的丈夫,分别都快七年了,听说他在监狱里绝食,而我仍然爱着他,无论住到哪儿,我都把我们婚礼上的那块红缎挂在墙上,如果哪个男友对我的丈夫表示不恭,我就立即请他吃拳头!……朱莉亚,你们中国女孩子太老实了,你们是没有性欲吗?你们的情欲该怎样发泄呢?你的女友死了,你为她惋惜、痛苦,我全理解,可你应当去找个男友啊!活一天,快活一天,有了男朋友,你就不空虚了!”这个社会学系的女博士,现在完全像小孩子玩家家似的怂恿我去找一个“伴”。她睁大那双深邃明亮、妖冶妩媚的栗色眼睛说,“不要找中国人!要找就找美国人!不然你在中国人那个圈子里永远混不出来!你知道纽约中国城里,许多华人来了几十年都不会讲一句英文,就是因为他们死抱着中国人的圈子,不和美国社会打交道!”
  我支起手臂,用手扶撑着前额,拂去随意滑落下来的头发,“找男朋友,找美国人,到哪里去找呢?万一他有艾滋病呢?”来美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已经认定自己丧失了情欲——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欲的话,那就是拼命挣钱交学费。“我的性欲到哪里去了?我是一个没有性欲的女人吗?”有时我扪心自问。可是在心头一层层重压着生存危机、学习压力,在每一天都担心着下一天该怎么过的时候,还有什么心思去谈“性”不“性”的呢?
  对贝妮丝的好意,我只能报以无奈的微笑。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丈夫,但不是性伴,贝妮丝。考试终于全部结束,我的企业管理学、市场销售学和高级英语论文都得了“A”,只有电脑课因那次倒霉的迟到考了“C”。暑假到了,我又乘“灰狗”从宾汉姆顿研究生院回到纽约寻找机会打工。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和麦克一起生活了12天。
  这全是贝妮丝的主意。她一片好心,认为到纽约打工房子不好找,曼哈顿昂贵的房价全世界排名第一。她给我写了一个小纸条,让我先到麦克在曼哈顿下城租住的一房一厅的公寓去对付一下。“你可以住在客厅的沙发上,客厅和睡房是完全分开的。”贝妮丝平时每星期去一次纽约曼哈顿和麦克聚会,那里就像她自己的家一样,“我过一个礼拜写完论文就去纽约,那时候你可能已经找到房子了。”
  好心的贝妮丝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热心的主意会给她日后带来多少泪水!
  “我不能让这个外国人碰我一根小指头,谁也别想占我的便宜!我一找到房子就走!”我气喘吁吁地提着两件行李,站在一座灰色旧砖五层楼的公寓前,拿着贝妮丝的小纸条拼命按响门铃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汗水一串串从我的脸颊流淌下来,纽约市比纽约州的宾汉姆顿闷热多了。
  我满心焦虑。“自费留学”可真是擦一段萝卜吃一段,在学生餐厅打工的钱交完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和生活费,兜里又只剩下了40元!还不够美国人上馆子吃一顿饭的!真是实实在在的“洋插队”啊!在他乡异国,无依无靠,比当年插队落户还要苦啊!
  过了许久,终于从三层楼窗户中探出一个脑袋来,那正是一头褐色卷发的麦克。他好像已经不记得我,贝妮丝也没有和他事先打声招呼,他在窗口伸着脖子犹犹豫豫地打量了我老半天。我心里又烦又急,好不容易等他关上窗户,脚步嗒嗒响地跑下楼,当他惊异地瞪大了一双蓝色的、睫毛长长的眼睛时,劈头第一句话就是:“是你呵!”
  “是我,我是朱莉亚,还记得吗?”我礼貌地伸出手,交给他贝妮丝的那张纸条。他匆匆地浏览了一下,脸上绽露出孩子般生动的笑容,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之情。
  “我当是谁呢,吓得门都不敢开。”他扶了一下金丝边眼镜,歉疚地笑着说,“原来是你!上次你在台上表演钢琴和独唱时,不就是穿这身白色连衣裙吗?”
  我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双脚,我穿着从上海带来的塑料凉鞋,连袜子也没穿,十个脚趾头全露在凉鞋外面;不过我很喜欢这套合身文雅的连衫裙,在上海瑞金路妇女用品商店买的,18块钱一件,它是我在重要场合穿的“礼服”。今天是放假第一天到纽约找工作,为了给自己鼓一鼓气,我穿上了这条裙子。
  “快上来吧!”他伸出两只粗壮有力的胳膊,一下子提起我所有的行李,噔噔噔地跑到三楼,脚步震得楼梯直摇晃。在一扇洁白的门前,他放下行李说:“请进吧!”
  他把行李往客厅的沙发旁一放:“今晚你就睡在这沙发上,这是客人的‘专用’床。贝妮丝常常搞突然袭击,让我为她接待客人。冰箱里的东西随便用,钥匙两把,一把大门,一把内门。记住:不搞清来人不要开门。”
  没想到他还真热情,我刚才还担心这家伙会找个借口把我支走呢!
  我悄悄环视了一下客厅,到底是在华尔街工作的雅皮阶层,和布拉英、杰姆斯的客厅气氛完全不一样。房间很宽很明亮,落地窗上挂着厚重的帷幔,墙角是两盆碧绿的芭蕉兰,一缕缕阳光穿过紧闭的百叶窗射进来,使客厅变成一片若明若暗的绿洲。客厅的右边是一大排书架,这又使房间里弥漫着书房的气息。一只宽大的转圈沙发放在客厅中央,就是比我个再高的人也能在上面睡个舒服。客厅左边有一张硕大的橡木书台,上面放着一架亮着刺眼的彩色图像的IBM电脑,旁边那台显然是激光打字机了。我来不及多看,匆匆喝了杯麦克递来的苏打水,起身想走。
  “喂,你这么急,到哪里去啊!”
  “今天是星期天,我得马上到中国城去找工作!星期天餐馆的工最好找!”我已经算了几十遍了,到纽约不管什么工作先干起来,即使每天干十小时挣30元钱,干一星期也就有了210元,那时再翻翻报纸找个最便宜的阁楼房子,房租押金就没问题了;不然凭我口袋里揣的40元,天下人都不会把房子租给我,那么等下星期贝妮丝一来,我就要到大街上,像流浪汉那样在中央公园长板凳上过夜了!
  一天都不能耽误,时间就是房子!今天就必须找到工作!麦克自告奋勇地说:“我对China Town(中国城)最熟悉,我和贝妮丝把那里的中国饭店早就吃遍了,我带你去!”我惊讶地望着他。他穿着假日的T恤衫,因为没有戴领带看上去很随便。他为什么要陪我去呢,不是说时间就是金钱吗?再说我找打工身后跟一个外国人,多不方便。
  “你不必去了,你忙你的吧。Thanks anyway!”我来不及多说,飞快地跑下楼去。
  他也跟着飞快地跑了下来,追上我说:“反正我没事,到China Town咱就分手,好吗?”
  China Town(中国城)。酷暑,蝉鸣,肮脏不堪的街道,红字烫金的牌楼,中国餐馆一家连一家,使人感到目不暇接。中国人也好,美国人也好;穷人也好,富人也好,在纽约绝不会不知道China Town的。我惊诧这里的肮脏,可是肮脏中却散发着生气。这里有一堆堆小山般堆起的新鲜瓜果以及各式各样的海鲜,书摊上都是些封面印有乱七八糟的港台裸体女人照的刊物。广东和上海的移民在这里叫卖葱油饼、菜肉包等各式各样的风味小吃,酷暑下人们排着一条条长龙等候着小报亭出售乐透彩票。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这些中国人的脸,你会感到揪心的失望和切肤的痛心:每个人的脸都像是木雕般的呆板,人与人之间都不讲话。也许是美国社会的感情淡薄症传到了每一个角落,也包括中国城吧!他们忍受着酷暑,静静地、像美国人那样排着大队,死板的表情下面人人藏着发财的美梦。
  我推开一家家餐馆的门,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有打工的位置吗?”常常是把看门的侍应生吓了一大跳。
  麦克没有像他一开始讲的那样——到中国城就分手。他说他认识两家餐馆的老板,也许可以给我介绍一下。不过他要找的那俩老板都不在,经理说他们打麻将去了。麦克跟在我后面是个大麻烦,因为有几次还不等我推开门,饭店里的侍应生就恭恭敬敬地拉开门,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直冲着麦克点头哈腰:
  “先生,几位啊?”然后用戴着雪白耀眼的手套的手指着餐厅内的红木雕花座位,一副匆忙带位的样子。
  麦克这时总是忙着摆手,局促不安地说:“不,……我是陪这位小姐找工作。”
  侍应生叫来老板,鹰钩鼻的老板将麦克和我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一番,刚才堆起的笑容一下子变成了满脸狐疑的不屑神情,真比好莱坞的任何一个演员都更加真实、自然。片刻,他挥一下大手,用鼻腔重重地甩出一个声音:“没有工!没有工!”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我一边对麦克盛情难却,一边又为找不到工发急发愁。在中国老板看来外国人百分之百是来吃饭的顾客,哪有中国留学生找工时后面跟了个老外的?我只好对麦克说:“对不起,请你离我20步远,20步!”
  尽管如此,每当我从一个饭店出来,马路对面的麦克一下子就看到了我的沮丧神情。我一家餐馆一家餐馆地硬着头皮上,他也一个街口、一个街口地在对面跟着。我真搞不懂,这事有什么好玩的?他为什么白白浪费时间?
  终于,在下午四点,我推开了“喜相逢海鲜酒家”的朱红漆门。那个穿雪白衬衫、戴黑领结的领班听我说要打工,把我从头到尾上下端详了一阵,问:“干过吗?”
  “干过。”
  “干过什么?”
  “端盘、洗碗,什么都行。”
  “要会讲英语、广东话、上海话、闽南话……”
  “我全都会。”其实我根本不会讲广东话闽南话,这时也只能硬撑了。
  “我们要请一个bus girl端盘子,每天早上11点到晚上10点,十一个小时,打烊前打扫地板,每小时三块五,你要干,明天可以来上班。”
  我喜出望外,比我预想的还要好!我差一点跳起来,留下了名字就冲出饭店:“我有工作了!我有工作了!”
  麦克也欣喜地从马路对面向我跑来:“你运气不错!……这种找工作的方法我第一次看见,想不到还起作用!”他拍拍肚子说,“怎么,你请我,还是我请你?”
  请客?这我可没想到,我自己几天来一直是一只面包当一顿饭,哪来钱请这位华尔街的外国人?不过我脑子马上转了过来,我口袋里不是还有40块美元吗?你白住人家一星期,这40块还不是省下的?再说也难为他“跟梢”了我一个下午,这几小时也是要用钱来计算的呀!于是,我马上说:“OK!我请你!”我跑到小摊贩上买了四只炸鸡腿,我们俩就站在马路当中大啃起来。
  回到麦克的公寓,已经夜幕降临。我在沙发上铺好了床,又试了试客厅的门,确实能紧紧关上,只不过门上端不知为什么留空了一大截,因此与外面睡房和餐厅是“不隔音”的,而且门上也没有锁。“算了,凑合吧!他看来正派,该不会打扰我。”我舒了口气,女孩子一人在外最担心的是被人“捞一把”占便宜。拍拍大腿,拧你一下,美国男人最爱干这事,对我来说就是污辱,不过这个麦克看来不会。
  明天就要上班了!我心中充满了兴奋的感觉,跑进浴室尽情地沐浴在舒服的凉水中,冲刷一天来途中的劳顿和找工的疲惫,水哗哗地冲洗着我的身体,我突然捂起脸,想着:“他为什么要跟着我呢?……他的眼睛好像很蓝。”
  我很快又感到这是无稽之谈,我放开双手,兴奋地张开嘴接着甜美的凉水,任凭猛烈的流水冲击着我的头发、脸及赤裸的全身……
  洗好澡,我换上带扣子的粉红色旧睡衣。从浴室出来,经过睡房时,突然发现那张大床上有一只肥大笨重、全身雪白的小猫,一动也不动地趴在枕头边。我伸出手摸着小猫,心里涌起一股怜爱之情,多么可爱的小猫啊,它也很怕孤独,要躺在人的枕边。我抚摸了一会儿小猫,刚站起身,发现床下有吱吱的声响。啊,原来床底下有一只精致的小木笼,笼里有四只同样雪白的、我在医学院时常用来作动物实验的小白鼠!看着这幅床上床下猫鼠相安的画面,我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看来他喜爱小动物,喜爱小动物的人是善良的。这一只猫和四只小白鼠,就是他平日生活的伴侣吗?
