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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挨斗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还是让我们回到创作室来。
  文联大楼的斗争热浪,催得创作室亦连续升温。先是命令与丁、陈有关联的人赶快交代,“再被动就危险了”。我于是写了个文字材料,恭恭谨谨地交代了三件事:
  一、去年12月12日,给作协党组写过一封有关丁玲的信。
  二、经李某某手,送给过陈企霞三百元钱。
  三、到丁玲家去过四次:一次帮她买出国礼品;一次是丁玲宴请《桑乾河上》的俄译者刘芭夫妇,让我去陪吃;一次是丁玲宴请聂鲁达、爱伦堡两对夫妇,又让我去陪吃;最后一次是与同学孟冰去找丁玲,要求去朝鲜战场体验生活。
  这个交代写在陈企霞的大“坦白”之前,由于一时的人情味发作,心一软,把给陈的第二笔钱隐瞒了。于是铸成我的第四桩大罪。隐瞒的原因,主要是怕把那位女同学扯出来:她三十左右了,一直未婚,一个人孤苦伶仃过日子。联大时她是我的学习小组长,很文静,也勤奋,十分爱惜“羽毛”。丁、陈的案子如此火暴,一旦扯进去,必被穷追,那她的日子还怎么过呢?何况,不是说过钱算她借的,与陈企霞无关吗?就算隐瞒了,拿党性、良心一比,也说不上有多大过不去……
  冷不防陈企霞在大会上自己揭出来了,而且说他们已姘居十年。我大惊之余,赶忙给支部写补充交代,但已来不及了,铁的事实证明我“对党不忠”,而我自己也很服罪,对党隐瞒,这当然是很不对的。
  为什么每逢交代,我总把给作协党组的信列为头条呢?它本来在党的生活中很正常:党组织给党员写信调查事情,党员按要求提供回复。其中无诬陷,无造谣,不虚假,也不故意制造混乱,凡事实都有根据,日月地点场合齐全,极其便于查对。按理说,这么用心地写信,应该受表扬才是,怎么倒成了犯罪嫌疑呢?这不滑稽吗?若说这就叫反党,那么,党员再接到党组织来信,应该怎么办?难道不回答,不理睬,什么全不提供,一切都去你娘的呱哒哒,才能做到不反党吗?何年何月,有过这样的党章呢?
  但又为什么交代呢?这主要是凭感觉、环境给的暗示。尽管作协党组是党,支部也是党,但你的信与丁玲有关,那就得“交代”!同时我也感到,仿佛有人正等着这封信,好早日见识一下它的内容。
  “交代”了,也果然马上见效,不出三天,这信被复印三十份,在斗争公刘的会上分发,创作室成员人手一册。也给了我一册。复印技术在当时很先进,原件上被人划了黑线的地方,也都清晰可见。
  尽管凶兆越来越多,我仍很自信,就让大家拿最挑剔的眼光,把这信好好儿看看吧。创作室那么多老党员、老干部,大多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有着多年的党性锻炼,我不信会凭着这个定罪,除非他们都疯了。然而,事实却证明,恰恰是我疯了!
  就在斗公刘的会宣布“告一段落”那天,我被正式“点名”。主任虞棘说:“明天上午的会,由徐光耀同志检查交代,希望做好准备。”尽管我已有预感,还是大吃了一惊。虞棘看到了我的惊愕,解释说:“第一,你给作协党组的信,性质很严重;第二,你也有‘言论’,《文艺报》上发表了文章;第三,文联大楼会上,‘点’了你两次名……”
  谢谢他,一下子使我明白了很多……
  又一下子使我糊涂一了很多……
  这一夜,我几乎没有睡觉,“明白”和“糊涂”捉对儿厮杀,两个我:你杀死我,我杀死你……
  可恨的“文革”,吓得我把当时的日记毁掉了,记不清这个日子了。这一日,真是我生命史上下地狱的一天啊!
