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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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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头脑的清醒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清早起来,到维多利亚公园去看海,看九龙的高楼大厦,肴蝴蝶们怎样快乐地飞来飞去。夜色转浓后,酒瘾发作,浑身不得劲,坐也不是,立也不对,脾气暴躁到极点.犹如气球一般,大到无可再大,只需多吹一口气,立刻就会爆裂。当我划燃火柴时,我的手抖得厉害。于是我走进一家餐厅,向伙计要了一杯咖啡。
  
  (咖啡是不能解渴的,我想。)魔鬼在向我招手。那是一种磁性的力量,需要野蛮的感情。我听到银铃般的笑声,原来是一对似曾相识而又陌生的眸子。我又在手指舞厅的黑暗中寻求新奇了。一心以为新的刺激可能变成酒的代替品。但是,过分赤裸的感情,缺乏神秘性。隔一层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遂有了迷漫之美。我想喝酒。我依旧极力抗拒酒的引诱。走出舞厅,没有一定的去处。不敢经过酒吧门前,结果在皇后道边看橱窗。我是一个世纪病患者,极想变成诺言的叛徒。那夜总会的灯饰是属于明天的,南美来的胴体使男宾们的血液流得更快。酒。酒。酒。每一只桌子上都有酒。萨克萨风永远不会觉醒的发抖的声音也含酒意。酒。酒。酒。每一个宾客手里都有一杯酒。.只有我是叛徒。我面前放着一杯咖啡。七彩的灯光在纷乱中变成惊飞的群鸟,。那南美来的胴体在掌声中消失。我是一个寻梦者,企图在梦中捕捉酒的醇味。说起来,倒是不容易解释的。我竟与自己宣战了。
  
  我的心绪很烦。忽然记起一句庸俗的话语:昨天已死去。其实,明天也没什么好的。明天一定会变成昨天的。酒。酒。酒。那含有酒意的微笑最诱人。那含有酒意的鼓掌。声声都叩我心。我必须离开夜总会,让夜风吹去我的困惑。坐在电车上,想到加谬的名言而失笑。法国智者说了一句俏皮话,就有一百个中国诗人争相引用。人类多数是愚昧的,都在庸俗的闹剧中扮演小丑。这是一个病态的世纪,读过书的人都不健康。我欲睡了。街风猛叩车窗,不能将乘客们嘴里吐出来的青烟吹去。骆驼烟。朗臣打火机。一条淡灰而绣着红色图案的领带。售票员一再用手背掩盖在嘴前打呵欠,可能是想起了正在熟睡中的虾仔与阿女。酒。酒。酒。不喝酒,连这座多彩多姿的城市也要伸懒腰了。月光似银,夜街极静。走进士多买一包香烟,却看到了几排洋酒。
  
  (何必这样虐待自己?我想。)于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绝对不能这样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并将她的积蓄全部交给了我,如果我还有一点人性的话,就不能再喝酒了。)于是走出士多。夜渐深,四周静得很。我惊诧于自己的皮鞋声太响。(渴死了,不如到夜总会去喝几杯。她一定不会发觉的,我想。)于是掉转身,准备到夜总会去喝几杯酒。走到夜总会门口,我又趑趄不前。
  
  (不,不,我不能欺骗她。我可以欺骗自己,但是绝对不能欺骗她。她是一个好心肠的老年人。她的精神虽已失去平衡,她是一个好心肠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骗自己;但是绝对不能欺骗她!)于是转身,挪步回家。月光是银色的,夜街极静。很渴,身上有足够的零钱买酒。(我必须控制自己,不能变成酒的奴隶。但是……如果我单独到夜总会去的话,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会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没有尝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时。现在,正是喝酒的好时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太认真,自己吃苦。不如糊涂些!酒不是毒药,没有什么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恶劣,不趁此喝几杯,一定会闷出病来。我应该为自己着想。那雷老太太虽然待我这么好,究竟不是我的亲娘。事实上,就算是我的亲娘也不一定要听她的话,我是我,别人不能支配我。当我想喝酒时,我应该喝个痛快。)这样想时,我又站在夜总会门口了。我下了最大的决心推门而入,选一个角隅处的座位。酒。酒。酒。一杯。两杯。三杯。四杯。五杯。我仿佛在遥远的地方遇到了久别重逢的朋友。我很快乐。
  