  我走进客厅,看见他背对着我坐在电脑前。突然他转过身,一动不动地望着我,他什么话也不说。过了片刻,又像是顿悟过来,不好意思地抓着前额的头发:“对不起,你想休息了吗?”
  “还早呢。”我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看我。我在宾汉姆顿学院洗澡后也穿这件旧睡衣,布拉英和杰姆斯从来没有像他这样子看我。后来的日子里他对我说:那一瞬间,他仿佛是在一片红尘之中突然被一位清纯亮丽的东方女子惊呆了。
  我神态自若地走到宽大的书桌前,猛然发现书桌上放着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的校刊,上面十分醒目地登着我那两篇《医生日记》的文章!一定是贝妮丝带回来的。
  “这是贝妮丝带回来的吗?”我拿起校刊问他。
  “当然,这是我的作品!”麦克指着我的文章说。
  我咯咯笑起来:“这怎么会是你的作品?这是我的作品!”“我知道这是你的作品,可是谁帮你修改那一大串病句、错字的?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是贝妮丝!”
  他用手指头指了指鼻子:“Me(我)。”
  “怎么?怎么会是你修改的?”我真不好意思,那上面有写同性恋的啊!我每次写完后,明明是交给贝妮丝的。
  “贝妮丝忙得要命,哪有时间去改你的作业?”麦克笑着说,“你以前写的所有东西,都是我一手修改的,你收到的那些修改传真,就是我在这里发出的。”我这时才注意到他的电脑旁还有一台Cannon传真机。
  “传真?”我确实记得,每次贝妮丝还给我修改稿时,都是印在传真纸上的,我一直以为她是用学校那台可用来复印的传真机复印给我的。“可传真纸上应当有你的传真号码呀?”“没有吗?”
  “当然没有!”
  一周后我问贝妮丝,她哈哈一笑,扬起头说:“剪掉了,让我剪掉了!我当然不会让你知道是麦克在修改!我是个嫉妒心很强的女人,知道吗?”
  “你写的故事都是《城南旧事》!”麦克突然语出惊人地说,“城南旧事……我真惊讶你的眼睛能包含那么多过去的事情!”
  《城南旧事》?我惊奇了,他怎么会知道《城南旧事》?这时我突然发现电脑架上放着两本书,一本是英译本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另一本是英译本《城南旧事》。我伸手拿过这两本书,书上赫然写有贝妮丝的名字。
  “真棒!你还能同时看恩格斯和中国文学!”
  他连忙说:“这两本书是贝妮丝向我推销的,恩格斯的书还没有拜读,《城南旧事》刚刚看完。”
  我记得在上海,我是多么喜欢电影《城南旧事》中的小英子啊!我正追忆着《城南旧事》,突然听到麦克说:
  “比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更加喜欢你的作品,我喜欢你小说中那种一会儿像在梦境,一会儿又回到现实中的描写,我能感受到中国一代人在孤陋中开辟道路的巨大艰辛。”我简直惊呆了!我第一次听别人这样赞扬我的作品!而且是个外国人!
  “你别瞎说了,林海音是大作家,我怎么可以和她比?”我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内心却有一种“空谷足音,跫然而喜”的感觉。我仔细地望着我面前这位数学博士——更准确地说,是位电脑专家。他很英俊,是个显然比我年轻、才三十出头的男子。他那双深邃的、在灯光下发出蓝灰色光芒的眼睛,深深凹陷在宽大洁白的前额下面,两道飞向鬓角的浓眉有着古希腊武士的威严;鼻子很高,像一座削尖的小山峰,嘴唇很薄,典型的欧洲嘴唇,棱角分明又不失柔和。“贝妮丝多么幸运啊,丈夫在监狱,还有这么一位既聪明又英俊的男朋友!”我不由得想。人的感觉是奇妙的,在他谈了《城南旧事》之后,我和他的距离好像一下子缩小了,我奇怪为什么以前我遇到他时总是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想到要和他攀谈几句。
  “你养猫,又养老鼠,好有意思!”我说。
  “猫已经养了两年了,它快要生小baby了;小白鼠是我从纽约大学实验室弄来代养的,我的一位朋友在那里当医生,过几天他就要来拿回去了,这些小白鼠真是比电影里的Mickey Mouse(米老鼠)还要可爱!”
  他说罢,关上电脑,站起身:“我要去照看小猫了,它今天一整天不吃不动,能熬到下星期贝妮丝回来就好了。你好好睡觉,Bye—Bye!”他轻轻带上门走了。我感到屋里好大,好安静,好舒服!我有睡觉前看书的习惯,顺手拿起那本英文版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翻起来,我还从来没碰过英文版的恩格斯著作。躺在沙发上,柔和的落地台灯光洒在书本上,多像我以前在上海躺在沙发上看书时的情景啊。人有个家该有多好!我不由得感叹着,谁知道我还要漂泊到何时?我翻着翻着,发现贝妮丝在书上划了许多红线、感叹号,还有密密麻麻的像是注脚的英文以及不时出现的“Excellent!(好极了!)”的批语。我不由得会心地笑了,回想在宾汉姆顿学院的一次学生集会上,那些一直受美国正统教育的学生大声指责贝妮丝是“共产主义分子”的时候,贝妮丝站起来反驳道:“我不是共产主义分子,我是马克思主义者!”下面爆发出一阵哄笑和吹哨声。
  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学院社会学系是美国著名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一座堡垒,这里不少著名的美国教授都自称是“社会主义者”。博士生贝妮丝早已能够流利地背诵《资本论》、《法兰西内战》、《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的部分章节。在一次圣诞晚会上,她把《共产党宣言》的开头几句稍稍改编,变成了一首声调亢奋的歌:
  “一个幽灵在美国游荡,马克思主义的幽灵。”
  凡是不利于美国利益或给美国政府名誉带来损毁的事,诸如越战、水门事件等,她都特别起劲,她是学校里第一个站起来公开咒骂“美帝国主义”的美国女人。美国派兵前往格林纳达时,她曾组织了一支抗议的游行队伍。她说艾滋病在美国蔓延,政府光找疫苗不找社会腐败的病根;搞反吸毒光派警察抓人,却不向青少年教育。物欲横流,犯罪猖狂,阴霾遮天。“这个国家在走向死亡!”贝妮丝常常大声疾呼,“美国有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材,却在走一条最丑恶的道路!”只要一提起美国政府,她马上就摆出一副作家左拉《我控诉》的架势。我们开玩笑地说她可以到中国去当中央委员,可惜她是美国人,可能只够当中央候补委员。有一次,不少中国留学生拿美国以及欧洲经济发达国家与中国相比,证明“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时,她立即瞪大眼睛,摘下那副细框眼镜,大声嚷道:“不对不对!怎么能拿中国和西方比呢?中国有80%的农民,经济基础和人口素质都不一样!应当拿中国和印度比!”贝妮丝去印度搞过两次社会调查,写过不少文章,她还有张在孟买和一群瘦骨嶙峋的印度灾民的合影,“为什么不拿中国和印度比呢?这两个国家不同样是农业国吗?你们一比就知道,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
  这么一来,大家都不再管她叫“中国学生会副主席”了,改称她为“候补委员”,一下子把她提了十几级。
  贝妮丝博士论文的题目是《三十年代中国妇女问题研究》。我有时候简直搞不明白:她究竟是美国人呢?还是中国人?
  有一点是明白无疑的:在性方面,她是纯粹美国化的美国女人。
  多么奇妙的美国女人啊!
  我搁下书本进入梦乡,睡到深更半夜的时刻,突然被一阵动静惊醒,迷蒙之中我想睁开眼睛,可睡意还是不肯散去。突然听到一阵更响的敲门声,不等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只见麦克披了条被单冲了进来,他用被单紧紧地裹住他的全身,站在我面前,急促地说:“怎么办?怎么办?它生了!它已经开始生了!”看来这个大个子是被小猫生产给难住了。我立即跳起来,随他跑进睡房,只见大床上的白猫一声声嗷嗷叫,产道已经打开,我命令麦克:
  “快!拿沙布、剪刀、酒精!再找把镊子!”
  麦克匆匆地找出了所有的东西,焦急不安地蹲在我身边;我用酒精洗了手,帮助白猫开大产门,不一会儿,一只血球团掉出来了——是一只猫宝宝。
  麦克惊喜地大叫,伸手要去摸蠕动着的猫宝宝。“不要动!不要惊动白猫,还有几个没下来呢!”我大声叫道。
  又过了几分钟,第二个猫宝宝掉下来了,然后第三个猫宝宝也掉下来了,我一看产门已经收缩,命令麦克:“递剪刀!”麦克用酒精擦了擦镊子,递给了我。我一把将镊子扔得老远,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剪刀!我要的是剪刀!”
  他慌忙又消毒了剪刀递给我,说:“You tough!”(你好厉害!”)
  我很快地剪断了白猫的脐带,消毒后又用温水给猫宝宝擦擦身,把它们送回白猫的肚子底下。
  “你当过医生?”
  “当过医生。”
  “你接过产?”
  “接过。”
  “你动过手术?”
  “Yes.Dr. Eochler”(“是的,伏赫勒博士”)
  “So,you are Dr.too”(那么你也是博士了?)(注:在英文中医生和博士都是用Doctor一词)
  “I don’t know,I’m washing the dishes,bringing the food,and cleaningthe floor”
  (“我不知道,我现在洗碗、端盘子、刷地板”)
  我站起身来:“困极了,我得回去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第二天我起个大早,我要在麦克起床之前离开,到中央公园去走走。我早就听说纽约中央公园了,可我还一次没去过。我梳洗完毕,在餐厅喝牛奶时看到睡房门没有关,麦克香甜地睡在大床上,他的身边是那只白猫和三只猫宝宝。
  我心中燃起了一股蓝蓝的火焰:多么动人的一幅图画呀!多么善良的一个欧洲人(我早就听贝妮丝说麦克是西德人)!喝完牛奶,我关上门悄悄地走了。
  以后我每天都在他起床之前离开公寓。一来不打扰他,二来我可以乘地铁到中央公园去看几小时书。下学期我打算修五门课,比这学期多一门。现在准备一下,以后就可以省掉几次在图书馆地板上过夜了。一到十点半,我就准时离开中央公园,11点整到餐馆开始打工,一直到晚上10点。
  Bus girl中文翻译是“汽车女孩”,意思是你要像汽车一样不停地来回奔走,把菜端来端去,十一个小时中没有一分钟停歇,顾客一走就得擦桌子拖地板,这时我真恨不得自己有一个铁打的腰和两条铜铸的腿!唯一可以歇口气的是吃饭时间,老板这时总把各种大鱼大肉放在我面前,但这时我已经倒了胃口。端了一天端出敌对情绪的佳肴怎么也送不下口,放松一下全身的筋骨喝一口白水,扒几口饭,十几分钟一过,又在老板的催促声中上阵了!
  每天深夜,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去,就像我在第一章《纽约商场风云》中写的那样,每当经过街心花园,我总是在雕像前面歇一歇脚,我常常想起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序言,望着不远处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的灯光,我不止一次地发誓:“总有一天,有一格窗子会是我的!”可是人生的脚步是多么艰难啊,距离理想境界又是多么遥远啊!望着街心花园对面那日夜不停的人工瀑布,我曾经一度醉心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觉得人的生命力要有像瀑布倾泻下来时那种雄伟的气势;那飞腾的水花,那迷蒙的雾气,那雷鸣般的轰响,多么壮丽!多么有声有色!难道我的生命力只能在无止境的打工中枯竭?难道我到美国仅仅是提供一个苦劳力?不!“一定会变的!只要你想去改变它!一定会变的!”我无数次地对自己说。
  大约是过了四天,这天傍晚,我正在端盘子,突然透过餐馆宽大的玻璃窗,发现马路对面站着一个人,西装领带笔挺,在看一张报纸,那人像是麦克。又过了几分钟,那人放下报纸,朝餐馆这边张望,果然是麦克!他来这儿干什么?
  我瞅个空子跑到马路对面,“嘿!麦克,你怎么来了?”“等你。”
  “等我?我还早呢,我不要你等。”
  “OK!”他耸耸肩,收起报纸,“那我走了。”
  我又追上去,“嘿,你干嘛要等我?”
  “干嘛?不干嘛,你不喜欢有人陪你回去吗?”
  当然,在纽约,一个人坐地铁回去很危险,不过,他干嘛等我呢?他一定是一下了班就从华尔街径直走过来了,华尔街离中国城不远,可离晚上下班还有四个小时呢!
