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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豪门婚宴 迎娶港姐为媳(3)


  记者见霍英东有问必答,甚是合作,于是穷追不舍:“上次婚宴很隆重,为什么这次如此简单?”

  霍英东答道:“第一次办喜事没有经验,筹备得好复杂,挂万漏一,今次不搞盛宴而一切从简,是大家的意思,新人新事新作风,后生仔做的主。”

  据说,霍英东从简办震寰的婚事,还有原因,就是他对这桩婚事并不是百分之百满意。原来儿媳陈琪琪是来自台湾的电影明星,当时海峡两岸关系十分紧张,故他认为儿子娶一个台湾女子进霍家,他的处境有些尴尬。但他又不能反对儿子的选择,唯一能做的就是低调处理这桩婚事,一切从简操办。有一些知情者还透露,当时,霍家的不少亲朋好友和霍氏集团的一些资深员工还对此有微词,认为霍英东这样做是厚此薄彼,对震寰不公平。

  但霍英东后来对陈琪琪也甚为关心和慈爱。

  大约是1986年,震寰夫妇到广州参加一个关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的会议,在花园酒店门口,陈琪琪不慎被汽车撞倒,昏迷不醒,大腿几乎被汽车压断,伤势极之严重,被人送往附近的医院。

  当时,霍英东正率领香港中华总商会代表团在珠海、中山等地参观、访问。他接到这个消息,极之焦虑,平日事事以工作为重的他,突然宣布取消代表团原定的行程,改为明天到广州,正在晚宴中的代表团成员个个大感意外,但没有一个人知道内情。而他就连忙赶赴广州,探望陈琪琪。

  广州的医生经过6个小时全力抢救,手术做得很成功。术后,医生说:“几乎所有外科需要做的手术,我们都做了,若不是霍英东的媳妇,我们可能就截肢了!”

  好长一段时间之后,陈琪琪才能行走自如。

  霍震寰与兄长震霆一样,也曾接受较好的教育。他早年在香港的名校--摩利臣山小学和圣贞德学校念书,后到英国完成中学课程;之后又到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求学,获理科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学位。

  霍震寰的性格也像父亲和兄长,凡事不爱张扬,为人低调。据说,他花10年时间,娶陈琪琪为妻,有一个目的,就是当自己不得不出席一些酬酢场合时,让漂亮、有名气的妻子抢去风头,以分散别人对自己的注意力,避过记者的镜头焦点。不知霍震霆娶港姐为妻,是否也有这个意图?

  之后,霍震宇娶身为加拿大华侨的女子为妻时,婚事亦是从简操办,故社会上几乎无人知道;至于“文”字派和“显”字派的霍家公子的婚事,知道的人则就更少了。

  霍氏家族一家三制

  有意思的是,霍家与明星甚有缘。除震霆、震寰两位同胞兄弟娶明星为妻外,名义上是霍英东儿子的霍文芳,其第一任太太袁荔是明星,第二任太太洪国华也曾是丽的电视时代的明星。

  在霍家成员的关系中,有一点很是蹊跷。在1977年霍家刊载在报章的讣告上,清楚写明袁荔是霍文芳的妻子,也即说霍文芳当时已成婚。但霍英东却曾对记者说,霍家迎娶朱玲玲是霍家第一次办喜事。此话在别人听来,自然会理解为霍文芳迎娶袁荔并非霍家喜事。于是,人们自然会有这样的疑问:莫非霍文芳并非霍英东与冯坚妮所出?

  事实上,霍文芳并非霍英东与冯坚妮所生,他是冯坚妮嫁给霍英东时,带进霍家,并改姓霍的。霍文芳生于1950年,但他的父、母亲到底是何人呢?我不便向霍英东及其家人问这个问题,故而对此一直不得而知。

  霍英东的3个太太,子女10多个,但他们并不在一起居住,而是一房人住一个地方,故有人称之为“一家三制”。除了霍英东要在三个家之间来回周旋外,三房人之间平时并不相往来,每房人过着各自的生活。惟有霍英东在场的时候,比如家人到外面吃饭,霍英东带领到外地出差,三房人当中才偶有同时出现,但都是零零散散地在一起,整个家族成员同时出现于同一场合,应该是绝无仅有。

  据我观察得知,他们同时出现于一个场合时,各房人之间看上去并不算亲密,相互间绝少交谈;更有意思的是,不同一房的子女辈互称对方时,往往是唤“霍生”或“霍小姐”,并没有称兄道弟、称姐道妹或直呼其名,甚至连冯女士对“震”字派的三兄弟也是称“霍生”。

