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年代

二二零


    疯狂的迫害
   
    1980年12月9日上午,第一法庭调查被告人江青为了掩盖她的丑史,伙同叶群、江腾蛟等人,查抄上海文艺界五位著名人士郑君里、赵丹、顾而已、童芷苓、陈鲤庭等人的家。
   
    审判员审问江青,1966年夏天,你是不是叫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要郑君里交出你30年代的信件,照片?江青开始说,不知道,后来又说,看了起诉书才知道,江青承认“委托了张春桥”找郑君里要书信。
   
    法庭传上海抄家的同案犯江腾蛟、刘世英出庭作证。江腾蛟供认,1966年10月,他接受叶群,吴法宪交给的一项紧急政治任务,欺骗一部分战士和干部子弟,化装成红卫兵,在10月9日凌晨,抄了郑君里等五人的家。
   
    郑君里的夫人黄展出庭作证。她站在证人席上,愤怒地指着江青说,“你不认识我吗?你在三十年代的历史,我是清楚的。”黄晨说,1966年10月,来了一伙人抄了她的家,片纸不留。1967年,又把郑君里秘密地抓走,两年后惨死在狱中。
   
    江青歪过脑袋说:“阿黄,这我完全不知道。”
   
    黄晨愤怒反驳:“我不跟你讲话,你没有权力跟我讲话。”黄晨又说:“郑君里去世后,他们对他的儿子也不放过。”连她也差点整死。她怒斥江青:“蓝苹,你这个鬼,多么毒辣!”
   
    审判员问江青:“1967年1月你和谢富治一道到叶群家,把抄来的材料当场烧掉,这是不是事实?”
   
    江青回答:“不知道。”
   
    法庭当即读了空军司令部原党委办公室主任的证词。林彪办公室秘书也出庭证明,这一天,江青、叶群、谢富治在毛家湾林彪住处的后院小厨房,消毁了这些材料。他说,叶群、谢富治把材料一件件投进火炉,江青在一旁踱步,监视着焚烧。
   
    12月12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就被告人江青被指控伙同康生密谋诬陷中共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88人是“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等犯罪事实进行庭审调查。被害人全国政协委员廖沫沙在法庭上证实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诬陷干部,血口喷人,凭空捏造他是“很厉害的特务”。廖沫沙激愤地说,1933年他在上海认识了江青。“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见她是故意诬陷我,故意制造冤狱。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多,又流放劳改了三年,肉体上受尽了酷刑。”
   
    廖沫沙气愤地用手捶打证人席的桌子,流着泪指控江青说:“遭受你们这样残酷迫害的不仅是我一个人,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同志被你们扣上特务帽子,逮捕关押,在监狱中戴了五年手铐,寒冬腊月连棉衣也穿不了,只能披在身上。一个从十四五岁就参加革命,一辈子为党的事业出生入死,忠心耿耿的革命家,就这样被残酷迫害,惨死在监狱里。”他还诉说了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同志一家被整得家破人亡的情景。
   
    被害人民主党派领导人王昆仑由他女儿陪同出庭,代他向法庭宣读证言。在监牢里关了七年的王昆仑,在证言里说“我从30年代开始,就在党和周恩来等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曾经跟蒋介石面对面斗争过,而你竟然诬陷我是特务,是反革命!我坚决抵制,他们就对我横加摧残,带上手铐,拳打脚踢,我的牙被打掉,头被打肿,双脚不能行走。同时,我的全家都受到迫害,他们一伙,不仅把我爱人曹孟君看作‘特务’,还要把我的兄弟姐妹,我的女儿金陵统统打成特务及嫌疑分子。甚至我的第三代,当时只有十四五岁的外孙女儿也受到株连之苦。”
    王昆仑证言说:“蒋介石所不敢做的,你江青竟然干了,你江青破坏了我党的统一战线,迫使我们许多好同志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多少同志饮恨而死,”江青一伙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审判员问江青,你向康生要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名单的目的是什么?江青承认名单是她要的,但却胡说什么这是正常的,合法的,说什么当时准备开十二中全会。她要“了解情况”。
   
    审判员当即指出,江青当时连个中央委员都不是,合什么理?合什么法?
   
    江青竟然胡说:“当时中央文革的碰头会,就等于中央!”引得全场哄然大笑起来。
   
    江青耍无赖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公诉人批驳江青的狡辩,指出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江青、康生到处点名批斗和诬陷许多中央委员。仅康生就直接点名诬陷了592人,其中有中委、候补中委120名。仅据江青从1966年底到1970年7月的一小部分录音讲话,其中就点名诬陷了172人,内有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委28人,这些人都遭到迫害。
   
    江青在1968年9月18日的一次讲话中,诬陷陆定一是“军统特务”,诬陷胡乔木“叛变”了,诬陷周扬是“内奸”等等。
   
    江青点点头,承认诬陷胡乔木、周扬。
   
    审判员问江青:是否谈过陆定一是“军统特务”,江青说;“我没有材料说陆定一是军统特务。可能你们的记录搞错了吧,你们可以请证人来。”
   
    法庭当场宣读并播放了1968年9月18日,江青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央乐团等单位代表讲话录音:“陆定一是军统特务我们现在才知道,可能还要复杂。”
   
    江青被迫承认:“这是我讲的,是我的声音。”
   
    审判员问江青:有什么根据诬陷陆定一是军统特务?
   
    江青无法回答,公然耍赖起来。一会儿说,“我不能承认是诬陷,你得让我想一想,你先问别的。”一会竟诬陷说陆定一有个兄弟可能是“特务”,这跟陆定一“有关系”。
   
    12月23日,在最后一次法庭调查中,法庭以大量确凿的证据证实,江青迫害诬陷原煤炭工业部长张霖之、东方歌舞团著名歌唱家王昆,迫害致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孙泱、全国劳动模范时传祥等人的罪行。
   
    上午法庭刚开庭,江青就大闹法庭,诬蔑法庭是“国民党法西斯”,攻击检察员是“讼棍”。庭长江华当即警告江青:“你吵闹法庭,要罪加一等!”
   
    法庭播放了1967年9月江青接见部分大专院校代表时的讲话录音。她说:“人大孙泱,我们早就知道他是一个特务,不仅是国民党特务,他很可能是日本特务,还可能跟苏联有关系。”由于江青信口开河的诬陷,孙泱被迫害致死。后来,她在1970年7月接见周扬专案组工作人员时,继续诬陷“孙泱参加了复兴社,复兴社是军统”。还说:“孙泱也是写《朱德传》的呀!”
   
    12月24日、29日上午,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就江青被指控的反革命罪行进行法庭辩论。
   
    江青在24日做了长达近两小时的辩护发言。江青的《我的一点意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避而不谈,说什么“那是小事”,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对受她迫害而致伤致死和家破人亡的犯罪行为,竟然说是法庭用“这点小事,那一点小事,丑化我”,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江青攻击法庭对她的审判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一再反复说什么“逮捕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通过丑化我,丑化毛泽东主席”,“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等等。
   
    江青还说什么“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会使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等等。
   
    针对江青的狡辩,公诉人用大量事实进行了批驳。指出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主席确有责任,但在他一生的事业中,伟大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江青妄图用毛主席崇高威望掩盖她自己的反革命罪行是徒劳的。
   
    公诉人说,全国人民对江青的罪行记忆犹新,江青胡说什么“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这是对亿万人民的侮辱。江青代表谁呢?江青只代表一小撮阴谋家、野心家、打砸抢分子和形形色色的社会渣滓。公诉人建议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江青从严惩办,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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