  “OK!你喜欢等就等吧。”我想我每天回到家就精疲力尽地躺下,第二天不等他起床就出门,还没机会和他聊聊呢,看来他这人很有意思,会是个不错的谈话伴侣。“快进饭店!干嘛站在马路上?”
  我把他带进饭店坐下,饭店是不能白坐的,麦克叫了碗川式酸辣汤,边看报边慢慢啜;我干我的活,谁也不知道我是他的“房客”,到了10点,一切收拾完毕,他的帐单上写着——五碗酸辣汤!
  回去的路上,我坚持要付给他钱,他不仅不收,还问为什么要我付帐。
  “废话!你不是为了等我才喝五大碗酸辣汤的吗?”我笑着说。
  “等你搬走时,请我吃饭好吗?”他说,伸出一个指头,“听着,可不是吃鸡腿!”
  以后,他每天都来,有时穿灰色的西装,有时是黑色的,也有时是白色的,领带也按美国“上班族”的习惯,每天变换。那些领带真是笔挺,鲜艳夺目,他一到6点就站在“喜相逢”对面的马路上,看一会儿报纸,再穿过马路进店堂。每天晚上10点以后,我就穿着沾满油腻的衣裙(饭店给Bus girl的制服),踏着露出十个脚趾的上海塑料凉鞋,同他肩并肩地走回去。一路走一路谈。他的英语发音很浓厚,带有一种好听的欧洲口音,并且喜欢在带“Ch”的字母前加重音。比方说Church,他说Ch—urch(教堂),有一次我们经过第五大道圣派屈克大教堂,那里正在做夜间弥撒,管风琴奏出的圣歌震撼着教堂的圆型拱顶,只有四五个人静静地跪在长凳下。从教堂出来,麦克说他小时候父母常带他去教堂,稍稍长大后他母亲规定他每个星期天上午都要自己去教堂,他时常悄悄溜出教堂和朋友去喝咖啡。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宗教是一个新世界,是一种最有生命力、历史最渊长的思想体系。他用那种浓厚的喉音说:
  “费尔巴哈说‘上帝即人’,贝多芬说‘上帝即是我’,人类最优秀的文化艺术都来自于宗教。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来自圣经,亨德尔的作品来自《新约全书》,巴赫的作品来自《旧约全书》,贝多芬的奏鸣曲以歌唱上帝为多,还有海顿那著名的清唱《创世纪》。”麦克问我,“你相信上帝吗?”“我不信。”
  “你呢?”
  他点点头。
  “那么你的上帝是谁呢?”我好奇地问。
  他想了一下,然后说:“我的上帝是一个无形的精神之体,我想我的上帝是贝多芬,贝多芬的灵魂和音乐是我的上帝!”上帝!这个数学家这么喜欢音乐!原来他和我有同一个“上帝”!难怪他的客厅中有一个专放CD(激光唱片)的专柜,我那时还不知怎么用CD呢!
  “那天我和贝妮丝经过艺术学院琴房,听见你在弹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你的神色很悲伤,这种悲伤的月光我第一次听到,它深深地打动了我。”麦克用低低的声音说。
  是啊,我想起那次晚会为了演奏《少女的祈祷》,我练了许多不同的曲子,其中也包括《月光奏鸣曲》。一弹起“月光”,我眼前总是浮现乔耐的影子,怎么也摆脱不掉和他分手的悲伤。于是,我告诉了麦克乔耐的事;他也告诉我,他在西德时曾经有过两个女友。第一个女友是18岁就认识的,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后来因为他考上硕士而不愿马上结婚,那个女友离开了他。另一个女友是医学院的学生,是在全西德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认识的,她在法兰克福学医,他上柏林大学,他们相爱了两年,每个周末不是她开车来柏林,就是他开车去法兰克福。不过这种“两地生活”并没有能够滋长爱情,她又有了男友,他们分手了。他那时非常悲伤,直到来美国遇到贝妮丝。麦克说他到加利福尼亚大学读博士时,租住在一位物理系女教授的度假小屋里,贝妮丝就是他的“房东”——那位女教授的女儿,那时她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攻读社会学硕士。“她和我所见过的美国女孩子都不一样。她有许多动人之处,思想也很独特,我们很快陷入恋爱之中……后来,她告诉我她有个中国丈夫,关在台湾监狱中,也许是怕引起忧伤,她以后很少和我谈起她的丈夫。”
  我问他取得博士学位后为什么不回西德,为什么要留在纽约?他说,柏林大学曾经来信邀请他回去当数学教授,但他婉拒了。“欧洲美丽、安静,具有悠久的文化艺术历史,但是欧洲太保守,我喜欢美国人的开放、豪爽,和像旋风一样的激烈竞争,它使人感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每天都有一种新鲜感。”说起纽约,他认为纽约是全世界最有魅力的城市。
  “喔,比起巴黎、伦敦、罗马、柏林……比起欧洲所有的都市,纽约更具有她特殊非凡的吸引力,她是我所见到的最美丽的城市。”然后他耸了耸肩,叹口气说,“当然,也是最丑恶的犯罪城市。”
  他说他以前的女友都会弹钢琴,他不会弹钢琴,可是他从初中开始吹双簧管,后来又吹小号,高中毕业时,他在选择上慕尼黑国家音乐学院还是上柏林大学数学系之间犹豫了好久,后来他在校长的极力推崇下上了柏林大学。“我的校长像父亲一样地待我,我还记得每次学期结束,他总是把我带上讲台表扬一番。”麦克在小学、中学、直至大学都是“A”等尖子生,读完数学硕士后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的一笔特殊荣誉奖学金,来到加州大学攻读数学博士。
  “你知道吗?在那些数学线性方程中我可以发现音乐!发现文学!发现哲学!……我越来越迷恋数学,就像我越来越迷恋我的小号一样,在完成了数学博士论文的那年夏天,我参加了洛杉矶奥运会!你不要误会,我早已不打橄榄球和冰球了,我是作为小号手,参加了开幕式上格什温《蓝色狂想曲》的演出!”啊,我当然记得!1984年出国前一年,我在电视上看到洛杉矶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五十架大钢琴与乐队同时演奏了《蓝色狂想曲》,我当然记得,那时,我是多么激动啊!
  每天晚上,我们都觉得纽约一条条马路消失得那么快,两个小时的谈话是这样短暂!我忘记了我的劳累和困顿,只想谈下去,无休止地谈下去。他说德国古典音乐、古典哲学和古典文学像是橡树上的三颗露珠结合在一起,“说到头来,你们的祖宗马克思也是德国哲学的一部分呢!”他不仅喜欢德国古典哲学,也喜欢尼采的那句话:“我经历了一百个灵魂、一百个摇篮、一百次分娩的阵痛,我的创造意志和命运甘愿如此。”——他读过英、德、法不同版本的《孤独的尼采》。
  在音乐会上,除了贝多芬之外,他最喜欢巴赫和瓦格纳,“他们全都是德国人,这是我的骄傲。”小时候他父亲曾经带他去德国的爱森那赫市,为的是瞻仰巴赫的诞生地,这个小都会的城门上刻着这样的字句:
  “音乐常在我们的市镇照耀。”
  他讲到少年时贫穷的巴赫以顽强的毅力花了六个月工夫,靠着黯淡的月光抄完了一本钢琴乐谱,后来终于在32岁任皇家宫廷乐长。他的弥撒曲和奏鸣曲在四分五裂、茫茫黑暗的德国吹响了光明的号角。他讲巴赫的音乐是“以悲伤唤起光明”,“你去听听《G弦上的咏叹调》,你就知道巴赫了!”他也非常喜欢瓦格纳,特别是他的歌剧《特里斯坦》,我们沿着纽约东河走回去时,他情不自禁地哼唱起其中男中音的片断。他不知为什么像孩子般地高兴,这种情绪也感染了朝虑夕、夕虑朝的我。
  “你那天演唱的歌真好听,我从来没听过中国歌,你再唱一首好么?”
  我怎么好拒绝呢?我唱了首最简单的但是曲调很美的儿歌:
  “花园里,篱笆下,
  我种下一朵小红花。
  春天的太阳当头照,
  春天的小雨沙沙下。
  啦……啦……
  我就是党的一朵小红花。”
  “什么?什么‘党的一朵小红花’?”麦克疑惑地问。怎么解释呢?我耸耸肩膀说:“你别管!反正我喜欢这歌!我6岁起就唱这首歌了!”
  每一次散步,他都像一把嘹亮的小号那样驱散了我的忧愁。从他那浓浑的、好听的英语和深邃、真挚的眼神中,我无形中获得了一种安慰,我突然感到,如果没有麦克,生活该是多么单调啊!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猫宝宝们已经跳下床活泼地在地毯上打滚。贝妮丝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拥抱亲吻白猫和三只猫宝宝,她的眼睛里闪着激动的泪花,嘴里不断地叫着“Dear,Dear”!美国人太爱宠物了,麦克每周去超级市场买新鲜的猪肝和小白鱼来喂猫,比我吃得还好。贝妮丝先是大大地赞扬了我的接生技术,然后又说其实猫根本不用接生,它会自己咬断脐带,我说我没有养过猫,我怎么知道。
  贝妮丝的到来给小公寓里带来了欢乐。她注重打扮,亚麻色的头发已染成浅浅的金黄色,蓝眼圈涂得很深,裙子胸口敞开得很大,露出一片雪白的胸部,颈上佩带着好几样装饰项链。她注意到床下的小木架已空,急得大叫:“我的小白鼠呢?小白鼠哪里去了?”
  麦克只好告诉她:“给纽约大学实验室的朋友带走了。”“喔,你为什么要放走它们呢!”贝妮丝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她一定认为小白鼠已经死了。
  晚上入睡前,贝妮丝跑到客厅我的沙发旁,一本正经地说:“朱莉亚,晚上我们那儿会有一点声音,你不要在意,如果你要上洗手间,最好在一清早,我们早晨不做爱。”
  洗手间和睡房连在一起,所以麦克不关门,我用时总是轻手轻脚从不打扰麦克。
  我满脸通红窘迫地点点头,贝妮丝又问:“我的睡衣怎么样?好看吗?”她自我欣赏地转了个圈,“睡衣对性是很重要的,美国男人喜欢粉红色,东方男人喜欢白色。睡衣要柔软,最好是丝织的,男人还没碰你,只要看一眼,就立即爆发得不可收拾了!……啊呀!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和我睡觉的男人不多啊,全部加起来还不够一个排呢!……不过,我不能离开麦克,我爱他,他是个Sweet guy(甜蜜的男子汉)!Ok,good night!”她吻了一下我的前额道晚安,随手把门关上了。入夜,我不知怎么睡不着,窗外的月光穿过云层,又浮掠过去,我闭着眼睛,睁开,又闭上,又睁开。从睡房那边透过客厅门上的空端传过来的声音可不是“有一点”,床在摇晃,人在喘息,那钢丝床架发出的金属碰撞声和人的粗重喘息交织在一起,有节律地刺着我的耳朵。我拉上毯子罩上自己的头部,全身紧缩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那边总算停止了骚动,安静下来。房间又笼罩着夜的静谧,我从毯子中伸出头,长长地吸了口气,不知为什么觉得有点儿悲伤。正在这时,从睡房那边传来了贝妮丝的声音:“东方男人胸前没毛!东方女人胸部像飞机场!”接着是麦克的声音:“快睡觉,不要胡说八道了。”我下意识地将双手移到胸前,紧紧地捂住自己的两个乳房,然后猛地将毯子盖上头部,翻身睡去……
  第二天,我不打算像以往那样去中央公园,我想翻一下报纸开始找房子,到10点半再去中国城饭店。那天我起得较迟,我起来时贝妮丝已经起来了,她坐在镜子前面,把卷曲的头发一会儿梳成一条垂辫马尾,一会儿梳成波浪式,可怎么也不满意,她不耐烦地拆了又梳,梳了又拆,最后干脆把头发盘成一团,顶在前额上,看上去有点儿像法国的跳大腿舞女郎,她总算满意了。于是又开始化妆,往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五六个瓶子轮着用,然后用镊子死命地拔眉毛,将眉毛画得又细又弯,最后开始用颜料涂眼圈,她将眼圈用力地涂成湖蓝色,仿佛像轮蓝色的弯月。她回转头问:“怎么?你喜欢吗?”我想说:“贝妮丝,你最好是不要涂这些玩意才好看。”可没有想到她并不是在问我,而是在问不知何时已站到我身后的麦克,他正在打一条领带。
  “随便怎么都行,I don’t care。”
  贝妮丝忙说:“喔!这么说来你不喜欢!这太糟糕了!”她拿起纸巾把眼上的蓝色三下两下擦得净光,又开始涂上绿色;不一会儿,她又转过头,现在成了两只熠熠闪烁的绿色猫眼,她问麦克:“亲爱的,告诉我,这下好些了吧?”