  (酒是我的好朋友,没有一个朋友能够像酒那么了解我!)一杯。二杯。三杯。我不觉得孤独了,我有酒。酒是一种证明,它使我确信自己还存在。于是我得到满足,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有人在跳薯仔舞,看起来像是一群鸽子。墙壁上画着一些抽象的线条,多看几遍,也会悟出一个道理。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桥,桥的右边奔来一个男人,桥的左边奔来一个女子,最后在桥顶相遇,正当乐声来自天际的时候。这是极其美好的,虽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我看到两片橙色的嘴唇,贴在一只玻璃杯的边缘。那浅若燕子点水的微笑,似曾相识。我无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么容易消失的。快乐会消失。痛苦也会消失。这个女人的美丽像一首无字的诗,较之那些“文字游戏”高明得多。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国,想在爵士音乐的嘈杂中寻求天真。刺耳的铿锵,以及非洲森林里的鼓声,合在一起,正在进攻理性。一切都不停顿,黑夜突然出现璀璨的云霞。我的额角在沁汗,但是她却笑得如此歇斯底里。有狂热在我内心燃烧,又仿佛关在笼子里得不到自由。我欲追寻答案,却无法领悟这人生的奥秘。还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车,在糊涂的仓促中,从一个开始,将我带到终结。于是我讨厌太多的灯光。事实上更讨厌太多的眼睛。
  
  (这是一个龌龊的所在,我想。)她的肤色是那么的白皙,只有龌龊的思想给糖衣包裹着。一切都是龌龊的,连这里的音乐也是。(墙角也许会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窥人类的疯狂。)感情脱去衣服,抓不到任何东西来掩饰它的羞惭。年轻的时候,笑是一种力量。年老的时候,白发是一种讽刺。只有对于那些中年人,酒遂成为最好的伴侣。表已停。鼓手的脸色依旧那么健康。谁还记得江南的杏花与春雨?谁还记得小河里的脚划船?一个秋日的傍晚,狮子山下的庙宇,晚钟铛铛,林中的群雀同时惊飞。我向往于庙堂里的宗教气氛,又不能凭借菩萨的指引摆脱现实的苦难。后来,我学会吸烟。后来,我学会到小舞厅去购买廉价的爱情。后来,我学会从银幕上追求童年的梦。后来,我学会撒谎。后来,我学会喝酒。酒带给我一个彩色的境界;又带给我一片空白。
  
  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霞飞路上的梧桐树。亚尔培路的回力球场。“弟弟斯”的烤小猪。五十岁出头的白俄女人。越界筑路的赌场。“伊文泰”的胴体展览。……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个有着厌世心情的舞女,她说她喜欢我的眼睛。然后我们有了不经意的约言,在兆丰花园的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张善于撒谎的嘴,甘愿做她的奴隶,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了。她常常带我到“洪长兴”去喝酒。.我竟没有醉过一次。我一再夸耀自己的酒量,她却笑眯眯地对我说:有一天,你会醉的。过些时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辍舞的日子,当我知道她决定嫁给棉花大王时,我独自走去“洪长兴”,醉得连方向都辨不清。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从此,酒变成一种护照,常常带我去到另外一个世界。我未必喜欢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讨厌丑恶的现实。
  
  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雾里重庆喝白干。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雨中故乡喝黄酒。有一个时期,我几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厅里喝威士忌。然后我结识一个虚荣无知的女人,我以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劝我戒酒。我戒了。然后我们结合在一起。我发现她对幻梦的追求不遗余力。有人说:她被一个抽鸦片的老戏子糟蹋了,有人说: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总之,都是丑恶的事情。我想到了酒。当我离开那个女人后,悲剧不可能变成喜剧,酒则像剪草机一般,将路上的荆棘剪平了。不过那颗心,却从轻快的“玫瑰期”转入忧郁的“灰色季”。朋友们说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认。我常常对自己说:有一天我会重获失去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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