  反对子女从商

  霍英东极为重视对子女的培养,其10多个子女,几乎个个都曾留洋,在国外接受良好的教育。他对子女的管教极为严格,虽家财过百亿,但对子女花钱却严加限制。霍英东曾对我说,到现在为止,他给每个子女的钱并不多,每人名下的钱还不足够买一个普通的住宅单元;至于每月给他们的钱则一般是每人限于3万港元左右——当然,这只是对那些在霍氏集团工作的子女而言,那些在外头有自己工作的则另当别论。

  霍英东向来不喜欢自己的子女经商,更反对子女在外头做自己的生意。据霍氏集团的职员所言,霍英东曾对子女说:“若你们不听我的话,到外面做生意,我就和你们脱离关系!”很多人对此不可理解,认为霍英东自己就是靠一个人白手兴家的,没理由反对子女从商创业。其实,正是由于他自小在商界打滚,见惯商界的风风浪浪,深知商界险恶,故而不希望子女像自己那样去冒险。他有一个心愿:多一些子女成为律师、医生、工程师、会计师之类的专业人士,更直接地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事实上,就有子女如霍英东所愿,从国外学成归来后,不靠父荫,靠个人本事打天下,成为专业人士,其中有一个儿子还是政府属下的玛丽医院的高级医务人员。
  在10多个子女当中,只有“震”字派的三兄弟在霍氏集团,协助霍英东处理家族庞大的生意。霍英东做出这样的安排,当然是基于把家族生意发展光大的考虑。

  霍英东在家族中实行的是传统的家长制度,而子女们也对这位威严的慈父言听计从,一

  切服从父亲的安排,故霍英东对子女们的表现算是甚为满意,从来不太操心;唯一让他时常紧皱眉头的,就是那个名义上是他儿子的霍文芳。

  霍文芳喜欢在外头做自己的生意,霍英东对此大加反对。我曾听说这样一件事,有一年,霍英东在香港接到内地东北地区某省政府的来电,对方称:令公子文芳不久前和我们商谈合作拆烂船生意,我们已决定与他合作,并且会大力支持,尽力配合。对方原认为霍英东会表示感谢,谁知霍英东当即在电话里说:文芳与你们谈的生意,我一无所知,也与我无关,希望你们慎重考虑,放弃与他合作。结果,这宗生意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据说,在此前后,霍英东曾多次责骂霍文芳,叫霍文芳绝对不能打他的招牌与别人谈生意。

  令霍英东最为恼火和难堪的是,1991年底,霍文芳涉嫌非法贩卖军火,在美国纽约被捕。霍英东听闻此事,极度震惊,愤怒非常,对着冯坚妮,口口声声大骂霍文芳为“衰仔”。

  此事搞得霍英东面目无光,但爱子心切,他还是强忍愤怒之火,四出斡旋。

  霍文芳一案公开于世后,霍英东当即透过发言人发表声明,称霍文芳有自己的生意,并很少与自己来往。但有些不了解内情的人,还是猜测此案与霍英东有关。其实,霍文芳涉嫌贩卖的15000支AK47自动步枪,利润只有240万美元,折合港币约1800万元,且还是与合伙人共得。这点钱相对家财上百亿的霍英东而言,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数目。在这之前的10年间,不包括投资部分,霍英东捐给内地的款项就超过10亿港元。试想,家财雄厚的霍英东,难道会贪图这点小利润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声誉,拿儿子的前途、生命去赌博?

  据说,后来霍英东花了几十万美元担保霍文芳回港。霍英东一见到他,就劈头大骂,并

  声称对他在外头惹是生非不再理睬,果然,从此两父子在家庭聚会时,霍文芳虽也偶有出席,但霍英东每次见到他出现,心里总是涌上一股怒火,虽然不再骂他,却不再与他说一句话,形同陌路人,且每次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后来,洪国华因丈夫涉嫌贩卖军火一事,亲自向霍英东提出与霍文芳离婚的要求,霍英东体谅、明白媳妇的心情,当即表示支持。洪国华带着与霍文芳生的儿子单独生活后,曾于1995年年中接受《明报周刊》记者采访,谈及此事:“我提出离婚要求,多谢老爷(霍英东)与奶奶(冯坚妮)都支持我的想法、做法,他们更在生活上照顾我们。得到他们的同意,我终于可以过回自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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