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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6)


  由毛泽东主持的中央局第一书记会议,十月六日晚召开,专门讨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会前毛泽东印发了胡耀邦报送他的《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村察看》报告。报告说,形势确实比去年好。所到之处,群众都说形势比去年好多了,不平调了,不瞎指挥了,干部不打人整人了,能多劳多得,生产、生活有了奔头。根本问题在于认真而具体地贯彻农业六十条。大队统一分配,在当前是保护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的一个堡垒。经过邯郸时,听说主席早就说过这个问题,并且说用分配大包干代替“三包一奖”,是解决生产在小队而分配在大队这个矛盾现象、真正调动小队积极性的一个大问题。我认为这是十分正确的。同时,报告对一些地方实行分田到户或包产到户,担心会导致降低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

  当时,在中共党内,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认识,并不一致,包括一些省委书记和相当数量的地委、县委书记在内。在高级干部中,像胡耀邦这样,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如此鲜明地表达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主张的肯定和支持,为数不多。毛泽东看了报告,十分高兴,在批语中写道:“此件写得很好,印发各同志,值得一看。”①

  十月七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后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县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内,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各级党委的有关负责同志,都要亲自下乡,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组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又一轮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全党兴起。毛泽东派田家英率调查组再次去农村调查。田家英选在山西长治地区的一个村庄,作为调查地点。这是老解放区,而且有良好的农业合作的基础。经过调查,他认为毛泽东的意见完全正确。

  邓子恢于十月二十八日到了福建龙岩,进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试点情况的调查。十一月九日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报告反映,对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各级干部和群众一致拥护。但有少数大队干部感到权力受到限制,有抵触情绪;小队干部和群众中,也有一部分人主张维持现状。报告对体制改变后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二十三日,毛泽东把邓子恢的调查报告批转给各中央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他在为中央起草的批语中说:“邓子恢同志这个报告很好,发给你们参考。因为目前各地正在普遍试点,此件可发至地、县、社三级党委参考。认真调查研究,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观主义的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建议在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各省委第一书记带若干工作组,采取邓子恢同志的方法,下乡去,做十天左右的调查研究工作。”②

  受中央委托,田家英为中央起草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在这个文件里,有针对性的批评了一些人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不热心、不积极的态度;同时也反对认为基本核算单位越小越好的意见,而主张大体相当于初级社的规模,就全国大多数地区来说,以二三十户为宜。十二月十二日写出初稿。毛泽东决定提交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决定。一九六二年二月八日田家英向毛泽东报送的指示稿中,关于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不变的时间写为“例如四十年内”。邓小平主张改为二十年。田向毛请示:究竟写“四十年”,还是写“至少二十年”?毛泽东将“四十年内”改为“至少三十年内”。并在批语中写道:“以改为‘至少三十年’为宜。苏联现在四十三年了,农业还未过关,我国也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过关。”③ 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后经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发出。以后,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载入了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自一九六一年二月上旬,毛泽东提出以生产队(当时称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到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正好一年的时间,可见纠正“左”的思想,突破一种旧的观念之难。改变基本核算单位,是公社体制上的重大调整,是对“六十条”的重要突破。实际上,就经营规模的大体而论,这是正确地回到初级合作社,但还保留政社合一这个僵硬的外壳,这个外壳仍然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严重障碍。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改变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方面,毛泽东走出了三大步:第一步,缩小社、队规模;第二步,取消食堂、供给制;第三步,改变基本核算单位。这三个步骤,加上允许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经营自留地等规定,对于解放生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村社会秩序,改善人民生活,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六年,粮食生产以平均每年增加二百六十亿斤的速度、棉花以平均每年增加六百万担的速度增长着。虽然这是恢复性的增产,但增产的幅度是相当大的,而且是连年增产。走出这三大步,实际上也是对原先设想的那种带有空想色彩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的否定。农业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实施,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每走出一步的时候,不是没有不同意见的争论。但是,最后取得基本一致的认识,并不是靠批判,更不是靠斗争,而是靠调查研究,各级党委第一书记带头到实践中去,“向群众寻求真理”。实践中提出的问题,总归要到实践中去寻找答案。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制定,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积极作用。随着这个条例的制定,其他许多领域,在总结一九五八年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也都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条例,形成包括许多重要方面的一整套具体政策。被“大跃进”和“反右倾”运动打乱了的工作秩序逐步恢复,走上正常轨道。党内的民主生活也渐趋活跃起来。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九六一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后人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毛泽东对怎样建设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①毛泽东对胡耀邦农村考察报告的批语,手稿,1961年10月6日。
  ②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转发邓子恢调查报告的批语,手稿,1961年11月23日。
  ③毛泽东给田家英并告邓小平、刘少奇、周恩来的信,手搞,196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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