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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小说人生(7)



  1967年,在“左”倾思潮和“左派”势力影响下,香港的劳资纠纷逐渐扩大成为与政府和社会对抗的暴动事件,这就是香港的“六七暴动”。而金庸也成为“左派”攻击对象,不得不远走瑞士避难。然而,祸福相因,在这种冲击中,《明报》的销量也从五万份激增到八万份。

  “六七”之后,香港政治经济趋于好转。金庸开始投入发展明报事业。此后金庸在《明报月刊》之外,又先后增办了《新明日报》星马版、《明报周刊》、《明报晚报》、《财经日报》等报纸杂志,后来又创办了明窗、明河、明远三家出版社,把《明报》拓展成一个报业集团。其中,《明报周刊》以娱乐周刊起家,在著名娱乐新闻采写人雷炜坡手下蒸蒸日上,成为明报集团除《明报》外赢利最高的刊物,1973年李小龙死亡事件后,已稳坐香港娱乐周刊的第一把交椅。

  而《明报》手下,更是人才济济,如潘粤生、陈非、雷炜坡、汪济、王琳、司马长风、孙淡宁(农妇),张续良、胡菊人、王司马、林三木、王世瑜、李文庸(慕容公子)、董梦妮等,皆先后在金庸麾下冲锋陷阵。金庸之用人,有“才”——慧眼识珠提拔英俊;有“情”——真情相待平等共处;有“识”——眼光远大谋划全局;有“度”——宽宏大量不计小怨,尤其为人所称道。

  《明报晚报》前身为《华人夜报》,20世纪60年代末创办不久后金庸便把它交给了王世瑜。据《明报》老职员说,王世瑜初入《明报》,职位只是信差。但这个信差,聪明勤勉,甚获金庸欢心,很快就由信差,升为校对,助理编辑,编辑,而到最后,更被升任《华人夜报》的总编辑,升职之快,堪称一时无二。但是由于办报宗旨遭到金庸夫人的反对,争执之下辞职,转投《新报》。当时他年少气盛,便常在报上拿金庸开玩笑,语多不敬,金庸也只是一笑了之。后来王世瑜自办《新夜报》,大赚一笔,赚钱后便卖掉报纸,举家移民加拿大。金庸听说他不办报了,立刻邀请他回来重新加盟《明报》,任《明报晚报》和《财经日报》的社长,重新收归旗下。王世瑜后来对金庸的评语是:“深懂用人之道,懂得放手让下属办事,三十多年来我从未见他辞退过一名员工,或骂过一名下属,但公司的同事对他都很尊敬。”王世瑜外,有林三木。林三木在《明报》,起初只是资料室的小职员,得到金庸赏识而被保送到英国留学,归来立刻出任《明报晚报》的副总编辑,后来总编辑潘粤生去了新加坡《新明日报》,林三木又升任总编,恰值股市狂潮,《明报晚报》时为全港独一无二的经济报纸,于是一纸风行,销路达好几万份。林三木便打算自立山头,另开事业,最终脱离《明报》,自创《信报》,成为《明报晚报》的最大竞争对手。因此,许多人都认为林三木对于金庸,太过忘恩负义,然而,金庸却反而替林三木辩解:“人望高处,水望低流,林三木有这么好的成就,我也高兴。”后来,在许多宴会场合,金庸都会遇到林三木,他一见林三木,一定会走过去握手,很客气地称呼他做“林先生”,而不似一般老板直呼旧职员的名字。

  这段期间内,金庸的武侠小说创作达到了顶峰。

  在此期间,发生过一件金梁“笔战”的往事,可以说是两大武侠作家在创作基本理念上的一次碰撞。1966年1月香港《海光文艺》创刊号发表了一篇文章,《金庸梁羽生合论》,署名佟硕之(后来知为梁羽生的笔名)。这篇文章比较了金梁作品的异同,说:“梁羽生的名士气味甚浓(中国式的),而金庸则是现代的'洋才子'.梁羽生受中国传统文化(包括诗词、小说、历史等等)的影响较深,而金庸接受西方文艺(包括电影)的影响较重。”随后,在分析二人各自优缺点的时候,此文对于金庸提出了以下的批评:“武”的方面,其一,情节跌宕起伏,变化多端,固然是好事,但是有时便不免于不合理情节,而有些更是伤于人物,并非必要。(当时金庸尚未写到段誉身世之谜,故而此文将木婉清和段誉的恋爱以为果然乱伦,于是也算在其中。不过段誉身世之谜太过离奇巧合,纵然梁羽生后来知道金庸真正的安排,恐怕也不免诟病。)