  贝妮丝早就告诉我,不打扮她是从不见人的,这是每一个美国女人早上顶顶重要的事情。
  麦克一边用电剃刀刮面颊,一边不经意地说了声:“OK。”贝妮丝见麦克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气恼地“哼”了一声,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浓妆的模样,然后拉开抽屉取出一根白珍珠项链戴在颈上,回转头对麦克说:
  “今天我戴白珍珠,你不是最喜欢白珍珠吗?下班后我到华尔街来等你,我们一起去泰德饭店吃你最喜欢的牛排,怎么样?”
  麦克一边把手伸进西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我不想吃牛排,我吃腻了牛排……”
  贝妮丝被麦克的冷漠激怒了,跳了起来叫道:
  “Mike!What happened?”(麦克!怎么回事?)麦克拎起皮箱,匆匆吻了贝妮丝一下前额,又歉意地瞥了我一眼,走了。
  那天傍晚6点钟,我又习惯地一边干活一边往饭店窗外的对面马路上看。他当然不会再来了,我也会更加谨慎地回避他,我只是暂时的过客,我知道稍作旁骛之举,即降低了我自己的尊严。夜里10点半后我一个人疲惫地走回去,客厅里非常温暖,麦克和贝妮丝坐在沙发前看录像,他们在放迪斯尼动画片《斑比》。贝妮丝穿着黑色丝绸的睡袍,更显得绰约多姿,她裸露着粉红色的前胸,那如大理石般洁白的两臂,宛如奥林匹斯山女神的胳膊,围开着按在麦克那富有弹性的、雪白的肩上。顿时,一种心烦意乱的困惑感猛烈向我袭来,我恍惚觉得贝妮丝的确很美,她看见我时那闪动的眸子,就像一泓清澈的秋水;她微笑时,露出了白石榴般的牙齿。
  她已经完全卸妆,头发如缎子般柔软地披在肩上,虽然她已是37岁的年龄,但她身上随处闪现的青春活力着实使人入迷。这个生性善良的女博士身上总是有一种刺人心弦的废墟般的魔力,任何一个男人只要一接近她,就想走进去看个究竟。
  “他们如果天天做爱,这是对我的折磨!我要走,而且越快越好!”我不由得想。可是今天上午乘地铁到皇后区找的那家小阁楼,老房客要下周才搬出,我还要等一星期。我决定每晚睡觉前用棉花球塞住耳朵,实在不行那就干脆告诉贝妮丝,让她忍几天,等我走后再干那事。
  可是接下来的几个夜晚却是异常的安静,就在贝妮丝回来的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我就要搬出去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连发生了好几件事。
  那天上午,我正要急匆匆出门去饭店打工,麦克当着贝妮丝的面突然对我说,他要在6点钟到“喜相逢”饭店来等我。那时贝妮丝正用油、胡椒面、西红柿和碎肉末和着搅一堆面团,“好了。”她温柔地说,用匙子舀进更多的番茄酱和肉末,“算是弄好了,麦克……你想晚上回来吃披萨吗?”
  “啊……晚上?披萨?”他说。
  “你晚上不能吃?那么现在就请你尝尝这个吧!”这个女马克思主义者拿着面团朝麦克的脸直直地拽了过去。
  麦克身子猛地一歪,面团粘到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我看了看他俩,心怀不安和内疚地关门走了。
  贝妮丝越来越不快活了,是因为我吗?可是我并没有爱麦克啊,我对他只是有好感而已。我从来不认为我和他会发展到爱情,这一方面是因为我穷,不过我宁愿做一个独立的穷学生,也不愿意牵强附会得到那种不可靠的爱情;最主要的是贝妮丝是我的好朋友,她爱着麦克,我在这里只是暂时落一下脚,只要我拔腿一走,他们就会一切如常了。
  6点钟,我没有等他进门就冲到马路对面:“我不要你等我,你听到吗?你为什么要使我和贝妮丝不愉快?”
  麦克沉默了很久,他下巴紧绷,前额低垂,我第一次看到他浓眉下的眼睛变得这样阴沉。他对我说了声:
  “你不要搬走。”
  “这是不可能的!请你回去吧。”于是我头也不回地跑回饭店。
  深夜回到公寓,他俩谁也没睡。我开始收拾箱子,把各种衣服塞进一只大帆布箱,各种书籍塞进一只小帆布箱。无意中落出一份校刊,那上面有我的两篇作文,我想起麦克说的:“你所有的东西,都是经我一手修改的。”我突然对这地方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眷恋,我耳畔响起刚来第一天时麦克拿起校刊说:“当然!这是我的作品!”……
  我咯咯笑起来:“这怎么会是你的作品?这是我的作品!”……
  多么快啊,两个星期一闪而过,皇后区的小阁楼在等我,我住在这里的时间已经超过预料,实在是太长了。
  我正一边收拾一边想着,贝妮丝走了进来,这几天她没有给我好脸色看,她也许以为我要偷走她的男人,她在我的行李边溜达了一圈,不知怎么莫名奇妙地咕哝了一句:
  “我和麦克都知道,中国女人的胸部像飞机场。”
  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当着我的面污辱中国人,她已经不止一次说这话了。因此这时我猛地掀开我的粉红色的睡衣,露出两个乳房,对她大声喊叫:“你看看!你看看!是不是飞机场?……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
  贝妮丝被我的举动震呆了,一时愣在那里讲不出一句话来,她也许是第一次看到中国女人有这么雪白耀眼、美好丰满的乳房!
  麦克也许是听到了客厅的喊声随即推门进来,我迅速放下睡衣,对贝妮丝说了声:“对不起,我要睡觉了。”然后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狮子玉章,上面用中英文刻着贝妮丝的名字,我知道她最喜欢这个,我递给她,拥抱着她的双肩。
  “贝妮丝,谢谢你!……你不知道我是永远那么感谢你,我明天走了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不要难过……”
  我紧紧地拥抱着她,一股泪水涌入我的眼眶。命运总是这样,你越是舍不得离开的人,你越是必须马上离开。
  这是最后一个夜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走廊上的法国立钟敲了两下,才朦胧睡去。睡梦中我突然被一阵响动惊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只见麦克披着睡衣,紧张而又激动地站在我面前。
  我支撑着胳膊爬起来,“怎么,发生了什么事情?”麦克“扑咚”一声跪在我面前,用哀求的口吻对我说:
  “你不要走!你不要走!我已经告诉贝妮丝了,我告诉她我爱你!我不能再和她在一起了!……不管你同意不同意,请给我一个机会,我要和你好好谈谈!……你不要走!”他突然拉起我的双手,放在他的嘴唇上狂吻起来,我看见他一条赤裸的腿跪在地上。
  我一下惊呆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爆发得这么快这么激烈。贝妮丝呢?贝妮丝在哪里?我透过打开的门向睡房那边一瞥,那里安静得出奇,一点声响也没有。我抽出我的手,我完全没有全身颤抖、血液奔腾的那种感觉,我默默地望着他,我知道他的眼睛不会骗人,他确实爱上了我,这怎么可能呢?叫我怎么办呢?我还不懂西方人的爱情,也许他过了两星期后一觉醒来,搔搔头皮对自己说:“这是多么荒唐呵……她全身都是酸辣汤和鸡捞面的味道!”
  “麦克,明天一大早我要搬家,11点钟还要赶到餐馆,我们能不能明天谈?好么?明天谈?”
  麦克站起身,披着睡衣关上门回到自己的睡房。
  我再也睡不着了,我强迫自己躺在床上,直到清晨4点半,听了一下睡房那边没有动静,就蹑手蹑脚地爬起来,穿好衣服,拎起已经整理好的两个箱子,悄悄地离开了麦克的公寓。
  天亮了,我的头脑已经完全清醒,我这才发现我的思想我的情绪已经完全被搅乱!到美国这么多日子以来我从来没想到有哪个外国人会爱上我,而且麦克——他的言谈举止、他的聪慧修养又是多么具有男人的魅力!我能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我——我能猜到一些,从我们一起散步时我就有这种感觉了。但我更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去爱他,我不能去撕裂贝妮丝的心,她虽然有丈夫,但麦克现在是她的爱人,她爱他爱得发狂,而且从她扔面粉团起,我就可以看出她绝不放人的决心。麦克休想得到我的爱,贝妮丝这么说,我也这么说。可是,他的眼睛是多么蓝啊,还有那些好听的、令人着迷的话语,什么“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音乐、德国古典文学是一棵橡树上的三颗结合在一起的露珠。”睿智幽默中又不失质朴。为了等我,他每天得喝下去五大碗酸辣汤!
  我的小阁楼在15分钟内就收拾好了,阁楼里除了一张床一个空柜什么都没有,只有站到三角阁楼中央才能挺直身来。我坐到阁楼的一小扇玻璃窗前,只有这扇玻璃窗我喜欢,一打开就迎面扑来清新的空气,并且可以看到窗外不远处的皇后公园。找房子时我最注重的是能从窗外看到什么,但现在这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却增添了我的无限忧郁:我是多么孤独啊!我孤独一人在这片异土上开拓着未来的道路。未来在哪里?我不知道,命运在我手中吗?我不是一直讲要牢牢抓住命运的翅膀吗?现在命运把我带到这里,带到这个四壁因年深日久被熏得发黑、散发着一股股潮湿味的小阁楼上。房东还在收押金时郑重宣布:不准烧中国菜,他们讨厌油烟,他们讨厌中国菜中MGS(味精)的味道,他们有过敏症。
  一切就绪,我看了下小闹钟只有8点,离打工时间还有三个小时。我搭乘地铁来到中央公园。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中央公园,有许多穿着运动服的人在水库边慢跑,我可不能慢跑,我还要在“强迫慢跑”中耗去一天中其余十一个小时呢。我坐在水库旁的长凳上,柳枝摇曳,桃花鲜红,椴树上鼓起一个个快要绽裂的花蕾,湖面在没有太阳的早晨泛着灰色的涟漪,只有不时掠过的慢跑者的脚步声在沉寂的跑道上响着、响着……我无声地凝视着远处缥缈的雾霭和黯淡的白云……我爱他吗?我难道不爱他吗?不要骗自己了!从第一天早晨看到他与白猫和猫宝宝同床共枕的那一刻,我不就已经爱上他了吗?不,那只是好感,我没有心跳,也没有呼吸急促。可是你为什么一到6点就要往饭店窗外看呢?为什么他不来你就会感到失望?贝妮丝回来后,你为什么用棉花塞住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他们做爱使你五脏六腑翻搅,痛苦不安?难道仅仅是因为你长期没有做爱你生理上产生的反应?还是因为你爱他,你觉得那种声音搅碎了你的心?无论如何我不能爱他,那样太对不起贝妮丝,可贝妮丝有丈夫!她有什么权利既占着丈夫也占着一个爱其他女人的男人?可是麦克真的爱你吗?还是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只是玩玩而已?你能让他玩吗?你不是在第一天就发誓绝不让他碰你一根手指头吗?
  我在恍惚状态中打了一天的工。回到皇后区,打开小阁楼的门,惊讶地发现他坐在那里(我走前留了地址,让他把我打给上海的长途电话费单邮给我)。
  我惊呆在门口,只见他慢慢地站起身,向我走来,“朱莉亚!……”他保持着和我有两步的距离,那声音——从肺腑发出的声音——一字字地深深震撼着我的心。
  “朱莉亚!……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在网球场上,我就喜欢你了!现在我们早已熟悉,并且,我更加了解你。你弹奏的《少女的祈祷》、《月光》,你唱中国歌和唱约翰·丹佛,这都使我惊异贝妮丝的这位中国女友的魅力,可是直到我看了你的这么多作文,修改了你的《医生日记》——我才真的发现在你身上有一个我从不知道的世界!这个世界是这么强烈地吸引了我!你知道吗?因为你是一个有魅力的不平凡的女人!……你的这一束光芒一直在照耀着我,不管你在学校鸡尾酒会上给我斟酒,或是在中国城餐馆打工,这一束光芒一直没有熄灭过……朱莉亚,我们能做好朋友吗?……你能让我每天看到你吗?哪怕只有一次?”
