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大传(上)

一、辽东豪族(3)


  这支以吴氏父子、兄弟、亲属及其子弟、家丁组成的三千人的军事力量,是名副其实的吴家军,纯属吴氏家族的私人武装,他们依靠吴氏家族的势力,真是个个富有!明朝末年,灾荒不断,经年用兵,弄得国家穷困,民不聊生,而这些子弟兵的生活如同贵族,就是因为每人都有数百亩庄田,为他们生财与享受之源。他们的生活如此,吴氏家族的富有可想而知。如按一处庄田百亩推算,吴家的“十处庄田”,最多可达千亩以上。中后所一带,西至偏北,皆山地,中部为起伏平缓的丘陵,东南至海为平原。当时,“自山海关至宁远,山木阴翳。”《奉天通志》,卷12,222页。现在,绥中县至兴城已无森林景观。因此,可耕地并不很多。吴家占地达千亩左右,可以肯定,他是本地的首富。加上吴氏子弟与家丁占地,实际上,中后所远近的土地都属于吴家所有。吴氏是名副其实的大地主,他们的家丁则是中小地主。

  吴氏是集官僚、军阀兼大地主三位于一体的辽西豪族。这个大家族的发迹与神奇般的发展,还靠其权势来巧取豪夺,才聚敛了惊人的财产与庞大的家业。

  吴氏同辽东地区其他许多军阀地主一样,他们掠夺的主要对象是服役的军士及其耕种的土地。

  原来,早在明建国初期,就实行军屯制度,用驻防士兵就地屯田,不管是驻防内地,还是边疆,每个兵士都由国家分配给一定数量的土地,都要自己耕种,自给自足,可免去百姓的负担与转运粮饷的困难。辽东地区是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起,皆令屯田自食。《明太祖实录》,卷233。江苏国学图书馆本,下同。每一军士给地50亩,至永乐初年,全辽25卫,屯地已达25 300余顷,屯粮一年可收入716 000余石。《明宪宗实录》,卷244。应该说,这种以守军耕种的屯田法在一定时期收到了效果。但是,好景不长。广大军士辛苦耕种的土地和收获的粮食逐渐被他们的直接统治者——各级将吏、地方大员任意占种和侵夺,屯田制遭到破坏,而夺占耕地者迅速富裕起来。这些夺占者有镇守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总兵官、副总兵官、都司指挥使,就连那些千户、百户等低级官吏和他们的子弟也敢于侵夺。到正统八年(1443年),实行屯田才几十年,朝廷大臣们就惊呼:沿边各将吏“广置庄田,私役屯军,改挑渠道,专擅水利,又纵下人占种膏腴屯田,是使军士怨嗟,民政废弛”《明英宗实录》,卷103。。这是说,驻守边疆的将吏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都私自设置自己的庄田,霸占水利设施,夺占肥地、好地,随意役使部属军士为他们耕种,收获全部归己。

  明代的边防军多由罪犯充任。列居九边之首的辽东,戍边“军士多以罪谪戍”《明太祖实录》,卷244。。他们被加上各种重罪名目而充军到辽东,编入军队。一年到头,他们除了修城、担任守卫,主要任务就是从事屯田。他们真正成了当地各级将吏的农奴,他们的份地随意被夺占,他们的收获物可以随意被征收或全部没收。据正统十年(1445年)报告:辽东都司卫所官员“近年……多私役军余,将膏腴者耕种收利入己,硗薄者拨与屯军,有名无实”《明英宗实录》,卷127。。成化十三年(1477年),辽东“近城各卫,膏腴田地多被卫所官员富豪占种”《明宪宗实录》,卷161。。明中叶以后,夺占军士土地的情况更为严重。以嘉靖八年(1529年)为例,这一年就连续揭发了镇守辽东的镇守太监白怀、镇守总兵麻循、监枪少监张泰、镇守辽阳副总兵张铭,以及分守监丞卢安、参将肖滓、李监、游击将军傅瀚等一大批人,“各占种军民田土,多者二百五十余顷,少者十余顷”《明世宗实录》,卷101。。按当地标准,1顷为100百亩,占地250余顷,合25 000余亩;占地10余顷就是1000余亩。万历初年,张居正当政,清丈土地,在辽东清查出被侵占的屯地共8 390顷,屯粮是199 840余石。《明神宗实录》,卷122。以辽东历年屯田最高额永乐初年的253 000余顷做比较,到这时,被当地官员将领侵占的土地已在1/3以上!

