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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豫让道:“侥幸而已,我抱必死之心,敢于送险一拼而已,若非时机异于寻常,我也不敢如此冒险,要对付他们就没有如此轻松了。”

  “不然,我看胜得很轻松,每次都快一步。”

  豫让笑道:“但是这种战斗却不足为法,每一次我都在行险,若有一分的差错,我就要倒下去了,而且不会像他们如此简单,我若倒下,就起不来了。”

  襄子道:“我看得出,你对他们剑下留情,他们没这么客气,都想要你的命。”

  “所以我说不足为法,若非不得已,我决不会采用这种战法,那实在太冒险了,若有一次失算,我就要伏尸当场了。”

  “你为什么要行险呢?”

  “因为我知道君侯是一位极高明的对手,而我的目标又是放在君侯身上,必须保留大部份的体力来与君侯一搏,不能损耗在他们身上,因此只好以最快的方法解决他们。”

  “只是这个原因?”

  “是的!只是这个原因。”

  “假如只是这个原因,就太没道理了,如果一有失手,岂不是跟我交手的机会都没有了?”

  “是的。但我必须如此。因为我唯有采取这个方法,才能以相当的精力与君侯一搏。如果我以力战的方法把他们慢慢地击退,现在早已精疲力竭,连君侯一剑都接不住,更别说刺君侯了。”

  “现在你认为有足够的把握杀死我了?”

  “我没这么想,刺杀君侯是我答应智伯的,我当尽我之力去做,成败可以不计,重要的是,我是否尽心。我有十分之力,只用了九分,是我的不忠,但我若有十分的把握,也尽了十分的力量,却因为其他的原故失败了,我毫不惭愧。”

  襄子摇摇头叹道:“我实在不明白你。”

  豫让道:“我并不要别人明白,只要墓中的智伯明白我的心意就够了。”

  襄子想想又道:“豫让,你既是为了要省力速战,才采取以险取胜的方法,又何必要手下留情,饶恕他们的性命呢?他们都是第二次或第三次被你击倒,你若是在第一次就杀了他们,岂不省事得多了么?”

  豫让笑了。道:“任何人都会以为我是剑下留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故意示惠,是不得不耳。我若是想杀死他们,自己也早已身死多时了。”

  “你不是剑下留情?”

  “绝对不是。我所以不杀他们,只是为了争取时间,我取的都是要害,落剑极轻,一沾即收,若再慢一瞬,我自己就无法逃过他们的杀手了。”

  襄子是个嗜剑若命的人,听豫让说出的这番道理又是前所未闻,不禁兴趣大增,竟忘记两人立将进行生死的搏战,抱剑问道:“豫让,你能说详细一点吗?”

  豫让微微点点头道:“他们攻出的都是杀手,几乎也是极难化解的险招,我必须花很大的力气才能挡得住。若是一对一,我自然可以从容应付,不必逞险。但是我要面对二十几个人,而且都是此中好手,若是一一应付,我最多只能胜过三五人,即将筋疲力尽了。时机迫促,不容我久战,唯有用险一途,因此我的招式都是在对方将招式用足,无法改换的时机才发出,而且要在他最弱的空门中递进去,才能有效而不致徒耗体力。”

  襄子点头道:“好心思,好方法,若是早点出手,对方知道了危险而撤回兵器自救,就会拉长战斗时间了,只是,—定能找到对方的弱点吗?”

  “这……很难说,要以客人的修为而定。那些空隙有时只是眨眼间显现,能否在这刹那间发招,在于各人的修为,所以这并不是对方的缺点,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攻击这些空门的。”

  “是的,我懂了,剑术到了某一个境界,已经不受剑招的限制了,任何一种剑法在他眼中都是破绽百出,信手一挥,都能克敌致胜了。”

  “是的,君侯对剑道浸淫日深,故有此种体会。”

  赵襄子摇摇头沮丧地道:“我还没有这种体会。我的剑技还停留在思索精招的程度,比你信手挥出均为妙着,浑朴自然,还要差上一截。”

  豫让道:“君侯能说出浑朴自然这句话,离此境已经不远了,所谓返朴归真,就是这个意思。”