  “麦克,请你不要打搅我。”我这时猛然高涨的心绪又跌宕下来,“你知道的,我要抓紧每一分钟打工,开学后我有繁重的学业,放假时我又要打工……我要靠自己完成学业,这不是华尔街的雅皮能体会到的!你以为我爱你吗?你错了!我绝不会依附你这奶油面孔、金丝眼镜和这一套烫得笔挺令人乏味的西装!”
  “朱莉亚,”他向我走近了一步,声音中包含着那种明显能察觉的痛苦,“朱莉亚,你告诉我,你怎么想我?”他眼睛里有一种祈求的神色。
  我想了一想,叹了口气说:“你?——还用说吗?你聪明、富有,投资银行的精英,华尔街的骄傲,还有许多加起来的最顶上的百分之一!”
  麦克的脸色变得很严肃:“朱莉亚,你在说谎。”
  …………
  静默了几秒钟,我扬起头说:“你很孤独。”
  他走近我,把我抱在怀里,“朱莉亚!你为什么不爱我?我看得出你是爱我的,你是爱我的……”他像小孩子那样喃喃地说着。这时我全身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和每一滴热血都像被泼上十加仑汽油,熊熊燃烧起来,我闭上眼睛,去接受他那疯狂的热吻,那一次次狂热的吻如电流一样猛烈捶击着我的全身!我听到他的一声声喃喃的、模糊不清的叹息:“God!O’myGod!”(上帝、噢!我的上帝!)
  这样拥抱着、亲吻着不知有多久,麦克放松我,开始拿起我的衣服和行李往箱子里放。
  “你怎么啦?麦克?”我问。
  “回去。我已经付了一个月房钱给房东(我只搬来一天!),你的押金也拿回来了。”
  “麦克!”我叫道:“我不能回去!……你真的要让我走你那条生活轨道吗?”
  “不!你继续打工,继续打工攒你的学费!听到吗?我不会给你一分钱!这下你该满意了吧?我真不明白,难道一个穷学生就不能有自己的爱情?”他不由分说地拎起我的两个帆布箱,命令式地让我跟他走。
  “我不走。”我站在那里不动。
  “怎么了?”他诧异地望着我。
  “我不跟你同居。”
  “只要你愿意,我永远不会碰一下你的身体。”他无奈地笑着说。
  深夜12点,我跟他回到了他的公寓。贝妮丝睡在沙发上。“贝妮丝!”我叫了声,跑到她床前,只见两行晶莹的泪水挂在她苍白的面颊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抱着她的肩膀跪在地上。
  过了许久,她用勉强听得到的声音哽咽着说:“他真的很爱你,他爱你爱得发疯了,有好几个夜晚他在梦中呼喊着你的名字……他迟早要结婚的。”她斟酌地说,很难抑制住那种内心的凄凉,她问我,“你会和他结婚吗?”
  我低着头说:“我不知道,我们没有谈这个。”
  那天夜里,我和麦克睡到了麦克的大床上。贝妮丝睡在沙发上,我们这样一直睡了一个星期。每天夜里,万籁俱寂,只是偶尔传来客厅沙发上贝妮丝的抽泣声。麦克已经和她谈了许多次,他们俩都哭了,贝妮丝说她不想离开麦克和我,她希望另找一个有两间独立睡房的公寓,这样既不打扰我们,又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那天我们三人一起到曼哈顿下城的炮台公园附近去找公寓,有一间公寓从窗外可以看到艾丽斯岛上的自由女神,我很喜欢,于是我们讲定了下星期搬来。
  在回曼哈顿上城的地铁中,麦克不能自已地吻了我一下,而且把我脸颊捧得很紧,他吻起来总是不要命。我无法抵挡他,我知道我应当抵挡他。就在那一瞬间,只见贝妮丝把《纽约时报》拧成一团,朝麦克的身上狠狠扔来,她咒骂了一声:“Son of a bitch”(狗养的!)然后便靠着车窗门呜呜地哭泣起来。贝妮丝已经不知哭泣过多少次了,如果我能让她知道我们根本没有干那件事,他甚至连碰都没碰我一下就好了。但是让我怎么说呢?一看到她哭得红肿的眼睛我就很难过,是我害了贝妮丝,我用双手捂住脸,陷入深深的困惑中……我们没有搬去炮台公园,看房子的三天后贝妮丝来了个电话,在电话中她说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了,那人是她的老朋友,搞比较文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她说她不回来住了,并且让我们把预定的公寓退掉。
  我衷心地为贝妮丝祝福,我再也不想看到她流眼泪了。
  日记:1986年7月4日
  今天第一次感到自己是自由了,今天不用去饭店打工了!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在美国过国庆节,也是自由女神一百周年诞生日,我向饭店老板请了假,我不能在樊笼中向她祝贺啊!
  一大早睁开眼睛,好一个晴朗的天气!我叫醒酣睡中的麦克:“快,起来听新闻!”ABC台的电视播音员亲切激动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自由女神周末开始了!”
  纽约市为庆祝自由女神从法国运到纽约一百周年,安排了盛况空前的生日典礼。美国人是举办大型活动的能手,何况这是一次世界瞩目的活动。我和麦克决定上午到纽约东河看来自世界各国的一百多艘帆船“自由女神百帆竞赛”,下午去新泽西州的“自由女神”公园参加波士顿交响乐团的音乐会,晚上在那里参加盛大的国庆焰火典礼。我太激动太幸福了,感谢自由女神的节日给了我自由!
  我们打电话让贝妮丝来共度假日,她说一切美国国庆节之类的活动都是“Garbage”(垃圾),她根本没有兴趣。麦克说要好好拍些照片,我仍然穿着从上海带来的那套白连衫裙,脚上依然是那双旧塑料凉鞋,但我略抹了点粉脂口红。来到东河Eragano大桥,只见各国帆船飘扬着色彩奇异的旗帜,高耸的桅杆上是白色、红色、蓝色的篷帆,水手们挥舞着帽子爬在高高的桅杆上向远处的人潮挥手致敬。11点半,来自美国和欧洲的35舰军舰驶入港湾,进行国际军舰检阅典礼。当大炮轰响时,我望着在千帆竞发之中的自由女神像,不由得感到自己的确置身于这个世界上最具魅力的国家之中。于是,一种搏斗的欲望,一种跳出窄小圈子,打入美国社会,一种不成功誓不罢休的决心重又燃烧着我历尽艰辛的心灵……中午,我们在自由女神公园附近的一片林子里享用了一顿丰盛的野餐,有我从餐馆带来的炸虾球,有麦克做的意大利奶酪饼,还有一杯小香槟。饱餐之后我们在大松树下躺下休憩,这时,我发现他那双在阳光下闪烁的眼睛是如此美丽,我不由得俯下身子,轻轻地、一次又一次地亲吻着这双蔚蓝的眼睛……
  麦克的眼睛闭着的时候,像一层雪白的白玉薄瓷,一旦张开,上眼睑的几十根睫毛如绒毡般向上伸开,将眼皮分切成几十片黑白相间的、闪烁的玉片,映着那如湖水般透澈见底的深蓝的眼瞳,眼瞳旁边则是中层的一圈蓝灰色和外层的一层天蓝色,三层不同的蓝色在阳光照耀下,又变成了几十层辐射着不同光束的蓝宝石钻球!他的眼睛深情地凝望着我,像大海那样潋滟、荡漾、变幻无穷,眼睑上浓密的一排睫毛忽而盖去,忽而张开,如峡谷幽湖,涟漪层层。这是我一生中离得最近,最美丽动人的一双男人的眼睛,我不由得把头靠在他的胸前,说:“麦克,你真好。”
  入夜,美国国庆音乐演唱会在焰火齐放中开幕,当波士顿乐团的演奏家们演奏到《星条旗永不落》时,美国人的热情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不论白人、黑人,到处是狂舞着的美国国旗,跺脚、蹦跳、拥抱、鼓掌,比美国人看棒球锦标赛还疯狂十倍。我在这无比激动的节日狂欢中,不禁感到这种崇高的爱国激情,这种公民的自豪与自信,多么像“文化大革命”初期,我们拼命挥舞着红旗,在天安门广场接受毛主席检阅的时刻啊!突然之间我感到:全世界的人原来是一样的。
  人啊!多么奇妙的美国人,多么奇妙的中国人!
  没有激情的民族,不会蹦跳的民族,那一定是生了病。当乐队的《星条旗永不落》奏到尾声时,麦克在众人一片浪潮奔涌般的激情中突然紧紧地把我拥抱住。就在这时,焰火伴随轰响穿入夜空,迸放出千万朵灿烂的金穗礼花,整个天空被映照得通明透亮,麦克的脸紧贴着我的脸,我看见焰火在他的蓝眼睛中窜升、迸放,那里盈满着泪水,他对我说:
  “朱莉亚,请你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好么?”
  7月5日
  我们挪掉了隔在我们中间睡觉的白猫和三个小猫宝宝,它们不干,还是一次次活泼地跳回我们中间的空档中,但是现在再也没有空档了。洁白的月光洒在他敞开着的胸膛上。我看见他躯体上的那两个乳头,如同一片白雪中盛开着的两朵娇艳的蔷薇,小小的圆晶体透明地泛出亮亮的粉红。而他的胸膛和胳膊如玉瓷般细腻洁白,几处涌出金黄色卷曲的体毛。只有在西方古典油画中,我才看到这样的西方男子的胴体。白嫩而不失刚健、细腻又充满张力,我全身陶醉,像被烈酒熏醉了一般,一股烈焰呼拉拉地从体内升腾,我们俩呻吟着,喘息着,在爱河中泛舟,尽情尽致……
  麦克温柔极了,每一个动作都出于发自内心的爱,他把我的全身都轻轻吻遍。他给了我一种真正男性气概的刚柔相济的温暖。我给他讲北大荒干百万知识青年的故事,讲北大荒的小屋,他的眼睛在月下闪烁,像听神话故事般地着了迷,他甚至羡慕我们能有这样一段铁血史。
  月光下,他完全是一具真正的古罗马雕像,我这才明白,原来米开朗琪罗的《大卫》、拉斐尔的《阿波罗》都是从麦克这样的躯体上自然得来。我从不盲目崇拜任何白人,但我崇拜麦克的洁白无瑕的躯体!
  给我一块大理石!让我成为雕塑家吧!
  我心灵的禁锢彻底崩溃了!回到亘古洪荒的年代,做一个返璞归真赤身裸体的人吧!人有血有肉有爱有欲,为什么要遮掩作为人的自己呢?如果爱了,就尽情地去爱,和你的所爱融为一体,尽情地颤抖、呻吟、吼叫吧!雪白的女性的胸脯同长满金色卷毛的男性的胸脯上,布满汗珠,全身如水洗。当岩浆冲出地面崩裂之后,我们又如同躺在一叶小舟上,疲劳地喘息,一任波浪逐流,穿过小溪,越过峡谷,来到一片美丽无边的大草地上……
  有一本书里说:“好的女人是性的魅力与人的魅力的统一,好的爱情是性的吸引与人的吸引的统一。”
  为什么直到35岁,我才第一次感受到这样强烈的性的冲击?
  我本以为我是一个没有性欲的女人,不久前我还认为我的性欲已经全部死掉。
  7月6日
  清晨,晨曦透过客厅的帷幔薄纱,映照着刚刚从浴室出来的麦克,照亮着他那高大的身躯和雪白的映着淡粉红色的新鲜肌肤。他是1953年1月出生的,比我小两岁零两个月。我欣赏地望着一米八五的他,躯干突出的部位如胸脯、双臂、大腿和丰满白皙的臀部,都映着一层光泽,在未干的水汽中跳跃,仿佛是清晨的露珠,滴落到了新鲜的琼脂上。他的脸因为刚刚在浴室刮过,显得红扑扑的,水汽也使他那双蓝眼睛蒙上一片烟水迷蒙的幽梦,他多么像是一个梦呀,我的麦克!他轻轻向我走来,深情地瞥了我一眼。他走到窗前,拉上厚窗幔,我觉得他有多么美——一个雕塑的男子体形,生气勃勃、暖滋滋的,我没有想到一个西方男子在追求一个中国女子时,会显示出这样无比的柔情、幽默、体贴和潇洒的风度。他真有征服我的本领吗?
  我是独立的,我的独立比起我对他的爱更加宝贵,只有在精神的同等位置上互相照耀,才能谈得上爱!
