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网文网 > 天下为公--孙中山传 >
完善“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学说里最精华、最辉煌的部分。自1906年12月2日在东京演讲《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中正式提出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主张后,此后,孙中山的一切演讲,都以三民主义为中心思想。

  孙中山从1918年5月至1920年11月期间,寓居沪上,除完成出版著名的《建国方略》外,他还拟订了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其中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已经脱稿,《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初稿也已完成,但书稿不幸毁于陈炯明叛变时的炮火。然而1919年春孙中山所亲撰的《三民主义》概要的原稿本尚在,现藏于台湾“党史委员会”。被毁的《三民主义》三书当以此“概要”为提纲。“概要”的特点是第一次对三民主义作了较前更深入系统的理论说明和界定。

  对于民族主义,在辛亥革命前,其主要内容即是反满,因此有的学者称之为“反满民族主义”。经过民国建立后的无数坎坷和挫折,孙中山对民族主义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有两层基本而核心的意义,一是对外民族自求解放,摆脱列强的瓜分和统治;二是对中国境内各民族则一律平等。此时的孙中山已朦胧地意识到种族与世界近代民族国家的民族之间的区别,他提倡种族融合以形成近代国家的大民族的问题,并以美国为例,说明由多民族融合而成一国家之民族。孙中山总结革命党人过去对民族主义认识的错误,认为中国也应实行民族大融合,形成“中华民族之新主义”。

  在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有关民权主义的核心,就是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创立民主共和国。经过10多年周游世界各国的丰富阅历,孙中山在总结革命经验时对民权主义理论的阐述也进一步深入。

  孙中山给民权下的定义是:“大凡有团体有组织的众人,就叫做民。什么是权呢?权就是力量,就是威势;有行使命令的力量,有制服群伦的力量,就叫做权。把民同权合拢起来说,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

  在孙中山看来,“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两人所可独占,民权即民治也,从前之天下,在专制时代,则以官僚武人治之,本总理则谓人人皆应有治之之责,而负治之之责,故余极主张以民治天下”。孙中山十分欣赏美国的三权分立立宪政体,但他自创了“五权宪法”(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认为用“五权宪法”组织而成的政府,才是“完全的机关,才会去替人民很好的做事”。而人民则享有选举权、罢免权,有创制、复决法律的权力,“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政治机关,有了这样的民治机关,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有了这九个权,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真正解决,政治才算是有轨道。”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以民生主义为最后目的,实行民生主义的手段,则是和平的。孙中山理解的民生问题,“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因此孙中山说民生的问题是社会问题,“故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

  这一时期的孙中山,对“富者日富、贫者日贫”的根源上,认识更为深刻,并且提出中国革命防止出现欧美社会种种流弊的办法:“即防止少数人之垄断土地、资本二者而已”。民生问题是社会的原动力,是一切历史活动的重心,民生主义能够实行,社会问题才可以解决。建设一个强盛的发达的中国,人人都有生活保障,没有贫富悬殊,人人安居乐业,成为一个大同社会,这是孙中山的主义和理想。

  孙中山看来,三民主义“实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学说,顺应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个结晶品,这个结晶品的意思,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话是相通的。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没有适当的译文,兄弟把它译作:民有,民治,民享。……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所主张的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

  这一时间的孙中山对三民主义的阐释,是对以往三民主义理论的系统总结和进一步的论证说明。它简明扼要,很自然地成为以后撰述和讲演三民主义的母本和大纲,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23456网文网(123456ww.com)
上一页  下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