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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第十七章 不期须臾

  “前辈想到了什么?”司马英泰然地问。

  “解毒之物是无望了,世间没有人见过千年玄参。”

  “不错。”司马英简洁地答。

  “唯一可行的是以毒攻毒。”

  “以毒攻毒,以毒……”司马英似乎一震,喃喃地自语。

  “是的,以毒攻毒,可以冒险一试,值得的。”

  “前辈可知何种毒物可克这两种奇毒?”

  奔雷掌摇摇头,缓缓地说:“世间有两个人或可知道,可惜不易找到他们。”

  “是谁?”

  “一个叫怪医鲁川,一个叫八荒毒叟顾宿。”

  司马英记起年前落魄穷儒的话,接口沿“怪医鲁川目下可能仍在忻城山雷家堡。”

  奔雷掌苦笑道:“别说雷家堡主人不肯,怪医本人也不会替你设法,不然就不会称为怪医了。那老鬼替人治病,必定先将病人折磨得死去活来,也许会用病人试验他的奇异医术,麻烦得紧。”

  “八荒毒叟为人如何,目下现在何处?”

  “这是一个谜一般的老怪物,怪得有点不近人情,在江湖中,知道他的人为数不少,但见到他的人却屈指可数。

  据江湖传言,他祖籍大庚岭下,后来浮海远离中土,流落至琼州府,在五指山遇上一个异人,从此嗜毒如命。

  早些年,他又举家迁回中原,但所带的毒物却不易在中原繁殖生长,传说他已返回琼州,但据我所知,他并未退琼州,仍留在中原。”

  “天下茫茫,怎能将他找到?”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人心,三年前我曾亲见他在福建延平府尤溪县北桃木岭出现过,假使能将他找到,相信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只是……”司马英摇头苦笑,又道:“在下已到了油尽灯枯之境,没有机会了。”

  “请放心,至少半月中你还有机会。”

  “已经没有半月的时后了。”

  “有的,你的伤势全是外伤,老朽敢保证在三天内你可以走动,十天内痊可……”

  “那么,只剩下三五天了。”司马英抢着说。

  “不!三天后你即可启程,可买坐骑代步。”

  司马英突然想撑起,创口一阵奇痛,他额上直冒汗,坐下了。一言惊醒梦中人,希望之火在他体内点燃。

  “是的,我不能放弃希望,哪怕只有片刻可活,我也必须支持至最后倒下的瞬间。”他大声叫。

  璇姑将他按倒,关心地说:“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你没有躺在预定理骨之处等死的理由。好好将养,你定然能逢凶化吉挺起胸膛生存于世间。而唯一能使你生存的凭藉,就在你自己的求生意志是否坚强。”

  司马英一阵激动,突然抓住她的纤手,说:“谢谢你,雷姑娘。”又对奔雷掌说:“有劳前辈费心,晚辈铭感五衷。”

  璇姑并不因他的激动而着恼,反而紧握他的虎掌,给了他一丝饱含鼓励与祝福的微笑,这泼辣的野丫头,似乎懂事得多了。

  奔雷掌豪迈地大笑,站起说:“你是一个铁打的硬汉,一身傲骨,能得到你出自内心的一声谢语,委实不易。

  哈哈!外面还在乱,这三天咱们正好办事。我到外面看看风色,丫头,好好照顾他,可不能再野了,再来第三次交手,你也不会占上风的。”

  “爹,你……”璇始羞红着脸叫。

  奔雷掌哈哈一笑,走了。

  “雷姑娘,令尊风趣得紧。”司马英爽朗地说,又遭:“我猜,姑娘定然是家中的宠儿……”

  “噢!别谈这些。”她取来水囊喂了他几口水,又说:“司马公子,你的记忆力真惊人。”

  “别叫我公子,江湖人没有公子的称谓,你可叫我司马英。”

  他坦然地说。

  “我该叫你英大哥,你我是打出来的交情,行么?”她毫无机心地说。

  “唉!如果我能有这样一个妹妹,该多好?”他闭上眼睛喃喃自语,他在为音讯全无的爹妈叹息。

  假使梅谷不被六大门派的人毁掉,也许他会有三五个弟妹哩。

  “说啊,英大哥。”她满怀希冀地说。

  他默默地注视着她,幽幽地吐出两个字:“璇妹。”

  她粉脸上绽起明朗灿烂笑容,也说了三个字:“英大哥。”

  “十一年来,我们交过两次手。璇妹,不怪我吗?”

  “不打不成相识,英大哥,你在我的心目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哦!那次你被洞灵三冠所掳走,后来怎样了?”她脸上泛起红潮,但并不扭促,含笑问。

  “还好,那次得感谢独脚狂乞……”他将经过一一说了。

  “我不信,她们今天不是来助你么?”她故意噘着嘴说,但脸上的笑容分明已经承认他的话。

  司马英在激斗中,四周的景况他看得真切,后来雷堡主出现至天完煞神退走的情景,他也尽行入目,便说:“武当的三名高年老道出现,定然是宇内闻名的武当三清。”璇妹,他们也是来助我的么?”

  她忘形地用一个指头,点在他的嘴唇上,娇笑道:“你俏皮,不和你说。”

  要不了三天司马英便可以活动行走了,他像是个铁打的人,有过人的精力。只是伤势太重,要想痊愈还得十天半月。

  他等不及了,第三天一早便要动身入闽。

  他脸色苍白,像是换了一个人。

  奔雷掌的衣衫他穿得着,稍嫌窄小些,他的身材比奔雷掌魁伟得多。

  一早,他将插有飞刀的皮护腰贴身系好,外面罩了灰色直掇,灰色灯笼裤,剑和萧用布帛包了,百宝囊挂在胁下。将发结打散,胡乱挽了一个道上警。

  他像是换了一个人,古铜色的脸孔不见了,头旁有一条剑疤,与早些天一身蓝色劲装成风凛凛的司马英,相去十万八千里。

  在眉宇眼角之间,已看不到往昔的英风豪气,只可看到阴沉的眼神,与傲岸冷漠的脸孔。

  唯一可保持的,是他嘴角那嘲世者的刻薄笑容。

  他向奔雷掌父女告辞,父女俩留他不住,璇姑恳求与他同行的建议,也被无情地拒绝了。

  他向他们致上无穷谢意,踏出了阳光普照的天宇下。

  他不走谷口,取道出谷底走门家坊尖峰。

  站在门家坊尖峰,他默默地向下面注视,一言不发,本立好半晌方大踏步离开,没有回头。

  后来,有人在天心小筑废墟北面一座崖壁上,发现两行以剑刻成的大字,每一个字大如海碗。

  刻的是:“我发誓:我会回来,我必定回来,假使我不死的话。司马英”。

  从此,他踏入莽莽江湖,走上了茫茫天涯路,五天之后,建昌府东南新城县,来了一人一骑,取道赶赴福建延平府。马上的骑士穿着落魄,比叫花子强不了多少,神情笑顿,甚是落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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