  麦克,我的麦克,这不是《蝴蝶梦》,也没有什么琼·芳汀,我还仍然是个穷留学生,一个1985年8月21日孤身一人来美国自费留学的上海女子,一个离了婚的女子,一个有着5岁女儿、日思夜想着亲生骨肉的女子……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
  美国国庆周末一过,饭店老板说生意旺季已过,把我打工的十一个小时砍为三个小时,从晚上7点到10点,这就意味着我的收入被砍掉四分之三!我连一天也不耽误,立即找到中国城东百老汇街的莉莉职业介绍所,那个叫莉莉的老板一眼看到我就大嚷道:
  “周小姐啊,好久不见了!要当保姆么?”
  1985年8月,我到纽约的第二天,就是通过这家莉莉介绍所,当天就被介绍给53街上一家佛罗里达百万富翁家当保姆的。现在我又来当保姆了!职业介绍所用最有效的速度——莉莉说我有好记录——为我在72街第2大道找了一个美国家庭,莉莉说:
  “正好昨天这家太太来电话,要找个年轻保姆每天12点去接6岁的儿子从私人学校回家,一直陪他到下午5点,每天5小时,每月600美元,你愿意吗?”
  我当然愿意!这时就是有个倒马桶的活儿我也愿意,不要讲陪孩子玩玩了,这简直太轻松了。我拿着介绍信找到72街那幢豪华漂亮的大厦,推着旋转玻璃进入门厅,只见大厅里富丽高雅,沙发和植物对比排列,墙上是古色古香的东方绘画,戴白手套的侍应生拉开电梯请你上去。到了28楼,我按了门铃,夫人是位非常标致漂亮的美国中年妇女,边上有一个长得极像母亲、如天使般可爱的小男孩。她领我介绍她的三个房间,我这才发现房间里空空荡荡,客厅中除了一只沙发一台电视外一无所有,四壁空荡;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除了给这个有意大利血统、名叫小约翰的男孩准备的苹果水和一块沙丁鱼、三明治外,什么也没有,既不见肉类也不见蔬菜瓜果。“这就是曼哈顿的中产阶级!”我心里想。他们节衣缩食,花昂贵的钱住高级公寓,只是为了维持门面和送孩子上富裕人家子弟集中的私人学校!
  我每天中午乘地铁赶到公园大道一座天主教堂贵族子弟幼儿园,在一大群金发娃娃中找到小约翰,把他带回家,料理他吃午餐后再把他带到东河公园去玩。孩子们都认识小约翰,保姆们也互相认识,只是没有人和我讲话。有一天,是学校规定的“互相串门”活动,我按照太太预先给的地址,把小约翰送到公园大道另一个小男孩家。这是个真正阔佬的家庭,客厅中一架黑色大三角钢琴,四壁全是装璜精致的书橱及摆设橱,男孩的父亲是一位显赫的老板,可是那个脸上长雀斑的男孩傲慢骄横,居然拿着玩具来打羞涩的小约翰。小约翰吓得往我怀里钻,哇哇大哭,站在豪华的游戏室中间全身发抖。我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等级差别!原来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即使在美国贵族子弟私人学校,也有被欺侮的孩子!我当着那小男孩母亲的面,夺过他用来打人的玩具,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然后领着小约翰回家。下午5点小约翰的父亲下班,用钥匙开门时,小约翰突然大哭起来。当父亲向小儿子走来时,小约翰竟扑向我,连哭带叫,眼睛里充满恐惧,我惊呆了,只好连连哄他别哭。第二天下午在东河公园,我问小约翰为什么看见父亲就哭,他说怕爸爸,因为爸爸从来不笑,而且经常和母亲吵架,还打过他。我叹了口气,感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美国中产阶级的压力——心理的、经济的压力,给幼儿的心灵笼罩上一层多么浓厚的阴影啊!
  我竭力使生性胆小、羞怯的小约翰快乐。我天生爱孩子,我太爱孩子了!每天下午,我牵着小约翰的小手走向公园,我给他哼我小时候唱的无数儿歌;每当在路上遇到小鸽子,或者小松鼠,我就和小约翰一起蹲下,喂它们面包和甜饼。这时小约翰那天使般的脸庞才会展现出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神采,咯咯的笑声响彻了小树林,周围的一切顿时变得清新明丽,夕阳透过森林的缝隙,照射着小约翰追赶小松鼠的身影。当他满脸通红地跑回来,扑在我的怀里,我就轻轻搂着他,坐在一棵大树下,一边替他擦汗,一边望着他那张无以伦比、美丽纯洁的面庞和罩在长长睫毛下的大眼睛:“他多么像麦克小时候啊!”我轻轻吻了一下他的前额,抱起他,为他轻轻哼着歌曲。“朱莉亚,你唱的歌我怎么都听不懂呢?”小约翰用稚嫩的英语问。
  “那是中国儿歌。”
  “什么是中国啊?……”
  “中国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美丽的大森林,有小松鼠,有许多许多的小朋友……”
  周围的野花、小溪流和静静的纽约东河小树林都在为我怀里的小约翰祈祷。
  小约翰,你现在长大了么?你快活么?
  就这样,为了攒足下一学期的学费,我白天当保姆,晚上到“喜相逢”当Busgirl,一直干到深夜回去。可是从小约翰家5点下班,到餐馆7点上班,这中间要浪费两个小时啊!整整两小时,多么可惜啊!
  “每天两小时,我教你开车!”麦克说。
  从此以后,麦克6点钟从华尔街一下班,就开着他的雪佛莱车到纽约市政厅花园喷水池下来等我,教我开车。第一次握着方向盘,踩下油门那一刻,别提多激动了。可是我慌得要命,感觉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连一条直线都开得摇摇晃晃,最糟糕的是应当踩刹车的时候,我却踩了油门,车子一下冲出,差点撞上人!
  “笨蛋!笨蛋!你的聪明劲儿都上哪去了?”麦克骂着。我一看到美国老太太开车上超级市场就来气,我想我这一辈子连老太太都不如,肯定是学不会开车了!不会开车就等于不会走路,如果我不住在纽约而住在其它地方,那么就全完蛋了。我一定要学会开车!被麦克骂了那一顿之后,我的感觉也给骂上来了,左转右转前进倒退打灯刹车加油熄火换档超车,一课课地通过,过了两个星期,麦克带我上高速公路了。美国的高速公路是全世界第一流的,第一次开车上高速公路,风呼呼地在耳畔刮过,感觉有多么得意多么自豪!仿佛自己已是驾驭生活的主人!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你加入了高时速的车流之中!你感到你和他们一样是平等的!你在高速公路上竞争得过他们,那么你在意志上、生活上、经济上也能竞争得过他们!超过他们吧!超过一部车,又超过一部车……这种精神上的亢奋状态,对一个穷留学生来讲是多么需要啊!
  麦克非常严格,一个驾驶员稍一疏忽就会出人命。去考车牌前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训练我的细节问题,如红灯停车、“STOP”标志牌、打灯转弯和平行停车。他要求我把他当成一名纽约交通局的考官,每一个步骤都是在执行对我的考核。我们俩校对后镜、系安全带,然后我这个考生向考官介绍我的名字:“Julia Zhou, from China。”
  他说:“走吧!”
  我起动时太快,又忘了回头看,于是重新来过。然后又是忘了打灯,又是左转时压了线,又是没有在“STOP”标志牌前停下左右看看就冲了过去……“You make me sick!Again!”(你真让我失望,重来!)
  每重来一次,我就得一本正经地再向这位考官介绍一下我的名字,结果麦克说:“你只有介绍自己是‘Julia Zhou,from China’时,才是对的!”
  他真幽默!我们俩抱着哈哈大笑,他又板起面孔,重新来过……
  在“欧洲式”的严格训练下(欧洲开车时速比美国快一倍,道路也比美国狭窄一倍至几倍,因此对驾驶技术要求相当严格),我终于考取出了驾车牌照!走出考场时,麦克把车钥匙向我一扔,高兴地说了声:“你自己开回去吧!我去公司了。”现在,我每天12点开车去幼儿园接小约翰,7点再开车去“喜相逢”打工,半夜开车回去,乘地铁的恐惧也没有了。麦克仍然常常在下班后,西装笔挺地来到餐馆门前看我,吻我一下。我们仍然疯狂地相爱着,但我内心总是被一种力图改变现状的焦虑所笼罩。可是这一瞬间仿佛社会上所有的大门都对我紧闭了。怎么办?我发誓过,即使在最苦最坏的环境下,也要按最好的人生信念和道德标准来走自己的生活道路,我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叩开美国的大门!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自己叩门去了!
  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一条消息,有一家叫凯密斯的国际贸易公司要招聘会中英文、懂国际贸易的雇员。我一大早就打扮整齐跑去了。这是个坐落在华尔街的一家公司,已有八九个人在应聘,我交了自己的履历表,很快被叫去面试。主考人是我以后在纽约商场上常常见到的副总裁的那种人物,他先问了我“E.O.B”、“C.I.E”、“LCC”这些国际贸易方面的常识,又让我当场在IBM电脑上打一份英文信函,他对我曾在上海国际经济信息中心当过副总经理,现在又在攻读商业硕士这一经历很感兴趣,然后他叫来一位女秘书,领我去见公司总裁。
  公司总裁在考问了我半小时五花八门的问题之后,说我反应快。他说他的公司有一项很急的业务,必须马上派人去中国处理,而且今后的任务就是常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飞来飞去处理合资过程中一系列棘手的问题,他最后问我:
  “你能常飞中国和美国吗?”
  “我没有绿卡,”我摊开双手说,“你们能帮我办绿卡吗?”一切白费。两分钟后我被请了出去,下一个香港人进来。虽然这次尝试没有成功,却大大增加了我的信心,我为什么不抓住机会呢?美国到处是机会!机会对每一个人是平等的呀!
  机会终于来了!这是我非常偶然地发现的一个机会。我在“喜相逢”擦地板时,发现地上有一份《衣食住行》的中文杂志,封面设计得文雅别致,全然不同于街摊上的下流刊物。我忘了干活,居然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一边看一边涌上一种莫名的喜悦,我想不到在美国纽约华人社会的一片文化沙漠中,还能看到写得这么漂亮的文章!这些文章中有移民的惶惑,有美国上层社会的精华、名人成功史,生动的小传记和精辟的典故。直到老板跑到我面前敲台子:“关门了!还在这看什么?”我才抬起头,老板看见我手里拿着一本《衣食住行》杂志时,不屑地挥挥手说:“这是免费杂志!每个月有人拿来几十本呢!……”我拿着杂志回公寓又读了一遍,不禁想:如果能有一档《中国大陆留学生专栏》就好了,一定会有许多人投稿,我就会投稿!转念又想:“我为什么不去试试呢?我不是当过记者吗,也许杂志社会录用我。去!去试试!”
  第二天,按杂志封底印的地址,我找到了这家英文叫“One And Only Magazine”的广告公司。在乘电梯时,我想,在国内,哪怕你是个名演员、名教授,甚至是个市长,只要在美国“不对路”的话,照样一溜子降到最底层,更何况我没有任何社会背景,完全凭着理想和幻想,闯进了美国社会!可是一旦“对上路”,你的实际能力被美国社会接受,那么就茅塞顿开,峰回路转了!
  广告公司老板是一个看上去很精干的美籍香港人,操一口流利的英语。他翻阅了一下我准备好的过去在上海发表过的一些文章后,就开门见山地说:“你的文笔不错,不过,你能给我拉广告吗?”
  拉广告?这完全是新名词,新玩艺儿。我不禁微微一怔,原来办免费杂志靠做广告赚钱!只听他又接着说:“你每个月能给我拉到5000美元广告,我就雇你。”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是好,美国这个社会太实际了,意想不到的实际!我到哪儿去拉这5000美元的广告?谁认识我啊?我又认识谁啊?广告公司老板搬出一大堆中文杂志和十几种中文报纸,指着这些报纸杂志对我说:“所有的报纸杂志都是靠广告吃饭的!这可不像你们大陆……你拿去看看,你替我把这些报纸杂志上的广告客户都拉过来!……你能替我干这个吗?这也是一种创作才能!”
  他连一个字都没有提让我写文章的事,那些漂亮的文章都是谁写的呢?
  “这里面的文章是谁写的?”我拿着《衣食住行》杂志问。“我们自会请人写,你以后也可以写一些啊!”他笑着说。“什么?你决定雇我了?”