  赵襄子想后摇头道:“很难,我也许永远都到不了这个境界,除非我放下本身的事务,四处流浪,找那些成名的剑客们,一一去拜访比斗。”

  剑技之精在于勤,那只要苦练不懈即可,而剑技之成在于广,那必须与各种名家高手接触,在体验中累积而来。这种交手决斗,自然要付出极大代价,必须每次都获胜,一次失败,经则残肢伤体,重则丧生,所以一个剑客的成长,不仅过程十分艰苦,而且充满了血腥。

  像豫让此刻所说的体会,不知是多少血肉艰险之所累积,别人未到此一境界,根本说不出来,到了此一境界,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因为这是剑技的一种突破。

  但豫让却侃侃而谈,毫无保留,使得每一个听到的人都如痴如迷,连那些在豫让剑下受伤的人都是一样。他们以自己的体受,来了解豫让的理论,感受特别深刻,这在他们以后的剑技上,有很大的助益。

  赵襄子出神地道:“先生不愧为剑中之神,短短数语,道尽剑技中的妙机,襄子受益良多。不知还有什么可以教我的?”

  “有。我说的这个方法,虽能制敌于机先,但也是置本身于悬崖之边。最重要的就是把握勒缰止步的时机。”

  “这时机将如何取决?”

  “这必须由自己的经验与判断来决定。发招太早,则攻敌无功,发招太迟了,则无以自保,仅能达到与敌偕亡的目的。最佳的时机是在把握那一刹那,创敌而全身而退。因为我是后发而先至,先手一直在我手中,主动之势也掌握在我,但进退之机,则操之于势。”

  高手对决,所争的也是那一刹那的先机,道理很简单,但运用极难,襄子是立刻就懂了,点点头道:“换言之,先生每次都予敌轻创,都是时机所限,只能达到那个程度,稍迟一步,对本身就有危险了。”

  “对我是如此,那是由于我对时机把握还不准确,或是发剑的速度不够快。照理,最好是一招克敌,我出手慢了一点,才仅能成轻伤口,若我的剑再深进一点,虽然能致对方于死地,但剑刃将为对方血肉所吸凝,或身形为对方迟凝。那些吸引也许很小,阻碍的时间也短得不易觉察,但往往却是生死一隙,像我身上受的这些轻伤,便是火候控制不足之故。”

  襄子又沉了片刻才道:“多谢先生赐教,我大致是明白了。但是,先生,你把这些告诉了我,对你可是不利,尤其是你要刺杀我,势必增加更多的困难。”

  豫让的脸上却泛起了一片笑意,道:“君侯,我刺你的原因不为私仇,我既不以仇人视君侯,就不必保留什么了,这是我练剑多年的一点心得,我也希望能留在这世上,使我这一生有点价值。”

  “先生好豁达的心胸。”襄子的语气十分恭敬,从他向豫让求教问剑之后,他已改口称先生而执弟子之礼。

  豫让茫然轻叹:“知己、爱侣已一一先我而去,回首前尘,一无所成,也一无所有,我又何必吝于一点点的心得呢?”

  这是一种哲人的感慨,也是豫让心中的感受,别人既无法体会,也无从了解,但襄子从豫让的眼中,看到了他的茫然,他的无奈以及他的思索。

  豫让似乎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这一死本非必然,而豫让也做得很勉强,先前那股凛然的杀气,此刻已然无存,他的眼中只有一片空虚。

  襄子本来是怀着很大的恐惧的。

  他知道豫让刺杀自己的决心尚未中止,必须再一次实行,虽然,他不想跟豫让纠缠下去,但并不畏惧。

  他对自己的剑技十分自信,豫让只是他一个心折的对手,他相信自己仍能应付。

  他答应前来致祭,亲自送返智伯的骨头,一则是为安抚河东的人心,再则也是讨好豫让,取悦豫让,赢得豫让的感激,最后能为自己所用。

  若得豫让来归,利益太大了。

  他在战阵上所向无敌。

  他所教的士卒能以一当十。

  他能使天下的人才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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