  第二天上午,我作了详细的“交代”,交代了与丁玲、陈企霞来往的全部历史、全部过程、全部内容。所谓“全部”,其实不准,我所交代的只是丁、陈“错误言行”的全部。至于他们那么多革命的正确的言论,那是绝对不能提及的。提了,就会招致“又搞翻案”,甚至“继续向党进攻”的训斥。这在樊斌和公刘的身上,已屡屡体现过了。
  大凡一个人挨斗,总须经过这么一些阶段:坦白交代,批判揭发,深挖根源,“梳辫子”定案。而交代、揭发、批判,大都错综交叉,贯彻全程的。一般的规律是:凡初期的交代,总被批为“不坦白”、“不老实”、“避重就轻”、“继续隐瞒欺骗”。眼见的樊斌、公刘、丁玲,无不如此。我,当然也逃不掉。后来,从别处推广来了“经验”,在“坦白交代”之后,必须来一个“打态度”阶段。据说,有些被批斗的人,顽强抵抗,放肆狡辩,气焰嚣张,全无认罪之意。若不先把他们的“威风”煞下去,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因而,必须先“打态度”,待其老实低头之后,才能有所“交代”。而方法,则不外乎臭骂加温,拍桌打凳,大呼小叫,“狗血喷头”,必要使你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屁滚尿流,筋骨瘫烂而后已。斗公刘的时候,“背靠背”会议还只布置“加温”;到我这里,“打态度”经验恰恰传到,于是,什么丁、陈的“走狗”、“马前卒”、“吹鼓手”,什么“忘本”、“叛党”、“资敌”、“卖身投靠”等等等等,都成了司空见惯、题中应有之词。“温度”之高,要人保持不发昏,那是万难的。
  其实,我与丁、陈的交往,就那么几次,活人当时都在,哪里需要下大工夫呢?1947年,我成了陈企霞系里的学生,除听课外,没有其他接触。开国那年,他给我的长篇《平原烈火》提过修改意见,并介绍发表和出版,是对我的最大“恩惠”。可《平原烈火》是歌颂共产党八路军的,我也没吹捧过陈企霞,这都没法子“上纲”。此后,他被打成“反党小集团”,我们就没有再见面了。我的“错误”就是两次给钱,又全是别人主动、别人经手。陈企霞自己已说得很清楚了。至于丁玲,我交代中有个精确的统计:听她讲课、讲话(包括开学典礼、学期总结、三八节座谈、毕业典礼等),共八次;通信两回;去过她家四次。就这些,全可找得出人证物证。凭这点接触,她就能把我培养成“反党分子”,岂非太神了吗?
  细心的读者会问,“去过她家四次”,有无实在内容呢?问得好,本来这也是斗争会上的重点,且让我把“坦白交代”底稿上的有关部分,原文照抄如下:
  1951年3月11日,她(即丁玲)打电话叫我和李纳(文研所女学员)到她家去玩,我们去了。原来是陪《桑乾河上》的俄译者刘芭夫妇吃饭。这是第一次到丁玲家去。这次,她把我向冯雪峰介绍时说:“他的《平原烈火》我觉得比《新儿女英雄传》写得好,《新儿女英雄传》没什么人物,是凭故事取胜……”又说我是陈企霞的学生。然后又向我说:“你那篇《我怎样写〈平原烈火〉》写得不好,以后不论谁再叫你写这类文章,都不要写了。你怎么写的那本书,脑子里朦朦胧胧还不大懂呢。我本来想给你抽掉的,又怕打击你的情绪,还是发了。”当时,她是《文艺报》的主编。
  第二次到她家去,是1951年10月2日(还有十来个青年作家),是去陪爱伦堡夫妇和聂鲁达夫妇吃饭。坐约三小时。她把我向这二位大作家介绍时,曾说:“这个青年出过一本小说,写得很有才能。”
  第三次到她家去,是1952年2月23日,我和学员孟冰向她要求到朝鲜去体验生活。这次她跟我们谈了很多话。大致有:
  谈到了读书,从而谈到果戈理、普希金、巴尔扎克……向我们推荐了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也谈到了中国古典文学。