  其二,诗词修养不够,犯了一些平仄和史学上的毛病,如《书剑恩仇录》的回目不合古典诗文平仄,《射雕》中黄蓉的“宋代才女唱元曲”等。

  其三,一些武侠技击写得太过离奇,令人不可相信,如天山童姥、六脉神剑这样的设计,已经近于神怪之道。

  “侠”的方面,金庸常邪正不分,混淆大是大非。例如《无龙八部》中,金庸捧“大杀宋国忠义之士,官居契丹南院大王”的乔峰为英雄,不知为何。

  “情”的方面,金庸的爱情描写较为单一,常常发生莫名其妙的多角恋爱,没有深厚的心理基础。

  金庸对这批评想法如何,他自己一直没有提起,但是对于梁羽生批评他最主要的部分,也就是“邪正不分”这点上,金庸当时显然是不服气的。在《海光文艺》第四期,他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小文《一个“讲故事的人”的自白》,虽然含蓄,却可看出是对《合论》的一个回应。在这篇文章里,我们也可看出金庸在创作武侠时的一些基本理念,他说:“我只是一个'讲故事人'(好比宋代的'说话人',近代的'说书先生')。我只求把故事讲得生动热闹……我自幼便爱读武侠小说,写这种小说,自己当作一种娱乐,自娱之余,复以娱人(当然也有金钱上的报酬)……

  我以为小说主要是刻画一些人物,讲一个故事,描写某种环境和气氛。小说本身虽然不可避免地会表达作者的思想,但作者不必故意将人物、故事、背景去迁就某种思想和政策。

  我以为武侠小说和京剧、评弹、舞蹈、音乐等等相同,主要作用是求赏心悦目,或是悦耳动听。武侠小说毕竟没有多大艺术价值,如果一定要提得高一点来说,那是求表达一种感情,刻画一种个性,描写人的生活或是生命,和政治思想、宗教意识、科学上的正误、道德上的是非等等,不必求统一或关联。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明辨是非。“从这篇小文里,我们可以看出金庸创作期间对于武侠的态度:对他来说,武侠小说只是一种娱乐手段,而他致力而为的,也只是提升这种作品的艺术价值而已。他想要写的,不过是”求美,求感动人“,而不愿意将它纳入教化体系而成为苦差。之后他在《天龙八部》里对于乔峰形象的塑造,正是对这个观点的一个阐明:当时梁羽生没有预料到,被他批评过的乔峰,身上的异族血统和暴烈个性,使他的个性和面临的处境更加深刻而复杂,而最终乔峰(萧峰)以杀身取义之行为,用自己的生命为宋辽换得短暂的和平,更使他的形象升华到金庸笔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大英雄之位。在乔峰的身上,契丹和汉族的混淆倒置,反倒使这个人物跨越了狭隘的民族观念,而具备了更高的意义。

  《天龙八部》为陈世骧评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是金庸写“情孽”写到极致的一篇小说,也是他对于“情”的一次探讨之旅。在这部书里,充满了人性的挣扎与矛盾,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欲望和感情所困扰,而金庸用来解决的方法,则是佛法的超度和解脱——一些人物因为深受佛法熏陶而拥有心灵平静和完满人格,获得幸福圆满的结局,例如段誉、虚竹;一些人物则在忏悔中以出家或者死亡解脱。甚至,这本书里,几个最大的“恶魔”,都获得了在佛法中悔过的结局:如慕容博、萧远山、鸠摩智,甚至是星宿老怪丁春秋。

  然而一方面是体悟与升华,忏悔与救赎;另一方面也是不可改变与痛苦;在无名老僧的教化之外,有两类人不能为佛法所超度:一种是如萧峰这样的大英雄大侠士,不能也不肯用佛法为心中的问题寻求简单的答案,最终不得不为此付出悲剧的代价;另一种是阿紫、游坦之间或慕容复这种执著于“情”或“欲”的凡人,他们宁愿选择与他们的爱情或者欲望共生,或者共灭——阿紫与游坦之选择了各自的殉情方式,而甚至最富慈悲心的段誉也放弃将慕容复接至大理的念头:“我觉得他们可怜,其实他们心中,焉知不是心满意足?”这样纠缠转化,难判难定的爱欲之谜,使作品具有了更加深沉含蓄的意味。

  20世纪60年代末期,金庸思想理念都更加趋于成熟,创作因为摆脱经济压力,自由度也更大,因此作品中便加入了更多对于人性和政治、社会、文化的思考。这个阶段他写出了他的最后两部长篇:《笑傲江湖》与《鹿鼎记》。这两部长篇小说无论在新派武侠史或者金庸本人的创作史上,无疑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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