  “由你自己决定,”他伸出一个手指在空中摇晃,“5000美元一个月广告费,拉得到,你就马上上班,你可以过三天告诉我你的决定。”
  就这样,不到20分钟的会见结束了。我抱着一大堆杂志报纸走出了这幢大楼。好一个“另一种创作才能!”好一个“由你自己决定!”——这是在中国的任何一所学校都学习不到的“谋生手段”!我匆匆跑到百老汇街心花园,在长凳上坐下,摊开一张张报纸:《联合日报》、《星岛日报》、《世界日报》、《中报》、《华侨日报》,……是啊,自己两手空空刚到美国的第一天,不也是靠这些报纸上的广告才找到工作的吗?在自由竞争的社会,广告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这些各式各样的中文广告栏里,挤满了巴掌大小的、文字奇特的广告。
  有的征婚广告只有一句话:“向幸福作最后冲刺!”租房广告也只有一行话:“地室大,光猛,近地,不烧,限单身。”意思是你住在有光线近地铁的地下室不准烧饭。当然,《衣食住行》不需要这样的小分类广告。那位叫厄尼斯的总裁要的是像布明黛公司在《纽约时报》上刊登的那种能挣大钱的广告,而且月月不断,每月进帐5千!我把报刊上所有的全版广告和半版广告都一张张地裁下,全放进一个塑料袋。我抓起这个塑料袋想:“我要让这些广告,全都出现在《衣食住行》杂志上!”我看了看表,距我离开广告公司只有1小时,我挟起那叠挑剩下的报纸,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桶,然后匆匆穿过百老汇,又来到那幢大楼,随一群白人上班族上了电梯。当我重新推开厄尼斯总裁的办公室门时,他惊诧地看着我:
  “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决定了!不用再等三天了!……请你立即帮我印一套名片,我明天就上班!”
  厄尼斯金丝眼镜下那双锐利而冷静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他摁灭了烟头,“好吧!我先试你一个月!”
  我终于脱离了餐馆和保姆的工作!我可以每天穿着整齐的服装上班了!晚上我推开门,兴奋地叫着:“麦克!麦克!我有工作了!”
  麦克正坐在沙发上看贝妮丝给我们寄来的一张卡片。卡片上有一只大老鼠和两只小老鼠,贝妮丝潦草地写着:大老鼠祝贺两只小老鼠定婚。贝妮丝经常来电话,她和麦克及我经常像老朋友样交谈。她说她和那个搞比较文学的男友关系相处得很不错,只是她很想念比她小四岁的麦克,也想我。7月4日国庆回来后,麦克就自作主张地给贝妮丝打电话,告诉她我们订婚了。我真觉得好笑,没有仪式,没有订婚戒指,什么也没有,只是他趁着一片欢腾在我耳边讲了声:“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也不等我正式答应,就算订婚了?麦克有时真倔呵!你从他那斯文的外表下怎么也看不出他还有这么一股子倔劲!“麦克!你听见了吗?我要去杂志社当记者了!”
  麦克懵懵地问:“什么杂志?什么记者?”
  “《衣食住行》啊!中文杂志!我的任务是拉广告,写文章!”麦克把他的大手放在我的肩膀上。
  “你能拉广告吗?……那是很苦的差事啊!”
  “我不怕苦,……我要让老板看看,我能够干出什么样的事情!”
  我辞去了餐馆的工作,告别了可爱的恋恋不舍的小约翰,开始去杂志社上班了。才工作了两天,高跟鞋就被我扔到了墙角,因为几乎没有任何时间坐在办公桌前,连写文章都是在地铁车厢或是在车站赶写出的。早上去公司只是报一下到,向总裁汇报工作进展,匆匆地交稿或改稿,然后就出去“冲刺”了。拉广告!广告可真是“拉”来的啊,中文中这个“拉”有多么贴切!我跑遍中国城的一家家旅行社、汽车行、英语学校、移民律师楼、美容院、理发厅、餐馆、华资银行、地毯商、装修公司、驾驶学校、会计所、牙医诊所、保险公司……我的旗帜是:“你出同样的钱,报纸只登一天,我们的月刊杂志则认认真真地帮你宣传一个月!”我带着照相机、纸和笔,随时把客户要宣传的资料拍下来。在餐馆就请大厨和经理在炉台前合影,在车行立即请销售员和新车合影,在英语学校拍华人上课的照片,在旅行社当场被拉进旅游巴士,什么准备也没有就去了华盛顿,大西洋城,沿途拍照……然后立即就要拉出商业采访文章,照片交给“一小时”柯达冲印时,广告稿也已经完成。最后连奔带跑地跑回公司,告诉总裁设计广告版面的建议,将手稿交打字房,一直搞到七八点钟回到公寓。第二天一大早又面临着新的“冲刺日”……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月,China Town几乎每家餐馆、每家银行、每家贸易行、律师所、保险公司……都知道了有这么一本《衣食住行》的杂志,还有一位大陆来的能写能拍能跑能讲能缠能磨的记者周小姐。第一个月我拉到3000美元广告,没有“过线”,但厄尼斯还是给了我1000美元的工资,还拍着我的肩膀把我大大赞扬了一番,并且为我重新印了一套精致的名片,我的头衔已成了:
  Vice-President of Public Relations
  (公共关系副总裁、记者)
  就这样在杂志一直干了九个月,在广告达到固定销售额之后,我就着手改版,增加大陆移民、大陆留学生等栏目,并且以记者这个无冕之皇的身份出入于市政厅、联合国总部、AT&T、联邦法院及各国驻纽约领馆,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交活动。我采访了纽约郭德华市长,同时也采访了大陆来的一批著名作家和艺术家,和中国派驻联合国的、派驻美国的一批官员、记者们打得火热,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了!刊物上登出了我同市长的合影照片,刊载了我的一篇篇抨击时弊的文章和大量采访。我的撰稿已经小有名气,纽约海外电视台的罗总裁把我找去,让我为他主持每周一次的夜间新闻节目!不久前还在餐馆端盘子、为接小约翰东奔西跑的我,骤然出现在纽约州康纳迪克州新泽西州的电视屏幕上了:
  “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我是周励。现在向你们介绍本周的新闻节目。”
  命运的变幻是多么奇妙啊!
  九个月后,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做成了第一笔坯布生意,最终辞去了杂志公司的工作,开创了自己的进出口贸易公司。1986年8月21日——我来美国整整一周年的日子,麦克向他的公司请假飞回西德,去告诉他父母我们订婚的事情。那时我刚在杂志社上班一个多月,正是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也没顾得上多问。他去了三个星期就回来了,什么也没告诉我。这时,麦克已经被升为主管,工作繁忙得很,我们每天各忙各的,只有在周末一起去中央公园,或者就在家躺在床上听激光唱盘的古典交响乐。日子飞快逝去,天上飘起了雪花,圣诞节快要到了。
  有一天,麦克突然对我说:“朱莉亚,我要你送给我一个圣诞礼物!”
  “什么圣诞礼物?”我问,我不知他又会搞什么花样。“结婚!我们在圣诞节前结婚!”他满脸彤红兴奋地说,然后一把将我抱起来。
  “麦克!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从我拎着行李走下“灰狗”巴士来敲门,到现在连六个月还不到呢!怎么就要结婚了?“我父母还不知道呢!再说,这也太‘闪电式’了呀!”我被他呼哧哧喘息地抱着,一面挣扎着说。“我们各自给父母写信!”他放下我,吻了我一下,“我这就写,我让他们在12月10日赶到纽约!”
  麦克这人倔,说干啥就干啥。有一次他把我刚刚从中国城买来的一瓶豆腐乳扔掉了,“这玩意儿有一股发霉的怪味,不合食品卫生。”我马上如法炮制,把他平时喜爱的那些各种各样的美式德式奶酪统统扔进垃圾箱,“这也有一股发霉的怪味!”这是我们之间发生的第一次“文化冲突”。现在他又说干就干,马上要结婚了。他说着,立即坐在电脑前,先用英文打了一封信,接着又用德文打了一封,一直打到深夜一点,密密麻麻的六大张电脑纸!
  “他怎么写那么多呢?又不是调查报告。”我实在有点儿弄不清。直到在半夜两点上床时,他才告诉我,他要“说服他的父母”。
  1986年12月10日,在肯尼迪机场,我第一次见到了麦克的父母。麦克母亲穿着一件华贵的貂皮大衣,系着一条银狐,耳垂下是两颗硕大的白色珍珠坠。我一身中国服装,走上前去亲了她一下,我看到她的蓝眼睛里闪出一瞬间的困惑,然后她张开双臂拥抱了我。麦克的父亲是个有着典型的日耳曼人脸廓、鼻梁挺直,神态威严、目光锐利的老人,他担任慕尼黑警视厅长和刑事专家已三十多年,刚刚退休。他看我的时候像一个老警官在看他的审视对象,而不是他未来的儿媳妇。也许慕尼黑郊外看不到中国人,所以他才这么咄咄逼人地看着我吧?
  虽然麦克这个宝贝独养儿子是他们的心头肉,但麦克要结婚,他们无法阻挡,他毕竟已是成年人,可以决定自己的事。三天之后,当我正在为婚礼四处奔跑张罗的时候,老警官和他的夫人向儿子提出了以下问题:
  为什么不找美国人欧洲人找中国人?
  为什么不找比自己小的而找比自己年龄大的?
  为什么不找没有结过婚的却找结过婚并且离了婚的?为什么要找离了婚的并且还有一个女儿的?
  不过没有那一条:为什么找穷的不找富的?
  麦克只回答了一句:“她和我一样,是Doctor,我爱她。”两位老人认为,他们眼中的小王子——既有博士头衔,又有主管职位,还会讲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及所有的欧洲语言,而且又有男子气,很富有浪漫气质,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一个出身富有的美国金发姑娘。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一步不离地紧随我们去市政厅结婚登记处作了登记,到教堂去为一对狂喜的、流着泪的青年人举行了简单的宣誓仪式,最后,又参加了我和麦克在纽约国际中心举行的大型婚礼晚会。
  这次晚会完全是由我一手操办的。中国驻纽约总领馆的周总领事是主婚人,中国贸易中心的一位总裁是翻译,联合国大使和夫人、《文汇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驻美国记者全部到齐。还有麦克公司的副总裁和夫人,麦克部里的美国朋友。我的担保人柯比先生专程空运送来了鲜花。我们事先邀请贝妮丝参加,但是她说:“我不能来,我的心会碎的,我相信你们是世界上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对,我祝你们白头偕老相爱终身。”贝妮丝在电话中说着说着就哭泣起来,她叫我们不要误会,她说她是高兴而泣,蜜月结束后她会来看我们的。
  在上海音乐学院青年钢琴家朱贤杰弹奏的《婚礼进行曲》的乐曲声中,我和麦克走向舞台,从总领事手中接过结婚戒指,互相交换、接吻。我们俩都热泪盈眶,他是第一次成为一位心爱女人的丈夫,我则是第二次成为别人的妻子。我百感交集,泪水涌流,感谢命运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丈夫。我穿着镶着抽纱花边的丝质粉红色的曳地纱裙,头上戴着白色的花环,紧紧地挽住麦克的胳膊,听着总领事对我们的祝福辞。他在贺辞中还提到中国婚姻法第二十三章第十八条,引起满堂轰笑。后来又不断有人上台宣读贺辞,有美国人也有中国人。这架势逼得麦克父亲也不得不上台讲几句。事实上早已被这儿的氛围所感动的他,这时出人意外地讲了一大篇话,意思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中国人和这么多美国人聚集在一起,气氛热烈地参加他儿子的婚礼,他祝这对中西结合的青年白头到老。他讲话的时候,麦克母亲正坐在那里抹眼泪,是快乐的眼泪呢?还是伤心的眼泪?我不知道。
  最后是来自上海芭蕾舞团的徐小芳的孔雀舞和胡小平的独唱《我爱你,中国》,在上海我最喜欢听她唱这首歌。全部节目结束后,大家鼓掌欢迎一对新人来一个节目,麦克早有准备,他大踏步地走上舞台,亮起了他的那把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吹响过的小号,他吹奏起约翰·丹佛的《Annie’sSong》!那首歌他一直非常喜欢,歌词是这样的:
  你占据着我的心灵,
  像夜幕笼罩森林,
  像山峦尽享春令,
  犹如雨雾中的漫行,
  犹如荒漠上的飓风,
  如同沉睡的碧海,
  你占据我的心灵。
  来吧,让我们心心相印,
  让我爱你,
  用我的生命。
  我宁愿淹没于你的笑声中,
  我宁愿长眠在你的怀抱里。
  你占据我的心灵,
  来吧,让我们心心相印!