  谈到了生活。她说,她“就是一个作家,气质也是作家的气质。”她说,“我就近不得生活,一挨近生活便有创作冲动。”她说,她想写的东西太多了。目前最吸引她的有这几个方面:第一,想到新疆王震的部队去看看生产和打小仗(剿匪);第二,想到东北的大森林中去看看伐木;第三,或者到湖南故乡,看看伐木者们的“顺流而下”;第四,去黄河,看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她说:“我喜欢有色彩的地方,喜欢一般人不大注意或不爱去的地方,我是不跟人赶浪头的……”
  还谈到《桑乾河上》的写作情形,她说,这书是她的一种试验,试验怎样用许多小事把人物刻画出来,尽量避免单纯的叙述。
  这一次,她答应了我们到朝鲜去。
  第四次到丁玲家去是1952年2月26日。丁玲和曹禺将去莫斯科参加果戈理逝世百周年纪念。因我曾在去苏联前帮代表团采办过出国礼品,说我有经验,也帮她买些出国礼品。这一天,除上街两次买东西外,还管了些记记账、打电话、催商号送货等事。丁玲跟我说过这样一些话:“一个人出国,出风头,并不是什么大荣耀(此段话在复给作协党组的信中已引用过,见前,不再重复——笔者)……”
  她还拿出几本装订得很考究的果戈理的书,对我说:“一个人写出书来,值得这样装订就好了。”
  她问过我家里还有什么人,有没有在北京的,对继母叫不叫“妈”,杀过人没有,过去有没有很大的烦恼,等等。但我不明白她问这些的目的。
  1953年5月9日,丁玲去找马烽,在(文研所)院子里碰到我。因我马上就要回部队了,她说了一些鼓励的话,最后说:“你应该想法搞创作,不要搞编辑,蹲办公室不好,心里要经常有个打算,有个写长东西的打算,不要乱抓;乱抓在没事可干的时候来一下,磨一磨笔,不能总是乱抓。”
  又,1954年(忘记了月日),不记得在一个什么公共场合碰上了丁玲。我当时是从农村回京办事。她见面问我去看陈企霞了没有(正是《文艺报》犯错误,陈企霞挨批评,反胡风斗争刚进入批判思想阶段的时候),我说没有。她说:“你去看看他吧。他现在情绪很不好,就一个人闷在屋子里。他这个人是没有朋友的,难得有人去看他。你是他的学生,他见了你会感到安慰。你去劝他写写文章,批批胡风。文章写好了,发表了,他的精神情绪,都会好些,就不会光集中在受批评的事上了。而且文章一发表,人家也就不会以为他是被打倒了。”隔了两天,我去看了陈企霞,并把这段话的意思向他说了。当一说到“人家就不会以为你是被打倒了”时,陈企霞跳了起来,连问:“谁说我是被打倒啦?谁说我是被打倒啦?”我没有说是丁玲说的,只说是怕人误会成这样。
  大家看,这儿所录的话,从用词、语气、风格,到情感表达方式,都绝对是丁玲的。那时的反右运动,正“遍地开花”所有与丁、陈有关的人,都在忙于“坦白”,各单位互通信息互转“材料”,共同“破案”,“气温”一升再升,“牙膏”挤了再挤,哪容你有半字虚假?我这人向来“无事不可对党言”从第一次交代,到最后定案,基本事实就是这个样子。参与斗我的十几、二十人,至今大多健在,他们没有一个指出过,说我第一次的“坦白”,后来又作过修改。惟一的一次“补充”就是给陈的第二笔钱,我连忙申请了处分,当时还有人疑我故意小题大作,是想掩盖重大阴谋呢。那时我可真的怨恨起丁玲来了:你暗地里搞了那么多反党勾当,就一句知心话也不跟我说。如果说了一句,我今天也好坦白呀!
  无可“坦白”,就把上面所录丁玲的言行拿来抵偿。凡能上“纲”的,都被录进去。所以,这些就都成了“宣扬一本书主义”、“鼓励骄傲”、“宗派小集团活动”、“向党猖狂进攻”等等罪行的佐证。至于丁玲说过的更多的话,那是不能、也不敢录进去的。可悲的是,这些“坏话”被保留下来,而好话却永远消弭在大气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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