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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


  霍小玉苦笑着道:“想起来我很对不起她,她那样为我,我竟如此对她。但是没办法,女人是自私的,女人的爱只给一个人,为了所受,不惜牺牲一切,我对你的爱比对她重,她是必须被牺牲。”

  李益紧紧地抱着她,她的瘦削,她灼热的身子。就像是一块烧红的烙铁,烙着他的良知。

  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假如他不是太热衷卢家这一门亲事,不迷恋于表妹的美色,不急于逞现自己的机心,不斤斤计较于善谦对他的毁谤而想报复,留在霍小玉身边,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的!

  从陇西省亲回来长安将近半个月,他只有两个晚上宿在家中,那是刚返长安的第一夜,以及从卢家议过亲回家的那夜,以后他就在卢家盘桓,陪着他那美丽的表妹。无可否认,卢闰英是比此刻的霍小玉可爱,她高大,健壮,却又修短适中,美丽,健康而又肥瘦适度。

  她的肌肤柔润,洁滑如玉,摸在手上就像是丝绸,不像霍小玉这样的瘦骨嶙峋,她吐气如兰,不像小玉的呼吸中透着一股病态的腥味,但是这个小女人,毕竟是他爱过的,而且深受过,若非病的折磨,她会像卢闰英一样的美,而更懂得爱!

  可是此刻,霍小玉毕竟显示了她比卢闰英更值得爱的地方,她为了爱,可以不计任何牺牲,甚至于自己的生命,卢闰英能吗?李益在心中作了一番估计,答覆是否定的。

  卢闰英不是不爱他,但是不够深,不够狂热,她是个较为理智的人,她的感情仍然有着相当的条件的,至少在他与卢方的权益冲突时,她是偏向于父亲的。

  女儿向着父亲,这是应该的,李益当然说不出卢闰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李益的心里至少是不满足的。

  因为他是个极端自我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把他自己的一切置于最重的地位,而且他要所有的人──他所爱的与爱他的人。也都要以他为中心,置于最重要的一环上!

  而更不可原谅的是李益为他的自私找到了一个根据,一个道理上的根据,义理上的根据。

  妇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是妇德之所箴,卢闰英与他的婚约不仅是口头上的约定,而且也是实际的,虽然这是瞒着所有人的秘密,但卢闰英自己应该知道的,她已经是李益名副其实的妻子。

  除非他还打算另外嫁人,那是情感上的反叛,是更不可恕的,不贞的罪行。

  在义理上,卢方居然为了利害相关要出卖他,牺牲他,卢闰英知道了父亲的企图后,仍然要求他接受,这是李益所最不能接受的,这种愤懑的情绪在李益发现了那只锦盒后,整个地爆发了。

  那只锦盒是卢闰英准备给他的,里面放了五十锭赤金的小元宝,每锭十两重,总计是五百两。

  这是卢闰英自己历年压岁所得的私蓄,随着卢方的两箱钱,一起给他,作为他到任上的开销!那只是一个名义,实际上,这是作为他牺牲顶罪的代价。

  李益已经成竹在胸,不必躲避了,但是他到卢家去通知这个好消息,却得到了卢方准备牺牲他的消息。

  一怒之下,他没有说出自己的把握以及证据,气冲冲的走了,但走时他取了两锭金子。

  现在他看见了那只锦盒,放在柜子顶上,连忙过去,找张凳子垫着脚取了下来,锦盒是空的,忙问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是金子,一共四十八锭,我叫浣纱收在箱子里。”

  “为什么要收?你知道是谁的?”

  “是你姨丈家的一个丫头,叫雅萍的,她说是姨母给你的,我不知道能不能收,但是她放下盒子就走了。放在外面我怕丢了,收进箱子又怕压坏了盒子,万一你不想收下,还给人家也不方便。”

  李益一声冷笑:“这是给我卖命的代价!”