  辽东屯种破坏的情况,大抵是在吴氏迁来辽东前后发生的。到万历末年,屯田遭到进一步破坏。大学士叶向高指出:在洪武、永熙年间,辽东屯粮达70万石,而此时才17万石!他特别指明辽西地区“屯堡萧然,十室九空”《明经世文编》,358页,“清理辽东屯田疏”。。军屯民地,都被当地统治者收罗一空。天启时,当是吴家蒸蒸日上,财源滚滚而来的时期。天启五年,朝廷披露榆关即山海关外各镇将侵占屯田的情况:这些人把“各处膏腴瓜田弥望者,皆镇将霸为养廉,远而硗者始为军屯。屯之利在武弁,不在朝廷”《明熹宗实录》, 卷60。。这里所说山海关外,就是指中前、中后、前屯至宁远、锦州这一地区。这份材料没有指名道姓参奏,说明各镇将的不法行为,已成为当时非常普遍的情况。凡是好地、肥地,都美其名曰“养廉”而加以霸占。所谓“养廉”,是指朝廷为照顾地方官吏的生活,于正常俸禄之外,另拨些耕地,其收入或粮折卖成白银,均归入他们个人所有。这种办法,是使他们获得足够的物质利益,不再盘剥百姓,保持为官“清廉”。他们就以“养廉”的合法名目,多占侵好地,把那些距离远、土质又很差的土地派给兵士去耕种。所以,有识之士痛切地说:屯田之利已转到武弁即各镇将之手,朝廷再也不会得到丝毫好处。家居此地的吴氏,肯定参与了当地将吏侵占屯地的种种不法活动,也就是说,榆关外镇将侵占屯田的当有吴氏父子在内。三桂与其父兄等先后出任锦州、大凌河、宁远、山海关的总兵或其他军职,他们不可能洁身自守,而同所有将吏一样,利用职权,大肆掠夺军屯的土地,变成大土地所有者。

  镇守各边的总兵等各级武官将吏,拥有很多土地,他们自己是不种田的,以当地防军为廉价劳动力,大批役使他们为自己种私田。这种情况,在辽东地区早已是普遍之事。这些地方将吏靠役使广大士兵做无偿的劳动,获取了巨量财富,便以部分资金转入到经商、开矿、捕鱼、采木等行业,迅速增殖财产。

  吴家发迹与致富的过程,绝不会出侵占屯田这一基本途径。他家有十处庄田,就是侵夺军屯地与民地的明显证据。三桂率部西征农民军时,曾请求留下人丁百余人,还留下一游击军官与他的哥哥督率他们看守这十处庄园。这百余人并不是平民百姓,而是军丁,又留下一名军官负责,这就非常清楚地说明吴家庄田历来是靠役使军丁耕种、责成下属军官代为管理的。

  吴氏发家的秘密正在这里。这个在明中叶前后曾是到处流徙的“流民”之家,到辽东后,却以无偿役使军丁的劳动和侵占他们的土地,而一跃成了大地主。他们家的土地财产,除了仅知有十处庄田,史无记载,也就无从知道了。至于他们富有到何种程度,也无一字材料可以证明。不过,我们先看看祖氏的财富,也能从中透视出三桂一家的富有。

  清官方史书《清太宗实录》提供了一点线索。那是在崇祯十五年(清崇德七年),皇太极大破松山明军,锦州不战而降。祖大寿和他的诸兄弟向皇太极献出了一大批宝物:珊瑚树、琥珀、珊瑚、珍珠、珠箍、珠花、沉香、玉带、赤金首饰、玉壶、玉、犀,玻璃、玛瑙、金银等杯盘、各种银器、貂、猞狸、狐、豹、天马皮等裘、蟒倭素缎,纱、罗、绸、褐、氆氇、羢毯、蟒衣、缎纱罗衣、黄金、白金、红毡帐房、雕鞍、弓面雕翎、虎豹皮、琉璃灯、角灯、磁器、柜箱、椅杌、床、轿、镀金盔甲、苗刀等物。《清太宗实录》,卷60,23页。

  祖大寿等人献上一大批宝物,是为了向皇太极表示对他们赦免之恩的感激之情和投降的诚意。这些出自南海北国,乃至名山大川的全国稀有的罕世之宝和珍品,竟集于一个塞外的将官之家,在被围困了一年以后,家业无损,突出地说明祖氏之富有令人惊叹!

  李氏朝鲜国王的世子李随清军进关,途经锦州,曾亲至祖大寿、祖大乐兄弟的旧居参观,他写道:两家旧居,“其结构宏杰,甲于城中,重门复室,金碧炫耀,甃砖石砌,雕刻奇形,文垣粉墙,穷极华丽,而大寿之家则尤为侈奢”。他不禁感叹:“我国则虽至尊之居,不能如是其华者。”李:《沈馆录》,卷7,2840页。身为一国之主的朝鲜国王所居宫室,竟不如偏处一隅的一个中国军官住宅那样华丽,这真令人难以置信!但这个对比,是出自朝鲜国王世子之口,就不能不使人信服了。处在辽东警报频传、不断交战中的锦州,照理说,作为守城的主将祖大寿哪有心思营建美宅华屋?也许战争对他们来说已属司空见惯之事,他们一如平日,追求无尽的享乐,花大量金钱,耗费在衣食住行等生活的各个方面,处处显示出他们惊人的富有;同时,也使人们看到,明末统治阶层奢侈无度的极端腐败的社会风气。

  从祖家看吴家,不难想像吴家的富有,也不在祖氏之下。进而再看辽东,哪个将官不搜刮?哪个有权之家不富有?只是富有的程度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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