  小号吹完,全场寂静。小号手的两滴泪珠落到了闪闪发亮的金色铜号上,我心头一颤,一股爱的柔情涌上心头。在突然响起的掌声中,我——新娘上场了,我用英文念了一首亨利·朗费罗的诗:
  我常常想起那美丽的小城
  它就坐落在海岸;
  我常常幻想走进古老的小城,
  于是旧日的友谊和青春的恋情,
  带着安息的乐音流淌在我的小道上,
  像是鸽子回旋在寂静里,
  那甜蜜的古老歌辞起伏低唱:
  “少年的愿望好似风的愿望,
  啊,青春的心思是多么、多么绵长。”
  家乡森林幽静、新鲜,美丽宽广,
  我的心怀着一种
  近似痛楚的快乐重又飞回到森林旁,
  当我萦绕于那往日的梦迹,
  我又找回了失去的青春。
  那奇异而美丽的歌,
  在树林里发出回响:
  “少年的愿望好似风的愿望,
  啊,青春的心思是多么、多么绵长。”
  诗朗诵完毕,在人们一阵阵的掌声和悠扬的钢琴声中,我——整整36岁的我,挽着34岁的麦克,走下铺洒着白色鲜花的红地毯。纽约国际中心的大钟敲响了,人们向我们祝福,麦克不断低下他的脑袋,一遍又一遍地吻我,我热泪盈眶,全然不觉正对着我们的这么多的闪光灯……
  婚礼之后,柯比先生和夫人及其一家在佛罗里达迎接我们去度新婚蜜月,这是我第三次来佛罗里达。第一次是我结束了在佛州棕榈海滩那百万富翁家的保姆工作后,柯比先生请我到奥兰多去看迪斯尼乐园和未来世界,及肯尼迪宇航中心的表演。第二次是柯比先生特地买飞机票让我去佛州看挑战者号上天,正是那次出了大悲剧。现在我带来了我的新婚丈夫,以及他的父母。柯比夫妇每天盛情地接待安排,游览、宴会,他们的十几对美国朋友也络绎不绝地轮番邀请。美国人的开放热忱,我的担保人一家对我如亲生子女般的关系,使麦克父母这对保守的欧洲夫妇大为感动。他们没有想到这个中国儿媳妇不仅吸引纽约的中国人,还能着魔般地吸引了一大片佛罗里达富翁住宅区的美国人。常常是晚上由我下厨做中国饭菜,柯比先生翻着一本厚厚的中英文对照的《中国菜谱》与我“合作”。
  “今天吃第几页?”我操着烧锅问。
  “205页、108页、17页、23页!”柯比先生边翻菜谱边说。我在上海根本不会做饭,现在硬着头皮上,再说在中国餐馆整天端盘子也使我“悟”出点烹饪的道道。于是,每天对着菜谱居然也能搞出一桌桌佳宴酒席!吃惯了面包奶酪的老警官夫妇先是看呆了,然后吃呆了:“好吃!好吃!中国菜真妙啊!”蜜月结束后,我们回到了纽约,麦克父母在动身回西德的前一夜晚,请我们到洛克菲勒中心顶楼的“RainbowRoom”(彩虹屋)去跳舞吃宵夜。幽暗柔和的彩色光线笼罩在圆型舞池中央,几个铜管乐手在吹奏古典的狐步舞曲。麦克父亲把我搂在手臂中,麦克搂着他母亲,我们在《时光流转》的乐曲声中悠然起舞。音乐停下了,我放下手臂。老警官注视着我,他的目光在彩虹般的光线下已经显得那么柔和,我看到有一滴混浊的泪,从他那涌起皱纹的眼角中流淌了出来。
  第二天,麦克母亲在肯尼迪机场候机室中硬要把她那两只珍珠耳坠子——她戴了十几年的心爱之物——送给我,我争执不过,索性顺从地转过脸让她戴上。机场的大玻璃镜正对着我,麦克望着那两个白晃晃、沉甸甸的大坠子,叫嚷道:“哎呀呀!看你看你!瞧你耳朵都拉长了!”
  我们拥抱在一起,笑了。
  倔强的麦克没有多说什么话,就让他父母顺从地来到纽约,又高高兴兴地飞回欧洲。
  我们结婚后不久,有一天贝妮丝抱着一大把鲜花来了。她脸色红润,早已恢复在学校里那种亢奋的精神状态。一进门就情不自禁地大声叫着:
  “麦克!朱莉亚!你们知道吗?他们把我丈夫给放出来了!我丈夫出狱了!”
  贝妮丝丈夫是谁?我们一直都不知道。现在贝妮丝大概没有什么恐惧和顾虑了。
  贝妮丝捧着鲜花激动地说:“我就要见到他了!……我们整整八年没见面了!这是我给他写的第一封信,你们要听听吗?”说着,她站在客厅中央,把她心中以往的秘密毫无遮掩地袒露出来。
  当贝妮丝刚一说出她丈夫的名字时,我们都大吃了一惊。原来她的丈夫正是那位在国际上小有名气、被台湾当局先后关禁了25年的“美丽岛事件”发起人——石诺雷!他现在要竞选台湾第二大党——民进党主席。这个49岁生涯中有25年在监狱度过的台湾高雄人的战略目标,就像曾经是狱中作家的捷克总统哈维尔那样,成为一名台湾总统!
  不久后,纽约报刊的一段奇特的报道都吸引住了我们:
异国婚姻 敌对观点 奇妙感情


石诺雷贝妮丝手牵手
忆往事谈将来皆坦然

  报道说:台北,一千多人高举着蜡烛欢迎石诺雷的美籍妻子贝妮丝,面对着大群记者和千百只在黑夜中闪烁的烛光,阔别十年,昨日终于在台北机场相逢,贝妮丝的感觉是“非常感动”,石诺雷却说:“掀不起巨大浪花。”这对异国夫妻昨天面对记者坦然地表达了他们对感情和婚姻的态度,这对夫妻彼此都有精采的看法。
  贝妮丝首先表示她是“大女人主义”,同时又离不开男人,石诺雷则称自己一贯是“大男人主义”。
  石诺雷说,他当年认识的外国女友中,贝妮丝并不是最漂亮,学历也并非最高。但是,他强调他观察一个人,并不是靠单纯的条件,而是“当成十项全能运动,总分加起来,贝妮丝分数最高。”他形容贝妮丝是一位有风度的女人,在最困难的时刻毅然嫁给他,并且想尽妙计让他躲避逮捕。但石诺雷也指出异国婚姻的困扰,他说贝妮丝拒绝在中秋节陪他去看月亮,而贝妮丝感到兴奋的圣诞节,他却丝毫没有兴趣。石诺雷坦率地说:如果需要一位贤妻,他会把贝妮丝首先“删除掉”。对于俩人的未来,石诺雷笑着说:“可能离婚也说不定。”贝妮丝则讲她欣赏石诺雷的理想和刚强毅力,她认为他才是她生活和精神上的支柱。但是,她不愿再当这位英雄感情上的“监狱官”,“我是女人,我有自己的感情需要”。贝妮丝坦白地说,毕竟已分开了十年,她希望外界不该对他们过于期望。“这样,我可以写一下自己的浪漫史,不过现在暂时不愿意再浪漫了。”贝妮丝含情脉脉地望着丈夫,他们两手紧握。
  感恩节前夕,贝妮丝飞回纽约,去宾汉姆顿学院办事,顺便来到曼哈顿公寓看望我们。原本我烤了火鸡准备高举香槟庆贺老友重又相聚,但那天却和贝妮丝爆发了一场几乎不可收拾的争论。原因是我在报上看了她丈夫那个党的竞选纲领,对这位“未来总统夫人”不满地责问道:
  “嘿!你和你那位先生想搞台独是不是?……他是中国人不是?”我虽然很佩服她先生在狱中的刚强毅力,但对他现在搞的台独——要把中国和台湾永久地分割开,却有一种自然滋长的民族感情的逆反心理。
  “不许你指责我的丈夫!”贝妮丝嗔怒了,我很少看见她震怒的样子,她前胸起伏,双手微微颤抖:“我是中国人的妻子,我了解中国,也了解台湾……”
  我们围绕“台独”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但谁也没能把对方说服。观点的对立并不妨碍我们仍是一对要好的朋友。当室内飘来烤火鸡的香味时,我们之间的火药味顿时消散和好如初了。
  我把烤得金黄香脆的大火鸡往餐桌上一放,对贝妮丝说:“好了,等下次你到大陆来,我带你到南翔去吃小笼包子!”
  台湾!这个相距得多么近,又多么遥远的小岛啊!我们相互约定,将来一定要去台湾看看,去看看美丽岛、看看高雄,也去看看贝妮丝那个为之骄傲的家。
  1988年,也就在我们结婚两年之后,我带着麦克回到了日夜思念的祖国。我拼命地拥抱亲吻久别三年的女儿,麦克也久久地拥抱着我女儿。一眼就看得出来,他爱她,她也喜欢他。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我们背起行囊,马不停蹄地按照麦克事先拟定的路线,跑遍了万里长城、故宫、颐和园、景山和北海白塔(因为我喜欢唱“水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参观了孔庙、中山陵、西安兵马俑馆、布达拉宫,流连于桂林山水、云南石林、西湖风景、苏州园林和哈尔滨太阳岛,我们还登上了黄山、泰山。因为麦克走得太慢,我们总是差点错过班机。他几乎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拿起摄影机拍个不停。
  “中国太美了!中国太大了!从德国到瑞士,只要一小时,从德国到法国,也只要两小时;可是从西湖到兵马俑,却要整整三天!”他对中国的山水古迹、风土人情赞叹不已。有一天我们来到浓荫遮掩的四川眉山三苏祠,祠宇回廊、亭台楼阁,竹影摇曳,疏密错落,一片幽静。我告诉他,“三苏”即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都是北宋名噪一时的大文学家,尤以苏轼为一代文豪。“中国历代的文学家并不比歌德、席勒差!”接着我又问麦克,为什么在中国,人人都知道贝多芬、莫扎特,而在西方却少有人知道孔子、老子?麦克连连摆手说:“你又要打‘文化战’了吗?在中国游览期间我可是宣布停了战的!”说罢,他爬到三苏祠庙台上,让我给他拍照,他说要把这张照片挂到他在慕尼黑的那个宅子中。
  他非常喜爱我从小生长的城市上海。他喜欢在幽静的淮海路上和我并肩散步,路过音乐学院的红墙时仔细听听有没有肖邦或德彪西的声音;他踮起脚看我小时候朗诵过《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的盖斯康幼儿园,想看看我曾经躲在哪个角落里孤独哭泣;路过外滩上海外贸局的那幢花岗岩大楼,我就指给他看医务室的玻璃窗,从那里我曾经飞出许多文学梦想……有一次,我们来到了上海老城隍庙,正好遇到一个乡下老人蹲在地边爆米花,边上有几个孩子用手指塞住耳朵,瞪大眼望着黑铁制的圆型爆米桶,只听那老人高声喊叫:
  “爆——炒——米花——喽!”
  随即他用大腿使劲跺了下爆米桶下的黑铁杠,只听“嘭”的一声轰响,白色炒米花如烟火迸出,洒了遍地。爆米花老人的一举一动,连同孩子们的欢叫声,都引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麦克则激动不已地大声叫着:
  “在中国度过童年太有意思了!太有意思了!”
  一个没有抢到足够米花的小男孩,前襟上还挂着几颗嘴里掉下的白色米花,两只小手捂住脸,站在那里呜呜哭了起来。麦克跑过去把他抱起来,这孩子有着红扑扑、非常可爱的圆脸,一双又大又亮的黑眼睛里满含着泪花,麦克看了又是怜爱又是可笑,和蔼地问他:
  “你为什么哭啊?”
  那个男孩立即止住了声,泪水还挂在他的面颊上,他瞪起那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突然问麦克:
  “咦,你的眼睛怎么会是蓝的?”
  麦克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它一生下来就是蓝的!”这笑声响彻在天空,响彻在圆明园、黄山、泰山、长江、布达拉宫……在我的可爱的祖国的上空,处处都有麦克那豪放动人、无忧无虑的笑声!
  伏尔泰说:上帝赐给人类两样东西:希望和梦想。麦克——我的蓝眼睛的欧洲小伙子,你的心地像水晶般的透明善良!
  此刻,慕尼黑郊外的森林如《蝴蝶梦》中那样幽深寂静,在那匹叫做“劳伦斯”的奥地利黑色种马的马背上,又多了一个小麦克——我们的小安德鲁,这个欧亚混血的一岁小男孩,也像麦克小时候那样戴着一顶黑丝绒的小骑帽。
  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三人骑着马,向森林中那一片无涯无际的浓绿中驰去……
  1992年1月4日—1月20日
  于慕尼黑、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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