  霍小玉不禁一怔,李益继而愤愤地道:“东西是她的,她就是我的好表妹,那个外面盛传已经跟我订亲的女子,我一气离开了她家,她居然不死心,又叫人送了来!这个混帐透顶的女人,为了她老子的前程,居然认为我活该倒霉牺牲似的。”

  砰的一拳击在盒子上,李益的劲儿不小,居然把木匣击得碎裂成五六片,但是他毕竟不是练过武功的武夫,没有单拳碎砖裂石的功夫,他自己的手背硬骨上,也被木板击破了,鲜血涔涔地下。

  李益似乎毫不觉疼痛,打开箱子,找了块白布。把一锭锭的金子包了起来,鲜血染在白布上。

  霍小玉为他的举动骇异了,忘了自己的痛骨支离,一下子坐了起来问道:“十郎!你要干吗?”

  李益冷笑道:“这是买我命的钱,我的命没有这么贱,而且我自己还顶得起,没有把命送掉,所以没有理由要收下这笔代价,我要送还给她去!”

  霍小玉一叹道:“还给她是对的,但是你又何必跟自己生气?叫李升送去就是了。”

  “我要当面抛在她的脸上。”

  “十郎!你不能这么做,那是负气的行为。”

  “难道我不该气?她怕我留在长安会对她老子不利,硬要赶我滚蛋,难道我还要感谢她不成?”

  “十郎!你能不能平心静气地听我说两句话,你现在的样子不像个大人,倒像个小孩子。”

  李益终于平静了下来,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霍小玉是真正了解他的,也懂得如何劝告他。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理由都足以助长李益的愤怒与冲动,刺激得他会真跑去把金子掷在卢闰英的脸上,但就是这句话把他给劝住了。

  因为霍小玉口中的小孩子不是指他未成熟,而是指他的行径不类君子而像个市井小人。

  霍小玉口中的大人,也不是指年已及冠的成人,而是指行事稳健练达,能屈能伸的大丈夫。

  李益不在乎自己被称为小孩子,童心未泯,常保赤子,在他认为是一件可爱的事,但是他不愿意被人认为未成熟或幼稚,那是最伤他自尊的。

  从小因为他是独子,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人,有一个了解他而又严厉管教他和适度放纵他的母亲,养成了李益这种性格,十四五岁时,他已经像个成年的男人,表现出了支承门户,光耀门楣的男儿气概,予人以少年老成之感。

  但是在母亲的翼护下,他又会像小儿女似的撒撒娇。

  这两重性格并不冲突,也是李益在人前要表现绝对自尊的原因,因之,李益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说他未成熟。

  霍小玉针对着他的心理,抑制了他的冲动,使他冷静了下来,想想这样做的确很无聊,尤其是去对卢闰英发脾气,那更无聊。

  沉思了片刻才道:“也罢,男子汉大丈夫,跟妇人逞意气之争,是没有多大意思的。”

  霍小玉笑了一下道:“这才是,尤其该想想你表妹实在也有不得己的苦衷。你不告诉她你已有相当把握,那么除了一走之外,本来也别无良策,何况她把自己的私蓄给你送来,并不一定是要你走的意思,否则她会叫人把你姨丈给你的钱一起送来了。”

  “那她把这些金子送来是什么意思?”

  “她或许是支持你留下来,为一切所发生的事作公开的声辩,当然也免不了要四出活动,这箱金子就很可用了,小巧,昂贵,授受方便,尤其是打点门上司阍之流的下人,这是最得力的东西。”

  想想的确不错,他到翼公府去的时候,已值夜深,如果不是有着那两锭金子,门上也不会如此巴结,那个时候求诣,九成九是会遭到挡驾的,几乎无须通报,门上就能作得了主。而通报进去,很可能会挨一顿申斥的,如果没有相当大的人情,很难有人愿意找这种麻烦的。

  而整个事机的转捩,却全在于能及时叩谒到翼国公,抢在杜子明等人之前,把内情呈达到宫里!

  霍小玉见他已冷静了下来才又道:“十郎!既然你已经有信给老夫人,而且也派人去接她老人家了,我的身孕掉了是很难解释的,倒不如你先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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